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 构
第一节 当铺、钱庄
一 当铺
当铺亦称“典当”或“押店”,是以物作质押,代替信用的一种高利贷机构。经营手续有:当者以当物(金银首饰、玉器古玩、衣物等)作抵押,当铺发给当票即凭证、当期(半年至18个月不等,逾期不赎者为“死当”,归当铺所有。月息多为二分六厘)。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城关西门里开设“德聚典”当铺,资金1500块(银元),经理陈兴,1925年停业。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二龙里街开设“衡益典”当铺,资金20000块(银元),经理刘兴远,山西人,1926年停业。
二 钱庄
钱庄,主要从事存、放款和汇、兑业务,也有兼营商业和高利贷者。汝南县比较大的钱庄主要有5个:
(一)顺泰钱庄,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开设,地址在二龙里街北头路东,资金白银两万两,经理金潜,山西人,曾发行纸币,流通汝南市场,民国初停业;(二)同兴顺钱庄,清咸丰年间开设于城关二龙里路西,东家姓刘,山西人,资金雄厚;(三)义和公钱庄,光绪年间开业,设在西大街路北,曾发行纸币流通市面,民国初停业;(四)俗茂公钱庄,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开业,设在小十字街路南,经理施青,民国初停业;(五)祥昌钱庄,宣统二年(1910年)开业,地址在东大街,资金1万两白银,民国初停业。
第二节 信用合作社
一 民国期间的信用合作社
民国16年(1927年),在家养病的汝南籍国民革命军混成旅旅长刘惠心等,为抵制陕军掠夺地方财物,促成汝南县支应局联合乡绅罗季余、王叔珍及县城大粮行、商号入股兴办“流通资金互济会”。民国20年(1931年)建立汝南县合作金库。民国23年(1934年)6月,汝南设立合作指导办事处,由河南省国民政府农村合作委员会派员驻县办农村信用合作事业,在乡、镇、村(保)设立信用合作社,办理吸股、扩股、借贷、存款业务。
民国25年(1936年)汝南县党部和金融界组成合作事业促进会,嗣后县政府又建立合作事业指导室,做为领导信用合作事业的指导机构。县内16个联保在县城云路街建社仓28间,储粮105000公斤,以实物作为信用合作信贷基金。
民国35年(1946年)后,因市场不稳,物价飞涨,货币贬值,信用合作社停业。
二 建国后的信用合作社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 1951年春,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发展农业、信用、供销三大合作形式的要求,在八区臻头河乡进行信用互助合作试点,同时成立全县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臻头河乡信用合作社,入社农户132户,254人,吸收股金1000多元。1952年又重点建立罗店、野猪岗、玉皇庙、大庙、和孝、大王桥、王岗、康店等8个信用合作社,业务覆盖11个乡,119个自然村,入社农户5817户,25002人,股金达1.4万元。1953年,信用合作社在两年“重点试办”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农业生产互助组、合作社的普遍建立,年底增设到88个,股金14.9万元,业务覆盖全县10个区97个乡、镇,占当时全县153个乡镇的63.3%。1955年发展为127个信用合作社,入社农户5万余户,集资股金70多万元。1956年撤区并乡,全县合并为75个信用合作社。1957年又合并为25个大社,信用社工作人员由145人精减为115人。社员股金降至31万元。1958年底至1960年人民公社化期间,信用社、农业社二社合一,全县信用社改设为10个信用部,生产大队建立信用分部(站)250个。196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社若干问题的规定》,全县农村恢复建立信用社36个,设大队信用站351个。1969年2月,撤销公社信用社,业务全部下放到大队信用站,银行营业所代行公社信用社的职权。1972年,全县农村信用社再次恢复。1979年2月,县农业银行恢复,明确信用社是集体经济组织,为农业银行基层机构。到1985年,全县信用社机构发展为1个县联社,5个分社,21个乡级信用社,172个信用站,工作人员174人,村委信用人员172人,入社农户近9万户,29万余人,入股43万股,股金86万元。
(二)城市信用社 1984年,城市信用社建立,有集体制工作人员5人。属县工商行领导。1985年5月,汝南县城市信用社独立分设,当月19日正式开业,有职工6人,年底有578户城镇居民入社,集资股金3.8万元,吸收各项存款50余万元,累计放款130.7万元,盈利141329元。
第三节 银 行
一 河南农工银行汝南办事处
民国25年(1936年)10月,河南农工银行汝南办事处成立,属官办地方银行,地点在县政府街,设主任、会计、出纳、勤务各1人。民国29年(1940年),增设内库,代理省行处理存款、贷款、省内外汇兑等业务。民国34年(1945年)秋,更名为河南省银行汝南办事处,民国37年(1948年)5月2日停业。
二 汝南县银行
民国30年(1941年)3月,汝南县银行成立,为地方官办银行,资金1亿6千万元,地址在汝南城内鼓楼街11号,设有公库股、出纳股、会计股、业务股、总务股、董事会、监事会、商务会等机构,有工作人员27人,民国37年(1948年)停业。
三 中国人民银行汝南县支行
民国38年(1949年)1月,中州农民银行汝南县支行成立,有公务员27人,发行中州币代替旧币流通市场,同年3月,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汝南县支行。1951年有工作人员27人。1985年内设会计、出纳、统计、人事、储蓄、信贷、保密7个股室和办公室,人员增至75人。
四 中国农业银行汝南县支行
1956年9月,中国农业银行汝南县支行成立,次年8月,并入人民银行。1980年正式恢复成立中国农业银行汝南县支行,内设8股1室,职工45人。1985年机构增至10股1室,职工78人,下辖基层营业机构23个,职工139人。
五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汝南县支行
1954年,汝南县建设银行建立,后因业务量小,归属县财政局。1979年9月,恢复建立建设银行汝南县支行,时有人员7人,到1985年底人员增至12人。
六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汝南县支公司
1950年,县人行开展保险业务。1952年12月成立汝南县保险公司。1953年12月撤销,业务归人民委员会财政科。1956年8月恢复,时有员工8人。1958年,与人行合并。1984年5月,恢复汝南县保险支公司。1985年底有保险干部13人,各乡、镇配有保险业务代办员3~4人。
七 中国工商银行汝南县支行
1984年成立,有干部、职工86人,内设9个股室,下辖7个营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