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共泌阳县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建设
1927年10月初,中共河南省委派姚健宇回泌阳发展党组织。11月底,创建中国共产党泌阳县支部委员会,书记姚健宇,组织张旺午,宣传张炳昌,交通魏祥甫,学运史星岑、史子惠,妇女李秀三,农运高子扬、陈香斋、席芝堂。1928年7月,姚转往中共豫西南(唐河)特委工作,张旺午接任支部书记。鉴于前段作建国豫军兵运策反失败的教训,支部决定把发展党组织工作转向农村,并在城西五里河、高庄、赊湾、孙楼和城南七里岗及城关小学建立9个党小组。由于党组织扩大,中共豫西南特委改中共泌阳支部为特别支部,张旺午继任书记。
1928年9月,中共豫西南特委派刘福僧来泌阳负责筹建县委工作。10月,中国共产党泌阳县委员会建立(以下简称中共泌阳县委或县委),书记陈雪怀,委员张旺午、魏祥甫、刘黎阁、孙怀远、陈香斋、胡帮立。下辖县城区委和孙楼、七里岗、五里河、赊湾、高庄、马陡沟、东赵岗、马庄、崔楼9个支部。
1930年12月,中共泌阳县委为策应红九军二十六师解放泌阳举行武装暴动,结果失败。事后,反动当局疯狂反扑,中共南阳中心县委特派员兼泌阳县委书记魏世骅出走,陈香斋代理县委书记亦同其他县委委员离境隐蔽起来,党组织活动暂停。
1932年2月,张旺午受中共鄂豫边临时省委指派,回泌阳任县委书记,着手恢复党组织,从“光旦会”中发展一批党员,至同年8月,恢复和建立城关、城东、沙河店、赊湾4个区委和羊册、王店、邓庄铺、宋洼、老刘店、阎店、侯庄、官庄、桃园、象河、石头河、七里岗12个支部。同时建立武装小组(亦称游击队)。是年冬至次年春进行抢粮斗争,因组织过于暴露,被反动地方武装残酷镇压,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
1933年8月,鄂豫边临时省委决定建立中共唐、桐、泌中心县委,高子扬任书记。不久,鄂豫边临时省委和南阳特委遭到破坏,泌阳党组织也只剩几个支部。是年,张旺午再回泌阳,同陈香斋、高子扬一起到东部山区开展革命活动,工委书记张星江亦到泌阳具体帮助指导。次年7月,恢复了4个农村支部,8月恢复县委,高子扬任书记。
1935年8月,中共鄂豫边区省委在泌阳县境内张楼成立后,县、区委直属省委领导,党组织得到较快发展。
1936年春,平氏庙会夺枪之后,反动地方武装加紧对革命力量进行“围剿”,党组织处境非常困难。在此情况下,鄂豫边红军游击队,采取灵活机动的游击战术,突破了“围剿”。泌阳县各地党组织,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37年1月,省委派郭同昌任中共泌阳县委书记,辖邓庄、高邑、官庄3个区委,23个支部。
“七七”事变后,全国抗日高潮迅速掀起。中共泌阳县委按照省委指示,扩大革命武装力量,开展敌后抗日游击战争,广大农村普遍建立了抗日自卫会和自卫队,县内各级党组织得以顺利发展,巩固、壮大了革命根据地。由于鄂豫边区省委改为豫南特委,中共泌阳县委开始受中共河南省委和豫南特委领导。
1938年3月,高子扬接任县委书记。根据中共长江局“关于对鄂豫边工作六项决议”精神,县委协助省委、特委积极对境内驻军、党政官吏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曾帮助泌阳县政府在官庄举办“战时青年工作团”训练班,争取牛蹄抗日民众自卫团团长孙石率200余人赴竹沟参加革命。此外,县委和各地党组织还做地方联保主任的争取团结工作,使全县70多个联保主任大部分为共产党所掌握、利用,有的还加入了共产党。10月李辉任中共泌阳县委书记。
1939年1月,刘少奇由延安去竹沟途经泌阳时,省委和县委负责同志简要汇报了地方党的工作,并得到少奇的亲切指示。此期间,党组织发展较快,除原有3个区委外,又增设马寺中心区委和象河区委,原官庄区委更名为官羊区委,共有党支部30多个。
1939年11月11日(农历十月初一),国民党顽固派制造了震惊中外的“确山惨案”(又称“竹沟事变”)。事变后,地方顽军加紧对革命根据地实行疯狂“清剿”与血腥镇压。国民党泌阳县党部派晁斌武参加泌、确、信、桐四县“反共联防处”,与驻泌阳境的国民革命军八十五军紧密配合,到处缉捕共产党员和抗日人士。宛属十三县民团司令别廷芳亦派重兵驻守泌阳,全面推行“保甲制”、“连坐法”,实行“梳篦清剿”,不少共产党员和进步群众被逮捕、屠杀,全县处于白色恐怖之中。为保护革命力量,县委紧急通知:凡染有红色嫌疑的一律脱离家乡,转移隐蔽。1940年7月21日,新任县委书记邢西玲(又名旭初)同原县委书记李辉在铜山东寺沟村召开高邑、邓庄两区委会议,传达党中央关于在国统区实行“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等待时机,反对急性暴露”的指示,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立即贯彻执行。时中共泌阳县委及下属各级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县委领导大部分转移外地,马寺中心区委已不存在,4个区委有名无实,基层支部减少三分之二,党组织处于停顿状态。
1940年秋,苏凤章代理县委书记。次年3月,苏遭通缉被迫离境,高子扬任县委书记,时高尚在湖北广水一带打游击,党组织活动甚少。
1943年冬,原高邑区委书记王广宇到四望山寻找上级党组织,见到陈少敏,汇报了情况,接受了新任务,回县开展工作。
1944年7月,新四军五师奉党中央指示,组成“河南挺进兵团”,发展河南敌后抗日游击武装。10月,黄霖率挺进二团、三十八团进入确山、泌阳、桐柏境,建立中共确泌桐县委,书记杨玉璞。本月下旬,杨安平任中共泌阳县委书记,下辖老虎张、焦竹园、冷水(今属确山),官羊四个区委。1945年11月,县委书记改任张难,增设大磨区委。1946年2月,书记又改任李建安。6月,李建安等随五师突围,侯太俊任县委书记。时,区委和多数支部负责同志随军突围,县委仅辖羊册中心支部。月余,侯太俊被捕牺牲,党组织基本停止。
1947年11月18日,中国入民解放军陈(赓)谢(富治)兵团四纵十一旅解放泌阳县城,旋即离去。23日,在泌、方、舞交界地组建党政军机构,成立中共泌阳县工作委员会(习惯称泌北县),辖象河、羊册、下洼3个区委。12月19日,四纵十一旅在桐柏二分区部队配合下再克泌阳县城,成立中共泌阳县委,书记(政委)萧英。为适应斗争形势需要,1948年1月,另建中共泌西县委,书记(政委)史雷峰。原成立的泌阳县委改称泌东县委。4月,泌北县撤销,羊册区划归泌西县,象河归属泌东县。县城关直属桐柏二地委。
1949年1月,泌东、泌西两县委合并为中共泌阳县委,内设组织部、宣传部。3月,桐柏二地委撤销,泌阳改属中共南阳地工委领导,下辖大磨、马谷田、王店、牛蹄、春水、羊册、官庄、饶良、双庙9个区委和城关、沙河店2个镇委。同年6月,县、区委组织始对外公开。
1950年5月,县委发出建立基层党组织指示后,在双庙区后楼乡和县公安局进行建立党支部试点,而后全面铺开。1951年9月,县委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52年11月,增设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1953年5月,增设梅林区委,城关镇委改称区委。1954年撤销沙河店镇委,归属牛蹄区委。至此,全县下辖11个区委,1个总支,213个支部,其中农村支部179个。1955年6月,增设农工部、财贸部,县纪检会改为监察委员会。
