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 权
第一节 机 构
一、清代
知县署 清代,泌阳县地方行政机构为知县署,通称县署或县衙。知县署址在城内大街偏东(今人民路南端新街口处),是在明代县署旧址基础上多次重建增修而成的。占地50亩,房子130余间。行政长官称知县。县署内属机构设“三班”、“六房”。“三班”指“皂班”、“壮班”、“快班”,分别担任知县的护行、仪仗和缉捕、用刑、巡夜、打更等差役。六房为:“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各房主事者称掌科,分别掌管各房事务。顺治初,设主簿,旋废;设典史1员辅佐知县掌管缉捕、狱囚;后又有户南房、户北房、承发房之设,户南房管理田赋征收、上解、过割,户北房管理地亩争讼案件、丈量土地,承发房管理上下来往文书等。
分府衙门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因沙河店一带距县署较远,管理不便,经南阳、汝宁二府协商,在沙河店置“南、汝分府衙门”,设七品分府台,负责处理泌、确、遂、舞4县边境民事诉讼、缉捕事宜。民国元年废。
保、铺设置 清代,县内地方基层单位设保,保下设铺。保的领官称“地保”或“保正”(俗称“保官”),铺的领官称“乡约、地方”,群众均呼为“老官”。乡约管催钱粮,地方管田土、诉讼、命盗等。再下至村称闾长(也称甲头)。
二、民国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 1912年推翻清帝君主专制,建立中华民国。时,泌阳县属北洋政府管辖。地方行政机构除县署易名为知事公署、长官改称县知事外,其它仍沿袭清制。是年初,武昌革命军到达泌阳,驱逐原知县和南、汝分府府台,由城绅出首暂维持秩序。6月,县知事马其伟到任,成立县自治筹备局,内设经济、调查、文牍、庶务4科,办理地方自治。依清道光年间8保名目划分8区,各区亦成立自治筹备处。民国3年(1914年),沙河店置县佐(分县),为县之一部分,至民国19年废。此期间因连年混战,政局不稳,地方自治未能实行。民国13年(1924年)后,县知事职均由军阀委派,更换频繁。民国13年至17年,先后换了15任县知事,其中民国16年10个月内换6任。
国民党统治时期 民国16年(1927年),泌阳县属南京国民政府管辖。8月,县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县政府内由房改科,设总务、内务、财政3科,各科置科长1人、科员若干人。又设公安、教育、水利、财务等局。不久县政府又改设一、二科。一科掌内务、教育、建设、司法、收发、监印及党务事项,二科掌国地税捐、货币、出纳款项等。设行政警察7人,受县长监督指挥,专司缉捕、拘传、催科及送达文件等。公安、教育、财务局悉仍其旧,水利局改称建设局。
民国21年(1932年),裁局设科,除保留教育局外,县政府内设3个科:第一科掌理民政,第二科掌理司法,第三科掌理建设。财务局改称财务委员会,公安局改为警察所,置警佐。民国26年第二科列出,改称司法处。次年警察所改称警察局,县政府由两科增为4室6科,即秘书室、军法室、会计室、合作室和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军事科、粮政科。除民国33年撤销军事科,并人国民兵团外,其余室科一直延续到泌阳解放。
民国期间的基层政权是区、乡、保、甲,区、乡公所是县政府的派出机关。区设区长1人,区员1~2人,俱由县长荐任。另有文牍、书记各1人。区公所设民政、财政、文化、兵役4股,每股1~2人,户籍员1人;乡设正、副乡长各1人,文书、民政、财粮各1人。保设保长1人,保队副1人,保丁2人。甲设甲长1人。
第二节 政务纪略
