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计划经济
第一节 计划制订
建国后,经过休养生息、恢复发展,1953年国民经济进入有计划地建设时期。汝南县根据国家制订的总体规划和省、地两级的要求,从全县实际出发,开始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至1985年(除1963~1965年)30年间共编制6个五年计划,内容包括工农业生产、商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邮电、物资、财政金融、劳动工资、文教卫生等。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都制订有具体目标和实施措施。第一个五年计划目标明确,效果明显。从1958年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左”倾路线阻碍了经济的正常发展。1979年,制订经济发展计划,使国民经济的运行纳入健康轨道。
第二节 计划执行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进行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三大改造,逐步发展和壮大国营和集体经济的规模。1957年是“一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国民经济中公有制的比例迅速增长。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4254万元,比1952年增长28%。其中工业总产值242.7万元,占5.71%;农业总产值4011.3万元,占94.29%;财政总收入646.6万元,比1952年增长54%,平均年递增10.8%。
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年)正值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时期,当时所制订的计划违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搞急过渡,盲目刮起“共产风”,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加之三年(1959~1961年)自然灾害的因素,给汝南经济造成了严重损失。1962年是“二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按1957年不变价计算,全县完成工农业总产值3486万元,比1957年下降22%。其中工业总产值379.8
万元,占10.9%;农业总产值3106.2万元,占89.1%;财政总收入519.5万元,比1957年下降20%,平均每年下降4%。
经济恢复时期(1963~1965年),汝南没有编制五年计划,按照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经济方针,制订了年度发展计划。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完成3647万元(按1957年不变价计算),比三年自然灾害的最后一年增长32%。其中工业产值448万元,占总产值的12.29%;农业产值3198万元,占87.71%;财政收入589万元。
第三、第四个五年计划(1966~1975年)处在十年“文化大革命”的非常时期,各类计划被视为条条框框被否定,经济计划管理工作遭到批判,国民经济的发展再度受到严重制约,各项计划指标落空。1973年工作重心开始转移到“恢复生产,发展经济”上来,经过全县干部群众的积极努力,经济形势日渐好转。按1970年不变价计算,1975年完成工农业总产值9108万元,其中工业产值2369万元,占总产值的26%;农业产值6739万元,占74%。财政总收入1845.9万元,比“文化大革命”高潮中的1969年增长13.5%。
第五个五年计划(1976~1980年)国家工作的重心从政治运动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去。县农业一改几十年如一的“大锅饭”模式,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迅猛发展,农副产品增多。
工业通过整顿、调整、国家引导扶持和自身努力,呈现一派生机,经济形势开始活跃。1980年是“五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完成工农业总产值17526万元(按1970年不变价计算),比1975年递增92.4%。其中工业产值4416万元,农业产值13110万元,基本建设投资423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8306万元,财政收入636.9万元。
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年)按照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总方针,对固有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理顺工商企业产、供、销关系,疏通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开发名优产品。对农业政策倾斜,加大经济和技术投资,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改革计划管理体制,向基层松绑放权,逐步推行计划经济管理下的市场经济。1985年,汝南经济呈现出稳定持续发展的局面,工农业总产值完成41453万元(按1985年不变价计算),其中农业产值30971万元;工业产值10464万元;财政收入1136.9万元,增长78.5%;社会商品零售额14599万元,基本建设投资74万元,人均国民经济收入3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