年底撤销梅林区委,所辖支部分属春水、官庄两区委。1956年3月,撤销牛蹄区委,改设板桥区委。5月,撤区建乡,全县设25个中心乡、1个镇。乡、镇成立中心支部。1957年撤中心乡,改设8个区委、1个镇委和8个县直属乡中心支部。1958年10月,全县一县一社,县委更名为中共泌阳人民公社委员会,设书记处,增置福利部,下辖11个管理区党委、237个生产大队党支部。1959年3月,恢复原体制,管理区党委改为人民公社党委。同年,县委增设工业部、文教部。1961年5月,人民公社改称区,区下设人民公社,县委下辖11个区(镇)委,74个人民公社党委。1962年调整并为54个公社党委。1964年5月,撤销县委书记处和取消第一书记称谓。1965年7月,中共泌阳县委改属驻马店地委领导。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县各级党组织普遍受到冲击,陷于瘫痪状态。1967年11月28日,泌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统揽党政大权。1970年3月,县革委成立党的核心小组。1971年5月,县召开第三次党代表大会后,党的基层组织始恢复活动。1979年5月,恢复统战部。1981年9月,恢复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2年5月增设老干部局。1983年11月,改公社党委为乡(镇)党委。1984年5月,建立县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泌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中共泌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1987年底,县委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老干部局、政法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信访办、党史办、党校和县直党委。下辖24乡(镇)党委和10个县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853个党支部。
第二节 党 员
1924年,祁修文(又名炳堂)在信阳师范学校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姚健宇在开封入党,以上二人是泌阳县最早的共产党员。
1927年11月,中共泌阳县支部委员会成立时,党员11人,多是青年知识分子。1928年10月,中共泌阳县委建立后,有党员50余人。时,国民党实行“清共”、“限制异党发展”,中共泌阳县委则采取针锋相对的斗争策略,在城镇店员工人和贫苦农民中发展党员。1929年,县委领导城关群众举行反捐税斗争和发动师范学校师生开展反帝爱国斗争的胜利,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日益提高,要求人党的人越来越多,至1930年初,全县已有党员160余名。
1930年7月,杨虎城部中共党员张焕民、刘汉杰(又名刘煊)和中共长江局特派员白玉文在方城发动兵变失败,31日突围到泌阳被捕。经县委多方营救无效,两日后张焕民、白玉文、刘煊3同志惨遭杀害。同年12月,县委为策应红九军二十六师解放泌阳而组织暴动,事泄,县委委员胡帮立、王立堂、蔡玉钦三同志殉难。事后,地方反共势力到处逮捕共产党员和进步群众,至1931年全县党员由240人减至50人。
1932年初,张旺午自枣宜苏区返回泌阳继续开展斗争,经半年多艰苦努力,恢复发展党员120余人。是年冬,鄂豫边临时省委指示泌阳县委要配合苏区反“围剿”,发动群众搞抢粮斗争,党员在抢粮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过于暴露自己,结果使刚恢复的革命势力,接连受挫,至1934年党员减至60人。1936年冬,县委以“自卫会”为基础发展党员,至1937年底共有党员280余人。抗日战争开始后,全县党员积极投入抗日救亡运动,仅1938年就有300余名党员和爱国青年奔赴竹沟参加抗日队伍。与此同时,还注意在国民党地方政权和各种团体中发展党员。经过工作,邓庄铺联保主任李耀堂,愿弃暗投明,并为革命作出一定贡献,于1938年被吸收为共产党员。泌阳县政府在官庄举办“战时青年工作团”训练班,县委从中发展党员30余人。另外,在各学校教员中亦发展一批党员,时全县党员300余名。1939年11月,“竹沟事变”发生后,地方顽军疯狂逮捕和屠杀共产党员,多数党员转移外地隐蔽起来,至1942年全县党员剩60余名。
1944年10月,部分党员由外地返回泌阳,积极协助五师开展抗日活动。1946年6月,侯太俊率30多名游击队员与敌周旋,牵制住泌阳保安团全部兵力,使五师和地方干部顺利突围,他们突围后仅剩40余名党员。8月,县委书记侯太俊被捕牺牲,县内党员仅存20余人。
1947年11月,羊册地下党员李书君到方城独树与豫陕鄂军区取得联系,陈(赓)谢(富治)兵团四纵十一旅解放了泌阳。1948年秋至1949年9月,在剿匪、反霸斗争中,新发展党员260名,多系农村中的贫雇农,少数是新吸收的青年干部。1950年5月,县委在建党指示中提出:要严格按照标准积极慎重发展党员,为全面实行土改和其它社会改革创造条件。年底,党员增加到465名。1951年春,在党员中进行“八项标准”教育,普遍进行登记、审查和处理,克服了组织不纯与思想不纯现象。经过土改、“三反”、“五反”、“镇反”、抗美援朝等运动,党员发展到1109名。1955年贯彻“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至1956年,党员增至5819名。
1957年开展整风反右派斗争,停止发展党员。并将一些党员干部划为“右派分子”,进行批判和斗争,其中100多名党员被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期。1958年在大办钢铁运动中实行火线入党的党员1400余人。是时,不少党员在“大跃进”形势影响下,跟着犯了瞎指挥、高指标、强迫命令、浮夸风和“共产风”等“左”倾错误。1959年10月,在县、区委主要领导干部中开展反“右倾”斗争,有30多人被划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受到批判。1960年11月,开展整风整社,集训所谓犯“五风”错误的干部1100多人,其中党员占一半以上。1961年广大党员认真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和落实“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体制,带领社员生产度荒。1963年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4年开展“小四清”运动,全县有7600多人犯有程度不同的“四不清”错误,其中300多名党员干部受处分。“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党的活动,大部分领导干部“靠边站”被批斗,不少党员因不赞成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残酷斗争而遭到程度不同的迫害和打击。1970至1973年全县突击“纳新”党员939人,造成党的队伍严重不纯。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阴谋篡党夺权的罪行,并对帮派体系开始进行清查。1978年经过纠正“两个凡是”的错误观点和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大讨论,使党员的“左”倾思想得以克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落实“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农村党员带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3年全县粮食产量创历史最高纪录。是年,全县1325人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在842名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共产党员占80%以上。1984年开展整党工作,1986年展开“社会主义新时期共产党员光辉形象”的大讨论,使党员素质普遍提高,党的队伍更加纯洁,都围绕着“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献计献策,尽职尽力。1987年底,全县共有党员17539人,其中女党员1258名,中青年党员比例占80%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2983人,比1978年增加2213人。
