第七章 医 药
第一节 中药资源
泌阳为河南省中药材重点产区之一。民谚称:“山岗到平坡,除了白草都是药”。1987年普查,全县中药资源有10门,220科,647属,842种。其中植物药材153科,582属,698种;动物药材67科,65属,144种;矿物药材6种。在全国统一普查的363个重点品种中,泌阳有产的192种,占52%。全省统一普查的467个品种中,泌阳有产的273种,占58.2%。珍稀名贵药材有鹿茸、牛黄、全虫、土元、贝母等5种;地道药材有射干、桔梗、柴胡、丹参、南山楂、苍术、槐米、前胡、柏子仁等9种;大宗药材有夏枯草、茵陈、南沙参、蒲公英、地榆、苦参、阳起石、紫石莹、金蒙石、磁石、白茅根、败酱草、半枝连、旱莲草、艾叶、山豆根、仙鹤草、益母草、野菊花、翻白草、马鞭草、二花等22种;引种栽培药材有川朴、白术、白芍、浙贝、元胡、川芎、麦冬、穿心连、白芷、棉芪、黄柏、板蓝根、枝子、山芋肉、二花等15种;野生家种兼有药材有桔梗、丹参、柴胡、二花、半夏、射干、南星、郁李仁、百合等9种;家种家养药材有白扁豆、木瓜、枝子、药苡米、草决明、红花、菊花、荆芥、破故脂、薏仁、赤小豆、黑芝麻、二丑、白芥子、莱菔子、牛胆汁、猪胆汁、鸡内金、狗肾、驴肾、土元等22种。全县年产中药材总量为100万公斤以上。
在上述品种中,射干量多质佳。1982年省医药公司将泌阳县定为射干生产基地县。
第二节 中西药生产
中药生产 在民国及其以前,采集野生者为多,种植者较少。建国后,引野生药材为家种家养占相当重要地位。1956年县药材经理部在城东征用土地17亩,派技工两名,办药材培植试验场,栽培桔梗、血参、二花、射干等17个品种。其中15亩生地当年收入7500元;1957年又在白云山南麓海拔600米处建立药材分场,招收工人14名,种植药材90余种。该分场到1958年增加工人20名,生产药材价值3万多元。同年,省供销合作社投资17万元,在城南袁庄征地300亩,招收工人150名,建立泌阳县药材培植场,聘请已有50多年培植中药经验的唐道成为技师,试种地产野生药材和从外地引进(称南药北移)药材共210种,成功128种。其中红花、生地,产量多,质量好。是年,省供销社在该场召开现场会,前来参观者涉及11个省47个县,计200多人次。1959年底,白云山分场迁址板桥水库附近,占用土地200亩,更名为板桥分场。又在白云山脚下征地200亩,建白云山分场。1960年城南袁庄药材培植场,在城北花园村增置生产基地300亩,加上两个分场,共拥有土地1000亩,职工195人,马车8辆,马75匹,抽水机一台,手扶拖拉机4台。采集引进标本350多种。在国营药场发展壮大的同时,全县还办有集体中药材种植场27处,占耕地4820亩,非耕地7800亩,种植药材110多种,年产量达45万公斤。羊册区、板桥区和城关镇都成立有药材种植专业队。1965年两个分场撤销。“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场内人员不稳定,加之其他因素,药材种植仅剩21个品种,产量急剧下降。1982年药材培植场职工减至24人,药田减至163亩,种植药材17种。鹿场存栏由1959的110头减至37头。集体所有制的药材种植场,全县减为18处,总计土地530亩。1983年后,药材生产每况愈下,趋停滞状态。收购驴皮熬制阿胶的逐渐减少。因受农药影响,自生全虫(蝎)几乎绝迹,现仅有少量山蝎和少数专业户养蝎。1985年鹿场取消。至1987年县药材培植场尚保留杜仲、黄柏、山茱萸、桔梗、血参、射干、川楝、牡丹、地黄、银花、牛子、白芍、薏米、牛夕、棉芪等品种。
野生药材的采集,大量交售给医药公司,向县内外销售。
西药生产 1959年县人民医院自办制剂室,常年生产500毫升葡萄糖注射液和500毫升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1969年4月县领导决定,以县医院制剂室为基础筹建县制药厂,边筹建边生产。1970年制药厂从县医院制剂室析出迁至西关牛庄村原水利局院,时有职工38人。1971年该厂有职工70人,设注射液、针剂、酊剂、片剂4个车间,产品19种。1972年,总产值76万元。1974年,厂房、人员、设备均有发展,开始生产咳必清原料,年产量800公斤。1975年,重点转向生产咳必清、芦酊、消炎痛原料。同时亦可自制成品,年产值300余万元。1981年试制维脑路通原料,1982年正式投入生产,年产值增至800万元。至1987年,有职工280人,厂房、设备全部更新配套,质量检测手段完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中二型企业标准。经省批准的生产品种60个,年产值1152万元,上交利税171万元。
泌阳县人民医院制剂室,从50年代末至今常年生产500毫升葡萄糖注射液、500毫升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和中西药部分片剂与针剂。板桥乡卫生院亦生产自用注射液。
第三节 药政管理
1951年县设立卫生科后,把药政管理列为主要任务之一。1964年卫生科配备专职药政干部1名。1965年县卫生科组织20人,分3个检查组,对县、区、社药品使用与销售单位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查出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伪劣药品共90种,价值1万多元,全部销毁。对外地来境的医药摊贩,实行登记审查,证件及药品合格者方准出售。
1978年泌阳县卫生局设药政股。遵照国家制定的有关药政管理法规条例开展业务活动。同年泌阳县药品检验所成立。1981年各公社卫生院均指定2名在职医务人员,任兼职药品质量监督员,持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制发的“药品质量监督证”司职。同年,县卫生局、医药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各医药单位和个人经营的中西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共查处霉烂变质、过期失效和虫蛀鼠咬的药品30余种,伪劣药品5种,价值1.8万余元。对不遵守国家规定的30名个体中西药摊贩经营者作了适当处罚。1981年和1982年全县曾进行3次室内药品检查,共查样品194份,合格率为85-95%。
1965年开始,对经审查批准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单位,填发《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根据医疗需要限量供应。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制度严格管理。对医疗用毒药和限制性剧药,统一规定管理办法:专柜存放,专人负责。未授权的司药人员不得擅取。对于淘汰药品,监督医疗单位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