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物 价
第一节 价格变化
建国前,战争连年,政治腐败,通货恶性膨胀,物价一日数变。1937年法币100元可买两头黄牛,到1943年只能买一只鸡。工农业产品交换的比价也极不合理,1936年3.06公斤小麦换1公斤食盐,到1943年30公斤小麦才换1公斤盐。
建国初期,一些投机商乘国民经济基础尚不稳固之机,抢购物资,哄抬物价,通货曾一度膨胀。1949年6月到翌年2月,全国接连刮起四次涨价风。1950年3月,国家采取统一财政支出、统一物价调度、统一现金管理等措施,有效地制止了通货膨胀。
1956年7月国家采取冻结物价措施,大搞增产节约运动,改变市场商品供不应求状况,1957年解除物价冻结。
1959年至1961年,因工作失误和严重的自然灾害,市场商品供不应求,物价普遍上涨。1961年为稳定市场,遂平县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管理物价。二是冻结粮、棉、油等十八类生活必须品价格。三是对食糖、自行车、钟表等少数商品实行高价政策。四是稳定农产品收购价格,取消粮食加价奖和价格补贴。
1963年以后,国民经济逐步好转,高价商品陆续恢复平价,到1965年底高价商品全部取消。
“文化大革命”前期,物价处于全面冻结状态。1971年以后对有些不合理的价格逐步进行调整。
1978年开始实行价格体系改革,实行物价双轨制,国家计划供应的钢材、煤炭、粮食等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为平价(亦称低价),在市场自由交易的各类商品均为议价(亦称高价),议价灵活多样,浮动较大。进人80年代,除化纤、手表等产品价格下调外,其它各种商品价格普遍上调。1985年出现通货膨胀现象,国家采取紧缩银根等措施,通货逐渐消胀。
第二节 物价管理
一、管理机构
建国初期,县工商科有一名干部负责物价管理工作。1956年10月,遂平县物价委员会建立。1980年建立遂平县物价局。1984年9月建立县物价检查所。1985年物价局工作人员17人,全县有专职兼职物价管理人员103人。
二、物价检查
1982年1月,全县开展第一次物价大检查,组织729人的检查队伍,检查257户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商贩,检查各种物品价格20多万种次,纠正166个错价品种,没收、更换、校正度量衡器155.件,对违犯政策的单位和个人罚款721元。
1983年,社会上出现乱涨价、乱收费歪风,物价局先后组织四次物价大检查,重点检查了柴油销售单位,发现有5个单位擅自提价,及时作了处理。
1984年,采取群众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共检查1875户,其中违价单位650户,占31%,全县共没收非法收人和罚款3.6万元。
1985年县政府成立物价检查小组;副县长何留成和县人大副主任刘芝兰负责,召开全县物价大检查会议,共检查1097户,没收和罚款88.6万元。
第三节 物价调整
一、农副产品价格调整
1957年,全县生猪收购价由每公斤0.47元调为0.66元,猪肉每公斤售价由1.02元调为1.12元。1959年12月,出肉率61%以上的生猪每公斤调为0.76元。
1961年提高粮食统购价格20%,小麦每公斤由0.202元调为0.242元,统销价格不变。1963年至1965年,实行统购统销一个价。
1964年食油统销价提高8%,麻油由每公斤 1.44元,提高到1.66元。1966年7月,调整小麦、大麦、大米、黄豆的购销价,统购平均提高15%,统销平均提高13.1%。
1978年5月,黄豆每公斤由0.31元调为0.4元,黑豆由0.29元调为0.38元。
1979年,粮食、油料提价20%,超购加价50%,棉花提价15%,超购加价 30%。猪肉提高30.53%,牛肉提高38.67%,鸡蛋提高44.78%。同年10月,猪肉提高38.4%,牛肉45.1%,羊肉35%,鸡蛋37%。
1981年,烟叶提价20%,大豆提价50%。1985年对粮油价格作了大调整,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取消超购加价,改为比例计价。粮食执行“倒三七"政策(30%按原统购价,70%按原超额价),食油执行“倒四六"政策。
二、工业品价格调整
1960年5月,过磷酸钙每吨由462元调为416元。1961年5月,135马力柴油机每台由25322元调为14609元,80马力柴油机每台由13850元,调为8522元。
1978年食盐价格由每公斤0.34元调为0.1元。1981年11月,涤棉布类本省产920个规格品种,平均下调12%,外省产720个规格品种,平均下调20%。烟酒类:本省产甲级烟每盒零售平均提高0.147元,乙级烟提高0.073元,丙级烟提高0.019元。本省产特曲酒每瓶提高0.90~1.80元,大曲酒提高0.60~0.80元。1983年保温瓶上调23%。1984年本县产碳铵每吨由190元调为215元。
三、其它价格调整
1967年7月,支农物资汽车运费为吨公里0.18元,其它物资为0.20元。汽车客运人公里由0.03元调为0.024元。
1950~1985年,西药类降价10%,降价幅度为80%,中草药提价6%,提价幅度为74%。
1970年以来,对电影票、戏票、理发、洗澡等价格作过多次调整,上调幅度20%~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