第三节 党务工作
组织工作
民主革命时期,党委中有一名部长或委员协助书记搞组织工作。建国后,共产党已处执政地位,组织工作机构和人员不断增添。县委设立组织部协助县委进行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党员教育及干部的审查等工作。1966年底~1971年初,党组织停止活动。县第三次党代表大会召开后,恢复组织工作。粉碎“四人帮”后,组织工作转人正常。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委组织部根据县委部署,首先将窃据各级领导班子要职的帮派骨干分子撤下来。接着,会同纪检委对“文革”中发展的1421名党员重新进行审查和处理,纯洁了党的队伍。1979年起,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了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为3594人平反冤、假、错案,其中文字平反128人。为79人的历史遗留问题作出正确结论和妥善处理,其中恢复党籍的13人。1983年对3637名知识分子进行全面普查,解决知识分子入党难、学非所用、夫妻两地分居等问题。至1987年,有79人被安排为中、小学校长、卫生院长、正副经理或股长职务,463名被接收为共产党员,408人被选为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9人被推选为县政协委员,并有50名优秀的中青年知识分子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1984年后,对干部人事管理、任用制度进行了改革,下放了部分干部管理权限。对各级党委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实行任用前严格考核制度,实行了干部考勤考绩制度。
纪律检查工作
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后,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纪律检查监督,做了大量工作。“文革”期间,纪检工作瘫痪。1981年9月恢复后,遵照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会同县委组织部对“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纠正;对以前历次运动中处理的党员违纪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甄别复议,本着“有错必纠”原则,对搞错的予以复查纠正,至1983年底,平反纠正与部分纠正的案件128件。配合组织部对“文化大革命”中发展的党员,属于突击发展的,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了审查处理,其中清除出党和取消预备期的600名,留党察看一年的339名。从1981年起,对一些党员干部依仗职权,非法安排子女就业、侵占耕地盖私房、多分房、贪污、盗窃、行贿受贿、谋取私利、侵吞财物等违纪案件,均按政策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
宣传工作
党的宣传工作主要是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思想,激励斗志,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建国初期,为动员全县人民彻底打倒封建统治阶级,进行社会改革,建立民主政权,肃清残余匪特,开展反霸减租等活动,县委组织大批宣传力量,深入村镇,广泛进行了宣传发动,使各项中心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在土改运动中,县委抽调县、区干部300多人,区、乡组织大批人员,宣传“土改法”。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后,县委组织县、区、乡干部和教师近2000人,运用各种场合和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宣传活动,对全县人民进行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1953年前后,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组织干部学习《社会发展史》、《经济建设知识》、《联共(布)党史》等。1955~1956年,重点宣传农业合作社和社会主义改造。1958年后,宣传内容渗人许多极左思想,不适当地提出过一些违反科学、脱离实际的宣传口号,如“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等,助长了浮夸风,给革命和建设带来严重损失。1961年,宣传“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和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对战胜灾荒、恢复生产元气、密切党群关系等方面起到重大作用。“文化大革命”中,宣传部门停止活动。舆论工具为当时的政治服务,宣传所谓造反有理,批林批孔,评法批儒以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等,流毒很深。
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宣传工作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县委带领全县党员干部进行拨乱反正,认真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澄清了思想战线上的重大理论是非;接着广泛宣传中央关于农业两个文件和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社会主义生产积极性。后,又广泛宣传党的第十二次及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宣传“五讲、四美、三热爱”、计划生育、社会主义法制,使农业生产和各项建设事业呈现持续发展局面,使党的基本路线日益深人人心。
党校教育
县委党校(党训班)1952年创建以来,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培训,对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新形势的需要做出了贡献。从1952年起至1987年,先后共举办了50期训练班或读书班,共培训党员、干部14626人次。
统一战线工作
1952年县委统战部建立,因机构不健全,暂由宣传部代管。1958年与宣传部合并,配专职统战干部。“文化大革命”中停止活动。1979年恢复统战部后,统一战线工作始得以全面开展。
