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
第一节 党员
中共党组织于民国15年(1926年)10月开始在汝南发展党员。当时在开封省立一中上学的汝南籍学生,共产党员邓国本(邓立庵)、温其旭(温雁影)受中共开封地区执行委员会的指示,利用学校提前放假之机,回汝南发展党员,建立党的组织。同时,在信阳三师毕业后留三师附小任教的共产党员贾子郁(贾学文)、张肇西等人,也因学校提前放假回到汝南,他们与邓国本、温其旭,利用“邮传图书合作社”传递阅读形式,开展党的活动。首先发展刘茂修、刘醒州、温光宇、王俊(王冰如)4人入党,10月中旬在城内马号口建立中共汝南县党小组,时有党员8人。
在党的创建和大革命时期,汝南党组织共发展党员108人。他们大部分是青年学生和农村的进步青年,主要分布在城关、老君庙、韩庄、三桥、沙口、水屯等地。
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党的活动由公开转入秘密,党员的发展也随之转入秘密发展时期。
民国16年(1927年)9月,中国共产党汝南县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汝南县委)在县城东关“大丰粮行”建立,隶属中共豫南特委。
中共汝南县委根据党的第五次代表大会关于“努力扩大党的数量,并吸收产业工人、进步农民和革命的知识分子到党的队伍中来”的精神,进行组织分工,串连发动,秘密发展党员,到民国17年(1928年)10月,全县党员数已达210人,建立了6个区委,23个支部。
正当革命轰轰烈烈开展的时候,国民党反动派叛变革命,对共产党实行白色恐怖。民国17年(1928年)9月,冯玉祥部师长程希贤率兵进驻汝南后,大肆搜捕共产党员和进步群众,先后有8名党员被捕入狱,30多名党员被通缉,汝南县党组织第一次遭到严重破坏,党员的发展也处于停顿状态。
民国18年(1929)年秋,随着党组织的恢复,党员也有所发展,到民国21年(1932年)2月,全县有党员213人。
民国23年(1934年),中共河南省委遭破坏,形势恶化,汝南县党组织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的指示精神,绝大部分党员撤离汝南县境,只有金铺乡和马乡乡少数党员坚持斗争,党员的发展又一次处于停顿状态,直至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开始后,汝南地下党组织在国共两党合作共同抗日的形势下得到恢复和发展。民国27年(1938年)4月,在何伟(汝南人,时任中共湖北省临时工委文委负责人)帮助下,恢复了中共汝南县委。县委成立后,根据民国27年(1938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用“自上而下的比较公开的方式”,一手抓整顿,一手抓发展,在建立区委、支部的基础上再发展党员,很快使党员的发展工作在全县全面展开。一年中,由60人左右发展到800人。新党员的主要成份是学校的青年教师和学生。党的活动主要分布在汝(南)正(阳)、汝(南)确(山)、汝(南)上(蔡)、汝(南)遂(平)等边境区。
民国28年(1939年)11月发生竹沟惨案,形势再次恶化。汝南县党组织为保存革命力量,决定把一部分愿去敌后的青年党员组织起来,武装通过蒋管区,去新四军彭雪枫支队;一部分年老体弱政治上较可靠,又未暴露身份的党员,分散隐蔽,以便长期坚持斗争;对部分动摇分子,坚决予以清除。同时,根据汝南地委的指示,从民国29年(1940年)2月开始,组织区委以上干部撤离汝南,到民国30年(1941年)冬,汝南境内除金铺乡外,已无党的组织,党员的发展又一次处于停顿状态。
解放战争初期,因党组织实施战略转移,汝南县境内已无党的组织。民国36年(1947年)8月,晋冀鲁豫野战军挺进中原。中共豫皖苏党委根据刘邓大军胜利到来的形势,决定开辟淮河以北、沙河以东、洪汝河之间地区。随张国华兵团组建的临时中共汝南县委也随军驻防在洪汝河一带,不久,中共汝南县委正式成立,同时组建了中共汝南县委游击队。经过打土匪除恶霸,很快开辟了汝南解放区和游击区,建立了基层政权,使党的组织得到发展。到民国37年(1948年)12月,汝东地区已有党员500多人。
民国38年(1949年)1月,汝南县全境解放,2月,中共汝南县委及党政军机关迁入县城。党员的数量迅速增加,从民国38年(1949)年2月至民国38年(1949年)9月的半年时间里就发展党员600多人,为新中国输送一大批新生力量。
新中国成立后,汝南县党员的发展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按照积极慎重的发展方针,汝南各级党组织主动地进行党的组织发展工作,坚持党员标准和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不够条件的人,特别是坏人混入党内。1949年10月到1965年底,全县新发展党员9627人,有党支部423个。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汝南县各级党的组织陷入瘫痪状态,党的组织发展也被迫停止,从1966年到1970年的5年里,没有发展党员。1971年6月,中共汝南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共汝南县第四届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也相继恢复工作。但由于受到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了发展党员的正确方针,曾一度突击发展党员,仅1971年就发展4845人,使一部分帮派骨干混入党内,造成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作风上的不纯,降低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削弱了党的战斗力。
粉碎“四人帮”后,党中央重申积极慎重的发展党员的方针,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或方式把那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拉入党内。汝南县各级党组织按照这一方针进行党员的发展工作,截止到1985年,全县已有党员20819人。
第二节 党组织
一 县委、基层党组织的发展
民国15年(1926年)10月,为迎接北伐军入豫,中共开封地区执行委员会令汝南籍学生、共产党员邓国本、温其旭回到汝南发展党员,建立中共汝南党小组,有党员8人,隶属中共驻马店特别支部。民国16年(1927年)2月,经中共驻马店特支批准,建立中共汝南支部,辖3个小组。
北伐军入豫后,汝南党组织得到迅速发展,到民国16年(1927年)9月,全县已发展中共党员多人,具备了建立县委的条件,根据豫南特委指示,成立了中国共产党汝南县委员会,张玉衡任书记,县委机关设在汝南城东关“大丰粮行”,隶属中共豫南特委领导。
中共汝南县委成立后,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先后建立了城东南、城关、城南、城西、城东一区、城东二区6个区委,辖23个支部。
民国17年(1928年)9月26日,中共河南省委派黎光霁在汝南主持召开息县、汝南、确山、西平、遂平、信阳、正阳等县联席会议,会上决定改组汝南县委。同年10月,由于叛徒出卖,中共汝南县委遭到严重破坏。
民国18年(1929年)秋,中共信阳中心县委书记贾子郁回到汝南,恢复重建中共汝南县委,由傅子英任书记,县委机关设在马乡,隶属中共信阳中心县委。中共汝南县委恢复重建后,经过恢复发展,先后建立中共水屯、马乡、马乡西、马乡东4个区委。
民国21年(1932年)2月,由于形势恶化,县委停止工作,县委成员及党的骨干力量,分批、分期撤离汝南。到民国23年(1934年),中共河南省委遭破坏后,汝南县境内已无党的县、区组织。
民国27年(1938年)春,中共汝南县委在何伟的帮助下恢复建立,由张鹤亭任书记,县委机关设在汝南城关私立汝宁中学校院内,隶属中共豫南特委。民国28年(1939年)4月,上级党组织发现张鹤亭叛党问题,决定撤销其中共汝南县委书记职务,由郭子清任县委书记。这一时期,随着抗日形势的不断发展,汝南党组织也发展很快,从恢复时的60多名党员迅速发展到800多名,建立3个中心区委,10个分区委,100多个支部。同年10月,中共汝南中心县委成立,中共汝南县委由中心县委兼管。当年底,中共汝南地委成立,辖中共汝南中心县委、中共汝南县委及正阳、确山、上蔡、新蔡、遂平、罗山县委。
民国28年(1939年)11月,“竹沟惨案”发生,形势急剧恶化。
民国30年(1941年)春,中共汝南地委、中共汝南中心县委、中共汝南县委,执行中央关于撤退干部的指示,到民国30年(1941年)底,汝南境内区以上党的干部已撤退完毕,除金铺乡有1个支部和一部分隐蔽下来的少数党员坚持秘密活动外,全县已无党的组织。
民国33年(1944年)8月,中共汝(南)正(阳)确(山)边区工作委员会和边区行委、中共汝(南)上(蔡)遂(平)边区工作委员会和边区行委相继成立,隶属中共(铁)路东中心县委、中共豫南地委。
民国34年(1945年)冬至民国36年(1947年)夏,除边区党组织的活动外,汝南境内没有县、区党的组织。民国36年(1947年)秋,由中共豫皖苏二地委组建了中共汝(南)正(阳)确(山)信(阳)工作委员会。
民国36年(1947年)10月,中共汝南县委在杨埠(今属平舆县)成立,县委下辖龙王庙、平舆、庙湾、刘寨、射桥、西洋店、杨埠、万寨、王岗等区委。至民国38年(1949年)1月,汝南全境解放,县委从杨埠迁进汝南城。在此期间,民国36年(1947年)11月,中共汝(南)正(阳)确(山)县委成立,辖3个区委,隶属中共豫皖苏八地委,机关驻地在汝南卢岗。民国38年(1949年)2月撤销。民国37年(1948)年3月,中共汝(南)正(阳)县委成立,辖6个区委,隶属中共豫皖苏八地委,1949年2月撤销。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中共汝南县委下辖10个区委、城关镇委,隶属中共信阳地委领导。