一、清代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南阳知府沈渊,察得羊册马仁陂久废,荒凉偏僻,荆棘遍地,便召集陂周围农民进内开荒。恐起纷争,为各户划分四至,标界立石,具结存案。不数日,有43家开荒2200亩之多。对贫无资者,配给牛犋、种籽,并免赋二年。之后,沈渊把陂内垦荒事宜移交县署办理。逾年,共开荒6000余亩。自是,陂内荒芜之地变成肥沃良田,形成村落。
嘉庆十九年(1814年),县境大饥,知县永铭,敦劝富户捐资输粮赈济,于县城西关、饶良、沙河店、羊册等处设粥厂,按日赈给。又命典史吴钊等吏员分赴各地检查,督催落实,为民称颂。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张云卿率众起义发生后,县当局一面派武装协助省兵镇压起义;一面勒索群众筹交“赔款”,在地丁银增加3分后,又加收3分。共向教会赔银1.1万两。并与县内各教堂签订“出结保护”议约。
二、民国时期
民国元年(1912年)2月,武昌革命军进入豫境时,清知县锡铎惊恐异常。4月,唐县(今唐河)革命党人刘莪菁联络同志古建安欲集乡团攻打泌阳,策应革命军,事为锡铎所知,暗与清驻泌陆军管带吕勋勾结,将古逮捕,监禁泌阳。经锡铎多方刑讯,诬为匪党,惨遭杀害。
民国9年(1920年)11月4日杆首“老洋人”率众数万,由确山进入泌阳境,将县城围困两昼夜,县知事沈家新密差心腹携带烟土、珍玩,深夜潜至“老洋人”住处与其交涉,老洋人允交500块银元,方解城围。县署与士绅如数凑足,凌晨送至,次日“老洋人”即率众他往。时隔半月,县巡缉队(武装警察)以护城有功请赏,县知事沈家新乃集城绅商议,不允。12月1日(农历十月二十二日)夜,一排士兵哗变,砸开监狱,放走全部案犯,烧毁民房数间,黎明破东门进入山区。事发后,沈家新被撤职。
民国11年(1922年)春,县当局向市民额加苛捐杂税激起民愤,县城数百市民齐集县公署请愿示威,并公推王友堂等五人与县知事韦联第辩论,韦知事无言答对,次晨弃职逃遁。省长张风台派李济臣来县查处,李以“实属韦之过”不予追究。
民国16年(1927年)初,北洋军阀陈文钊部驻县境,欲充军饷,与其委派的县知事李恩赐密谋策划,向地方滥派粮款、杂捐,还预征三年。李恩赐极力搜刮,如数缴纳。未及3月,另一军阀徐寿椿部至,继向新任县知事张朝琦索要军饷。老百姓说粮款已纳过,但张朝琦矢口不承认前款,老百姓只得再缴。9月,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晁广顺旅驻境,专筹给养,县知事侯晋藩令沙河店区筹给,10余天后满载而去。随之,该集团军张万信、纪元林两部相继移驻县境,所需军饷亦由地方供养。11月,建国豫军樊钟秀部李万林师至,县知事石自强(随驻军到任)为其穷力搜括,并指使吏役同士兵到乡下肆意抢掠。是年,县农民除纳地丁银正额外,各驻军所派粮饷、杂款超过丁地正额6倍以上,致使众多农户破产,民不聊生。
民国17年(1928年),省政府主席冯玉祥委程云蓬为泌阳县长。主要政绩:①放脚剪辫。县政府贴出布告,明令女放脚、男剪辫子。设专门机构“放脚委员会”,程任主任,另聘4名妇女为委员,动员县府吏员、警察、学校师生到处宣传,限期革除缠脚、留发辫陋习。经常派人在城门口和集市庙会进行检查,发现发辫当即令其去之。放脚委员挨户督促、察访,遇有逾期不放者,强行将其裹脚布扯下,另罚款两元。时达两月有余,收到一定效果。②扒庙拉神。程力主破除迷信,亲自率领县政府人员、团警、学校教职员工将城内及附近周围寺庙,除少数改作他用外,其余一律拆除,泥塑木雕神像全部拉倒毁弃,并令各集镇照行。寺庙所有僧众,一律还俗,自谋生路。自此民间笃信鬼神之风大有收敛。③庙产归作教育专款。程下令将全县百余座庙宇房屋和120余顷庙产耕地全部拨归县教育局掌管,收入统作教育经费,自是,全县教育有较大发展。