对私营工商业政策的落实 1953年,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时,统战部门通过工商联正确贯彻党对私营工商业的各项政策,引导私人工商业者接受改造。时,全县私人工商业者3800户,除一部分转行务农外,至1956年全部接受改造。为照顾资方权益,对懂业务、有技术、有经营管理能力的资方代表,确定为公私合营经理、副经理。1964年到1965年,统战部多次举办工商界人士业余政治学习班,鼓励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随统战部机构瘫痪而停止。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私营工商业者工作由工商局管理。
贯彻党的少数民族政策 1987年全县有10个少数民族,共6231人,其中回族6193人。建国后,认真贯彻“各民族一律平等”的政策,批判大汉族主义,加强民族团结,注意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吸收少数民族先进分子入党。至1987年少数民族中有100多人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有20余人被选为县人大代表,10多人被推选为县政协委员。为尊重少数民族习惯,县城和几个较大集镇,都设有回族食堂。板桥乡百秩店村,是回民聚居地,同村汉族为同回族搞好团结,从不养猪,以示尊重。每遇回民节日或婚丧嫁娶,牛、羊肉供应给予特殊照顾,对其它少数民族因生活习惯需要,也给予优待。为使少数民族生活富裕起来,1979年~1985年国家贷款和个人集资8.8万元,在象河、二铺回族聚居地开办食堂、旅社或宰杀牲畜,年利润均在万元以上。1984年3月,县首次召开民族团结、生产表彰大会,有7个先进单位和80名个人获奖。
贯彻党的宗教政策 泌阳县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宗教团体。其中以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较盛行。1952年在宗教界开展取缔反动组织工作,后在宗教界开展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清除了披着宗教外衣从事反革命活动的反动分子;对其正当的宗教活动则予以保护;对宗教界代表人物,采取团结方针,予以适当安排。1958年11月,县委统战部组织伊斯兰教阿訇集中学习,促其与穆民同工同酬,自食其力,实行民族、风情改革。同年在宗教界上层人士中开展向党交心活动。1962年,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对上层人物在生活中予以照顾。“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宗教政策被践踏,少数上层人士被抄家,天主教神甫被视为“牛鬼蛇神”,游街示众;基督教牧师刘性之以“特务”、“反革命”罪逮捕入狱。一部分宗教上层人士也先后被批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了党的宗教工作,宗教政策得以执行。1981年5名宗教界人士的冤案给予平反、昭雪,同时对其上层人士重新进行登记,其中:天主教3人、基督教5人、伊斯兰教9人、佛教3人、道教1人。他们的社会地位重新受到了尊重。1982年4月,县基督教成立以自治、自养、自传为宗旨的“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后,对他们进一步阐明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对各教活动地点作了安排。
贯彻党对港、澳、台政策 泌阳县解放时,去台湾定居的640人,在港、澳定居经商的16户、64人。境内现有台属452户,1746人,港属18户、81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强了以台湾为重点的统战工作,统战部门帮助台属通过各种途径与在台亲属联系。1979年县委成立“对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原来因“台湾”问题造成的10起冤案,全部予以平反,安排复职6人,照顾安排2人,解决户粮关系3户,9人。1978年以来,从台湾回县探亲的10人次,台属到香港与亲人会面的3人,到台定居的1人。现有通信联系的156户。通过多方工作,加强了海峡两岸人民的感情。返台亲人来信表示,要为祖国的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贯彻党的侨务政策 全县有侨务工作对象163户,763人,其中海外华侨(含外籍华人)55户,236人;侨眷108户,527人。华侨主要分布在美国、加拿大、日本、泰国、新加坡等国家。1978年前,侨务工作时受冷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侨务工作得以正常开展,政策得到落实。原来因海外关系而处刑、清洗、批判的8人,均得到平反、昭雪,恢复工作;7名侨眷知识分子作了妥善安置,其中4人被推选为县政协委员。华侨私房亦得到妥善解决。另外,安排了3名侨眷子女就业。1984年县成立侨务工作机构。1985年元月召开泌阳县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成立了“泌阳县归侨、侨眷联合会”。同年7月,各方集资2万多元,开设“泌阳县侨联企业公司”。至1987年县先后接待回乡探亲的华侨5人次。
贯彻党对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 全县有国民党军队起义投诚人员722名,其中将级2人、校级8人、尉级和士兵712人。1978年前,对国民党军队起义投诚人员政策未能全面落实。1985年以来,对这些起义投诚人员,经查实登记后,颁发了“起义投诚证明书”。应落实政策的291人,已落实289人;应安置工作的49人,已安置47人;解决受株连子女户粮关系的7人;对判过刑的112人,已撤销原判103人。发放一次性救济款4.39万元。起义投诚人员中被推选为省政协委员1人,县政协委员2人。上述这些政策的调整和落实,对促进安定团结,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推动全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了重要作用。
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建国后,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50年代,县委、县政府(人委)受理的信访案件,多由办公室主任呈交县委书记、县长批办。1962年以后,县委、县人委确定一名常委或副县长分管信访工作,县委、县人委办公室各配一名专职信访干部。1981年县委信访接待室升为信访科,次年县政府亦设信访科。1984年两科合并,更名为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增配至15人。与此同时,县直各局、委和各乡镇亦建立健全了信访机构。由于各级党组织认真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对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安定团结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四节 党代表大会
建国后,从1956年起至1987年,泌阳县先后召开过五次党代表大会。历次党代表大会简况如下表:
第五节 党的主要活动
反捐税斗争 民国18年(1929年)4月,中共泌阳县委领导城关市民数百人举行反捐税斗争。市民们高呼“反对苛捐杂税”、“反对敲诈勒索”等口号游行示威,冲进县商务会和税局,同会长樊焕台、局长张和祥展开说理斗争,迫使当局取消了新增加的苛捐杂税。