1950年2月23日,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成立中共汝南市委,中共汝南县委书记范青民兼任市委书记。11月,县委辖15个区委。1951年4月2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原汝南县分置为汝南、平舆两县,撤销汝南市。汝、平分治后的中共汝南县委辖10个区委和一个城关镇委。
1954年12月,中共汝南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汝南县人民政府大会议室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汝南县第一届委员会。至“文化大革命”前,中共汝南县党组织共召开三次党代会。基层组织机构,根据县委的决定,随着行政区划名称的变更,也作了相应变动。1956年2月,中共汝南县委将原来下辖的10个区委撤销,建立张楼、金铺、留盆、玉皇庙、楚铺、大王桥、燕亭、水屯、大庙、韩庄、老祖庙、姜坡、老君庙、康店、臻头河、官庄、马乡、殷店、王岗、余店、和孝、常兴、大田庄、小王桥24个中心乡党总支委员会和中共城关镇委员会。
1957年3月,撤销24个中心乡,建立25个乡,同时成立中共老祖庙、玉皇庙、留盆、八里铺、楚铺、大庙、水屯、大王桥、康店、韩庄、和孝、官庄、姜寨、马乡、大田庄、殷店、臻头河、姜坡、余店、王岗、常兴、冀店、小王桥、燕亭24个乡党委和中共城关镇委。1958年8月,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同时建立中共红光、水屯、留盆、光明、马乡、和孝、三桥、官庄、金铺、大王桥、王岗11个公社委员会和中共城关镇委员会。同年12月,撤销城关镇党委,并入红光公社党委。
1961年9月,全县划分8个区,将原来的11个人民公社划为35个小社,同时成立8个区党委,区党委下辖公社党委,恢复城关镇党委。
中共城郊区委员会辖:五里岗、刘屯、八里屯、白庙、玉皇庙5个公社党委。
中共马乡区委员会辖:赖屯、马乡、殷店、臻头河、秫杆铺、天堂寺6个公社党委。
中共水屯区委员会辖:水屯、杨庄、别桥、罗店、大王桥、大刘庄6个公社党委。
中共金铺区委员会辖:金铺、张楼、马楼、留盆、冀店5个公社党委。
中共老君庙区委员会辖:老君庙、康店、韩庄3个公社党委。
中共官庄区委员会辖:官庄、舍屯、陶陂3个公社党委。
中共和孝区委员会辖:郭庄、和孝、常兴、任桥4个公社党委。
中共王岗区委员会辖:王岗、张岗、余店3个公社党委。
中共城关镇委员会不变。
1962年7月到“文化大革命”前,恢复建立中共红光、水屯、留盆、光明、马乡、和孝、三桥、官庄、金铺、大王桥、常兴、刘屯、王岗13个人民公社委员会,中共城关镇委员会不变。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委和基层党组织陷入瘫痪状态。
1970年3月18日,经中共河南省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批准,建立中共汝南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1971年6月13日,中共汝南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汝南县第四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县委辖中共红光、板店(1975年2月从红光公社分出成立)、留盆、金铺、王桥、水屯、光明、红旗、韩庄(1975年2月从光明、水屯公社分出成立)、官庄、和孝、常兴、马乡、大王庄(1975年3月从常兴、和孝公社分出成立)、三桥、余店(1975年3月从王岗、马乡公社分出成立)、王岗17个人民公社委员会和中共城关镇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驻马店地委对中共汝南县委领导班子作了重大调整,党的基层组织也作相应的变更。
1980年9月,中共汝南县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汝南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县委下辖:中共红光(1982年2月更名为三门闸)、板店、留盆、金铺(1983年5月,县委在金铺公社进行体制改革试点,改公社建制为乡建制,同时成立乡党委)、张楼(1977年1月由金铺分出建立)、大王桥(1981年11月更名为罗店)、水屯、光明(1981年11月更名为老君庙)、红旗(1982年2月更名为三里店)、韩庄、官庄、舍屯(1977年6月由官庄分出建立)、和孝、常兴、马乡、大王庄、三桥、张岗(1977年7月由王岗分出建立)、余店(1981年11月更名为南余店)、王岗20个人民公社委员会和中共城关镇委员会。
1983年12月,中共汝南县委根据体制改革精神,改人民公社建制为乡建制,同时成立中共三门闸、板店、留盆、金铺、张楼、罗店、水屯、老君庙、三里店、韩庄、官庄、舍屯、和孝、常兴、马乡、大王庄、三桥、张岗、南余店、王岗20个乡委员会和中共城关镇委员会。
1985年4月,中共汝南县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汝南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县委下辖各乡镇党委未变。
二 党员代表大会
1949年10月,县委召开中共汝南县代表大会,主要部署干部整风和生产救灾工作。1950年10月10日至16日,中共汝南县委召开中共汝南县代表大会。会议对过去几项主要工作作了总结,明确了今后4个月的中心任务是集中力量,加紧生产,战胜灾荒,并决定成立“汝南县治淮委员会”,对县境河流进行全面普查。
1950年10月上旬,中共汝南市委召开中共汝南市代表大会,会议主要是研究解决干部整风问题。根据这次会议精神,汝南市干部整风全面展开。
中共汝南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党代会)于1954年12月25日至31日,在县政府大会议室召开,出席代表398人,代表全县2134名党员。大会听取审查了县长姚水清代表县委所作的关于1954年的工作总结报告,讨论通过县委为实现农业增产全面规划而奋斗的有关决议。选举产生中共汝南县第一届委员会。
县委委员:姚水清 傅良太 吴清桂 商存德 刘占明 丁章喜 鲍福昌 马维冀 杨西都
张清波 张廷臣 刘志远 曲兆安 陈道荣 陈兆德 杜文明 王培民。
县委书记:姚水清
县委副书记:傅良太
中共汝南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56年5月31日~6月4日在县城人民剧院召开,历时5天,出席代表463名,实到会代表420名,缺席43名,代表全县5481名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是:讨论与审查县委工作报告,县委纪律检查工作的总结报告,县1956年至1967年以农业生产为中心的12年全面规划,县委1956年至1962年的组织建设规划。选举产生中共汝南县第二届委员会、中共汝南县监察委员会和出席省党代表会议的代表3人。
县委委员:傅良太 吴清桂 商存德 刘占明 李玉贞 陈兆德 张学义张宗杰 赵存圣 周维树 肖世忠 王济民 张清波 曲兆安吴印仲 张廷臣 刘志远 冯 琦 杨春德 杨西都 任廷壁张洪友。
候补委员:张玉发 徐振乾 罗世勤 孔繁宾 孔德华(女)。
县委书记:傅良太
县委副书记:吴清桂 商存德 刘占明
县监察委员会书记:刘占明
县监察委员会副书记:罗世勤
中共汝南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65年7月16日至19日在县人民剧院召开,出席代表530人,列席代表36人,代表全县9627名党员。大会听取和审查中共汝南县委、中共汝南县监察委员会关于第二届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县委《争取1965年农业全面丰收和实行农业四、五、八为中心的全面规划》的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汝南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县委委员:张 力 李 炬 黄德功 戴明显 吴印仲 马有川 胡玉明 罗耀宇 吕相新
王章纯 冯 琦 冯文选 石太珍 张 贵 杨春德 赵存圣 彭德玺 陈敬远
任廷壁 周维树 徐振乾 李尽忠 张敬如 张永升 王 东 张世民 韩庆丰
肖世忠 吴明德 赵 荣
候补委员:杨殿元 崔寿忠 路兆发 罗世勤 赵洪毅 孔德华(女)
常务委员:胡玉明 罗耀宇 赵 荣 吕相新 冯 琦 王章纯 石太珍冯文选 吴印仲
县委第一书记:张力
县委第二书记:李炬
县委副书记:黄德功 赵荣 戴明显 马有川 吴印仲
中共汝南县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71年6月13日在县人民电影院开幕,6月18日闭幕,历时4天,出席代表550人,代表全县14472名党员。大会听取、讨论并通过了雷从顺代表中共汝南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汝南县第四届委员会。
县委委员:王文和 王立群 王建武 王俊兴 牛清杰 刘克敬 刘文修 朱新志
李新爱(女)李继忠 吴小爱(女) 张永美(女)张廷学 张秀兰(女)
杨振亭 杨继勋 余秉德 宋华明 赵保书 徐振乾 唐铁中 郭双印 党治国(军)
黄凤羽(军)曾治坤(解放军代表)韩庆丰 黑彦明 雷从顺(军)冀世清
县委常委:王建武 朱新志 宋华明 唐铁中 党治国 黄凤羽 曾治坤 黑彦明 雷从顺
县委书记:雷从顺
县委副书记:王建武 朱新志 党治国
中共汝南县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80年9月20日至25日在县人民电影院召开,出席代表498人,其中知识分子代表39人,妇女代表79人,中、青年党员代表372人,代表全县18100名党员。大会听取、讨论并通过中共汝南县第四届委员会关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为加快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和《关于发展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汝南县第五届委员会和中共汝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出席中共河南省第四届代表大会的代表、候补代表。
