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 构
清末民初,县置公款局,办理县财政收供事务。后增设屠宰征收所、烟酒公卖支栈、花税局、牙税局,负责税务征稽事务。民国15年(1926年)建契税经理局,公款局改为财务局,民国22年(1933年)改为财务委员会,继设统税局(后改为货物税局、省货物税局汝南分局)、直接税局(后改为直接税局汝南分局)。民国36年(1947年),汝南县临时民主政府建立。次年,设财粮科、工商管理局,并在杨埠设税务征收处,双庙、庙湾、黄岗、两路口、丁庙设征收事务所。民国38年(1949年)建税务局,内设秘书、税政、会计3个股室,下属18个集镇税务所。1958年县政府财政科、税务局、保险公司3单位合并建财政局,下设人事、税收、企业财务、公社财务、预算、会统等科室。下属11个人民公社财政部。1961年财政、税务分开办公。1968年“文化大革命”中再次合并,改称汝南县革命委员会财税组,内设人秘、预算、企业、税收、会统5个组,下设14个人民公社财税组。1973年1月,改名为财税局,下属各公社改为税务所,并增设监察、农财两股室。1979年两局再次分治,建财政局、税务局。财政局增设预算外股;税务局内设秘书、人事监察、税政、计财、征管、征收等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