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农牧业
泌阳县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盛产小麦、大豆、玉米、棉花、芝麻等。且因山坡面积大,水草丰盛,适宜畜牧业的发展。
境内农牧业开发较早。新石器时代,已有人类繁衍并从事生产活动。秦代,农业生产已有发展,西汉建昭年间,南阳太守召信臣在县境西北部督修马仁陂,“灌田万余顷”。唐代已有贡绢。宋代有陂、堰20余处,“为利甚溥”。明、清时农业生产水平已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由于封建土地所有制的长期束缚,加之灾害频仍,耕作粗放,农牧业生产发展十分缓慢。民国年间,政治腐败,苛捐杂税繁多,战争连年不断,农牧业遭到严重破坏。直到解放前夕,全年粮食平均亩产40公斤上下,棉花3公斤左右。广大农民常年处于极端贫困状态,一遇灾年更是苦不堪言。民国31年(1942年)风旱为灾,农民多以草根树皮充饥,境内逃荒者达6万多人,饿死近万人。
解放后,人民政府领导和扶持农民恢复发展生产。1950年进行土地改革,1952年组织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由几千年来的小农经济转变为集体经济。同时,兴修水利,改良农具,改革耕作技术,推广良种,防治病虫害,农作物产量不断提高。
1958年搞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从高级社一跃变为人民公社,继而宣布全县一社。由此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无偿平调农民的人力、物力、财力,分配上搞平均主义,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之连年干旱,农作物减产,农民生活极端困难。1961年开始纠正“左”倾错误,贯彻执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纠正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清理退赔平调社员的房屋、财产,农牧业生产才逐步得以恢复和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和“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农民正当的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加以限制,农牧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只是由于广大人民群众对极左路线进行抵制,农牧业生产在逆境中仍有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1980年以来,农村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调整农业内部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商品生产,使农牧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1987年在遭受干旱的情况下,粮食总产量仍达286451吨,平均亩产161公斤,虽在全省仍属低产县份,但比1949年分别增长2倍和1.4倍。总产值达2.15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比1950年增6.3倍。农民人均收入274.8元,比1978年的44元提高5.25倍。牧业总产值由800万元达到3227万元。
第一章 机 构
农业畜牧局
清末县衙设劝农员,民国年间设实业科,管理境内农牧业事项。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设实业科,1951年实业科更名为农林科。1953年置建设科,1955年设农业科。1956年农业科更名农业局。1958年6月林业科、农业局合并为农林局。是年10月并入农林水电部。1959年5月撤农林水电部,分设农业局。12月,畜牧兽医工作站改为畜牧兽医局。1962年仍为农林局。1963年农业局恢复。1968年11月,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局合并为农村工作服务站。1970年撤农村工作服务站,建立农林水局(含畜牧兽医)。1972年4月,撤农林水局,析建农业局(含畜牧兽医)。1984年7月易名农业畜牧局。1987年局内有干部31人,其中中级技术干部4人。设办公室、人事、农业、畜牧等股,下辖农技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工作站、种子公司等事业单位。
农业机械管理局
1954年成立新式农具推广站。1959年农业局内设农机股,1972年成立农业机械局。1978年,农业机械局易名农业机械管理局。1984年5月与一工局合并,同年9月分开,改为农业机械管理总站;1987年复为农业机械管理局,下辖农机公司、农业机械化学校。局内设办公室,人事、秘书、财务、农机管理股、农机科研所和安全监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