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乡镇建设
第一节 集镇
建国前,全县乡村中有23个重要集镇,民国25年(1936年),汝南共分10个区,10个区中集镇分布如下:第一区有东关集;第二区有金铺集、楚铺集;第三区有万冢、寺埠口、三桥集;第四区有庙湾、泰铺店、玉皇庙、射桥集;第五区有杨埠和蔡营集;第六区有平舆、两路口、万金店集;第七区有安东集;第八区有王岗、李旗屯集;第九区有和孝店、官庄、马乡集;第十区有韩庄、水屯集。在这些集镇中,各集街道大多呈一字型、丁字型,极少成十字型。集体建设有村公所、区公所建筑,区公所或乡公所所在地还建有公立小学。
建国后,各集镇建设开始发展,在全县21个乡(镇)级所在地,有集26个。各集镇都设立了供销社、税务所、邮电所、文化站、兽医站、中学、小学、派出所、影剧院、农业技术指导站、卫生院、粮食管理所、外贸经销处、拖拉机站、信用合作社、农电管理所、小型面粉厂。有的集如官庄、马乡、常兴还建立有大型面粉厂。1985年底,乡办卫生院20个,中小学319所。
第二节 村庄
民国时期,全县有自然村2311个。村庄建设从无规划,布局杂乱。一个村庄一般同姓较多,如张庄张姓居多,李庄李姓居多。
建国后,仍以自然村为基础,开始注意村庄内房宅布局、道路合理使用、供电方便、取水容易等问题。
1958年由于宿鸭湖的兴建,小村与大村合并和其它原因,较建国前减少161个。1985年统计,有自然村2150个。
第三节 民 房
建国前,全县民房多为坐北朝南向,大多房舍不但低矮且草顶,土坯墙、土垛墙为大多数。砖墙、瓦顶的瓦房,院落宽大、门面阔绰的为少数地主、豪绅的住宅。
建国后,民房建设有三个发展时期:50年代,广大贫苦人民刚获得解放,物质条件较好的农民扒掉危房、简易房,盖了新房;1963年经过三年自然灾害以后,人民的经济稍有好转,新房又有增加;中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最初几年,所建新房一般都是红墙红瓦结构,有的还带走廊。1984年以后有部分农民盖了二至三层的楼房。1949年至1985年底,全县共建房屋549752间,总面积 12184448平方米,仅1985年底就建房31200间,总面积7488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