县委委员:石太珍 游鸿儒 崔国卿 马鸿凯 刘俊英 孙福卿 余铁城 张恒志 孙保章
赵宝书 董治国 张富轩 张廷臣 刘世花(女) 贺应智 郭双印 杨正印
张国栋 梁凤仙(女)董雷。
常务委员:游鸿儒 石太珍 刘俊英 崔国卿 王金政 张富轩 贺应智 孙福卿 张恒志
县委书记:游鸿儒
县委副书记:刘俊英 石太珍 崔国卿
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马洪凯 王立明 朱清杰 刘俊英 吴玉英 吴学敏 张廷臣 王文厚 郭双印
纪检书记:刘俊英
纪检副书记:马洪凯 张廷臣
中共汝南县第六次代表大会于1985年4月5日至8日在县人民电影院召开,历时4天,出席代表489人,列席19人,代表全县20819名党员。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胡定松代表中共汝南县第五届委员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坚持进行改革,为振兴汝南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汝南县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共汝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委委员:于连堂 王志明 王顺亭 刘世花 张全国 刘正彦 杨培玉
张惠臣 胡鹏轩 秦世祥 毕世明 郭从凡 白永德 郭文喜 王海滨
李鼎臣 刘照善 胡忠义 胡定松 孟宪臣 王继忠 唐学孟 董治国
候补委员:李广升 罗殿民 郭述相 贺全喜
县委常委:胡定松 李鼎臣 秦世祥 胡鹏轩 张惠臣 杨培玉 刘正彦孟宪臣 毕世明 王顺亭
书 记:胡定松
副书记:李鼎臣 秦世祥 胡鹏轩
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马洪凯 王立明 王光才 王建文 杨莲(女)
杨国昌 杨培玉 贺民权 高文轩 高世杰 闫应泉 廖永昌
纪检书记:杨培玉
纪检副书记:贺民权 王立明 高文轩
三 县委工作机构
民国16年(1927年)9月,中共汝南县委成立,设书记1人,军事特派员1人,委员5人(组织、宣传、农运、工运、武装各1人),至民国17年(1928年)10月。
民国27年(1938年)4月,中共汝南县委恢复成立,设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青年部长、民运部长、秘书各1人,委员11人。次年4月,县委设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民运部长各1人,委员5人,至民国30年(1941年)春。
民国27年(1939年)8月,县委设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各1人。
民国36年(1947年)10月,县委设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副部长、宣传部长、农协会主席各1人,委员11人。民国38年(1949年)1月,汝南全境解放,县委设书记、副书记、县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副部长、宣传部长、民运部长、县工会书记、副书记各1人。
1949年10月1日,中共汝南县委工作机构逐步健全和完善。
县委秘书室:1950年6月成立。
县委办公室:1951年9月改县委秘书室为县委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
县委组织部:1949年10月成立,设部长、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1949年10月成立,设部长、副部长。
县委纪律监察委员会:1951年12月成立,设书记、副书记。
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1951年12月成立,设部长、副部长。
县委文化教育部:1959年12月成立,设部长、副部长,1961年3月撤销。
县委工业部:1957年3月成立,设部长、副部长,1960年4月撤销。
县委农村工作部:1954年11月成立,设部长、副部长,1961年9月撤销。
县委农村政治工作部:1965年4月成立,设副部长,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停止工作。
县委财政贸易工作部:1955年7月成立,设部长、副部长,至“文化大革命”开始时撤销。
县委档案工作指导委员会:1958年成立,设主任。
县委档案管理科:1959年4月,改县委档案工作指导委员会为档案管理科,设科长、副科长各1人。
县委干部学校:1951年7月改县委干部训练班为县委干部学校,设副主任1人。
县委党训班:1952年1月,改县委干部学校为县委党训班,设副主任1人。
县委党校:1959年12月,改县委党训班为县委党校,设副校长1人。
汝南报社:1956年4月成立,设副总编辑1人,1960年12月停办。
县直机关总支委员会:1953年3月成立,设书记、副书记。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县委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1967年1月,县委及其工作机构被迫停止工作。同年12月,“汝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
1970年3月18日,中共汝南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成立,设政工、办事、政法、生产指挥部。次年6月,县委设办事组、政工组。1973年10月,县委撤销办事组,政工组,恢复成立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党委、县委党校。1979年3月,中共汝南县委老干部管理局成立,9月恢复统战部。
1980年9月20日,中共汝南县第五次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中共汝南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1年10月,增设“汝南县档案局”。
1984年,增设中共汝南县委党史资料征集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共汝南县委党史办公室)、中共汝南县委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公室、中共汝南县委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办公室、中共汝南县委政策研究室。次年增设中共汝南县委政法委员会。
1985年全县政治体制改革后,县委机构有: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县委党史办公室、县委信访办公室、县委政策研究室、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委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办公室、县委老干部管理局、县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县委党校。
第三节 党的活动
一 邮传图书合作社
民国13年(1924年)暑假,在北京世界语专科学校读书的共产党员李渭滨回到汝南,与在开封、信阳等地上学的汝南、上蔡籍学生,如田淑民、温其旭、邓立庵、王俊、温仁斋、刘东杰等经常交流思想、宣传马列主义,在李渭滨的倡导下,于民国13年(1924年)7月创办“邮传图书合作社”。社址设在李渭滨家里。李任社长,社员有田淑民、温其旭、温仁斋、邓立庵、王俊等进步青年、学生和老师30多人。凡入社者,每人交社费3至5元(银元),用以购买书报、杂志等进步刊物。先后购买了《京报》、《晨报》、《向导周报》、《中国青年》、《共产主义浅说》、《语丝》、《莽原》、《河南少年》等数百册。这些书籍由李渭滨的哥哥李渔滨经管,建立了借阅手续。假期内由读者到书社借阅,开学后就用邮传的方式互相传阅,所以又叫“邮传图书合作社”。
二 沙口亮兵
民国16年(1927年)4月,正值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的高潮时期,汝南沙口一带红枪会员约5000余人,在中共汝南县地方党组织的领导下,于农历三月初三举行了声势浩大的亮兵活动。
农历三月初三是沙口传统的古庙会,方圆数十里的红枪会员,以村为单位,手持杆子(红樱枪)、大刀、棍棒从四面八方汇集在沙口集北门外的古会场上。中共汝南县党组织负责人邓国本、张肇西等人登上主席台并讲了话。会上提出的口号是:“打倒军阀!”“打倒土豪劣绅!”“反对苛捐杂税!”等。
当时流传的歌谣是“遍地红旗哗啦啦,各地农友出了发,三月初三来亮兵,吓得老陕(驻汝陕军)叫爹妈。”
三 支援北伐
为迎接北伐军,支援北伐,于民国16年(1927年)4月中共汝南县党组织在汝南城西老君庙成立“中国国民党汝南县党部筹备委员会”,上级党委派贾子郁(中共党员,汝南人)、温其旭(中共党员,汝南人)、张其周(不详)、李景文(中共党员,西平人)、张鹤亭(中共党员,汝南人)、唐仲虞(不详)、邓立庵(中共党员、汝南人)7人为执行委员会委员,邓立庵担任常务委员,另委派林壮志(中共驻马店特支书记)、刘茂修(中共党员,汝南人)为监察委员。
县党部筹委会成立后,立即发动群众,成立了慰劳队、运输队、向导队和维持社会治安的稽查处。5月4日,张发奎指挥的右路军,由确山进驻汝南城西老君庙、桂庄、水屯、楚铺一带。沿途群众热烈欢迎,送茶送水。“村中男女老幼争来探望,争道辛苦”,当北伐军缺柴的消息一传出,“不半日,老君庙几乎烧柴塞满了街巷。”