反帝爱国斗争 民国18年(1929年)冬,中共泌阳县委发动师范学校学生和市民千余人举行罢课、罢市、游行示威,反对美籍基督教牧师挪心清欺压人民和进行文化侵略,联合各界人士起草《反基督教侵略宣言》,印发全国各省、市。他们捣毁了教堂,赶跑了挪心清。
策应红军解放泌阳 民国19年(1930年)12月5日(农历十月十六日),中共泌阳县委为迎接红九军二十六师解放泌阳,在城北窑洞召开会议,研究举行暴动和策应计划,突遭县警察局武装围击,陈香斋等人突围脱险,胡帮立、王立堂、蔡玉钦三同志被捕。受尽严刑拷打,始终不屈,当夜被惨杀。
抢粮斗争 民国21年(1932年)10月,县委为配合苏区反“围剿”和解决贫苦农民生活困难,发动群众开展抢粮斗争。先后在城东昌庄、李庄、袁庄,羊册南小侯庄,城南大磨、陈庄、席庄,城西后楼、罗庄、金庄等村庄,打开地主粮仓,将粮食分给贫苦农民。反动当局纠集地方武装对抢粮群众进行疯狂镇压。11月23日(农历十月二十六日)夜,县委委员吕秀甫为掩护群众抢粮被捕,受尽严刑拷打,当夜被惨杀于城西八里沟。次年2月,县委委员兼武装小组组长周青在赊湾组织抢粮中夜宿张湾窑上,遭唐河涧岭店民团围袭,当场壮烈牺牲。
进行游击战争 民国25年(1936年)3月27日在鄂豫边区省委领导人直接率领下,泌阳东部侯庄、王庄、张楼、馆驿等村36名党员及革命群众,随鄂豫边红军游击队到桐柏平氏庙会上参加夺枪斗争。经过激烈搏斗,从土豪劣绅、民团手中夺得长短枪10余支和部分物资。28日游击队遭桐柏保安团包围袭击,省委书记张星江牺牲,游击队长周骏鸣负重伤。为协助游击队打开局面,是年8月,候庄、张楼一带党员侯太俊、马长富、靳九兴、靳九聚等带领铜山沟10多名革命群众,乘雨夜赶到大磨,配合游击队,一举打开八门庄围寨,缴获一批枪支及物资,武装了游击队。民国26年9月,县委组织高邑、邓庄区委,配合鄂豫皖红二十八军连续拔除了游击区内所有反共据点,游击队员迅速发展到600余人。年底,泌阳豪绅王友梅勾结宛西民团司令别廷芳,纠集千余人偷袭、“围剿”鄂豫边区省委和抗日独立团团部驻地焦竹园、邓庄铺时,县委立即组织当地党员和抗日自卫队,协助抗日独立团奋起反击,粉碎了“围剿”,保卫了根据地。
开展抗日救亡运动“七·七”事变后,中共泌阳县委在省委领导下,大力开展抗日救亡运动。一是全县为竹沟抗日根据地输送近千名党员和爱国青年奔赴抗日前线。二是对县境内驻军和地方官吏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争取了王友梅,他主动交还了偷袭邓庄铺时抢走独立团的600套军装,另外,支援了一部分粮秣资助抗日。三是动员进步人士和群众慰劳驻军。四是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活动,除竹沟拂晓剧团、孩子剧团经常来为驻军、群众进行演出宣传外,县城成立了怒吼剧团,各学校亦编排了各种独幕话剧,在城乡进行巡回演出。1944年10月,新四军五师开辟河南抗日根据地时,县内各地党组织动员人民群众密切配合,不断给予日、伪军以沉重打击。
剿匪反霸 民国36年(1947年)11月泌阳解放后,国民党地方残余势力不甘心失败,他们互相串连,拼凑土匪武装,以反攻倒算颠覆革命政权为目的,杀害基层革命干部和进步群众,闹得地方极不安宁。为保卫革命果实,民国37年(1948年)下半年开始,开展剿匪、反霸斗争。桐柏军区组织泌阳、唐河、桐柏三县建立“南山工委”,由桐柏军区二十八旅八十七、八十八团专司对大股土匪进行武装清剿。民国38年(1949年)4月,解放军五十八军一七四师奉命进驻泌阳继续清剿。8月,中共泌阳县委发出“关于剿匪反霸运动的指示”后,群众性的剿匪反霸斗争迅速在全县展开。经过军事进剿、政治攻势和群众围剿,至1950年8月,境内土匪基本肃清。与此同时,各地发动群众开展了反霸斗争,对那些坚决与人民为敌和通匪、窝匪、济匪、勾匪、庇匪的恶霸地主,给予了严厉打击,全县共斗争恶霸142人。
减租减息 民国37年(1948年)5月,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邓小平在县境西北苗庄寺召开桐柏二地委、泌西、泌东两县委及部分区委负责同志会议,指出本地在执行政策上犯了“急性土改”的错误,要求迅速纠正,停止急性土改,实行减租减息,合理负担。当时因全县正集中精力进行剿匪、反霸,未能普遍开展减租减息,只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民国38年8月,中共泌阳县委发出《关于剿匪反霸及减租减息的指示》,以减租减息为主,结合进行剿匪反霸。通过广泛宣传政策,放手发动群众,在政治上彻底孤立地主阶级的同时,从经济上对其进行清算,实行“二五”减租,强迫地主退回佃租,至1950年8月,全县共减租56万公斤粮食。
土地改革 泌阳县土地改革分“急性土改”和全面土改两个阶段。民国36年(1947年)底至民国37年(1948年)夏初,泌东、泌西二县进行一次土改,虽使大部分无地农民分得了土地,但因作法上过急和过“左”,群众分得的果实不巩固,出现不少明分暗退的现象。不久,桐柏军区指示停止急性土改,转向了剿匪和减租减息斗争。为彻底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从1950年12月开始,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了伟大的土地改革运动。经过宣传政策、发动群众、划分阶级、征收、没收、分配土地等步骤,至1951年10月土改基本结束。同年底进行了土改复查,1952年初,整个土地改革全部完成。在进行中,县委认真执行了“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改总方针,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伟大成绩。全县共划定地主成份6839户,富农3265户,中农20715户,贫民53369户,其它17176户。在征收没收过程中,执行《土改法》规定的将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通过土地改革,全县无地或少地农民共分得土地48.2万亩,房屋3.05万余间。彻底消灭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改变了生产关系,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生产的发展打下了牢固基础。
抗美援朝 1950年6月,美帝国主义悍然发动侵朝战争,严重地威胁我国的安全,激起全县人民极大愤慨。县委根据上级指示,从1950年10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展开大规模的抗美援朝运动,1953年7月基本结束。经过广泛宣传,激发了人民的爱国热忱和反抗侵略的信心与决心。全县有37万人举行抗美援朝游行示威,31万人参加保卫和平签名运动。先后有6000多名青年报名赴朝抗美,经审查批准1200名青年光荣参加了志愿军。与此同时,积极开展爱国增产节约和爱国捐献活动。仅1950年11月,捐献23.8万元,可购买战斗机一架,大炮一门。并为志愿军捐献大批鞋、袜、毛巾、肥皂等日用品。写慰问信6.74万封。为2450户无劳力的军属实行代耕或包耕,从物质和精神上支援了抗美援朝斗争。
镇压反革命 1951年1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领导全县人民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1952年基本结束。镇反的主要对象是破坏活动最猖狂的匪首、惯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按照“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规定,经广泛宣传政策,充分发动群众和人民群众揭发检举,公安部门侦破、查证,严办了一批对人民犯有重大罪行和民愤极大的首恶分子,给反革命分子的以毁灭性打击。镇反中,收缴长短枪841支,子弹121490粒,刀矛4154件和其它反革命证件与物资。通过镇反,对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安定社会秩序,支持配合土改、抗美援朝运动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重大作用。
