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业管理
建国前,遂平县手工业匠自己组织起鲁班、女娲、老君等行会,同舟共济,互相帮助,以求生存,但往往受地方势力的利用和左右。1913年(民国2年),遂平县商联会成立,为工商业之间搭桥牵线,做股份企业的保证人,解决投资者的比例分配问题。1930年(民国19年)7月,陈国新任遂平县手纺推广指导员,管理丝织、染线、土布、纺线,并推广指导纺织业的新技术。1935年(民国24年),全县有木、泥、竹、石工匠2900余人,他们在鲁班会的基础上组织了遂平县建筑业工会联合会,内设理事会、监理会。下设木业分会、石匠分会、竹匠分会、泥匠分会、画匠分会、油漆分会。这些组织除一年一次例会外,其它活动不多。1936年(民国25年),国民党县政府在全县8个区设施息讼委员会,协调各工会之间的关系,调解处理工人、佃农与工厂主、业主、地主之间的重大纠纷。当时的劳工待遇由厂主、业主与工人协商,没有固定标准,男女同工不同酬。
1949年遂平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专司工商事务。1951年底,遂平县供销合作总社建立,设立生产科,负责组织管理手工业生产。1954年6月,遂平县人民委员会手工业管理科成立,组织手工业者向互助合作的集体化过渡。1955年10月,成立遂平县手工业劳动者协会。广大手工业者在协会的帮助引导下,掀起对工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1956年3月,成立遂平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社,主管全县城乡工业、手工业生产。是年底,遂平县完成对工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1958年,一部分工业企业转为全民所有制。全民与集体工业企业归遂平县卫星人民公社工业基建交通部管理。1973年10月,工业局与第二工业局分立。工业局主管全民工业,第二工业局主管集体工业。是年,全民工业主要企业有:化肥厂、塑料厂、卷烟厂、皮革塑料设备厂和工业局物资站,有职工1765人,工业年总产值为1074万元;集体工业主要企业有:轴承厂、农具厂、皮革制鞋厂、线材厂、服装厂、棉织厂、砖瓦厂和一个经理部,有职工1256人,工业年总产值604万元。1978年10月15日,社队企业管理局建立,主管社队工业。随着遂平县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工业管理也愈来愈专一化。
第一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管理
遂平县全民工业企业包括第一工业局所辖工业企业及政府部门办的工业企业。工业企业普遍实行计划、生产、技术、质量、设备、供销、人事、财务、安全等9顶管理措施,其中以计划为核心,其它8项均围绕计划管理进行。规模较大的厂,设厂长办公室、生产科、质检科、设备科、供销科、人事科、保卫科、财务科等,较小的厂只设生产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和厂长办公室。1958年,县工业基建交通部主管地方国营工业企业,逐步实行以党委为核心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大办钢铁的运动中,名目繁多的工厂林立,造成工业管理混乱。1962年6月,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工业七十条"精神指引下,中共遂平县委对全县工业进行整顿,经过整顿,对企业管理工作也相应加强。“文化大革命”中,企业由厂革命委员会领导,县成立由解放军、革命领导干部和群众组织的头头三结合的生产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县的工业生产。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遂平县委再度对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调整后,工业管理逐步实行党政分开,主要推行以厂长负责制为主的各种岗位责任制、经济承包制,工人的收人和工厂的生产挂钩,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第二节 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管理
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系指县第二轻工业局所辖县办大集体企业和各乡镇办的集体企业。1956年在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其管理形式也起了变化。一般分为两种:凡属单一制造性的行业,经营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生产,分别核算,统一计算盈亏;凡属综合性的行业,则改“统一计算盈亏”为“分别计算盈亏”,各企业均建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工资制度有原来的计件工资制和计时工资制,又增加固定工资制。1958年,部分集体企业转为全民企业,二工系统归遂平县卫星人民公社工业基建交通部管理。是年工业管理极为混乱,不计成本,不讲质量,工人吃“大锅饭”。1962年经过整顿,管理趋向正常,工资形式又转为计件与计时工资两种形式。1965年7月,取消计件工资制,实行单一的计时工资制。“文革”期间,集体企业基本上采用全民企业管理模式。1978年以后,集体企业又恢复“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多劳多得、浮动工资、民主管理”的传统管理方式。1980年以后,二轻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彻底打破“大锅饭”、“铁饭碗”,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采用了以下几种形式:一、超定额计件分成制。职工完成定额后可得本人基本工资,超定额部分按比例分成。有“二八"分成,“三七”分成。使用这种形式的有五金厂、皮件厂、服装厂、木器厂、金属制品厂。二、成本分成。不分级别,在营业额中除去一切费用开支,然后进行分配。实行这种分配形式的有供销公司、联销公司的各销售门市部及钟表修配工艺社。三、包干制。把生产任务分配到车间、班组、个人,完成任务后发全部所得部分,完不成者扣工资,如有盈余按奖金发放。实行这种形式的有线材厂、塑料厂、砖瓦厂、二工汽车队等。
第三节个体工业企业管理
1956年以前,个体工业企业是遂平县广大农村和城镇的主要工业:有专门从事工业、手工业者,也有以农为主兼营手工业者。主要行业有:铁、木、竹器业、纺织、服装加工等业。手工业者绝大多数自已动手生产,自己销售,形成“自我管理”的形式。政府对他们的管理主要是引导他们走集体化的道路。1958年,个体手工业分别转为全民或集体所有制。直到1978年,随着全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上的闲散人员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纷纷走上个体办实体、个体经商的道路。乡镇企业局建立后,个体企业由二轻工业局划归为乡镇企业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