接着,由县党部和北伐军联合在老君庙组织召开军民联欢会,四方乡民来者近千人,上午10时开会,下午2时闭会,烈日之下民众越聚越多,计各界演说者有四、五人,团体到会者,有各地红枪会首领,县党部代表,农民自卫军委员,军党代表,师党代表等。闭会时,口号声闻数十里。
5月6日,十一军政治部主任与县党部接洽,听取了县党部监察委员林壮志关于汝南的工作情况汇报,随即派十一军陆海防等人到县党部具体帮助工作。
5月7日,县党部根据十一军的建议,由党务执行委员邓立庵在城东十八里庙召开各区党部和农民自卫组织代表联席会议。北伐军十一军政治部组织科长、党务科长、社会股长等共42人参加会议。会议决定:①目前匪焰甚炽,请兵剿匪问题;②推选林壮志、贾子郁、刘德卿、邓立庵、温其旭为农民协会及农民自卫军筹备委员会委员;③建立反奉运动委员会。主席贾子郁,向导股主任唐仲达,谍报股主任唐风池,运输主任刘德卿。
此后,全县民众在县党部的统一布置和领导下,开展了一系列支援北伐的活动。
四 水屯抗捐
中共汝南县委根据民国16年(1927年)9月7日“河南省委关于抗租决定致汝南的指示信”中所说“利用农民协会组织农民(不用其他团体)为斗争机关”,“号召全县农民,一致行动”。决定以农民武装暴动促进抗捐斗争的开展。
经过宣传发动,迅速串联确山以东,韩庄以北,康店以西的百余村的贫苦农民,组成联庄会。3000多名会员在三官庙(水屯寨南)举行示威大会,并规定了联络信号,小事以号为援,大事放枪求助,统一行动,拒不交款。
以孔庄为中心的联庄会的抗款斗争,被水屯一带的军阀劣绅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民国16年(1927年)农历腊月25日,黎明时分,驻水屯陕军营长羊世同带领几十人,荷枪实弹,气势汹汹地直扑孔庄,包围了带头抗款的水屯党组织负责人孔繁益的家。可巧,孔繁益不在家,正在村东学校备课。他闻讯后,急至村外,吹号鸣枪求援。刹时,孔庄村附近的500多联庄会员将陕兵围了起来。羊世同抓孔繁益扑空,又见联庄会员人多,遂以“违抗粮款”为借口,把孔繁益之侄孔祥法强行拉到水屯寨内囚禁起来,妄想以人质制止抗款斗争。
听到号声、枪声,赶来支援的联庄会员齐集孔庄。中共水屯党组织决定攻打水屯寨,举行武装暴动,救出人质,将抗捐斗争进行到底。2000多名联庄会员手持长矛大刀、钢叉、铁棒、锄头、木棍、铁镐、钉钯,将水屯寨围得水泄不通。
羊世同慑于联庄会的浩大声威,龟缩在寨内不敢露面,只好派人出面讲和,情愿放人,答应不再征收捐款。
五 马乡鞭竿会
民国18年(1929年)秋,中共马乡党支部组织农民成立了“鞭竿会”。民国19年(1930年)春,党组织决定利用马乡一年一度的春会(农历二月初七),巧妙地开展一次“闹春会”斗争。
鞭竿会员统一行动,一齐挡住地主赶会的马车,提出每个伙计发一条毛巾,一条腰带,一顶草帽,200元(旧币)赶会钱的要求,地主迫于鞭竿会人多势众,答应了雇工的要求,并马上发了钱。
鞭竿会决定在闹会的基础上利用春耕大忙时机,组织雇工向地主要求增加工钱,若不答应,统一停工。这一决定,使地主们慌了手脚,有的找雇工赔礼道歉,同意增加工钱,有的找鞭竿会讲情。大部分地主都被迫增加了工钱,只有个别顽固地主不同意。为了取得斗争的彻底胜利,党组织专门开会,商量对策,来个杀一儆百,坚决打垮地主豪绅的嚣张气焰。按照鞭竿会的布置,雇工们有计划地又到顽固地主家“上工”。一天内,地没有犁多少,却打坏了7张犁铧,气得地主们只好按照雇工的要求,每月增加一倍工钱。
鞭竿会斗争的胜利,鼓舞了人民群众的斗争热情,当时流传的歌谣是:
农民团结力量大,地主再孬咱不怕。
一人联成十人团,十人发展成万千。
只要大家一心干,能把旧制来推翻。
六 汝南青年救国团
民国26年(1937年)9月,刘靖波、谢延祥和其他同学协商,发起成立“汝南青年救亡团”,并召开筹备会议,起草了向国民党汝南县党部备案的呈文。县党部在“批准”时,改名为“汝南青年救国团”。同年10月,“汝南青年救国团”成立大会在城厢小学召开,到会100多人。当时的国民党河南省第八区(汝南)行政督察专员张振江派保安副司令代表他参加了会议。会上通过了“汝南青年救国团章程”,选举产生了领导机构。汝南青年救国团为总务负责制,下设总务股、组织股、宣传股、训练股。总团负责人刘靖波、谢延祥,组织股负责人万宗海,宣传股负责人马鸿谟。
民国27年(1938年)春,中共湖北省临时工委委员何伟(原名霍恒德,汝南人)帮助恢复建立中共汝南县委后,加强了党对青年救国团的领导,成为“汝南青年救国团”的领导核心。县委根据民国27年(1938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首先在青年救国团和汝南各中等学校内发展党员,建立了党的组织。在党的领导下,青年救国团迅速发展壮大,由青年学生发展到其它阶层,由城镇发展到农村。到民国27年(1938年)10月,全县陆续建立了王岗、张万寨、白龙王庙、马乡、官庄、老君庙、殷湾寨、城关等14个分团,团员达2500多人。青年救国团团部也由后龙亭迁到抗日救亡活动开展较好的私立汝宁中学,并由武汉青年救国团批准为其分会。与此同时,党为了加强对青年救国团的领导,于当年2月抽调万宗海、马鸿谟等人到湖北黄安七里坪新四军支队青训班培训,结业后回到汝南。他们根据新的精神,对青年救国团进行了整顿,并于这年10月组织召开了汝南青年救国团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在汝南城内黉学(今县委院)举行,从上午8点开幕至夜11点闭幕。会上通过了汝南青年救国团建团一年的工作报告和修改后的章程,选举了新的领导机构。汝南青年救国团的发展达到了高峰。
在中共汝南县委的领导下,青年救国团的全体团员,带领青年学生走向街头,走向学校,走向农村,进行轰轰烈烈的抗日救亡宣传活动。百泉师范、汝南园艺、汝宁中学、省立汝中、县立简师、八区农校等学校的青年救国团团员和青年学生分赴各地,张贴抗日标语,教唱革命歌曲,演出抗日话剧,发行抗日书籍,民国27年(1938年)著名青年作曲家马可和开封光明话剧团先后来到汝南。马可在青年救国团总部和汝宁中学亲自教唱他本人创作的《武装保卫大河南》等抗战歌曲。很快全城各学校都传唱开来,整个汝南城到处充满了《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到敌人后方去,把鬼子赶出境》、《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我们在太行山上》等抗战歌曲。开封光明话剧团在共产党员林亮的带领下,由青年救国团配合,到全县各地教唱抗战歌曲,演出话剧,受到当地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汝南青年救国团充分发挥青年学生的先锋作用,进行抗战宣传活动,不失时机地掌握和利用当时在河南八区公开发行的《民则旬刊》、《宣传旬刊》、《抗战生活》等抗战刊物。
中共汝南县委和汝南青年救国团利用这些合法的宣传工具转载党中央在延安出版的《解放杂志》、《新中华报》、《中国青年》和中共河南省委、新四军四师在竹沟出版的《小消息》、《拂晓报》中的重要文章及自编的抗日诗词、歌谣、漫画等。
民国27年(1938年),中共河南省委派徐照东来汝南帮助搞武装工作,传达了上级的指示精神。汝南青年救国团配合中共汝南县委,根据形势的发展,在抓好抗日宣传的同时,注意组织群众,建立武装,为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开辟抗日根据地作准备。由于青年救国团的努力,很快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群众自己的武装-联庄会。
正当汝南抗日救亡运动蓬勃向前发展的时候,民国28年(1939年)11月11日发生了“竹沟惨案”,形势急转直下。国民党河南省八区专署和汝南县党部为配合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次反共高潮,勒令取消“汝南青年救国团”。中共汝南党组织,面对新的形势,及时帮助青年救国团采取应变措施,对十分暴露的团员介绍他们参加新四军和八路军,安排一部分尚未暴露的可靠骨干继续坚持党的秘密活动,对一部分立场不坚定,经不起严峻形势考验,动摇变节的不纯分子,则在整顿中坚决予以清除。
七 剿匪反霸
汝南全境解放后,中共汝南县委根据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定于民国38年(1949年)5月上旬开始进行剿匪反霸运动。整个运动进行9个月,至1950年2月10日结束,分为剿灭股匪和剿匪反霸两个阶段。
民国38年(1949年)5月上旬开始,在县委和剿匪部队领导下,剿灭了一部分匪徒,仅5月上半月的不完全统计:歼匪268名,活捉分队长以上6名,散匪101名;国民党汝南县自卫队总队副、大队长和分队长以上的军官投降者59 名。
5月26日县委下达了《关于贯彻五月工作决议的补充指示》,要求“必须深入反复动员,贯彻剿匪政策”,“进一步肃清土匪,必须坚决贯彻依靠群众”。根据县委的部署和指示,一面发动群众,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一面组织力量对全县重点区域,如城南、和孝结合部,城西南、楚铺结合部,寺耳埠口、平舆、庙湾结合部等进行剿匪,仅寺耳埠口重点区,近一个月就瓦解匪众800多名,基本上消灭了股匪。
7月17日和8月5日,县委根据省委党代会精神,先后下达《为执行省委下半年工作计划的工作部署与计划》和《八、九、十,3个月的工作决议》,具体部署剿匪反霸工作。
9月中旬,县委抽调1400人,组成清匪反霸工作队,进驻全县94个反霸重点村,在城镇清匪反霸重点中,采取“登记户口”、“自报评议挤坏人”,“发居住证”等办法,从7月到8月中旬的一个多月中,查出日伪清乡司令1人,县长1人,团长1人,国民党员38人。三青团员25人,收缴长短枪66支,炮弹22发,手榴弹16枚,各种子弹145发和电话机1部。
八 土地改革运动
建国后,汝南人民在中共汝南县委的领导下,肃清了土匪,打倒了地主恶霸,县委根据农民的迫切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和《河南省土地改革条例》,结合汝南的实际,制订了《汝南县关于为了发展生产实行土改草案》。《草案》明确规定:土地改革的基本路线和政策;划分农村阶级的政策;没收、征收政策;果实分配政策等。