“三反”“五反”1952年春至同年底,县开展“三反”(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运动。全县2165人(包括职工)参加,经过学习、自查、揭发、斗争、查证等过程,共有876人犯有程度不同的贪污行为,总计贪污款2.35万元。根据其所犯贪污的性质、态度,依照政策,分别进行了正确处理。并对犯有严重铺张浪费和官僚主义者,也给予了适当处理。
1952年冬,在工商界开展“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1953年春结束。
社会主义改造 土改以后,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但当时农村出现有新的两极分化情况。为避免两极分化,使农民共同富裕,县委根据中央精神着手领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1952年秋先在双庙区后楼乡和马谷田区罗店乡搞试点。而后逐步铺开。1953年11月召开县、区、乡2500余人的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指示后,即在全县开展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年冬,全县建立互助组7456个。1954年春,县委又在双庙、马谷田两区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试点,1955年下半年出现了农业合作化高潮。是年10月,传达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和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后,农业合作化步伐加快。部分地区曾出现违反自愿互利原则的急躁冒进倾向,县委及时进行了整顿和纠正。至1956年冬,高级农业社发展到305个,入社农户121456户,占总农户的96%以上,基本上实现合作化,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县委引导手工业者走合作化道路。1954年建立生产合作社1个,各类手工业小组18个。1956年秋,办起39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参加1518人,占当时从事手工业者100%,完成了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1953年冬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根据“逐步过渡”和“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政策,采取“赎买”的方法,至1956年8月,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任务。
肃反斗争 1955年10月至1958年6月,县开展肃反斗争。分六批进行,共参加909个单位,8294人,占应参加肃反人数的93%。整个斗争是按照中央提出的“坚决、彻底、干净、全部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以及“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政策进行的。中、小学教师分别集中南阳、唐河由地委直接领导开展,其余四批均在县城进行。在肃反中,清查出一批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并根据“不冤不漏”精神,对他们反复进行了查实核证,基本上做到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从而纯洁了革命队伍,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
整风反右派 1957年11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4月27日发出的《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和6月党中央决定反击右派分子的进攻的指示精神,开展了整风反右派斗争。先后分三批进行,全县共参加5031人(其中国家干部2229人,学校教师1452人,卫生、工商界1350人)。经过学习文件,大鸣大放,反击右派,着重整改等阶段,至1959年4月基本结束。整风中,把一些同志在鸣放中的过激言论,视为“反对共产党”、“反对社会主义制度”而划为右派分子,进行了批判和斗争。全县被划为右派分子530人,占参加总人数的9.5%,他们分别受到撤职、行政开除、开除党籍之处分,有的送往内黄县劳动教养,有的留机关监督改造。1959~1962年,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先后三次对106人进行了甄别复查,摘掉右派帽子,恢复名誉和职务。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 1958年5月,中共八届二中全会公布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后,县委即带领全县人民掀起了以兴修水利、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改良土壤为中心的农业生产高潮。是年,粮食获得空前大增产,总产达2.6亿公斤,比建国初期增长1.4倍,比1957年增长69%。此时,根据上级提出各项事业都要“大跃进”的指示精神,县委就轻率地组织发起了“大跃进”运动。自此,以高指标、瞎指挥、强迫命令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起来。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发表后,仅用七天时间,即将全县279个高级农业社合并为11个人民公社,平均每社10900户。10月1日,又宣布为一县一社,名曰“泌阳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农、林、牧、副、渔统一经营。生产资料全部公有,部分家庭副业和生活资料也实行公有。经济体制实行“三统”(统一计划、统一政策、统一制度)、“一包”(收支包干)。取消一家一户炉灶,以生产队为单位办食堂。收回社员自留地,关闭农贸市场,实行“供给制”,吃饭不要钱,大搞“一平二调”。农田生产搞大兵团作战,《泌阳报》也连续发表所谓高产“卫星”,更加助长了浮夸风,同时也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之自然灾害的侵袭,造成农业严重减产。群众生活极端困难,甚至有非正常死亡现象发生。
大办钢铁 1958年8月,中央做出到年底生产钢1070万吨的决定。9月中旬,省、地委分配泌阳3.2万吨铁的生产任务。为此,县委即提出大建“小土群”和“向荒山要宝,向河沙要铁,不要国家一分钱,遍地建工厂,大炼钢铁”的口号,抽出大批人力,掀起大办钢铁运动。农村出动14万劳动力,分赴山区、河道,采矿石,淘铁砂。10月初,在城关、春水、官庄、马谷田等处,土法上马建钢铁厂7座、小炼铁炉2976个、炼钢炉938个。因原料不足,县委号召全县人民开展“献料活动”,群众捐献大批废铁、废钢、废铜、木板、木炭、木柴等。年底,炼出所谓优质铁2390吨,次铁1923吨,钢255吨。是年,因农村都忙于大办钢铁,劳力严重不足,相当数量秋作物没有收回,霉烂在地里,因燃料不足,大量砍伐树木,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所炼钢铁质量低劣,大部报废。大办钢铁劳民伤财,得不偿失,但却给泌阳打下了发展地方工业的基础。从这一年起,县内建起机械、水泥等数座小型工厂。
