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的自然环境,适宜多种林木生长,居民历来有植树造林的习惯。民国初,境内的五峰山、白云山、大尖山、铜山、条山、王冲、大磨等地,林木成片,藤缠蔓绕,郁郁葱葱。民国29年(1940年)日军入侵后,大片林木被毁。至1949年全县有林地面积下降到22.5万亩,森林覆盖率由民国26年(1937年)的11%下降到7.9%。
建国后,农民分得了土地,激发了植树造林积极性。1951年冬板桥、王店等区直播麻栎1.6万亩。1953年冬马谷田、春水等地造林1.5万亩,“四旁”(即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植树44万株。1954年建国营林场,1955年境内有林地面积发展到33.5万亩,森林覆盖率上升为11.8%。在“绿化祖国”、“实现大地园林化”的号召下,1956~1957年造林实行国营、集体和个人三种形式,造成片林9.2万亩,其中农业合作社造8.8万亩。1958年“大办水利”、“大办钢铁”,林木大量被砍伐,至1959年秋境内伐林10万亩、伐树120万株,致使林木资源遭到严重的破坏。是年冬县人委发出《关于合理利用木材、制止乱砍乱伐现象发生的通知》和《关于切实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的布告》后,得到制止。1960~1961年造林成活率低,保存面积少。1962年根据中央“林业十八条”的精神,农村发放“林权证”,将部分山林下放给生产队,当年造林10.2万亩。1963年后以年均造林10万亩的速度发展,到1965年森林覆盖率上升为14.2%。“文化大革命”时期,乱砍滥伐林木成风,林木资源又遭到一次破坏。1980年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贯彻《森林法》,重申“谁种谁有”的政策,调动了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1981年后实行科学造林,由用材林、纯林,向多种林、混交林方向发展。由偏重乔木林,向多种林木,乔灌木相结合的主体林发展;由单纯出售林木,向综合经济效益方面发展。至1987年全县累计有林地面积61.4万亩,占林业用地123.6万亩的49.6%;“四旁”树1449.3万株;活立木蓄积达75386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17.9%。由于林业生产成绩显著,被评为河南省造林先进县,河南省曾两次在泌阳召开林业工作现场会。
第一章 机构
民国25年(1936年)县政府设实业科,配有专人负责林业技术推广工作。
建国后,1950年,县人民政府设实业科,专司农、林、水事宜。1951年,实业科改为农林科。1955年春,设林业科。1958年6月,农业局、林业科并为农林局,10月并人农林水电部。1960年元月,分设林业局。1962年5月复为农林局,同年8月又分设林业局.1968年11月,林业局并人农村工作服务站。1970年5月改称农林水局。1972年4月复为林业局至1987年。局内设办公室,营林、森林保护、经济林、人事、财务股。下属单位有林科所、苗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