整个土改运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土改的准备阶段。从1949年12月8日开始到1950年3月31日结束,历时3个多月。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一、举办土改干部训练班。为提高干部素质,掌握土地改革方针、政策,县委先后分四批举办土改干部训练班,共训练干部1047人,其中区干部6人,一般干部996人,新干部45人。二、搞土改试点。1950年2月,县委首先在老君庙乡重点试行土改。取得经验后在面上进行推广。三、召开各种会议,宣传贯彻土改精神,学习土改政策。四、建立乡级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威力。第二阶段是,实施土改阶段。从1950年4月1日,正式转入土改。4月5日,经上级批准,成立“汝南县土地改革委员会”,具体领导土改的实施。这一阶段分三步进行:
(一)整顿队伍划阶级
全县每个乡都召开乡代会、乡民大会、农协会、贫协大会、向地富训话会。通过这五种会,整顿队伍,扩大力量,孤立和打击敌人。同时,深入基层,扎根串连,忆苦诉苦,充分发动群众。在整顿队伍、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在内部划分阶级,出榜公布,允许辨驳,然后召开乡农代会确定阶级,报区政府批准。全县共划地主5526户,占总农户4.3%;富农6428户,占总农户的4.8%;中农、贫农共117650户,占总农户的80.9%。
(二)没收和征收
阶级划定后,进行没收、征收工作。先土地、粮食,后农具、房屋;先地主,后富农;先地、富自报,后群众评议。
(三)分配果实
以乡为单位,由乡分到村,由村分到户,采取自报公议与需要的原则,同时,结合有利于生产,有利于人民生活,进行果实分配。经过35天的紧张工作,到1950年5月5日,全县共没收土地697216.5亩,房屋75616间,农具107438件,耕畜8294头,粮食228万公斤,银元8957元,元宝6个,金戒指8个,银砖1块。
1951年10月,县委对全县土改后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根据上级精神,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又进行土地改革复查。
九 抗美援朝运动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950年11月27日,县委根据中央及省委发出的《关于开展时事宣传教育运动的有关指示》,召开县委扩大会议。会后,成立汝南县抗美援朝分会和办事机构;部署了抗美援朝的宣传内容和方法。要求各区(镇)成立宣传委员会,配备专职宣传员,动员全体干部、群众,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做好抗美援朝的宣传教育工作。
各区(镇)召开了不同形式的控诉会,控诉地主、恶霸、反革命分子给人民带来的痛苦,揭露美帝国主义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同时,还充分利用农村、工厂、街道举办冬学识字班的机会,向群众进行时事政治教育。各机关干部、学校师生组成的宣传组,纷纷走上街头,手持广播筒向过往行人读报纸、讲形势,县剧团和各学校以抗美援朝为主题,编排119个新剧,演出189场次,配合宣传发动工作。
1950年12月9日,县委为使抗美援朝运动深入开展,作出《关于大规模开展抗美援朝运动的补充指示》,要求各级干部要及时引导群众将抗美援朝与当时的镇压反革命、城市民主改革、土改复查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教育群众以实 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运动。28日,汝南市召开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抗美援朝决议案》;成立了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军侵略委员会汝南分会。分别向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中国人民志愿军、朝鲜人民军发了致敬电。次年4月,汝南人民响应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号召,举行了拥护世界和平签名运动。
(二)掀起爱国增产、爱国捐献的高潮,在物质上给抗美援朝以有力地支援。
1951年初,城关工商界开展订立“爱国公约”运动,至年底,全县共捐款2393940740元(旧币),圆满完成上级分配给汝南县的购买1架荣誉战斗机和1门高射炮的任务,从物质上支援了抗美援朝战争。
(三)积极动员广大青年报名参军,壮大抗美援朝力量。
1950年冬,中央军委颁发扩军命令,全国掀起轰轰烈烈地报名参军、参战热潮。这年11月,汝南县大队升编为暂编四团赴朝作战。12月,地委及军分区分配汝南1000人的征兵任务(其中包括组建县大队和补充县公安的200人),到1951年6月底,共征兵2356人。
(四)热情接待中国人民志愿军荣归伤员,切实作好拥军优属工作。
1951年4月,上级决定:中国人民志愿军第36野战医院设在汝南县城内,作为豫南接待荣归志愿军伤员的基地,接待在五次战役中光荣负伤的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伤员。
接受这一任务后,县委当即召开会议,研究方案,分配任务,实行全民总动员。一个月的时间,腾出1300间房屋作疗养室,做1200副担架,装修无菌手术室6间,还准备了被褥、床单、枕头等一系列接待伤员所需要的设备和用品。6月初,1256名伤员全部进入汝南城。汝南县组织了担架队、缝洗组、文娱委员会等专门为伤员服务。同时还号召全县干部群众向伤员捐款和送慰问品,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共捐款62000000元(旧币),慰问品袋1350个(内装日用品)。
十 镇压反革命运动
中共汝南县委遵照中共中央、中南局、河南省委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结合汝南的实际情况,及时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镇压的主要对象是: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子等5方面的敌人。整个镇反运动是按照“党委领导,全党动员,群众动员,吸收各民主党派及各界人士参加,统一计划,统一行动,严格审查捕人和杀人的名单,注意各个时期的斗争策略,广泛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召开各种代表会、座谈会、群众会,在会上举行苦主控诉,展览罪行,利用电影、幻灯、戏曲、报纸、小册子和传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从1950年10月开始到1953年10月结束,历经3年,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0.10~1951.7)
(一)第一次统一行动
汝南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是在平息反革命武装暴动的基础上开始的。1950年7月,盘踞在汝(南)正(阳)确(山)匪首和匪众数百人,于23日夜9时由汝南和店区乌鸡屯一带,分路举行反革命武装暴动。信阳军分区、竹沟部队、县大队紧急派出部队配合围剿,至7月27日,反革命暴动被平息。
1950年11月下旬,县委召开扩大会议和公安助理联席会议。会上,传达贯彻党中央1950年10月10日发出的《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和第二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作了具体布置。成立了汝南县镇压反革命运动审查委员会及办公室。12月8日,县委召开镇反运动审查委员会会议,确立第一批打击对象,并抽调公安干部15人分赴各区开展工作。11日,各区同时召开区委扩大会,具体分工布置。12日拂晓,全县统一行动,将批准逮捕的案犯,全部捉拿归案。至27日,镇压反革命运动的第一战役基本结束。全县共捕案犯606名,送县369名,区在押237名。
(二)第二次统一行动
1951年1月5日至6日,县委召开区委书记联席会议。确定了“深入斗争,巩固胜利,进一步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消灭地主阶级,把农民的统治巩固起来。”和“开展追查运动(即追旧欠、追红契、追枪支、查敌情、查组织、查觉悟),组织农民向地主阶级进行反破坏、反造谣、反倒算、反复辟的斗争。达到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消灭敌人的目的”的工作方针和工作方法。1951年3月8日拂晓,县公安人员,武装部队,民兵,区、乡干部联合行动,至10日,共逮捕罪犯613名。
(三)镇压反革命
1951年5月19日,汝南县城关镇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对镇压反革命宣传工作作了具体布置。城关3个派出所分片包干深入各街召开各种座谈会60多次,参加人数达17360人次。各学校、机关、街道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7月底统计,全镇写标语4500条,新编戏曲31个,演出150多场,观众达82210人,制作黑板报59块,广播筒42个。5月27日县公安局在人民会场举办镇压反革命宣传展览会,展出内容有:反革命分子的罪恶事实、漫画、收缴的枪支弹药、 反革命分子证件等。展出4天时间,观众达29000多人。在强大的政治攻势下,仅六区就有84名反革命分子向人民政府投案自首,交出长短枪27支,步枪子弹231发。
第二阶段(1951.7~1952.10)
