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区 划
明,洪武初,汝阳县设33里(基层政权单位)。
清,汝阳县设44个店,即:八里店、桃园店、金乡店、半坡店、燕亭店、李旗屯、万金店、杨埠店、平舆集、西洋店、楚家店、罗家店、湾店、老君庙、康家店、韩庄店、白堰店、三里店、七里店、半截河、臻头河店、三桥店、阴店、北马乡店、南马乡店、和孝店、陶陂店、宋家店、生王店(城东南15公里)、沙河口、黄冈镇、雾城店、寒冻镇、杨庄集、汝南埠、张王店、柳树店、万冢店、桃台庙、庙儿湾镇、五座桥店、射桥集、板桥店、留盆店。5个集市即:南十字街集、北门内集、西门内集、南关集、东关集。
民国22年(1933年),全县共设10个区,90个联保,1095保,11215甲。
民国24年(1935年),设区、联保和保,将10个区缩编为5个区,领81个联保,901保。
民国29年(1940年),撤销区、联保,恢复乡镇。全县设24个乡、5个镇。
1948年,解放前夕,党派杜润生、申修等来汝,建立中国共产党汝南县委,并在汝南东部设7个区(刘砦区、龙王庙区、平舆区、万寨区、双庙区、西洋区、杨埠区)。
1949年1月,汝南县全境解放,全县设12个区:城关区、杨埠区、庙湾区、寺耳埠口区、平舆区、城东区、西洋区、王岗区、和孝区、城南区、楚铺区、城北区。
1949年夏,撤销城关和西洋两个区,全县设10个区,辖38乡。
1950年2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汝南市。同年11月5日,将原10个区划为15个区:
一区(杨埠)辖17个乡,二区(史寨)辖21个乡,三区(后刘)辖22个乡,四区(李旗屯)辖16个乡,五区(金赵庄)辖26个乡,六区(楚铺)辖24个乡,七区(官庄)辖20个乡,八区(温庄)辖20个乡,九区(马乡)辖25个乡,十区(和孝)辖21个乡,十一区(和店)辖20个乡,十二区(郭楼)辖20个乡,十三区(庙湾)辖17个乡,十四区(高楼)辖16个乡,十五区(水屯)辖18个乡。
1951年4月26日,撤销汝南市,改为县辖镇。县东部8个区划出新建平舆县,上蔡县划出6个乡(陈庄、唐桥、李庄、大冀、朱楼、大张)归汝南,全县共划为10个区,辖144个乡1个城关镇,分别为:
一区(东关)辖6个乡,二区(王岗)辖14个乡,三区(水屯)辖15个乡,四区(史庄)辖16个乡,五区(殷湾)辖15个乡,六区(楚铺)辖15个乡,七区(官庄)辖15个乡,八区(老君庙)辖16个乡,九区(马乡)辖15个乡,十区(和孝)辖17个乡。
1953年6月,经河南省信阳专区批准,将汝南县张教庄乡的16个村和王楼乡的4个村划归确山县。1955年9月,二区撤销与九区合并,原二区沙口乡划归八区。同时七区撤销,原七区的新集、王和店、李庄、余店、滕冢5个乡划归十区。唐寺、李坡屯、宋湾、官庄、王楼、老胡庄、房坡、赖楼、野猪岗、陶陂10个乡划归八区。其它区、乡组织未动。1956年2月,撤销区级建制,设24个中心乡,辖75个乡。
1958年8月,撤销乡建制,实行“人民公社”建制,全县设城关、王岗、水屯、三桥、红光、金铺、留盆、大王桥、官庄、光明、马乡、和孝12个人民公社。
1958年12月,城关人民公社并入红光公社。
1961年9月12日,实行区、公社制将,12个人民公社调整并为8个区,下辖36个人民公社,1个城关镇。1962年7月,撤区,全县共置14个公社(镇):刘屯、留盆、金铺、王桥、水屯、老君庙、官庄、常兴、和孝、红光、三桥、王岗、马乡、城关镇。1966年将老君庙公社更名为光明公社;1968年刘屯公社更名为红旗公社。
1975年2月,将红光公社的板店、许屯、魏岭、东升、刘营、前进、杨洼、柴庄、仲庄、王庄10个大队划出,新建板店公社。将光明公社的韩庄、徐砦、翁屯、王竹园、和庄、王楼、陶桥、六里庄、林庄9个大队和水屯公社的肖屯大队划出,新建韩庄公社。全县共辖16个公社(镇)。1975年4月,将王岗公社的余店,大刘庄、徐庙、红旗、薛庄5个大队及马乡公社的李楼、潘庄、秧湖3个大队划出,组建余店公社。将和孝公社的大王庄、邓店、李楼、姜砦、东风5个大队和常兴公社的四新、前进、冯楼3个大队划出,组建大王庄公社。全县辖18个公社、镇。1977年2月28日,将金铺公社的河北、方桥、杨沟、邢桥、姚湾、庙东、守法李、王沟、张楼9个大队划出,增设张楼公社。留盆公社的小邱、金赵、老金、耿庄4个大队划归金铺公社。全县辖19个公社、镇。1977年7月12日,经地委批准,将王岗公社的张岗、卢岗、夏湾、尹庄砦、孔砦、何岗、大胡7个大队划出,建立张岗公社。同时,将张岗、大胡两个大队的部分生产队划出,增建伍岗大队。将官庄公社的辛屯、王屯、余店、王庄、赖楼、焦庄、滕冢8个大队划出,建立舍屯公社。全县辖21个公社(镇)。
1981年11月27日、1982年2月6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地名命名、更名的暂行规定》,全县更名5个公社、59个大队、4个街道办事处。其中更名的公社有:红光公社更名为三门闸公社,红旗公社更名为三里店公社,余店公社更名为南余店公社,光明公社更名为老君庙公社,大王桥公社更名为罗店公社。1983年12月,改公社为乡,全县辖1个镇,20个乡,原大队更名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更名为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