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小学教育
第一节 沿 革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汝阳县成立劝学所,组织教育会,筹划兴办学堂事宜。两年间,在县城先后建立汝南高等小学堂、开元寺初等小学堂等100多处,简易识字学堂20处。宣统三年(1911年),改淮西精舍高等小学堂为汝阳二等女学堂。改实习工厂为汝阳县初等工业学堂。
民国元年(1912年),国民政府创建民国学制,改学堂为学校。首先在龙王庙创办“汝南一公”。民国6年(1917年)在马乡建“汝南二公”。民国8年(1919年)分别在韩庄和金铺创建“汝南三公”及“汝南四公”。民国10年(1921年),改汝南高等小学堂为汝南县立第一小学。民国18年(1928年),万冢小学和李旗屯小学增设高小班,这几所学校是汝南县最早设有高小班的县立小学。加上城内的私立子宜小学、慈善小学、信义小学以及202所农村公立初小,至民国17年(1928年),汝南县共有小学212所,在校学生约9000人,占汝南县人口的1.15%。
民国18年至25年(1929~1936年),汝南县又创办县立小学2所,区立小学93所,私立小学12所。在这一时期,汝南县实施了《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推行二至四年制短期班,发展初级小学,改良私塾,汝南县共创办联保短期义务学校36所。民国25年(1936年),汝南县有县立小学13所,区立和私立小学354所,在校学生16451人(含平舆县)。民国26年至35年(1937~1946年),县有28个乡镇,480个保,根据每乡集镇多少,设置中心学校1~3所。民国36年(1947年),中心学校发展到51所,保国民学校发展到450所,加上私立学校,汝南县共有小学教师1200人,在校学生21000人,占县人口的2.5%。
民国38年(1949年)1月,汝南县全境解放。3月,县人民政府教育科接管汝南城关小学,采取裁减合并的办法,将原城关镇一、二、三、中心小学及回民小学合并为“汝南县第一小学校”,校址设在酒仙庙(现县三中)。在细粉巷(现汝师附小家属院)建立“汝南县第三小学校”。暑假后又在城关私立子宜小学旧址建立新华小学,不久更名为工人子弟小学。9月,汝南县小学恢复到54所,188个班,在校学生6095人,教职工249人。次年春,贯彻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制定的关于“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向工农开门”的方针。除恢复原有小学外,还利用旧庙宇和土改时没收的房舍,让群众自筹资金办校。至1950年底,汝南县小学恢复和发展到168所,475班,在校学生15837人,教师增加到538人。1951年汝南、平舆分县后,汝南县有小学193所,在校学生50707人,教师1272人。
1953年,在政务院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指导下,加强学校正规化建设,对民办小学进行整顿(合班并校,把年龄较大的中、低年级学生,转入速成识字班学习)。1954~1956年,遵照政务院《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办学。1956年,汝南县有全日制小学180所,1052班,在校学生37550人,教职工1341人。
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下,办教育也要求“一日等于二十年”,一方面大办半耕半读学校,一方面在学校实行“军事化”,让师生实行“四集体”(集体吃、住、学习、劳动)。这一年汝南县小学发展410所(其中公办小学158所),在校学生猛增至68320人,教职工1638人。实际上,大多数学校教学无计划,课程无定规,课堂教学被“学政治”和劳动所代替。
由于受“大跃进”、“浮夸风”、“共产风”以及自然灾害的影响,造成国民经济的暂时困难,严重影响教育事业的发展。1960年,县委、县政府虽然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坚持巩固耕读小学,但也无法扭转学生辍学的局面。年底汝南县小学仅有144所,在校学生48690人,教职工1432人。
1961~1963年,为了纠正教育脱离经济基础和群众生活实际的错误,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对汝南县小学进行整顿。通过合班并校,调整学校布局,充实班级名额,精简一部分不称职的教师,动员高小毕业生和超龄生回乡生产。整顿后的公办小学有140所,民办小学68所,在校学生66136人,教职工1460人。为贯彻中央“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1964年7月,县文教局在水屯公社组织召开大办简易小学的现场会。会后,汝南县掀起了群众办学的高潮。本着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文教局对全县小学的布局再次进行调整,将条件好的初级小学改为中心小学或完全小学。各种形式的耕读小学发展到1256所,公办小学189所,入学儿童52256人,教职工2752人。次年,县文教局贯彻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灾区学校教育工作几点意见的紧急通知》,对耕读小学进行合班并校调整。调整后尚有小学315所,1119班,在校学生45889人,教职工1596人。
1966年7月,汝南县中小学教师集中县城进行历时106天的政治学习,10月,县委组织县中小学师生820名,去北京接受毛主席的检阅,开始“停课闹革命”。1968年,县各小学先后成立“革命委员会”或“革命领导小组”,主管学校工作。7月21日毛泽东主席发出“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指示,县小学相继“复课闹革命”,然而“工宣队”、“贫宣队”又陆续进驻学校领导“斗、批、改”,学校仍以“抓革命”为主。