(一)清理“中”“内”层
1951年7月,县委成立“中共汝南县委镇压反革命运动学习委员会”,县委书记任主任委员,下设15个分会,37个学习小组。7月15日,县直各机关和城关镇干部共556名,集中学习,并进行清查工作,历时3个月,澄清了全县的干部队伍。有严重问题的33名,其中逮捕8名,上解集训9名,清洗回家3名,其它13名。
(二)进行反动党、团登记
1951年12月下旬,结合城市的民主改革运动,开始对反动党、团登记工作。登记的主要对象是按照中南区登记反动党、团办法中所规定的范围:“中国国民党区分部委员、三民主义青年团分队长、中国青年党区支部委员、民主社会党分部委员等,以上骨干分子及国民党党员、三青团员在1946年以后,曾任伪蒋匪军上尉以上、伪行政官吏中乡长以上及参加反革命的特务间谍组织的特务分子”等。经过一个月全面系统的清理登记,共清理登记反动党、团员165名,基本上肃清了游散于社会面上的残余敌人。
第三阶段(1952.10~1953.10)
1952年12月上旬,县委根据全国第五次公安会议和河南省第八次公安会议精神,结合汝南的实际情况,明确了第三阶段的镇反任务是:结合民主改革和民主运动,全面开展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斗争,进一步肃清残敌,追捕逃犯,搞好判定和管制工作,胜利结束全县的镇反运动。
据1953年3月统计,全县共有反动会道门54种,其中最反动的有一贯道、东方道、希杏坛、释一堂、九宫道、东震道、圣母军等23种。有反动会道首352名,会道众10256名,占全县人口的2.2%,散布全县173个乡(有组织的乡68个,有会众及组织的105个乡)经过一年多的工作,打击了23种最反动的会道门,镇压了首恶分子,争取团结了大多数会众,教育了广大群众。至1953年10月,全县镇反工作胜利结束。
3年的镇反运动,缴获长短枪910支,子弹4364发,轻机枪1挺,手榴弹202枚,炮弹159发,收音机1部,委任令28份。
十一 民主改革运动
1951年8月,按照中共河南省委1951年6月22日所发“省委关于开展城市(镇)民主改革运动的指示”,汝南县城关镇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发动工人、组织工人、团结各界人士开展同封建行帮把头、特务及残存的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保护了正当经营的工商业者,恢复了市场,繁荣了经济。
十二 肃反运动
汝南的肃反运动从1955年5月14日开始。整个运动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从1955年5月14日至1956年6月,历时13个月;第二批从1956年12月至1957年3月,历时4个月;第三批从1957年12月至1958年4月4日,历时5个月。
运动是在中央“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的方针政策指导下进行的。为搞好这次运动,县委成立领导小组和肃反办公室,下设秘书组、材料组、外调组、甄别组。同时抽调部分干部分批进行培训,为肃反运动作好组织准备。第一批是在中共信阳地委5人小组直接领导下,分两次在信阳进行的。第二、三批是在县委五人小组领导下进行的。
在3年的肃反运动中,县直机关、中小学校、商业、手工业、运输服务业、工业、卫生及各乡(镇)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共1021人参加了运动。
十三 “三反”“五反”运动
汝南的“三反”“五反”运动是在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和中共河南省委发出的“关于执行增产节约、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紧急通知”的精神下进行的。1952年元月5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会后成立了“三反”办公室,全县党政机关划分14个学习委员会,54个学习小组,749人参加了学习。
在“三反”运动开展的同时,县委根据上级党委指示精神决定以县人民政府、县工商联合会为主,于1952年2月1日,在汝南工商业中开始了“五反”(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为了加强领导,以县工商科、工商联为主,建立办公室,将参加学习人员集中成立学习总会,下设4个分会,每个分会设学习小组。在方法上实行大会动员,分组讨论,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按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的政策,依靠工人、店员检举揭发,开展斗争。经过一个多月的学习,揭发出不法资本家的“五毒” (“五反”包括的内容)行为1500余件,国家经济损失6亿多元(旧币)。并根据中南军政委员会1952年3月6日颁布的通令,将参加“五反”学习的工商户区分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户、半违法户、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6种类型。1952年夏,“三反”“五反”运动结束。
十四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一)对个体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0年春,汝南有两个互助组:一个是老君庙乡老君庙村农民杨金玉和肖屯村肖学宇互助组,另一个是老祖庙乡农民张洪友互助组,两个互助组共18户。1951年12月15日,党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传达后,全县互助组蓬勃发展。到1953年,全县互助组已发展到6697个,30680户(其中常年互助组3716个,19417户)。
县委号召全县人民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要求地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年底,发展农业初级合作社40个,1292户,占全县总户的1.32%。1954年,按照毛主席“既要办多,又要办好,全面准备,分批发展”的指示,全县农业初级合作社迅速发展,到1954年底,已建立366个农业初级合作社。1955年10月,全县出现农业合作化高潮,至年底,初级社发展到2121个,94000户,占总农户91.9%。
1956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逐步向高级社发展。到1957年,共建立373个高级社,入社农户达104850户,占总农户的99.4%。至此,全县实现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化,完成对个体农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二)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建国前,汝南只有18家手工业作坊。
建国后,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汝南手工业的发展。1949年冬,成立工商联合会,具体领导组织地方手工业。1951年11月,城关镇首先建立铁业生产合作社,有社员60多人。此后,翻砂社、木业社、缝纫社、竹业社及各行业社相继成立。1953年11月,汝南县手工业联合社成立,统管全县手工业生产,使之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到1956年底,手工业联合社逐步完善,全县手工业走上集体化的道路,完成对县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
1953年,县工商科和工商联合会,组织工商界开展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党对工商业的政策。大多数工商户的态度是争取利用,欢迎限制,接受改造。时全县有私营商业4933户,资金27亿多元(旧币),从业人员6631人 (包括座商、行店、行商、摊贩)。根据中共中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和省委“先安排后改造”的指示精神,县委就全县的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作了统一部署,按照不同的类型,不同的行业,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1955年1月,县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由财贸部、统战部、工商科等部门领导参加的5人领导小组,下设15人的办公室,专抓对私改造工作。同年12月29日,县委召开扩大干部会议。对私改造的方针、政策、方法、步骤、人员过渡、行业归口等作了详细安排。全县迅速掀起公私合营、组织起来走合作化道路的高潮。到1956年底,全县已有1665人被改造,占私营工商业人员的94.3%。其中城关私营、工商业人员896人,改造后进入公私合营、合作店(组)820人,占94.3%。基本上完成对全县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
十五 整风运动与反右派斗争
