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戏剧 电影
第一节 戏 剧
清末,汝阳县境内有二簧(京剧)、评剧(唐山落子)、反调(河北梆子)、河南梆子、道情、曲子、二夹弦、越调8个不同剧种的戏班。当时,罗戏、卷戏遍及乡里,丝弦道更是独有的戏剧珍品。民国时期,越调、豫剧、曲剧在县内广为流行,评剧、反调、二簧、罗戏、卷戏等在本地日渐衰落。建国后,罗戏、卷戏、丝弦道在境内已消失,流行的剧种主要是豫剧、曲剧和越调。
一 豫剧
豫剧,又称河南梆子,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流入县境,初称大夸戏,一度遭到排挤。后以明快激昂的唱腔,婉转动听的曲调,细腻多姿的表演,逐渐为汝南人民所喜爱,成为流行汝南的主要剧种。
建国前,县豫剧表演团体有两种,一种是农民自娱自乐组成的业余剧团,称龙虎班或玩会班,另一种是职业剧团,又称科班,多数来自上蔡、漯河等地。县最早的豫剧玩会班始于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由上蔡人顾毛在罗店组班。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汝宁府科班李班头,在汝南组织风庆班,是县第一个豫剧职业剧团。民国17年(1928年),李炳五在城内建“内五镇豫剧团”,直至民国38年(1949年)解散。
民国38年(1949年)6月,县吸收旧剧团人员和河南省第八区宣传队部分演员,建立人民剧团。1952年,成立学员队,培养一批青年演员。1955年,人民剧团奉调晋级,改为信阳地区豫剧团。1957年县重建豫剧团。该团擅长演现代戏,曾演出《王贵与李香香》、《血泪仇》、《李双双》、《朝阳沟》等剧目。1959年,《遇媳妇》在省参加青年演员会演,姚锡梅获优秀演出奖。1962年,县豫剧团去武汉、南昌、九江一带巡回演出,场场爆满。演出中,造就一批优秀演员,在省戏坛上享有盛名的张月亭、杜启太皆来自汝南豫剧团。1985年,县豫剧团有演职员64人,行当齐全。
二 越调
越调又称四股弦,在县内流传己久。民国时期,境内主要越调剧团有万道同资助张秀林组建的万砦班,邓心诚在县城后龙亭组建的玩会班和老君庙的温毛班。1951年,三门闸徐庄越调剧团改为县越剧团。该团行当齐全,阵容整齐,主要剧目有《赶花船》、《火焚绣楼》、《游西湖》、《画皮》等。1958年9月调至信阳,改为地区越调剧团。至此,县无专业越调剧团。
三 曲剧
曲剧原称南阳曲子,作为一种民间小调,传入汝南有百余年的历史。民国23年(1934年),舞阳县五沟营曲剧班首次在县罗店等地演出。民国27年(1938年),县政府组建“汝南县抗日巡回宣传队”,采取曲剧的形式,演出反映抗日救国的新戏,进行抗日宣传。主要演出自编的《苦儿寻母》、《汝水双鸳》、《汪精卫》等新戏,有时也演《打金枝》、《白蛇传》等传统剧目,建国初解散。
1960年3月,县曲剧团成立,一年后撤散。1964年,建汝南县农村文化工作队,该队主要演曲剧,1966年,并入县豫剧团,至此,县无专业曲剧团。
第二节 曲 艺
历史上,流行在县境内的曲艺形式有豫南大鼓、坠子、梨花大鼓、相声、评词、附子、道情和丝弦道等。现只有大鼓、坠子、评词和相声。全县有半农半艺的曲艺人员41人,主要分布在农村。
丝弦道。是县特有曲种,起源于城东万冢(现划归平舆县),流行于汝南、平舆、上蔡、淮阳等地。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清末拔贡万道同家有巨产,无意仕途,酷爱戏曲,将大调曲子和民间小调结合起来,逐渐形成汝南丝弦道,主要曲牌有《双叠翠》、《石榴花》、《小汉江》、《哭皇天》等20多种,伴奏乐器有三弦、檀板、八角鼓、大弦,常演出的节目有《李豁子离婚》等,演唱者多为文人雅士,一般都是自娱。丝弦道曲调缓慢、低沉,不易学唱,随着时代的变迁,现已绝迹。
第三节 电 影
建国前,县无电影管理机构。1950~1956年,省文化局统一领导、管理电影具体事宜。1957年,县文教科配电影专干1人,专管电影放映工作。1960年12月,汝南县电影管理站建立,负责影片发行、技术指导、机械维修和器材供应。1981年,县电影管理站改为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即县电影公司。其主要任务是影片发行和放映管理。
1952年7月,县中苏友好协会发动会员集资,组建汝南县第一个电影放映队——县中苏友协电影队。初懂放映技术的人员很少,其它工作人员一边工作一边学习。60年代,对电影放映人员采取以老带新的办法,增加电影技术人员。70年代,电影技术人员数量增长缓慢。1981~1985年,电影队增多,电影公司每年举办两期技术培训班,计培训300人次。学习电影机、发电机等放映设备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术。1985年,县有电影放映技术人员220人。
1960年,县电影管理站建立后,开始影片发行工作。1981年后,电影公司建立健全影片发行制度,配专职发行员、库管员、检片员和拷贝管理员。对城镇电影院,优先供应重点影片,对上座率高的新片招标发行,经济效益有很大提高。
民国23年(1934年),河南省教育厅社会教育推广部派电影队来汝,放映《孤儿救祖记》、《苦学生》等片,均为无声电影。县城关人胡象三自购电影机1部,在省立六中(现汝南县第二高级中学)操场,放映记录片《七七芦沟桥事变》,观众达3万多人。1949年12月,中南军委会派电影队来汝放映记录片《人民的胜利万岁》。1952年,县有1个电影队。1962年,县有4个电影队。1971年,县有电影队13个,多是用架子车装着电影放映设备,在农村巡回放映。1979年,县有放映队20个,到1985年,县电影放映队达107个,包括全民放映队、集体放映队、个体放映队,其中个体放映队居多。电影队遍及城乡,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
第四节 演出剧场
明清时期,县城乡有戏楼10多处,多为县学、会馆所设。民国时,县城内有戏院4处,一座草房,一处草棚,另有露天剧院两处。草房可容1000人,内有座位,在现人民剧院处。草棚位于现开元寺路东,无座位,可容700人。两处露天剧场一处位于东门外马号口,一处位于前马场街国民党陆军第37补训处院内,均无座位,可容1000余人。另外,城内小教场,开元寺前院、小南海等处也是曲艺说唱及多种娱乐场所,马戏团、杂技班等多次在此表演。尤其是城内小教场,是民国时期的曲艺汇集场所,多时可达六、七摊,著名相声演员刘月樵,坠子书演员董大辫、满先儿等人曾在此演出。
建国后,县城乡戏曲演唱及电影放映场所日渐增多。1957年6月,县建人民电影院,有座位1236个,虽是专业影院,也可演戏。1961年,豫剧表演艺术家常香玉、闫立品等曾在此演出。原人民会场改建为人民影剧院,席位有1200个,1985年,县对其进行维修,更换旧座椅,垫高大厅后部地面,改建舞台,演出环境得以改善。城关东大街群众集资兴建城关大众影剧院,座位1073个。到1985年底,县内有农村影剧院18个,均为集体投资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