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泌阳境内已有砖瓦制做,唐代有丝绸、酿酒作坊,明代有开采银矿者。清代手工业作坊有较大发展,行业有铁、铜、银、竹木匠作和陶器、酿造、草编、缫丝、烧制石灰、制作糕点等,产品40余种。民国26年(1937年)前,政府曾倡办工业,并建有贫民工厂1个和服装、食品、土石制造、制烟等9个行业的手工作坊218家。后因战乱而大部倒闭,抗战胜利后,多复旧业。至1949年全县私营工业和个体手工作坊378家,年产值29万元,全部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0.9%。
建国后,党和政府重视工业的发展。1951年全县有手工业作坊535家,年总产值75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2.4%。1953年个体手工业者按行业结社联合。1956年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为地方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1958年,境内不顾客观实际,大办钢铁,大办工业,在短短几个月内,原社办集体性质的47个厂、社(组)合并、过渡为16个地方国营企业。同时,各管理区(社)也盲目开办工厂353个。国营、社办工企业,实行统一核算,亏损由农业补贴,农民深受其苦。1962年,执行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保留2个国营企业,5个县属集体企业,其余集体性质的手工业社,归所在社、队管理。1965年,全民企业发展为10个,县属集体企业为21个。70年代,新建或扩建了缫丝厂、郭集酒厂、化肥厂、制药厂、工艺绣品厂等,并从手工操作转向机械化生产。同时,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研制出“维脑路通”针剂、片剂、“钻石牌”无耳无臭铸铁管、支重轮、油毡钉、柞厂丝、双皱绸抽纱绣衣等优良产品,行销国内外。
80年代,建筑、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县内工业逐步形成以全民工业为主导,集体、个体及联合体工业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格局。在企业内部实行厂长负责制和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挖潜、革新,企业活力有所增强,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制药厂的维脑路通原料药,郭集酒厂的俸皇特酿系列酒,缫丝厂的将校呢、桑棉球,针棉织厂的二六元贡呢,工艺绣品厂的真丝双皱绸抽纱绣衣等10多个产品获部优、省优或系统内优良产品称号。但由于原来工业基础薄弱,科学管理水平低,开发利用本地资源不够,工业发展仍较缓慢。1987年,全县国营厂家22个,县、乡属集体工厂87个,村办工企业单位65个,个体工企业2664个,各类工业总产值8127万元,占社会总产值的19%。
第一章 机构
第一节 第一工业局
1958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设工业局,统管县内工业。同年10月,成立泌阳人民公社,设工业交通邮电部。次年春,恢复工业局。1963年1月,工业局改为工业科,专管县属国营工业。1967年底,县革委生产组管理工业事宜。1970年,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工交局。1973年又分设工业局。1974年工业局改称第一工业局,主管县内全民工业企业。1987年第一工业局内设办公室、生产股、财务股、技术股、人事股、保卫股和纪检组,下属有缫丝厂、水泥厂、印刷厂、农业机械修理制造厂、萤石矿、机制砖瓦厂、造纸厂、石油化工厂8个全民企业单位。
第二节 第二工业局
民国17年(1928年),县政府设第三科,代管个体手工作坊。之后,手工业作坊由县政府建设科兼管。
解放后,泌阳爱国民主县政府设工商管理局,管理个体手工业。1950年1月,撤销工商管理局,改为工商管理科。1954年7月,县人民政府另设手工业管理科。1958年撤手工业管理科,境内手工业由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兼管。1961年7月,从工业局析置手工业管理局,主管全县手工业。1970年手工业局并入工交局。1974年从工业局内分设第二工业局,主管个体手工业及县属集体工业企业。1987年第二工业局内设办公室、生产股、财务股、信息股、人事股、治保股,下属工艺绣品厂、针棉织厂、压敏避雷器厂、钢木家具厂、帽服厂、鞋厂、塑料制品厂、五金厂、修配厂9个集体企业单位。
第三节 乡镇企业局
1978年11月,成立社队企业管理局,主管乡村集体企业。1984年3月,社队企业管理局易名为乡镇企业管理局。是年,以开办经济实体和发展乡村企业为主要任务,县、乡(镇)均设经济联合社。1987年乡镇企业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企业股、科教信息股、纪检组,下设供销公司、综合公司、矿产品公司、不动产公司、地毯总厂、第二安装建筑公司,24个乡(镇)设企业办公室。
第四节 电业公司
1972年10月县设电业局。1984年电业局改称电业公司,主管县内购电、售电和网电线路建设、安全用电宣传等事宜。1987年电业公司内设办公室和人事保卫、财务、企业、生产技术、用电股等,下辖修试所、电力器材经理部、电力线路工程公司和泌水、花园、官庄、春水、陈庄、沙河店、马谷田等电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