整风整社“大跃进”和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给泌阳县农村造成严重恶果。外流4000多人,大牲畜非正常死亡2145头,土地荒芜5.2万亩,平毁村庄145个,拆民房近万间。为克服这一严重困难,1961年初,县委及时贯彻了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中央和省委还派来工作组,帮助县委开展以反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浮夸风、“共产风”、特殊化风为主的民主革命补课。此期间,县委为挽救损失,采取了一系列补救措施:整顿人民公社, 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解散公共食堂,实行劳逸结合;开放自由市场,恢复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实行借地和允许开垦荒地;下放干部加强基层领导;停办部分厂矿,精简职工、下乡支农;组织400多名医务人员积极为农民治疗疾病等。1961年6月,根据中央、省委关于退赔的指示规定,对1958年以来平调社员的粮、款、物资,进行了退赔。全县各级平调集体和个人的粮、款、物资共折款2451.4万元。本着先个人、后集体,先吃住,后其它的原则,至年底退赔金额915.76万元。经过认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和广大人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终于战胜了严重困难。1962年后,农村生产元气逐步得到恢复。
社会主义教育 根据中央指示,从1963年至1966年,在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以“清工分、清帐目、清仓库、清物资”等为主要内容。1964年底,县委书记带领400多人工作队赴南阳县参加“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试点。同时,南阳地委派人来县帮助面上搞“四清”。在组织生产队以上干部普遍学文件、“坦白交待放包袱”中,全县有7637人存在有程度不同的“四不清”问题,均作了经济退赔。其中对错误严重的321人,分别给予双开除、撤职、降薪、留党察看、警告等处分。1965年7月,泌阳四清工作队转至确山县继续搞试点,1966年下半年,因“文化大革命”开始,社教运动终止。这次运动虽然对解决农村干部作风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但在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有了进一步发展。
“文化大革命”遵照党中央部署,泌阳县于1966年8月从“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人手,拉开“文化大革命”序幕,至1976年10月结束。这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和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1966年8月,县委发出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同时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进驻县一中,发动群众,揭查“黑帮”。各中、小学纷纷建立“红卫兵”组织,县直少数机关、厂矿也相继成立各种群众组织,他们冲向社会,把一些古建筑物、旧书画、古戏服装等当作“四旧”加以破坏。9月,“红卫兵”开始大串联,先是各校师生代表上北京,接受毛主席检阅,后来无限制地四出串联,遍及北京、延安、长沙、韶山等地。国家还给他们补助钱、粮。10月,泌阳一中“造反司令部”、“战斗兵团”张贴大字报,批判县委工作组的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批斗工作组和校方负责人,并到处指名乱揪乱斗干部、知识分子。这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践踏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行为,引起人民的普遍不满.12月,县直机关多数干部群众亦成立组织与其对抗。“红卫兵”组织内部也由于观点不同,发生分裂和改组。于是导致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出现派性斗争。12月24日,县委召开县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宣布“文化大革命”开始,停止党、团活动。自此,大部分单位领导“靠边站”,机关工作陷入瘫痪、半瘫痪状态。1967年1月25日,在上海“一月风暴”影响下,群众组织头头强行夺了县委、县人委领导权,县直各机关也相继被夺权。此期间,各级领导干部绝大多数被打倒,许多老干部、老党员挂着“走资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牛鬼蛇神”等黑牌子,被押解游街、批斗,遭受侮辱和摧残,全县被揪斗的干部职工达3762人。7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8219部队奉命进驻泌阳,实行“三支”、“两军”,对稳定局势虽起到一定作用,但并未完全制止混乱局面。7月25日,中央对河南“二七公社”表态,28日县城召开大会宣布成立“河南二七公社泌阳纵队”,会议进行中,县人武部军械库突遭抢劫,劫走长枪6支,旋经极力追缴收回。8月上旬,“造反派”多次冲击县人武部和公安机关,残酷批斗人武部和公安局领导干部。中旬,邻县确山两派发生枪械武斗,驻马店“二七总部”命令“泌阳纵队”前往支援,县出动400余人去参加武斗。9月初,县成立“文攻武卫指挥部”(又称“保卫部”),各区亦成立“执勤队”,打、砸、抢、抄、抓进一步加剧。县“保卫部”白天携带枪支到各地任意抓人、讹诈群众财物,夜里私设刑堂审讯毒打被抓来的干部和群众。“保卫部”和“执勤队”仅存在半年时间,全县就有1700多人遭其毒打、迫害,其中有些人致残、致死。
1967年11月28日,泌阳县革命委员会在混乱中宣布成立,成立后,发出公告,号召开展革命大批判,正确对待干部,实现“革命三结合”。至1968年3月底,所有区、社、生产大队、学校及各部门均成立革委会或领导小组。自此,革命委员会统揽党政财文大权。
1968年,全县大搞“三忠于”(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活动。县革委明文要求:人人要以“忠”字作为一切思想言行的最高准则。规定干部、群众每天要“早请示”、“晚汇报”。城乡到处画毛主席像,写挂毛主席语录,家庭设“忠”字台,机关会议室塑毛主席站像和绘制绒布字屏。出工干活带语录牌,人人胸戴毛主席像章。交通要道口和公共场所建过街牌坊或砌影壁墙,画毛主席像,书写“四个伟大”,以示对革命领袖的崇拜。这项活动仅县城耗费资金达12万元之多。3月,开展所谓反“三右一风”(反对右倾分裂主义、反对右倾投降主义、反对右倾保守主义和反对翻案妖风),近百名干部被诬为“走资派”、“黑后台”、“叛徒”、“特务”遭受残酷斗争,其中3人被迫害致死。8月,进行所谓“斗、批、改”,组织“工人宣传队”、“农民宣传队”进驻各学校和县直部分单位,领导“上层建筑的斗、批、改”。实行工农管理学校后,把近800名教师遣散回家,致使学校矛盾加剧,秩序混乱。
