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医 疗
第一节 医疗条件
民国期间,群众医病,主要赖于中医中药或土单方。西医诊疗所和医院,数量少,设备简陋,医务人员水平不高,技术力量不配套,仅可处理一般外伤和治疗轻微疾病。建国后,1951年建县人民卫生院,设10张病床。农村仍是一些中西药铺和诊所。1952年县卫生院扩大,农村亦陆续组建联合诊所。经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各级医疗单位由私有制过渡为公有制之后,县、区两级医院迅猛发展。1959年县医院已有100张病床的规模,开设透视、化验等辅助诊断科室。县辖9区1镇中心卫生院相继建成,始设病床。农村重病人可到区卫生院住院治疗,疑难病可请县医院医生会诊或转住县医院治疗。1969年县医院大型医疗器械基本配套,内、外、妇、眼、骨等科分设,手术、输血、输氧、透视、照相、检验、救护车等条件具备,并有8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15个公社卫生院中,羊册、沙河店、春水、赊湾、官庄5个卫生院已能开展手术。此期间,县医院、羊册卫生院,实行中西医结合,对治疗创出更多的条件。1979年县医院病床增至150张,手术室扩大更新,X光机发展为3台,增设眼科病房和骨科病房。门诊部建为三层楼房,分科更细。心电图、超声波、理疗、磁疗、脑电图等科室相继建立,技术骨干增至15名。公社卫生院24个,生产大队均办有卫生所。1987年县医院病床200张,医务人员228人。县中医院亦建成开诊,设病床30张。各乡镇卫生院,共设病床653张,X光机17台,检验室24个,能开展外科腹部手术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①的22个。
第二节 医疗技术
1951年至1952年县医院只能治疗一些内科、儿科常见病及多发病。1953年建立化验室,开展输血、输液、腹腔穿刺、脑脊液穿刺等诊治项目。同年外科门诊添设简易手术台和一个手术包,以部队转业的医生薛万章为主开展外科手术,成功地做了第一例截肢术。1958年以后大、中专毕业生增多,技术队伍逐步形成。1963年后开展胃穿孔修补、胃切除、疝修补、子宫修补、阑尾切除、肛门再造等项手术。1964年县医院妇产科已开展剖腹产、卵巢囊肿切除、子宫肌瘤切除等项妇科手术。1969年妇、外科协作,成功地进行了45公斤的卵巢囊肿摘除手术。到80年代,内科对心血管、脑血管、呼吸系、消化系、内分泌、泌尿系等系统的重病、疑难病大多能正确诊断,合理有效治疗;外科除作普通手术外,还能进行开颅、肾切除、肝叶修补、胆囊摘除、尿道修补、阴茎癌根治等项手术,1981年治愈率达95.99%;县医院妇科可熟练地做妇科手术及放、取避孕环、人工流产、输卵管结扎四项节育手术及处理难产,治疗妇女多发病,常见病;五官科,可做拔牙、镶牙、龋齿修补、拔髓、根尖切除等口腔手术和乳突根治、上颌窦根治、筛窦囊肿摘除、臌膜修补等耳鼻喉科手术,并可手术治疗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及眼内异物取出等;医技科、化验室(检验室)、放射线科(X 光室)、超声波、心电图等,在县医院均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设备;护理工作,县医院可进行输血、输氧、骨穿、鼻饲、雾化吸入、静脉切开术、气管切开术等难度较大的技术操作。
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亦不断发展和提高。1952年沙河店区卫生所开设牙科,由于技术高超,治疗效果显著,60年代后誉闻驻马店、确山、遂平、泌阳等县、镇。80年代以来,24个公社卫生院中有22个均可作腹部手术。除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外,还可进行放、取避孕环,人工流产及输卵、输精管结扎等节育手术。90%以上的护理人员都可熟练地掌握导尿、灌肠、洗胃等技术操作。
①指输卵管结扎、输精管结扎、人工流产和放取避孕环。
第三节 医疗制度
民国时期,医院、诊所、药铺,均属商业性经营,以赚钱为目的。劳动人民政治、经济地位低下,就医非常困难。患病者得不到及时诊治,造成死亡率高。
建国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医疗单位,都是人民福利事业,以为人民服务救死扶伤为宗旨。医疗器械和医务人员工资由国家或集体开支。所收药费、诊断费、出诊费、挂号费、手术费等均按政府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和退伍荣誉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就诊时的医药费、治疗费,由医院向公费医疗管理部门结算;企业单位职工享受劳动保护待遇,就诊者的医药费、治疗费由所在单位支付;农民群众就诊,1968年以前由个人负担。1969年贯彻“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精神,始办农村合作医疗。先在赊湾公社试行,继之向全县推广。具体方法是以生产大队为单位,社员每人半年交人民币1元5角,患病时,在本大队卫生所免费诊疗。若需转上级医院诊治,医药费用由大队支付。1979年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制,合作医疗停办。1983年前,医院对过境偶然患病者,照常施治。治愈后,有能力补交者照付款额,无能力者由民政部门付款。对困难户患者的诊疗费用,实行减、免、缓政策,确实无法收回的欠款,作冲帐处理。此项亏损,由财政部门拨款弥补。1984年后,此办法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