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电力工业
第一节 发电
一、火力发电
1954年5月,县人民政府财政科投资8000元,购英国产15马力(11.2千瓦)双缸汽油机和6.25千瓦发电机各1台,在史家院(今县委党校)建小电厂,6月11日发电。时有厂房9间,职工2人。电力供县委、县政府、人武部等机关照明使用。1956年将赊湾区关冯庄提灌站捷克产30马力(22.4千瓦)柴油机和日本产20千瓦发电机调入电厂,发电量增大后,供电范围扩至公安局、粮食局等单位。1959年电厂定名为“地方国营泌阳县电厂”,时有职工6人。翌年,增置上海产80、120马力(59.7、89.5千瓦)柴油机、75千瓦发电机和哈尔滨产48千瓦发电机共4台,1962年2月安装使用。其时,在城内主街道配架照明线路2公里,照明用户增至79户。10月,电厂迁至新华道47号。1963年购潍坊产135马力(100.7千瓦)柴油机和100千瓦发电机各1台,次年安装投运。供城关第六、七两个生产队浇地用电,受益面积80余亩。1966年初,县电厂用30马力(22.4千瓦)高速汽油机与汝南县电厂兑换100千瓦电机1台。8月,又用县酒厂1台“东方红-55”柴油机与正阳县电厂换回2台潍坊产135马力(100.7千瓦)柴油机,并从板桥农场调进300马力(224千瓦)汽油机和320千伏安变压器各1台。至此,电厂用3台135马力(100.7千瓦)柴油机带动1台75千瓦和2台100千瓦电机交替发电,年发电量为39.7万千瓦·小时。年底,电厂又迁至城西关外(今砖瓦厂),因距城超千米而致电压低且不稳。1967年经驻马店地区电管所引介,用1台320千伏安变压器与确山水泥厂兑换180和50千伏安变压器各1台。升压安装主变2台,容量280千伏安,输电电压6.3千伏。架设输变电线路2.5公里,后延长至4.5公里。在原邮电局门口、机械厂等处共安装50千伏安变压器4台。是年发电量40.3万千瓦·小时,城区大部分住户照明和300亩菜园灌溉均能用电。
1968年,县财政投资70万元,征地30亩,在城郊陈营村西建火力发电厂。发电设备由确山县电厂无偿调拨,计有750千瓦发电机组、汽轮机、锅炉等。1970年10月1日投运,年发电量为32万千瓦·小时,每千瓦·小时耗煤3公斤。因负荷低,耗煤多,当年亏赔4万元。次年发电量为91.5万千瓦·小时,每千瓦·小时耗煤2.19公斤,亏赔3.7万元。1972年9月,由于运输车辆少,燃料不足,生产时断时续,加之连年亏损,电厂停产。1975年1月,电厂发生重大火灾,损失严重,1979年8月关闭。
二、水力发电
板桥水库发电站 1959年建木质水轮发电站,1969年国家投资57万元扩建。装机3台,容量750千瓦。架设10千伏线路6公里,1970年建成投运,年发电量100万千瓦·小时。除供本单位用电外,还供板桥、沙河店两集镇及部分村庄照明。1975年8月,水库垮坝,电站冲毁。
宋家场水库发电站 1971年,国家投资8万元兴建,装机2台,容量248千瓦。1982年该水库投资5万元,架设通往王店公社10千伏线路6公里,10月通电。当年,又架设400伏线路8公里,配变压器2台,容量360千伏安,年发电量15万千瓦·小时。1987年,年发电量为150万千瓦·小时,供水库自身和王店乡部分村庄用电。
其它水电站 至1987年底全县先后兴建水力发电站43处。所建水电站总投资165.03万元,装机56台,总容量3559.5千瓦,年总发电量约310万千瓦·小时。但由于管理不善,配套不全,只有12处电站(装机18台,1852千瓦)能正常发电。
第二节 输变电
一、输电线路
大泌线 由桐柏县大河11万变电站35千伏母线间隔出线至泌阳城关35千伏变电站,全长28.5公里。杆塔178基,其中耐涨杆塔36基,直线杆塔142基。采用LGJ-95型导线和GJ-35避雷线。导线呈“三角”形排列,拔稍杆和直线杆塔为“上”字形。线路系驻马店地区电管总所设计,1971年7月由泌阳县农电筹备小组组织施工,次年6月竣工。经验收合格,1973年6月投运。总投资51.5万元。
