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卫生组织
第一节 卫生单位
一、县人民医院
1936年(民国25年)建县卫生院,地址在老城北门里路西。医务人员8名,设备简陋,药品缺乏,除医疗任务外,还协助禁大烟、壮丁体检和宣传放脚等工作,春、秋有时施种“牛豆”预防天花。日军陷遂平时,县卫生医院停办。1945年(民国34年)日本投降后,重新组建县卫生院,1948年秋停办。
1952年3月,县筹建卫生院,同年9月1日开诊。工作人员14人,病床15张,设内科、外科、妇产科、检验科等。1958年更名为遂平县卫星人民医院。同年,国家卫生部直接拨款5万元在县城东关购地80亩,重新筹建县医院,1960年竣工交付使用,同年6月开诊。1962年改名为遂平县人民医院。1968年县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合并到县人民医院,又更名为卫生防治院。1971年3月防疫站、保健站分设,复名遂平县人民医院。1985年全院人员28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9人,含主治医师、中医师、医师、放射线技师、检验师、药师等59人。病床238张,主要医疗设备有200mAX线机3台,B型超声诊断仪1台,心电图机3台,心电监护仪1台。月均住院病人1000人次。除正常医疗工作外,还担负着计划生育、医学教育、预防接种、疾病调查、工伤及交通肇事的鉴定等项工作,还有每年的征兵、招工、升学和保健的体检等临时性任务,是全县医疗技术指导的中心。
二、县中医院
1955年4月,由县城五个联合诊所建成中医院,人员24名,病床25张。1957年春,县联合中医院、和平医院、县卫协会诊所合并为城郊医院。1967年更名为城关医院.1985年3月又更名为遂平县中医院。工作人员83人,其中技术人员59人,含主治医师、中医师、中药师等14人。有病床40张,主要医疗设备有裂隙灯1台,心电图机1台,A型超声波机1台,50maX光机1台。
三、县卫生防疫站
1952~1958年县卫生防疫工作由县卫生防疫股承担。1959年正式成立县卫生防疫站,有防疫人员5名.1968年卫生防疫站并入县医院,1971年复建。1977年3月防疫站搬迁到建设路西段南侧,建三层楼房78问。1985年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65人,其中医师9人,医士17人,防疫员17人,检验师1人,检验士、检验员5人。医疗设备有封闭式电冰箱6个,干燥箱2个,恒热水温箱1个,生物显微镜5台,高压消毒器等。设卫生、检验、地方病、流行病防治等科。担负着全县人民的防疫灭病工作。
四、妇幼保健所
县妇幼保健工作,1953年由县人民医院防疫妇幼保健股负责。1965年正式建立妇幼保健所,人员6名。1968年又与县人民医院合并,1976年复建。1978~1981年建成两层26间门诊大楼,主要医疗设备有X光机,冷疗机、治疗机、电动离心机、显微镜、电冰箱、干燥箱、万能手术床、万能产床、检查床、脚踏吸引器等。1985年人员增至24人。
五、卫生学校
县卫生学校1960年创办,1961年停办。采取办卫生班的形式,不定期培训学员344名。1965年9月县办卫生班与玉山公社林场农业学校卫生员训练班合并,定名为遂平县卫生学校。后经多次搬迁,由连环湖迁到县饴糖厂大院。经修建共有房屋125间,其中教室6间能容纳学生150人。1985年有教职工36人,其中医师5人,医士9人。25年来共开办23届培训班,培训学员2071人。
六、药品检验所
1979年5月,县建药品检验所,配人员4名。设在卫生局院,负责全县医药、医疗部门药品质量的检验工作。1981年迁到卫生学校东院,有房8间,主要器械有显微镜、真空泵、崩解仪等。1985年有检验人员14人,其中药师2人,药剂师1人,中药士2人,药剂士1人。1985年迁到老城内马道口街原卫生局处。
七、公疗医院
1952年12月1日,遂平县成立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县的公费医疗工作。1957年正式成立县公费医疗门诊部,承担全县公职人员的诊疗任务。1967年撤销,1981年成立卫生局公费医疗科,抽出二名专职人员办转院、报销等业务。干部职工看病仍由县医院、各乡卫生院负责。1982年5月重建公疗门诊部,在县医院东侧建一幢三层门诊大楼。1985年3月公疗门诊部改为县公疗医院,共有医务人员53人,其中主治医师、医师9人,医士17人,护士10人,有病床30张,设有内科、外科、中医科、五官科、妇产科、心电图、超生波、放射科、针炙理疗科、化验室等,.日平均门诊量114人次。
八、基层卫生院及私人诊所
建国前,县城内有私人开设的中西医诊所和药铺15家。知名者有益寿堂、福寿堂、仁寿堂、天成堂、保善堂、义和堂和天兴祥店、李中亚药店、郑万宇店、王敬波药店、明大药店等,分布在各集镇的中药铺、诊所达117家,多是设备简陋、药物不全。
1952~1957年,全县各区相继建立卫生所。1958年公社化后,全县建17个公社卫生院,每个卫生院10~30人,病床15~30张.1985年各乡卫生院医疗设备逐步完备。
1969年全县各大队建立合作医疗站,实行合作医疗制度,经费由大队、生产队、社员负担。医疗站医生称为“赤脚医生”,共907人,其报酬由生产队记分,年终参加分配。1982年遂平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村医疗室改为个人承包制,自负盈亏,群众吃药拿钱。村医疗卫生组织除医病外,还担负农村防疫、妇幼保健等任务。
九、工矿、学校、单位医疗机构
“ 781矿”于 1970年建立职工医院,医务人员24名,病床16张,救护车和 100毫安x光机各一部。
二工系统于1958年建立工人医院,工作人员15人,病床5张,主要负责本系统职工保健工作,日诊50人次;年收入7万余元。
商业系统1982年建立商业职工医院,有工作人员13人,主要负责本系统公费医疗。
还有遂平一高、遂平一中、县水利局、驻马店地区塑料设备制造厂,都于50年代相继建立医疗卫生室。
十、卫生行政管理机构
1936~1948年县警署兼管县卫生院。
1949年遂平县人民政府民政科负责全县卫生事业,1950年移交给卫生科。
1959年成立文教卫生部,下设卫生处。1960年文教卫生分开,1967年文教卫生又合并,设文教卫生小组。1969年改为遂平县革命委员会文教卫生局,1971年卫生局分设,1980年改为遂平县人民政府卫生局。
1985年遂平县卫生系统卫生单位设置及隶属关系:
第二节 卫生队伍
1936年(民国25年)遂平县卫生院成立后,有中医1人,西医2人,助手2人,勤务3人。1945年(民国34年),重建县卫生院,有医务人员13人,其中医生2人,护士3人,检验员1人,卫生稽查员2人,事务员3人。1944年新四军五师的3个团卫生队,在遂平李兴楼为群众治病,并为遂平培训一批卫生人员。
建国后卫生队伍迅速发展,到1985年,全县共38个医疗单位,医务人员1064人,另有发证乡村医生907人,个体诊所、店、摊医药卫生人员110人。198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79)卫政字257号文件精神,对县、社两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和考试,为卫生技术人员晋了职称,其中主治医师11人,医护师(初级职称)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