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 构
第一节 文化局
明、清时期,汝宁府和汝阳县均无设置专门的文化行政机构。民国时期,县政府先后设置劝学所、教育会和教育科(局)兼管文化。民国5年(1916年)县设惠民育局,半年后撤销,仍由教育局兼管。
民国37年(1948年),中国共产党汝南县民主政府建立民教科,兼管文化工作。民国38年(1949年)2月,县政府迁入汝南县城,6月,改民教科为文教科。1955年6月,在县政府设文化科,1957年2月,在文化科内设文化股。1958年9月,县建立文化局,60年代初被撤销,在县文教局内设文化股,具体负责全县文化工作。后,文化机构几经变动,至1980年11月,复建文化局,局内设秘书、人事、文化、艺术、创作5个股,下辖文化馆、电影公司、影剧院、豫剧团、图书馆、美术广告公司和21个乡、镇的文化站。1985年,称谓、内设机构等未有变动。
第二节 广播电视局
1956年6月,汝南县人民广播站建立,站址在龙亭街,有站长、编辑、记者、播音员、机务员各1人,直属县人民委员会、县委宣传部领导。1973年后,直属县委宣传部领导。1976年3月改称为局。1985年,有工作人员36人,设新闻股、事业股、录音录像股、人秘股,有广播站、电视发展公司两个二级机构。
第三节 档案局
1956年8月,县委档案室、县人委档案室建立,各配档案员1人。1958年8月,县档案工作指导委员会建立,下设办公室。同年10月,建立汝南县档案馆,有工作人员2人。1959年4月,建立汝南县档案管理科,有人员7人,同县档案馆合署办公。“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工作停止,留1人看守库房。1980年10月,建立汝南县档案局,次年4月,恢复汝南县档案馆,同档案局合署办公。1985年,局、馆计有工作人员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