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林木保护
第一节 封山育林
建国前,属私人所有的山林范围内禁止乱伐、放牧、割柴草。对于小片山林砍伐(主要是柞坡)后留的母树,三、五年内禁止人畜进山,使母树自行发芽成长、渐次成林。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提倡封山育林。1951年冬春水和马谷田两山区农民实行“小树削丛、大树修枝、砍柴保树、培养林木”的方法,当年完成“四旁”树修枝抚育33万株,成片林修枝、锄杂草700亩。1953年完成修枝锄草2.1万亩,“四旁”树修枝抚育20万株。1956年泌阳县首次在上曹、大磨、王冲、柳河4个林区实行封山育林。1963年封山育林区扩大为13个,有板桥公社的夏庄和程楼、春水公社上曹、陈庄公社大磨、马谷田公社的王冲和下河、大路庄公社铜峰、王店公社的柳河和闵庄、板桥林场的龙潭寺和赵付沟、马道林场的条山和三道沟,总计面积15万亩,实行全封闭。封山育林区内不准拾柴割草,不准放牧,不准搞一切山区副业。严禁带火人山,对破坏封山育林者,给予批评、罚款等处罚,严重者交群众批判,直至拘留法办。“文化大革命”时期,除两个国营林场外,6个集体林场封山区都失禁。1982年山林实行承包责任制后,群众治山有权,管山有责,养山有利,自觉地封山育林。1985年境内推广下碑寺乡“造上一片林,留下几个人,盖上几间房,管好这片林”的经验,使封山育林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1987年共封山育林24万亩。
第二节 制止滥伐
建国后,乱砍滥伐事件不断发生,严重的有三个时期:1953年冬至1954年农业合作社发展时,部分农民怕入社后林木归公,一时乱砍滥伐,仅马谷田区王冲乡就毁林764亩,砍成材树2.2万株。大磨区栗园乡有3个农民,以“剃光头”办法毁林70多亩,伐树2500株。为此,县人民政府立即发出《关于加强山林保护,制止乱砍滥伐的布告》,规定“凡砍伐树木10株以上者须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对未经批准而砍伐林木者,除没收林木外,还要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当众坦白、写悔过书、罚款并没收全部林木,严重者予以惩办”。同时还开展了“爱护林木”的宣传教育,惩办了少数毁林不法分子,毁林风遂止。1958年冬至1959年秋在“共产风”的影响下,出现乱砍滥伐风,全县毁林10万亩、砍伐树木120万株,耗活立木蓄积量达6万立方米。县人民委员会先后发出《关于合理利用木材,制止乱砍滥伐现象发生的通知》和《关于切实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的布告》予以制止。1979年农村开始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一些社员乘体制调整之机,将一些林木私自砍伐掉,有的果树也挖掉。也有部分群众怕政策变,把自己承包的林木砍掉。1980年统计,共发生大小毁林案件301起,毁林坡2.2万亩,伐树210万株(其中果树8000株),耗活立木蓄积量1.3万立方米。1982年秋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乱砍滥伐的紧急指示》后,县政府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开展护林爱林,依法治林宣传工作。至年底共处理毁林案件200起,解决林权纠纷11起,毁林风被遏制。
第三节 防治病虫害
泌阳林木病虫害,山林主要有松毛虫、松梢螟、栎毛虫,“四旁”树木有杨树金龟子、天社蛾、榆兰金花虫、泡桐丛枝病、枣疯病、苗圃地有针叶黄枯病、地老虎等。危害严重的有15种。从1953年起有11个年份发生病虫害,累计受害面积17.35万亩,成材树110.6万株。1955年春桃花店林区发生鼠害,新栽苗和麻栎幼芽被咬毁3万株,当地政府组织力量,采用机械扑杀和药物拌种诱杀等办法,一次杀死山鼠170只,灾害遂止。1960年春和1964年春,陈庄、马谷田区及马道林场林区,先后发生松毛虫灾,受害面积2万亩,其中特严重的1.7万亩,虫株率在97%,虫口密度48条,最大虫口密度381条。省组织民航飞机,在林区喷药防治,县派技术干部并组织群众3000余人,一面人工捕捉,一面用药喷洒,消灭了虫害。1967年夏榆金兰虫成灾,境内受害榆树30万株,其中30%处于濒死状态。虫害严重的羊册区,虫株率达99%,经采用药物喷洒和人工捕杀,消灭了虫害。1971年34万株泡桐树,丛枝病上升,4年生以上泡桐树,病株率达97%,县印发了5000多份技术资料,采取人工修剪和四环素药液注射方法,控制了病情。1985年冬松毛虫害严重,受害面积1.9万亩,严重的0.42万亩。其时,板桥乡马冲和贾楼乡玉皇庙、稻谷田、张沟等村的570亩幼林,90%针叶被虫食,虫株率99%,平均虫口密度141条,最大虫口密度1420条,经采用人工反复喷洒药物后,有效的控制了虫情。
第四节 山林防火
一、防火组织
建国前,无护林防火组织,发生山火不易扑灭,少则几日多则数十日,蔓延燃烧,造成损失。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重视山林防火。1951年山区乡成立护林防火委员会。1953年春县设立护林防火指挥部,同年冬区、乡成立跨区域的护林防火联防组织。1956年泌阳、舞阳两县成立护林防火联防领导小组,同年冬又建立泌阳、信阳、确山、桐柏四县护林防火指挥部。1963年河南的泌阳、桐柏、唐河、信阳、确山,湖北的随县、枣阳、应山联合成立“豫、鄂两省八县(市)护林防火联防指挥部”,各县轮流值班,一班一年,值班县的县长,任联防指挥部指挥长。当年泌阳县13个山区社,52个大队、769个生产队都成立了护林防火小组。1965年,县建立木竹进、出山检查站6处,护林防火哨18处,护林巡逻组60个,有护林员1491人。1966年至1980年,护林防火组织有名无实,工作停顿,1980年后护林防火组织,经调整逐步恢复健全。至1987年共设木竹检查站4个,进出山检查站6个,护林防火哨40个,护林员2200人。
二、山林火灾
建国后,境内发生山林火灾次数较多损失较大的有5个年份,共127起,烧毁林木面积17万亩,损失折款610多万元。1953年春春水、牛蹄、王店、马谷田、大磨5区,发生山火77起,烧山面积13.26万亩,烧毁林木557.8万株,损失600万元,其中最严重的牛蹄南山一场大火,烧毁林木200万株,损失250万元。1957年王店、春水等地,发生山火10起,烧山1.3万亩,毁林木10万株,损失1万元。1960年春水、陈庄、马谷田区和马道、板桥林场林区,发生山火7起,烧山4000亩,烧毁林木7万株,损失2万元。1963年马谷田、陈庄和马道林场林区,发生山火5起,烧山2800亩,毁林3万株,损失5万元。1964年马谷田、邓庄、竹林等处,发生山火28起,烧山1.8万亩,烧毁柞坡307亩,烧毁林木2.6万株,损失5万元。1956~1977年连续13年泌阳无发生山林火灾,1977年10月林业部嘉奖泌阳为护林防火先进县并授锦旗一面。1981至1985年连续5年无发生山林火灾,被“豫、鄂两省八县(市)护林防火联防指挥部”评为护林防火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