1957年4月27日,汝南县委成立“整风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县的整风运动。6月29日,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二届二次会议,学习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检查与总结政府工作,批判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作风。9月5日至13日,县委召开县、乡、社三级干部扩大会,为开展社会主义大辩论培训骨干。11月21日,中共汝南县委号召、动员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认真整顿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全县中小学教师和汝南师范学校学生4446人,集中进行学习,经过45天的学习和大鸣、大放,共写出大字报674561张,鸣放意见1454650条。1958年元月5日,根据上级部署,县委发出打退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猖狂进攻的号召,整风进入反右斗争阶段。县委整风领导小组根据中共中央整风领导小组规定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全县共划右派544人。
在反右派斗争中,出现“左”的错误,扩大了斗争对象,使一批党的干部、知识分子、爱国人士被错划为右派分子。
十六“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在社会主义改造与第一个五年计划取得伟大胜利的情况下出现的。
3月24日,县委召开二届二次党代会。会上,传达贯彻中央关于农业问题的指示精神,制定《关于1958年汝南工农业生产发展的两个规划》(草案)。4月,全县掀起大搞农田水利建设的热潮,抽调750名干部,带领上万名群众大干180天,平整、深翻土地,修筑灌渠。6月10日,县委下达“关于大张旗鼓地宣传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四点指示。要求解放思想,反对右倾保守。7月 7日,全县开始批判右倾机会主义,掀起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高潮。提出了“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唯心论口号,并宣传肖屯实验田小麦亩产1730公斤的虚夸产量。23日,县委决定将全县373个高级社合并为12个大社,取消乡、社建制。8月上旬,县、区领导干部到遂平参观学习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的经验。16日,县委决定,建立城关、红光、光明、水屯、大王桥、马乡、和孝、王岗、三桥、留盆、金铺、官庄12个人民公社,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同时,还建立93个敬老院,1072个托儿所,701个幼儿园和2248个农民公共食堂。同月,全县开始贯彻“以钢为纲”的会议精神,开展全民大办钢铁运动。全县建立小型土法炼铁炉500座,城关各校师生轮流到臻头河淘铁沙,抽调大批农民到确山开铁矿,参加大炼钢铁,时间长达5个月。从此,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标志的左倾错误,泛滥开来。
十七 反右倾和民主补课
1958年8月19日,县委召开全县生产队长以上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县委书记作《反右倾,鼓干劲,力争秋季大丰收》的报告。动员全县人民揭发批判“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所谓攻击“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罪行。11月,全县开始整顿人民公社,整顿基层干部作风,上挂下联,批判“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使一部分基层干部受到批判和斗争。由于错误地开展反对“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斗争,使高指标、高征购、浮夸风和“共产风”等左倾错误更加严重。加上3年的自然灾害,造成全县粮食极缺。从1959年冬至1960年春,因饥饿和过度劳累,部分社员出现浮肿病和非正常死亡现象。人口开始大量外流,全县经济发生严重困难,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这种情况经和孝、水屯公社社员向省委反映后,引起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向省委作了深刻检查。1960年冬,省委把汝南县定为“民主革命不彻底”、“基层干部严重不纯”的重点县。从1960年11月25日至1961年3月下旬,在全县进行“民主补课”。
1960年11月10日,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撤销了县委书记傅良太的职务。23日,信阳行署专员张树藩来汝南检查灾情,宣布新任汝南县委第一书记的任职。25日,“民主补课”在全县展开。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公社正、副书记,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生产队代表406人参加。12月1日,宣布开除原县委第一书记的党籍,依法逮捕,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它成员也分别给予处理。1961年1月13日,县委召开整风大会,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工作队(69人)、地委工作队(84人)、县委工作队(48人)、社工作队(125人)、大队代 表委员会主任(216人)、副主任(235人),共计777人。14日,地委书记从上蔡徒步到汝南访问贫下中农,了解民主补课学习情况,并要求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保人保畜,生产渡荒,半日劳动,半日休息,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整风整社,纯洁组织,调整政策,转变作风”等重要指示。
十八 三年自然灾害与党的“八字”方针
从1959年到1961年是汝南县连续遭受自然灾害的三年。
1959年4月28日,全县遭受七级大风和冰雹的袭击。冰雹大如鸡蛋,小如豆粒。风、雹过后,小麦受灾面积达545710亩,其中灾情严重的有126308亩,砸死、砸伤部分牲畜和家禽,给全县人民带来严重损失。6月,全县旱情严重,140万亩秋苗枯萎,县委召开紧急电话会议,号召抗旱保苗。7月,疫情发生,伤寒、肠胃炎、痢疾肆虐,全县有10225人发病。8月上旬,全县有10万亩农作物发生蝗虫,密度为100~200头/米2,虫龄4~5龄。5500人的灭虫大军,奋战10天,基本消灭了蝗虫,减轻了灾害。
1960年6月,全县普降暴雨,许多村庄被水围困,26万亩农田被淹,县委召开紧急防汛电话会议,组织85000多人参加防讯。次年4月,汝南15万亩小麦发生麦锈病,经县委请求,省航空管理局派2架“安二”飞机来汝南喷洒农药。8月,全县大旱,地、县委紧急动员,抗旱保苗,生产救灾,节约渡荒。
由于3年连续遭受自然灾害,农业欠收,加上人为的高指标、高征购、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发生社员身体虚弱,部分人员浮肿和非正常死亡。大牲畜也因缺少饲料发生严重的死亡现象。给全县人民的生活、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极大的困难。
1961年4月25日至30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党在八届九中全会上确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六十条)。根据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县委决定,将全县245个大队调整为337个,18558个生产队调整为2954个,土地一律下放;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粮食实行“三定一包”(定人头、定产量、定统购任务和包产到户),3年不变;公共食堂停办,恢复家庭锅灶;实行多劳多得,取消供给制。7月下旬,县委为纠正“一平二调”和“共产风”的错误,退还了生产农具,给农村社员颁发了《房屋宅基产权所有证》。
1962年春,县委召开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根据中共中央扩大会议精神,动员全县人民,全面贯彻党的“八字方针”。5月,县委决定,农村每人借2~3分自留地,自耕自食。11月24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八 届十中全会及省委三级干部会议精神,要求继续坚持党的“八字方针”。
十九 “四清”运动
1964年1月13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和《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全县开始以“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为主的“小四清”运动(亦称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5年1月9日至12日,14个(407人)“小四清”工作队,经过在县城集中培训后,分包53个工作片,于14日下午开始进点。经过两个月的工作,全县“小四清”工作结束。
