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农业局
民国18年(1929年),国民党县政府设建设局,管理农业、畜牧、工业生产。1949年,县民主政府设建设科。1953年,改名为建勤科。1956年4月成立农业科。1957年8月,建立农业局。1958年6月,改为农林局。1960年5月,林业局、农业局分建。1961年,恢复农林局。1962年8月至1968年8月由农林局到农业局,6年中更名分合两次。1968年10月,撤销农林局,建立农林技术服务站。1969年10月,与水利服务站合并为农林水技术服务站。1970年3月,又复名农林局。1972年,农林局又分农业局、林业局。1983年,农业局下属机构有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公司、种子站、畜牧兽医工作站、家畜改良站、兽药厂、三桥小麦良种场、张坡农场、赵瓦房园林场、蚕场、畜牧场11个,乡级农技站10个,乡级兽医站20个。1984年5月,农业局改为农业畜牧局,设人事股、秘书股、财务股、农经股、农场管理股、农工商企业公司、技术商业公司、植保公司。
第二节 农机管理总站
1958年10月,县农业局内设农业机械股,负责管理全县农业机械业务,时有3人,1963年撤。1964年,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下辖“汝南县拖拉机站”和“汝南县农业机械供应站”。1969年,成立“汝南县农业机械总站”,隶属农业局领导,管理领导各公社(乡)拖拉机站和全县的农业机械工作,时有6人。1972年9月,县农业机械总站与电业局合并为“汝南县革命委员会机电局”。1973年,机、电分家,成立“汝南县革命委员会农业机械局”,有13个公社设农机管理站。第二年与县革委会农业局合并。1975年底,又恢复“县革命委员会农业机械局”,局内设农机管理股、生产维修股、人秘股、培训股、农机科研所及农业机械学校。1983年,更名为“汝南县农业机械管理局”。1984年,机构体制改革中,农机局改名“汝南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内设人事股、秘书股、管理股、培训股、科研所、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学校。
第三节 林业局
建国前,县林业生产没有专门管理机构。1950年林业属建设科管理。1955年下半年,建设科分为农林科、水利科、交通科。1957年取消农林科,成立农林局。1964年10月成立林业科。1972年9月,成立林业局革命领导小组。1973年5月,撤销小组,恢复林业局,下设办公室、营林股、果树股、人秘股。1979年增设财务股。1982年,增加林产品经销公司。1984年,林业局又增设人事股、种苗股、林政股、林业技术指导站。
第四节 畜牧局
民国18年(1929年),县设建设局兼管畜牧。1949年3月,县民主政府建立建设科,管理畜牧业。1955年至1958年7月,农业局下设畜牧科。1960年5月,建立畜牧局,内设人秘、畜牧、兽医3个股。1961年元月,畜牧局并入农林局,内设畜牧股。1973年成立农业局畜牧工作站,1984年5月,农业局改名为农业畜牧局,下设畜牧工作站。
第五节水利局
建国前,河道治理由县统管。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建设科分管农田水利建设。1950年11月,成立汝南县治淮总队,主管大型河道工程。1956年4月,成立水利科。1956年6月,治淮总队撤销,编入河南省第二施工总队,同年8月水利科改建为汝南县水利局,内设人秘、财务、工程股和施工队。1968年5月,成立水利局革命委员会。1969年9月,改为农林水领导小组。1972年10月,农林水分开办公。1979年8月,恢复水利局,下辖有宿鸭湖灌区、簿山灌区管理所,河道管理所两个单位。
第六节 宿鸭湖水库管理局
1958年水库建成后,建立“汝南县宿鸭湖水库水利水电管理处”。1961年,名为“信阳专署宿鸭湖水库管理处”。1962年,河南省水利厅将管理处直辖,易名为“河南省宿鸭湖水库管理局”。1966年~1985年,属驻马店地区水利局管辖,名为“河南省驻马店地区宿鸭湖水库管理局”。管理局内设工程管理科、灌溉管理科、财务供应科、人事保卫科、办公室,下辖夏屯、桂庄、张楼大坝管理所,八里铺、五里庙、万冢灌溉管理所,桂庄、夏屯水文站,机运水力发电站,驻马店宿鸭湖水库转运站,灌溉试验站。
第七节 气象局
1953年元月,成立汝南县测候站,属县农场一个场内机构,业务上受河南省农业厅气象站指导,同年8月1日易名为“河南省农林厅汝南测侯站”,站长由汝南县农场场长兼任。1954年7月1日改为河南省汝南县气候站,次年5月又易名为河南省人民政府汝南气候站。其间又经2次改名,至1960年2月1日为河南省汝南县气象服务站,属县林业局。1971年,根据上级指示,气象服务站由县武装部实行军管。1973年夏军管撤销,改归县农业局领导。1983年9月,驻马店地区气象局接收了气象站的全部工作。从此,气象站属驻马店地区气象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