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民政府
第一节 县政府
民国36年(1947年)10月至民国38年(1949年)1月,豫皖苏专署在汝南城东杨埠(原属汝南,汝、平分治后归平舆县)建立汝南县民主政府。
民国38年(1949年)2月,县全境解放,民主政府改称汝南县人民政府,机关人员从杨埠迁回城内办公。设正、副县长、秘书各1人,内设有民政科、财粮科、实业科、工商局、文教科、司法科、公安局、邮电所、税务局、银行等。1950年,财粮科改为财政科,实业科改为建设科,新建合作科。1951年,改邮电所为邮电局,增设粮食局、卫生科、农林科。1952年初改司法科为人民法院,增设统计科、交通科、手工业管理科,并相继建立农民协会、妇女联合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会委员会等。
1956年12月,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设置机构有人事科、农业科、贸易科、监察委员会、外贸局、物资局、体委、科委、农林水委员会、财政贸易委员会、农业局、乡管局、商业局、水利局、供销社、文教局、银行等。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次年,各级政府机构瘫痪,人民委员会不能行使职权。1967年12月,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汝南县革命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内设政工组、办事组、工交组、财贸组、内务组、农林水组、文卫组、军事管制小组。1980年4月,撤销县革命委员会及其所属政工组、办事组、生产指挥部,复改称汝南县人民政府,内设政府办公室、农林水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工交办公室、文卫办公室、多种经营办公室、物价局、地名办公室、基本建设委员会、体育委员会、公安局、教育局、文化局、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卫生局、农机局、农牧局、水利局、林业局、财政局、税务局、粮食局、外贸局、商业局、供销社、计划生育委员会、司法局、物质局、一工局、二工局、乡镇企业局、计划经济委员会、交通局、邮电局、电业局、科委、民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医药局、工商局、统计局、县人民银行、农行、工商行、建行、保险公司、信访办。
1984年机构改革,政府下属机构有所调整,共设置办公室、文卫科、侨务办公室、计划经济委员会、农业经济指导委员会、经济联合社、经济研究中心、县志编纂办公室,县供销社改称供销联合社。将外贸公司、烟草公司、电业公司、农机公司、医药公司改为5个企业公司,属局级单位,不列入政府行政部门。原局委改称管理站的,撤销管理站,恢复原建制,其他局委单位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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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乡(镇)人民政府
民国36年(1947年)9月,县民主政府设在杨埠(今属平舆),时辖刘寨、龙王庙、庙湾、双庙、射桥、万寨等区。
民国38年(1949年)2月,县政府迁入城内,全县划10个区,3个镇。1951年4月,汝南、平舆分治,汝南辖10区1镇(城关镇)。1956年12月,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将10个区1个镇划为25个中心乡镇,原153个乡合并为75个乡(镇)。1957年3月,县75个乡(镇)又合并为25个大乡(镇)。1958年8月,县实行公社化体制,县建立灯塔人民公社,下辖11个分社,并统一命名。1961年9月,将11个人民公社划小,调整为8个区36个人民公社,1个城关镇。1962年7月,撤销8个区,全县划为14个人民公社。
1977年,经上级批准,王岗、官庄、常兴、金铺、三门闸5个较大的公社划小,新增设余店、张岗、舍屯、大王庄、张楼、板店6个公社,县共有20个公社和1个城关镇。1983年12月,改公社为乡(镇)。到1985年,县共辖城关镇、老君庙、王岗、和孝、马乡、留盆、三里店、三门闸、板店、金铺、张楼、罗店、水屯、韩庄、官庄、舍屯、大王庄、常兴、张岗、余店、三桥计21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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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政务
一 信访
建国后,县委和县政府重视人民的意见和呼声,1958年,由1名兼职干部负责群众的来信来访处理工作,1962年,配专职干部1人,1964年,信访接待室与县“四清”信访接待室合署办公。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信访工作一度中断。1981年8月,建立信访科,归属政府办公室,配专职干部4人,各乡(镇)、县直有关局委建立信访接待室,配专职干部1人,各乡(镇)行政村还建立有民调小组。1984年6月,县委信访科与政府信访科合并,设正、副主任各1人,下设秘书科、接待科、办信科、办案科,配备干部10余人,各乡镇配信访助理,县专职信访干部发展到80人,兼职干部275人,形成一个信访网络。
1976年以来,为5780人平反冤假错案。1979年召开3次常委会,5次各乡(镇)信访会,布置信访工作。县委领导一年内批阅处理来信620件,解决疑难案件多起。官庄乡农民王新国等18人在1964年“四清”运动中被定为“反革命集团”一案,多年蒙冤上访,书面上诉材料486件,未能解决,在县委书记游洪儒亲自过问下,得以平反昭雪。1983年,信访工作实行定乡镇、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的五定责任制,疑难案件,一包到底。当年,恢复城镇户粮关系1480户,6097人,其中有“文化大革命”中被赶下乡的960户4279人;祖居城镇市民364户1147人;船民102户541人;受牵连的右派子女42户84人;1962年军队支边干部家属12户46人。退还“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和1963年私房错改的340户,870间房屋。纠正错划成份的284户。
二 侨务工作
汝南县旅居国外的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共31人,其中旅居港澳20人,旅居日本、美国、越南等国家共11人。
建国后,海外华侨大批回国参加祖国建设,林特炎、蔡杏花夫妇,1956年从印度尼西亚回国上学,1962年参加工作,1965年回汝南,成为汝南第一户归侨。1974年华裔美国人傅冠亚先生回祖籍汝南王岗镇探亲,受到中共汝南县委的热情接待。
从1978年至1985年10月底,来汝南探亲的华侨、港澳同胞及外籍华人共6人次。他们在探亲期间均受到县党、政领导的热情接待。他们表示,愿为祖国的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清理有关干部、职工的人事档案,消除材料中所谓海外关系等不实之词,去掉侨属们的政治包袱。
1985年6月,成立汝南县华侨企业公司。年底,汝南县侨汇收入已达125872.36元。汝南县商业系统积极组织货源,为侨汇户供应紧缺的生活用品和耐用消费品。1980年至1985年,供应名牌自行车325辆,彩色电视机11部。
三 对台湾工作
1973年10月,汝南县成立对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汝南县去台人员的普查工作。通过调查登记,全县去台人员496人。他们在汝南县的直系亲属207户,1323人。从1979年开始,县委加强对台湾工作的领导,先后在党内外召开5次通讯工作会议和10次台属座谈会,并认真落实台属政策。从1979年至1985年10月底,共受理台属案件23例,安排工作5人,恢复城镇户粮关系13人,归还房产5人。由于做了大量的工作,扩大了影响,增进了大陆与台湾的接触。从1982年起,先后有陈国勋先生、岳蕴义女士、武九令先生、周俊英女士、孔祥国先生5人取道回汝南探亲,他们在探亲期间,均受到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等主要领导的热情招待。
汝南县第四届政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时,有6名台属分别被选为委员和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