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统 计
第一节 机 构
建国前,汝南县没有专门的统计机构,全县的土地、人口、灾情、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只靠一些临时性的调查来了解。1951年3月,在县财委设立一个统计组,由财委主任兼组长,并配有统计人员2名。1952年10月,县财委统计组改为县人民政府统计科,全县10个区各配备1名统计干事。1954年4月,正式配置副科长2名(县长兼科长),工作人员增至4名。1955年,因增加计划工作的内容,配备计委副主任1人,1956年,统计科改为计统科(即计划统计科)。1958年5月,计划统计分设,设立汝南县政府统计科,设正副科长各1名,工作人员5人。1962年,计划、统计合并,撤销统计科,改为计统科。1964年统计再次单列,恢复统计科。到1968年10月,统计机构再一次被撤,统计工作由计委承担,内设统计股。1980年4月,统计业务自计委分出,成立汝南县统计局至今。下设农业、工交、财贸3个股和1个办公室,并配有干部12名,正副局长各1名,协理员1名。分管综合、农业、工业、商业、劳资、物质、基建等7个专业的统计工作。
1984年12月,汝南县被定为国家和省抽样调查县,分别成立汝南县农村抽样调查队和汝南县城市抽样调查队(附设于县统计局),编制分别是7人和6人。其业务直属河南省农村抽样调查队和河南省城市抽样调查队领导,执行省队布置的农产量抽样调查、农村住户调查和城市住户调查、物价调查及农产品收购价格调查等任务,行政上受地方政府和省队双重领导,人员工资和业务经费全部由省队批拨。
第二节 人员培训
建国初期,全县统计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多为初中、小学文化程度,大中专毕业生几乎没有。1951年县选派2名同志参加全省第一期河南省统计干部训练班。同年,又在信阳行署干校对全县各区的统计人员进行短期培训。之后,根据各专业及调查任务的需要,县统计科又多次选派或组织统计人员,对其进行不同方式的培训。“文化大革命”期间,统计机构被撤销,统计人员培训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十年中,仅组织几次统计人员的简单培训。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各级统计机构重新恢复建立,县局开始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1983年国家统计局举办的统计学电视讲座中,全县共有74人参加。1985年,县统计局人员有大专文化程度的1人,中专文化程度的7人,占县局总人数的60%。
第三节 统计与调查
一 统计
建国初期,主要统计耕地、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农业机械。1952年统计范围扩大为耕地、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牲畜存栏等。1953年汝南县按省局下达的统计范围执行,统计内容包括:农业生产合作社基本情况、人口、耕地面积、牲畜数量、农作物播种面积与产量、农具、地方国营农林牧园艺场基本情况、工业生产、社会商品零售额、职工人数与劳动工资等。1958年统计工作主要为各项中心工作服务,省统计局规定的正式报表有人民公社基本情况、劳动力使用情况、耕地面积变化情况、牲畜家禽发展情况、大中型农具及工具改革情况、果类生产、工业生产、主要产品产量、职工工资、财务成本、农作物播种面积与产量、蚕茧生产、农牧林园艺场基本情况、农民收益分配情况、社会商品零售额、商业网点、主要商品和农副产品采购与销售、基本建设、职工人数与工资福利等。指标细、项目繁、且要求统计数字做到月报、旬报、季报、年报等。由于受“浮夸风”的影响,数字严重失实,1964年,对大跃进时期的统计数字全部予以审核纠正。1964年后执行的统计任务:农业统计包括国营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人民公社的基本情况、总产值、耕地面积、开垦地面积、灌溉面积、自然灾害面积、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主要农产品产量、主要牲畜头数、主要农机具数量、造林面积、劣地更新面积、水产品产量、农村收益分配、气象网等;工业统计包括工业部门、工业企业的基本情况、总产值、净产值、商品产值、主要产品产量、品种、质量和技术经济指标、新产品试制和生产、生产设备、生产能力;运输和邮电统计包括公路的长度、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运输工具和设备拥有量、运输网、邮电业务量、邮电网和用电设备拥有量等;基本建设统计包括建设项目、投资额、新增固定资产、新增生产能力、房屋建筑面积、实物工程量、工程质量等;物质供应统计包括生产部门的供货和成品库存、使用部门的消费、库存和消耗定额等;商业统计包括社会商品零售额和主要商品的零售量,农产品和工业品购进、销售、调拨、库存的数量和金额、商业网、物价等;文教统计包括各类学校数、学生数、招生数、毕业数、教职工数、各种文化事业单位数及其人员数、书刊出版、广播电台、体育场地等;劳动工资统计包括全社会劳动力、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劳动生产率、工时利用情况、职工培训等;财务成本统计包括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企业、事业的资金、利润和成本或流通形式等;财政金融方面的统计包括财政的预算、收入、支出、金融方面的存款、贷款等。1980年后,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又进一步得到完善,统计任务有综合统计,包括整理编印全县国民经济综合统计资料、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公布、计算国民收入和社会经济效益统计、编制综合财政、信贷、物价综合平衡统计、统计报表管理、干部培训、技术职称评定以及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统计等。专业统计包括农业统计、工业统计、商业统计、劳资统计、物质统计、基建统计、交通邮电统计、财贸统计等。
二 普查
1950年,进行国营、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普查。1952年,又进行农村基本情况普查。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1954年,私营工业和手工业普查。1955年,对私营商业和物资库存进行普查。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
三 抽样调查
1952年底,对全县工农业总产值和劳动就业进行调查。1954年,进行农村经济典型调查。1955年,进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收益分配调查。1979年,据上级精神,开始对农村住户进行常年性经常调查,其经常性调查点为30户。1981年,又对城市住户进行常年性调查,调查点为40户,同时建立报表制度。1984年12月,根据上级精神,分别成立汝南县农村抽样调查队和汝南县城市抽样调查队,执行省队布置的农产量抽样调查、农村住户调查和城市住户调查、物价调查及农产品收购价格调查等任务。1985年,农产量调查点30个,农村住户调查点10个,共100户。城市住户调查为50户。物价调查网点15个。农产品收购价格调查网点是把抽样中的5个乡内的粮所、供销社和一个个体收购点作为经常性调查网点,共计15个。有农村基本情况调查;种植业、林业、动物饲养业生产调查;出售产品调查;粮食收支调查;总收入和纯收入调查;总支出调查;现金收支调查;购买商品调查;主要实物消费量和耐用物品拥有量调查。城市住户调查居民家庭人口、职业状况、货币收支、消费构成、居住情况及主要商品消费量、拥有量等。物价调查统计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农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国营商业零售物价指数、集市贸易价格指数、全社会零售物价指数等。
四 资料搜集与整理汇编
建国初期,县内统计资料主要来源于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以所得数据推算全面,经县、区、乡审查后逐级上报。1953年开始增加抽样调查,注重全面统计,1957年,建立统计报表制度,资料搜集只依赖报表,缺乏深入实际调查研究,造成统计数字失实。1960年后,贯彻“调查研究为主,统计报表为辅”的方针,统计数字较为真实可靠。“文化大革命”期间,统计制度废弛。1978年后,统计制度进一步健全。随着国家统计任务的增加,搜集统计资料,采取多种方式,全民所有制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仍实行全面统计,农产量和农作物播种面积采取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方法,个体工商业和其它经济调查方法,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如人口、农业和工业普查等,则统一组织力量开展普查。县统计部门根据所搜集的资料,一般每年印发一些临时性调查统计资料、专题报告、季报、年报等,汝南县先后整理出版的较为系统的大型统计资料有:《1949-1978年河南省汝南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79-1983年汝南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84—1985年河南省汝南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84年《汝南县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