泌官线 由泌阳城关35千伏变电站π接出线至官庄35千伏变电站,全长18.9公里。杆塔139基,其中耐涨杆塔6基,终端杆塔2基,直线杆塔131基。线路于1980年10月兴建,翌年3月竣工。1983年12月4日投运。总投资28.7万元。
舞春线 由舞钢区寺坡35千伏变电站π接出线经尚店至春水35千伏变电站,全长31.6公里。线路分两段设计施工,南段(春水至尚店)21公里,杆塔176基,按“两悬一顶”设计;北段(舞钢寺坡至尚店)10.6公里,按“上”字形设计。1982年10月两段同时动工兴建,年底全部竣工。1984年11月投运。总投资76万元,其中输电线路部分用48万元,余款用于建变电站和配电线路。线路南北两段分别由平顶山市供电局和泌阳县电业局管理。
驻沙线 由驻马店至板桥35千伏线路T接出线至沙河店变电站,T接线长500米。线路系驻马店地区电管总所设计,县电业局负责设备安装。1984年4月动工,同月竣工投运。
官春线 由春水35千伏变电站π接出线,经贾楼至官庄35千伏变电站,全长28公里。杆塔177基,其中单杆塔153基,双杆塔24基,按“两悬一顶”排列。工程系驻马店地区电业局设计,泌阳县电业公司组织施工。1986年11月兴建,翌年1月竣工,8月20日投运。总投资59万元。
青泌线 由社旗县青台变电站110千伏母线间隔出线,过社旗县饶良等乡、唐河县少拜寺乡境至泌阳县城西北侧110千伏变电站,全长44公里。杆塔201基。线路于1987年兴建,由南阳地区电业局设计室设计,南阳电业局输变电工程队施工。
二、变电站
城关变电站 位于县城东侧。1972年经省电业局批准兴建,投资25.5万元,征地4亩,由驻马店地区电业局技术指导,泌阳县电业局负责设备安装,次年6月竣工。建房22间,安装主变1台,容量4000千伏安,保护屏2面,控制屏3面,35千伏进出线各1回,10千伏进出线6回。电力源于大河35千伏变电站。供电范围内架设10千伏线路10条,总长201.28公里。1973年6月23日投运,供县城、156微波站、花园、陈庄、赊湾、双庙街、杨家集、泰山庙8个区域用电。1978年1月,由城关变电站间隔出线至化肥厂,该厂安装主变2台,容量2000千伏安。化肥厂投产后,用电高峰时变容负荷超载。1981年省电力工业局批复增容扩建,投资15.7万元,征地1.82亩,增置主变1台,容量3200千伏安,出线4回,年底竣工,1984年10月2日投运。1985年供电范围扩大到高邑、马谷田、大路庄3个乡。1987年供电区域内配变压器161台,总容量9910千伏安。
官庄变电站 位于官庄街东侧。1980年省电力系统投资52万元,征地4亩,建房18间,安装主变1台,容量3200千伏安,次年7月竣工,1983年12月14日投运。电力源于城关35千伏变电站。1987年底,供电区域内配变压器112台,总容量4175千伏安。架设10千伏线路4条,全长127.74公里。供官庄、泰山庙、郭集、羊册4乡(镇)用电。
春水变电站 位于春水街北侧。1982年省电力系统投资76万元,征地4.17亩,建房10间,安装主变1台,容量2000千伏安。1984年底投运。电力源于寺坡35千伏变电站。至1987年,供电范围内安装变压器58台,容量1140千伏安。配架10千伏线路3条,长79.56公里。供春水、象河、付庄、贾楼4乡的9个村委用电。
沙河店变电站 位于沙河店镇西南0.5公里。系全国第一座微电脑控制的CMOS 集成电路继电保护农村35千伏小型变电站,为水电部农电司电力科研试点工程。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教师协助地、县电业主管单位设计。征地1.6亩,1983年8月15日动工,翌年4月27日竣工试运。总投资22.65万元,建房13间,安装主变1台,容量2000千伏安,电容补偿450千乏。电力源于驻马店至板桥35千伏线路。1984年11月27日,经水电部和河南省53位专家学者鉴定:该站具有安全可靠、灵活准确、结构简单、使用维护方便的特点。供电范围内安装变压器51台,容量1170千伏安,配架10千伏线路3条,长51公里。供沙河店镇、老河乡的4个村委用电。