1970年春,县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开展“一打三反”运动,这个运动打击了少数现行反革命破坏分子,对犯有经济错误的人,令其进行了退赔,共退赔现金80万元。1971年5月恢复了党的活动。“9·13”事件后,县开展批林整风,揭发、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极左思潮和不法行为有所收敛,局势稍为稳定,各方面的工作有所好转。但1973年“四人帮”又提出“反潮流”精神,帮派分子则乘机翻“一打三反”的案,借口受“压”,要求“平反补台”,县委除恢复他们的“名誉”,给予“纳新”、“提干”外,又补偿他们所谓经济损失200万元。1974年元月,作批林批孔部署,一些“造反派”打着“评法批儒”的旗号,成立跨行业战斗队,再次掀起批干部、整群众、反军乱军的恶浪。全县公社专职武装干部62人,有60人被批斗。1976年春,全县干部和群众正进行生产救灾,重建家园,但上级却要求各级干部“转弯子”,开展“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党内思想再度陷入混乱。
拨乱反正 1976年10月“四人帮”倒台后,县委随即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拨乱反正,努力消除“文化大革命”造成的严重恶果。11月,部署揭、批、查“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广大党员干部踊跃参加。12月以后,在全县范围内掀起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罪恶活动的群众运动。1977年4月,县委部署联系实际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1978年2月开展“一批双打”中,广大群众再次掀起了“揭、批、查”新高潮,在此基础上整顿一些单位领导班子,夺回了被帮派骨干分子窃据的领导权。6月,成立清理打砸抢办公室(后改为清查办公室),对清查出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逐人逐事反复查证核实,对罪行严重的帮派骨干分子查处24人。与此同时,开展了右派改正工作,至1980年2月,对424名右派分子经认真复查审议,全部予以改正。1978年12月开始,对“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冤假错案,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实事求是地给予平反、昭雪,至1980年5月,全县共平反、昭雪3594人。被迫害致死的国家工作人员,为其安排了子女,扣发工资的补发了工资,受株连被迫注销城镇户口的恢复了城镇户口。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县委立即作出“迅速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的决定,带领党员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起了重大作用。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泌阳县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1979年8月,县委召开农业工作会议后,年底普遍推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1982年,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巩固提高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1983年粮食总产创历史最高纪录。1984年2月,县委组织1000余名干部分赴农村,宣传贯彻中央[1984]1号文件,给农民发放“土地承包使用证”,并将荒山、荒岗、荒沟、坑塘水面等都承包给农民,签订长期承包合同,定额上交,受法律保护,有效地安定了民心。与此同时,放宽政策,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适当提高农副产品价格,合理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扩大流通领域,农村经济进一步活跃。1985年,按照中央[1985]1号文件精神,联系县内实际,作出“以农业为主体,以畜牧业和乡镇企业为突破口”的决策,增强了农业实力,加快了发展步伐。在连续两年遭受各种严重自然灾害情况下,农业产量仍持续、稳步增长。且不少地方出现由单一生产型转向农、林、牧、副、渔、工商、建筑、运输等综合经营、横向联合型发展。1987年7月,县委根据中央5号文件精神,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意见》,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积极推行和发展农村“双层经营制”,年底,全县涌现出各类科技专业户1479个,各种新型经营联合体164个。农业开始走向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
城镇经济体制改革 1984年10月,中央发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后,县委即对城镇企业进行整顿和改革试点工作,1985年2月作出《关于全面进行以城镇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试行意见》,在34家预算内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是实行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中撤销、合并了7个不能为企业提供服务而处于主管的行政重叠部门,整顿了3个以企代政的公司,使企业真正成为经济实体。对财政、金融、物价等单位亦进行了配套改革,增强了企业活力。1987年初,泌阳被省确定为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试点县之后,县委、县政府将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年底经终审,完成技改项目和新产品开发研制项目20个,其中部优产品1个,省优产品5个,地区优产品和优新产品14个。
政治体制改革 1984年4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本着撤销重叠机构,合并减少中间层次,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干科学原则,报请地委、行署批准,县委内设7个办事机构,县政府下设27个行政局和5个事业部门。经调整后,县委、县政府和县直各局委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下降7岁。青年干部由原来32%上升到5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原来7人增至46人,基本上实现“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同时,实行党政分开,着重是工作职能的分开。改变了原来以党代政、党政不分、职责不清的弊端,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