民国19年(1930年)10月,邓县、新野、南阳、镇平四县民团总指挥宁洗古,应省政府主席刘峙之邀赴开封面商自治事宜,事为南阳警备司令孙蔚如所知,孙深恐宛属团队力量发展对陕军不利,乃密告杨虎城部之旅长姚丹峰,姚即指使泌阳县长薛宾侯于途中设伏伺机暗杀。宁洗古28日夜宿泌阳县政府,薛宾侯佯作殷勤款待。29日,宁洗古与随行卫士10余人骑马行至泌阳城东北十里庙时,突遭枪击,当即殒命。
民国21年(1932年)秋,县绅王友梅任唐、桐、泌三县联防主任,为筹措经费,指使县长张作舟令各区普种罂粟(鸦片)。县政府派专人去安徽界首购买种籽,分发各区播种,全县共种万余亩。收获时,派员赴各区按册收税,每亩8元,总收入约10万元。除大部供县联防队开支外,余为王、张所吞。自此,鸦片泛滥日甚一日。
民国23年(1934年)初,县长刘万斯依据省政府倡导发展地方工业、手工业令,指使县府第三科(建设科)推行。未及半年,县城办起服装、金属制造、竹器、印刷等4家铺坊,年产近千件,总产值414元。8月,新任县长贾禄云令继续实行,并加强指导。至次年6月,发展服装、制鞋、点心、制烟、油坊、饮食、竹木器、砖瓦等9种,218家,640多名工人,年产78.3万件,总产值达3万元。抗日战争爆发后,因屡遭日机轰炸,所办工业大部倒闭。
民国27年(1938年)6月,县政府举办抗日战时青年工作团训练班,教育局长晁松亭任教务长,招收200余人,8月结业后大部奔赴抗日前线。同年11月,南阳抗敌自卫团司令别廷芳来泌阳办理清乡、查户口。县长陈沂组织豫北沦陷区来县的百余名师生及抽调的人员,略加训练,分赴各区清查户口。结果,查得漏报人口12万之多。为此,国民政府给予前任县长蔡景琳“永不叙用”之处分。
民国28年(1939年)冬,第五战区发起“夺回信阳”之战,县长陈沂组织400多副担架往返于信阳、泌阳之间,运送伤员,并动员募捐1.5万双布鞋支援前线。受到国民政府和第二集团军司令孙连仲、六十八军军长刘汝明赞扬嘉许。
民国30年(1941年),县政府令各保普遍成立保国民学校,彻底废除私塾,私塾学生全部转入各保校。并实行“政教合一”,所有完小及中心小学校长一律兼任所在乡副乡长职,以示重视教育。
民国31年(1942年)4月,奉省命令,勘察丈量土地。县政府成立土地陈报处,县长陈沂任处长,省派赵士昌为副处长,专责督理。抽调全县千余名教师、学生、知识分子,逐村逐块勘察丈量,按土质瘠肥,核定等级,历时半年完成,共丈量出耕地115.9万亩。自此,即依新丈量土地征收田赋。时,县境已连遭严重旱灾,禾稼无收,人以草根、树皮充饥,但田赋有增无减。是年,田赋改为征实征购,因灾重,县人推选代表赴洛阳(省府驻此)吁请省当局减免,却以“军需孔急”为由不允,灾民在已完成征实2.57万石田赋的基础上,又破产支付4.73万市石额加的征购田赋。次年8月,县境继遭蝗灾,田赋仍不减免,反增至5.83万市石。灾民叫苦连天。
民国33年(1944年)5月,驻泌三十九军某营一排长带几名士兵闯入县城西关一民家强奸妇女,其夫控告给县长王松亭,王即派警兵将强奸犯及随从人员捕获,经审讯均供认不讳。该军某团长闻讯,唆使一营长带一连士兵将县政府包围,机枪架在县政府大门口,立逼释放被拘排长及士兵。王松亭一面派员与驻军交涉,令其撤围;一面作好应付突然事变准备。当交涉无效,围兵威逼紧急之际,王松亭出面与该营长对话,历陈被拘者违法行为,并将口供出示。该营长理屈词穷,收兵而去。最后将主犯排长及士兵交由驻军依法处理,此案乃息。
民国34年(1945年)9月,日军投降后,县长晁伟青去牛蹄、沙河店收复失地,铲除日伪组织,接收日伪物资,恢复和重建地方政权。正进行中,突遭皇协军残余分子暗枪射伤,引起神经失常,医疗数月无效,次年春病故于任上。
民国35(1946年)年春,县长薛子正为加强反共活动,大肆扩充地方民团,不到半年,扩建一个保安团、13个机动中队,共2000余人。用扣发中、小学教职员工薪俸购买枪支,围剿境内新四军,引起教职员工强烈不满,县师、县中和一小教师联合举行罢课,到县政府抗议。薛理屈词穷,始允照发工资,直到年底才如数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