条山变电站 位于条山铁矿。由信阳钢铁厂条山矿投资,1975年11月建成,翌年10月投运。电力源于桐柏大河110千伏变电站,线路全长21公里。供电范围内安装主变2台,容量为2800千伏安。配架10千伏线路7条,除供矿区生产、生活用电外,对外出线3条,长18公里,供驻泌部队靶场、156微波站和马谷田乡直单位及附近村庄用电。1987年马谷田乡又架设10千伏线路23.2公里,安装变压器15台,容量860千伏安,供马谷田、高邑等乡部分村委用电。
板桥变电站 位于板桥街南侧。1976年3月由省水利厅投资兴建,1978年5月18日运行。电力源于驻马店35千伏变电站。至1987年,供电范围内配架10千伏线路7条,总长33公里,安装主变23台,总容量11330千伏安。除水库管理局和乡直机关用电外,还供板桥、关刘庄、前店3村委及泌阳县茶场用电。
下二门变电站 位于高店乡九门岗村。1977年底由河南油田投资,征地4.2亩,于次年8月建成投运。电力源于双河35千伏变电站。安装主变2台,容量8400千伏安,配架6.3千伏线路35公里,供矿区和高店乡部分村庄用电。1985年高店乡又架设6.3千伏线路13.3公里,安装变压器15台,容量860千伏安。供九门岗、和岗、程店、高店、吴沟5个村委用电。
第三节 电力供应
一、供电状况
1954年县小电厂因电量小,对城区部分机关采取直供方法。1961年供电量为39.8万千瓦·小时。1969年郭集公社自社旗县境引入网电。翌年,泰山公社由社旗县朱集公社境引入网电。1970年县火力发电厂发电量为32万千瓦·小时。1971年增至91.5万千瓦·小时,用电仍为直供。1972年发电量降至26.4万千瓦·小时。1973年6月,大泌线投运,县城和部分公社使用网电。之后,用电量逐年增加。1974年为226万千瓦·小时,翌年为383万千瓦·小时,1977年为687万千瓦·小时。同时,境内条山、板桥、下二门建变电站,相邻乡村便架线引用,用电量又有增大。1983年官庄、春水、沙河店变电站建成投运后,供、用电量猛增。1985年供电量为2554.7万千瓦·小时,用电量为2157.1万千瓦·小时。1987年,供电量3200万千瓦·小时,用电量3123.61万千瓦·小时,为1960年用电量的31.3倍,为1973年用电量的27.89倍。
县内网电配高压分别为35千伏、10千伏、6.3千伏、400伏,低压220伏。配电方式为:①直供直抄到配电变压器;②公用配电变压器,供、管到户。
二、用电水平
工业用电 1967年县机械厂安装变压器1台,容量50千伏安,为泌阳县工业用电之始。1985年全县88个工矿企业用电力生产,用电量923.7万千瓦·小时,占全县总用电量的42.8%。1987年工业用电单位105家,年用电1755万千瓦·小时,占总用电量的56.2%。
农业用电 县内农业用电始于1964年,县电厂直供城南关两个生产队浇菜用电。1969年郭集公社部分村庄引用网电进行农作物收打及农产品加工。1985年全县架设农用10千伏线路392.1公里,安装变压器275台,总容量为11840千伏安。1987年全县24个乡(镇)、250个村委、996个村民小组用电,年用电量780.6万千瓦·小时,占总用电量的25%。
生活用电 主要是照明用电。泌阳城乡历经用蓖麻籽、豆油灯、麻油灯、煤油灯、蜡烛等点燃照明的演变过程。1954年,县城部分单位始用电照明。1967年县城内主街道安装路灯,照明用户亦有增加,年用电量19.9万千瓦。小时。1973年并人网电后,电力不仅用于照明,还用于收听广播、收看电视。80年代以来,又用于洗衣机、电冰箱、电烤箱等器具。1985年全县生活用电419.8万度,占全县总用电量的13.8%。1987年全县生活用电588万千瓦·小时,占总用电量的18.8%。
