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地方武装
第一节 人民地方武装
一 汝确边区游击队
民国16年(1927年)10月,刚刚建立不久的中共汝南县委,配合确山、驻马店等地党组织,创建汝确边区游击队,队长马尚德(杨靖宇)、张家铎,队员80多人。
二 水屯农民赤卫队
民国17年(1928年)6月,水屯组织赤卫队,总指挥周帮彩,赤卫队员400余人。
三 汝确边区游击队
民国20年(1931年),组建汝确游击队,队长肖章,队员30余人。
四 汝蔡遂总队
民国33年(1944年)8月,组建汝蔡遂总队,队长张九英,总队政委张子明,兵力4个连,约700人。
五 马乡区游击队
民国34年(1945年)3月,马乡建立游击队,叶超任队长,有长短枪64支。
六 汝南县大队
民国34年(1945年)9月,汝南县大队成立,开始30多人。民国37年(1948年)8月,发展到300余人。10月,发展到600余人,有长短枪500余支,队长李刚。1952年县大队奉命撤销。
七 汝正确信游击队
民国36年(1947年)11月,根据解放战争形势的发展,淮太地委发出“发动游击战争,迎接刘邓大军南下”的号召,原新四军五师突围后留在汝南、正阳、确山、信阳等地的人员自动组织起来,成立汝正确信游击队,原汝蔡遂总队队长张九英任队长,吴厚民任副队长,王景瑞任政委。后在豫皖苏第四军分区司令员黄霖的协助下,很快发展到500余人,下设3个连和1个手枪队,遂改称为汝正确信游击支队。民国37年(1948年)3月,支队改编为汝正确县大队,吴厚民任大队长,岳林任政委。民国38年(1949年)2月,奉令改编为正阳县大队。
八县人民武装部
汝南县人民武装机关于1950年6月1日成立,时称武委会。武委会设主任、副主任,主任由县委书记兼任。同年11月,改为武装支队部。1954年8月设立兵役局,与武装支队部并存,兵役局下设动员科、征兵科、统计科、预备军官科、民兵科。1957年3月,武装支队部改为人民武装部,下设军事股、政工股。1958年12月,兵役局撤销。1965年6月,驻马店军分区成立。县武装部原由信阳军分区领导改属驻马店军分区。1985年,县人民武装部称谓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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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县公安中队
县公安中队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建制,归县武装部指挥。1966年7月,划归公安局领导。
第二节 民国地方武装
一 保汝营
民国元年(1912年),官绅同议,将汝南的巡防队改为团防营,全营共有官兵80名,设队长1人。民国7年(1918年)改为巡缉队,赵倜之弟赵俊为统带,兵员增至500名。民国11年(1922年)解体。
二 保卫团
民国元年(1912年),汝南奉命将县以下各区的巡警局改为民团,民国5年(1916年)改为保卫团,县设保卫团总部,彭子祥任保卫团团总。
三 保安大队
民国21年(1932年),撤销保卫团,成立保安大队。同年10月保安大队共有骑兵队、特务队、迫击炮队三个大队,兵士1076人,军官76名,长短枪733支,迫击炮4门。民国22~26年(1933~1937年),保安大队缩编为3个中队,计360人,大队长温其亮。不久改为保安团,团长袁森,归省保安司令部领导。
四 汝南抗敌自卫团
民国27年(1938年),保安团改为“汝南抗敌自卫团”,官兵共790名,步枪750支,迫击炮2门,机枪3挺。
五 国民兵团
民国30年(1941年),自卫团改为“国民兵团”,步骑兵共790名,其中骑兵30名。1943年,扩充为6个大队。县长兼团长,冯灌夫为副团长。
六 自卫总队
民国34年(1945年),国民兵团改为自卫总队,辖3个大队,9个中队,骑兵30名。有长枪600支、轻机枪27挺、手枪13支,由县长任总队长,温云若、刘惠心任副总队长。民国36年(1947年)12月24日,在解放军解放汝南县城时被歼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