1965年9月18日,省、地“四清”工作队进驻汝南县,开始进行以“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为主的四清运动。汝南县抽调738人配合工作队工作。整个运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制定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第二阶段,揭盖子、找问题、放包袱;第三阶段,搞好竞赛。根据中共中央通知,“四清”工作队于1966年5月改为“文化革命”工作小组,四清工作结束。
二十 “文化大革命”
1966年6月初,县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6月中旬,汝南园艺学校、汝南师范、汝南高中相继成立红卫兵组织,先后写出大字报,接着到机关串联。7月,县“红卫兵司令部”成立,开始进行破“四旧”(即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立“四新”(即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使北关大桥望柱上的石狮及其它文物古迹遭到破坏。8月4日,县委召开全县教职工及学生代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省、地委对“文化大革命”的指示,撤出派往学校的工作组,各单位相继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公布后,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学院学生来汝南串联,汝南园艺学校、汝南高中、汝南师范学校先后成立造反派组织,与县“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形成两派。学生开始到北京、上海、郑州等城市串联。11月15日和30日,县直“文革派”派红卫兵代表到北京接受检阅。12月上旬,原四清工作队(后改为文化革命小组)撤出各单位,县委召开各部、委、局及公社负责人会议,宣布停止党、团活动。全县从机关到农村纷纷成立“造反组织”,形成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浪潮。
1967年1月,在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下,汝南县各级党、政、财、文大权开始被造反派夺走。不少单位的主要领导被打成“走资派”,并将他们游街、批斗、赶至乡下劳动。3月初,人民解放军8218部队来汝南“支左”。5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给全国农村人民公社贫下中农和各级干部的一封信》,号召“抓革命,促生产”。8日,汝南“八大造反司令部”将县委、县人委机关的领导分别集中,强令交出公章,夺走全县的党、政、财、文大权。围绕夺权斗争,群众组织开始形成两大派别。14日,由县内各派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汝南县人民武装部参加,成立“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召开全县广播大会,进一步动员全县人民响应毛泽东主席提出的“抓革命,促生产”的号召。4月28日,县委机关的造反派及县直造反派写出批判“党内头号走资派”的文章,接着全县开始批判各单位的当权派。11月,县“工代会”、“红代会”、“农代会”成立。12月22日,经河南省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中共河南省军区委员会批准,汝南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之后,县直各单位,各乡(镇)革命委员会也相继成立。
1971年6月13日至16日,中共汝南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共汝南县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此后,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了“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等运动。至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后,“文化大革命”结束。
二十一 拨乱反正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中共汝南县委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始全面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清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进行拨乱反正。
1978年5月19日,县委成立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始对错划右派的改正工作,同时解决受株连的家属子女问题。1957年所划右派544人中,1961年摘掉右派帽子149人,1962年平反11人,剩余384人。经过几年的调查落实,对照政策,除1人没改正外,其余全部改正。
6月24日,县委成立清理“打砸抢”办公室(到8月30日改为揭批“四人帮”清查办公室)。对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作案的59人都作了调查处理。到1980年底,揭批查运动结束。
12月10日,县委建立平反领导小组,对在“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假错案,开始进行平反工作。1979年1月7日至11月24日,县委共发出39个文件,为97名在“文化革命”中遭受迫害,造成冤假错案的同志平反,恢复名誉,恢复工作或妥善安置。到1980年底,全县已平反600多人。
12月29日,县委批示,对1968年没收城关地、富、反、坏、右和资本家的自住房667间,进行退赔。同时建立“汝南县人民政府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到1980年底,退赔私房450间。
根据上级指示,汝南县人民法院从1978年至1979年,对“文革”中判处的319起案件进行复查,对原判错误的全部进行了改判,共改判35起35人。“两法”实施以后的申诉案件和上级批文复查的历史案件,在6年中共复查331件,属冤假错案宣布无罪的71人。
1983年5月21日,成立县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根据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对起义投诚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落实。有67人得到复查并给予改正。
二十二 政治、经济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 1983年4月7日至5月21日,中共汝南县委在金铺公社进行了改社建乡,政、社分治的试点工作。改金铺人民公社为金铺乡,建立乡党委和乡人民政府。11月24日至12月20日,汝南县根据驻马店地委、行署《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工作方案》,全县20个公社全部改社建乡,分别建立了乡党委、乡政府和乡经济联合社。
1984年4月12日至7月底,汝南县政治体制改革基本结束。根据中共驻马店地委、行署批准的方案,县委工作部门设7个,政府工作部门设28个,县直党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众团体、经济实体和事业单位共22个。领导班子调整后,原部、委、办、局平均职数由3~4人减为2~3人;平均年龄由52.8岁,降为42.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8.3%,比原来提高53%。
经济体制改革 1979年秋,汝南县农村部分社队开始实行“五定一奖”、“联产计酬、责任到人”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到第二年秋季,改为“统一经营,联产到劳动力”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为贯彻中共中央(1983)1号文件,县委于1983年3月召开生产大队以上干部会议,全面推行包产到户也叫大包干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1984年2月,汝南县委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并发出文件,要求各乡、村继续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疏理流通渠道,全面发展农村经济。明文规定承包者受法律保护,有经营自主权,并鼓励农民经商办企业。
1985年3月8日至10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精神。6月27日,县委、县政府在为搞好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的工作意见中指出:(一)、简政放权,搞活企业;(二)、搞活流通领域体制,实行多渠道开放经营;(三)、搞活小集镇,发展横向经济联系;(四)、围绕搞活企 业,各部门要配套改革;(五)、改革和理顺价格体系,发挥价值规律作用;六、精心指导,保证改革顺利进行。根据以上精神,8月5日,县政府发出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通知。23日,县政府决定,将农行、供销社、乡镇企业局、粮食局、烟草公司划归农村经济指导委员会管理。29日,县政府批转了劳动人事局《关于劳动管理制度改革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