全县历年电力设备、购电、售电及用电量见表18-1和表18-2。
第四节 电力管理
一、安全用电
规范线路 1970年县二工局办压敏避雷器厂,主产电气工程户内、外过电压保护器。1973年县内引用网电时,每台变压器均建房1间,垒变压器台1座,并在变压器房置配电盘和计电表,由电工负责维护。1975年8月,境内发生特大洪水灾害,冲毁10千伏线路35公里,倒杆断线5公里,冲走变压器15台。1978年县电业局投资1.13万元,购回600套保安器零件(继电信号器、按纽开关、电阻平灯等),经巡回技术指导,一个月内全县用电乡村普遍安装触电保安器及电动简易保护器,加装电度表控制箱。1980年8月,电业局对县城至杨家集、陈庄、赊湾、宋家场水库、郭集5条线路进行整修改良。1982年对74个用电村委线路设备安全进行检查、整修。次年,电业局投资1万元,整修改良城关400伏低压线路。在全长50公里的线路上,木杆换成水泥杆250根,木担换成钢担560根,拉线加装绝缘子1040个,换拉杆线500条,检修600处隐患。同时,将电度表控制箱改为变压器计量箱。1984年县电业公司投资3.5万元,整修改良大河至泌阳线路,将原3.2公里17基杆塔改为2.5公里12基杆塔沿山坡直线架设。同年,投资5万元,把全县10千伏80公里长的三级线路改为一级线路。城关10千伏干线单回路改为双回路。泰山庙、郭集两乡原从社旗县境引入的网电,改为官庄变电站供电。更换杨家集、赊湾、陈庄3乡15公里10千伏不规范线路。还投资4800元,把城关供电区域内用户计量改为集装计量,安装集装箱398个,集中电表4474块户。1985年,县电业公司组织理顺全县高压线路,线损率由1983年的21%降为15.3%,10千伏力率由1980年的0.6上升为0.8,使线路逐步实现规范化。
电工培训 1973年,由用电单位推荐、经县电业局培训电工141人。尔后,每年均办电工培训班1期,每期80人,经考试合格后发给电工证,回原单位服务。电工的职责是对辖区线路设备和负载装置定期检查、维修,保证用电安全,按时收缴电费。其劳动报酬原在单位计工,电业局补助。1982年后,实行定级补贴,并参照其五项指标(供电量、照明电度、变压器利用率、电费回收率、触电保安器运行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1985年电工补贴取消。
安全教育 1976年9月,县电业局购买电影放映机1部,年累计放映安全用电知识片84场。1978年电业局发各种安全用电宣传画4600幅,书写标语3.48万余条,印发“依法治电”联合布告、通知、通报等7400份。并利用广播、宣传车巡回宣传。1982年电业局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电管所配专职安全员。同时,组织开展“安全月”、“百日无事故”竞赛活动。每逢春节前后、“三夏”、“三秋”季节进行用电安全大检查。虽经广泛宣传教育和不断检查,但事故仍未杜绝。至1987年全县累计触电死亡26人。
二、电费收缴
县内用电收费是根据生产电力成本核价进行。1961年小电厂发电成本价0.58元/千瓦·小时,售电价格0.6元/千瓦·小时,年收入电费2.4万元,年利润0.24万元。1971年,火力发电厂购电平均价0.32元/千瓦·小时,售电平均价0.32元/千瓦·小时,年收电费29.2万元,成本31.44万元,纳税1.46万元,亏赔3.7万元。1972年,购电平均价0.26元/千瓦·小时,售电平均价0.21元/千瓦·小时,年收入24.6万元,成本31.31万元,纳税1.53万元,亏赔8.2万元。1973年后,电费执行南阳地区网电统一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