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粮 油
第一节 统购统销
1953年,遂平县粮食开始实行统购统销政策,是年统购粮食3366.5万公斤,统销1653.5万公斤;其中农村统销976万公斤,城镇和行业用粮统销677.5万公斤。
1955年实行定产、定购、定销,遂平定购任务为2225万公斤,实际完成1700万公斤,统购余粮1434万公斤,两项合计3124万公斤,统销1826.5万公斤。1958年,遂平实行粮食高征购政策,人民深受其害。
1961年征购指标调减,其方法是:以1957年全县粮食征购人库的960.5万公斤为基数调减。1961年调减29%,1962年调减31.4%,1963年调减65.8%,1964年调减86%。
1972年“三定”政策改为一定五年,超购任务一年一定,超购加价30%,调整征购基数,征购基数附加机动数量由5~10%,改为5%左右。是年,遂平征购任务为2375万公斤,1979年收购价格提高20%,超购加价幅度在提高收购价格20%的基础上,由原来的30%提为50%,并对全县16个公社的征购任务实行调减。原定任务2375万公斤,调减后为2157.5万公斤,加上附加粮107.95万公斤,定购任务一共2265.45万公斤。
1980年,国家再次实行调减政策,由1979年的2157.5万公斤的基数调到1942.5万公斤。翌年,实行购销调拨包干一定三年。1983年又实行钱随粮走,由县财政包干管理。1984年粮食政策进一步放宽,允许多渠道经营,市场常年开放,是年遂平县粮食局盈利75.2万元,创历史最好效益。
食油统购统销始于1954年9月,县政府规定农民除留下油料种子和人口油外,余者国家统购。油脂油料市场由国家严格管理,除国营商业和粮食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种子留量标准:芝麻每亩0.5公斤,菜籽1公斤,花生12.5公斤,棉籽12.5公斤;农民人均油1~1.5公斤,非农业人口定量供应。1955年成立油脂公司,在县城组织作坊3个,是年付芝麻1647公斤,回收油品799.07公斤,出油率为48.5%。1961年提出多产多吃,少产少吃,完成国家任务后可以进人自由市场。1966年9月1日,大槽油提价 11.79%,菜油21.31%。是年,遂平县油料总产587.5万公斤,完成征购任务82万公斤。,1973年,实行油脂定购基数,超额部分加价30%,同时奖售化肥。遂平定购基数为97.5万公斤,不分品种和夏秋比例,全年实行统算。是年完成征购任务107万公斤。
1979年,油料和粮食一样,超购部分加价50%。
1983年国家对油脂再次加价,取消定购基数,市场开放。
第二节 议价购销
1962年2月,遂平县开展粮油议价购销业务。翌年,议价粮油收人2.5万元。1966年议购小麦25.5万公斤,秋粮58.5万公斤。1967年5月,议价粮油购销业务停止。1971年恢复,到1978年9月共议购夏粮72.5万公斤,秋粮1348.5万公斤。
1980年10月,遂平县粮食局粮油议价公司成立。1982年3月开始独立核算,全县20个粮库、粮管所、粮店全都经营议价购销业务。1983年全年议购粮油1726万公斤,其中油料382万公斤,纯利润50.49万元。1984年购议价粮938.5万公斤,平转议1414万公斤,议购油268万公斤;议销粮1998.5万公斤、油288万公斤,获纯利润73.33万元。是年,出口马来西亚纯黄玉米375万公斤。
第三节 粮油储运
一、储存
民国时期粮食储存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公粮储存,县里所征公粮大部分储存在县城北关祖师庙仓库内,庙房条件很差;一种是地方粮储存,为解决地方开支所征的粮食,除县大仓储存外,各乡公所租借民房或祠堂储存,由各乡、保派员管理,供地方财政支拨,此种粮食一般是一年用完无有节存;一种是积谷储存,为备荒救济储存的粮食为积谷,1934年(民国23年)县仓、区仓共积谷 10467石17斗。积谷一般由殷实富户保管,短欠要赔偿。
建国初期,遂平县粮食储存一般是利用寺庙、祠堂或租借民房。1950年第一批储粮点有城关、殷楼、宋庄、刘桥、界牌、车站租用民房、祠堂153座,仓容385万公斤。1952年储粮点增加张台、郭庄、赵老庄、钟庄、八里杨、刘楼、王悦、大石桥、文城、阳丰、诸市、张店、刘阁,玉山。1954年又增加神沟、土山、杨店、下阳、槐树、褚堂、洪台、关王庙、石寨铺、大兴店、恒兴、和兴,租用民房65.座,仓容174.5万公斤,1956年储粮点撤销。
在租借民房储粮的同时,国家有计划地兴建了一些仓库。从1951年到1956年仓容820万公斤。
1957年在和兴,用丰建仓,库容250万公斤,1958年在阳丰、沈柔、诸市各建苏式仓,库容250万公斤;1959年在大刘庄建仓,库容250万公斤;在常庄建仓,库容150万公斤;在车站建仓,库容500万公斤。1964年到1966年粮仓库容达275万公斤,同时兴建了职工住房,粮油交易所。
1984年全县有苏式仓5座,库容1200万公斤;房式仓85座,库容6720万公斤;拱仓17座,库容1930万公斤;挂瓦拱仓9座,库容1575万公斤,土园仓60座,库容376万公斤,地下仓7座,库容340万公斤。
二、调运
民国时期,遂平粮食调运,多用畜力车、人力车和肩担。1941年(民国30年)和1942年(民国31年)冬季,省政府令遂平往洛阳运军麦,百姓深受其害。
建国后,遂平县境内调运多采用征购粮油一次摆布到交通沿线,尽量减少二次集运。除种籽粮和受灾供应粮外,集运地点主要有遂平火车站、大刘庄火车站和驻马店火车站。粮食外调分年度调拨、季度调拨、月度调拨和临时调拨,这些都是由国家计划部门计划实施的。改革开放以后除国家计划调拨外,其它商业部门和个人也可经营粮油长途运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