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泌阳已有人设馆讲学,唐、宋建州学,明、清两代兴办儒学、书院、义学,私塾遍布城乡。清末废科举后,县城始设高等小学堂和师范传习所,但乡村依然盛行私塾。
民国初,政府虽倡导办学校,但收效甚微。民国17年(1928年),冯玉祥督豫,通令寺庙产业收归教育款户,学校始有较快发展。至民国21年,全县有初级小学40所,完全小学5所,县立简易师范学校1所,私塾渐趋减少。抗战初期,因日机轰炸,县师范避乱于乡间,不少小学被迫停课。民国30年实行“政教合一”,催办保国民学校,学校数量虽增多,但因群众生活贫困,加之局势混乱,故入学者很少。至民国36年,全县有公立中学2所、师范1所,私立中学2所,中心小学33所,保国民小学231所,在校学生共13434人,学龄儿童入学率为34%。
解放后,教育得到迅速发展。1954年小学整顿后,教学渐趋正规。1957年全县公办小学发展到238所,民办小学77所,中学8所,在校学生达6.4万。60%的农民参加扫盲班学习,职工教育也初步展开。1958年中小学盲目实行大合并,师生参加生产劳动过多,教学质量下降。1962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教学质量始回升提高。“文化大革命”中,教育战线呈混乱状态,教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恢复高考制度,停止队办初、高中,致力普及小学教育,使教育逐渐趋于正规。1984年小学教育基本普及。1987年全县有各类学校470所,在校学生总计16.83万人,入学率80%以上。幼儿教育亦由城镇逐步向农村发展,扫除文盲和成人教育都取得显著成绩。
泌阳的体育,古有武术健身、竞技之风。清及民国,体育由军队、学校逐步进入社会,但不发达。解放后,随着人民文化、物质生活的提高,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中球类、田径、体操、射击、游泳、钓鱼、棋类等项竞赛活动均有开展,且范围日广、水平日高。截止1987年,县曾举办五届运动会,召开60余次单项竞赛。泌阳运动员在地区历次运动会上多次创较好记录,还多次参加省和全国性的体育竞赛。运动员、裁判员队伍不断壮大成长,并为省级体育队输送了一批职业运动员。
第一章 机 构
第一节 教 育
明、清两代,县设教谕署,置教谕、训导各1人,管理全县教育行政。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教谕署改为劝学所,由总董(后改为劝学员长)统管教育行政,下属有8名劝学员。
民国3年(1914年),劝学所改为教育科,6年恢复劝学所,12年撤劝学所,成立教育局,内设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总务三课,另置督学2~3人。民国31年改教育局为教育科,直至解放。
1949年1月,泌阳爱国民主县政府内设教育科,1951年改为文教科,统管全县文化、教育行政事宜。1957年文教科改称文教局,1958年8月,文教局与县卫生科合并为文教卫生部。1960年恢复文教局。1968年5月成立文教局革委会,1970年4月与卫生局合并称文教卫生局,1972年9月恢复文教局。1980年10月文化析出后,改称教育局。1984年体制改革中教育局与县体委合并,成立泌阳县教育体育局。内设秘书、人事、教育、业余教育、财务、体育等股和教学研究室,下辖24个乡、镇教育管理站。直属单位有:高中7所、农业高中1所、教师进修学校、教育生产公司和县幼儿园。
第二节 体 育
1949年至1953年体育工作由县教育科、县总工会、团县委共同管理。1956年始建泌阳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由县委副书记兼主任委员,1958年改由副县长兼任,配备专职干部1人。1964年至1967年与县文教局合署办公。1969年体育实行军管,归县人民武装部。1972年撤销军管,恢复县体育运动委员会,配备专职干部6人。1984年,体育运动委员会与教育局合并为泌阳县教育体育局,局设体育股,配备专职干部10人,主管全县体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