1976年,教育战线拨乱反正,激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小学教育的发展。1978年,小学发展到587所,2741班,在校学生113169人,教职工4610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县政府本着“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对县小学进行整顿。1980年,整顿后的小学有275所,2951班,在学校学生116697人,教职工5248人。1981年,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0)84号文件《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各公社认真澄清少年儿童的文化底子,逐村进行普查登记,建立“三册一卡”(三册:1~6周岁学龄前儿童登记册,7~11周岁学龄儿童登记册,12~15周岁青少年入学情况登记册。一卡:文化户口卡)。
1982年2月10日,县政府召开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普及小学教育,要求各乡镇小学要达到“四率”(即入学率95%,巩固率97%,普及率95%,毕业率农村小学90%,城市小学95%),之后对全县小学布局进行调整,调整后有小学256所,2627班,在校学生115584人,教职工4622人。1984年经省、地联合检查验收,全县共有296所小学,2524班,在校学生117706人,适龄儿童81681人,已入学79645人,入学率97.5%,毕业率98.5%,普及率96.4%,“四率”全部超过部颁标准。
第二节 小学学制与课程设置
一 学制
清末汝阳的社学、义学及私塾无一定学制,每学馆集数十名学童请教师教授,有高低班之分,无年级之别,修业时间也不一致。到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廷颁“钦定学堂章程”后创立的小学堂及废科举后办的小学堂,其名称不一,学制不一。民国元年(1912年)以后,汝南县虽已设立学校,但私塾仍占多数,所以,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受私塾影响甚为严重。
民国政府也曾规定学制和课程设置(如修业年限,初、高级小学学制各为四年),各校多不执行,仍沿袭私塾旧规。
民国12年(1923年),实施新学制,规定小学修业为6年,高、初级各3年。民国16年(1927年)改为四二制,前4年为初级,可以单独设立;后2年为高级,与初级小学合并,称为完全小学。此学制一直沿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51年,教育部根据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会议精神发出指示:全国小学从1952年招收的一年级新生起,普遍实行五年一贯制。汝南县所属各小学开始试行。次年9月,教育部颁发《试行小学(四二制)教育计划(草案)》,五年一贯制暂停执行,仍实行“四二”学制。从1969~1985年,汝南县的小学仍施行的是五年一贯制。
二 课程设置
清末的社学、义学及私塾,主要是识字读经,学习的课本主要有《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等,年长者读“四书”、“五经”。
清末和民国初年的初等小学堂,设国文、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修身、读经、体操等8科。高等小学堂,除设初等小学堂的全部课程外,另加图画共9科。
实行新学制后,到民国22年(1933年),遵照教育部颁发的课程暂行标准规定:初等小学设国语、算术、常识、图画、手工、体育、唱歌;高级小学设国语、公民、算术、地理、历史、自然、图画、手工(劳作)、体育等科。农村小学由于师资条件的限制,特别是私塾改良的初级小学,只学国语、算术、或中间上一节体育。民国26年至36年(1937~1947年),高级小学课程设国语、算术、历史、地理、自然、美术、劳作、音乐、体育、公民、童子军训练。
建国后,汝南县小学课程按低年级、中年级、高年级三段设置。低年级段设国语、算术、唱歌;中年级段设国语、算术、唱歌、体育、美术;高年级段设国语、算术、历史、地理、自然、音乐、体育、美术,中、高级段的国语包括写话和作文。1952年2月,执行教育部颁发的《“四二”旧制小学暂行教学计划》,将国语改为语言,美术改为美工。1955年根据教育部颁发《小学教学计划》,唱游、音乐均改为唱歌,美工改为图画,每年级增设手工劳动,并增加自然和体育的课时。1959年春,按河南教育厅颁发的《河南省1959~1960年度小学教学计划》,初级阶段每周增设1节周会课,五、六年级每周增设2节生产劳动课,一、二年级的唱歌课改为唱游课。
1963年1月,教育部发出加强中小学学生写字教学的通知,县文教局按 《通知》精神,又加设写字练习课,低中年级写字课每周3学时,高年级每周2学时。5月,文教局贯彻中共中央发出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小学设语文、算术、自然、历史、地理、生产常识、体育、音乐、图画、手工、劳动等课程。
“文化大革命”期间,汝南县小学课程没统一规定,各校根据各个时期的“政治形势”需要自行安排,有的把语言教材擅自删去;有的安排五门课(毛泽东思想课、工业基础课、农业基础课、革命文艺课、军事体育课);有的初年级只学毛主席语录,高年级只学毛主席著作,如“老三篇”:《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城关镇学校有时半日上课,半日参加劳动。师生继续批判所谓“三中心”,即教师为中心,教材为中心,课堂为中心。每天让学生上课读报纸、背毛主席语录,听忆苦思甜报告,吃忆苦饭,或到田间劳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1978年1月,汝南县小学按照教育部关于《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计划试行草案》的规定,小学一至三年级开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课,四、五年级除学习一至三年级的课程外增设自然课,四年级增设地理课,五年级增设历史课,至1985年仍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