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教育经费与设施
第一节 经 费
清末办学的经费来源有三:一私人捐资,二庙堂、祠堂田产租息,三学费。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县绅候选县丞赵鉴堂捐银一万二千余两作为学堂常年经费。
民国时期遂平县教育经费分为县教育经费和区(1941年以后称乡、镇)教育经费。县教育经费 民国元年县署将学校学田1200余亩收归教育用款,又添收屠行捐200多串,契税捐每纸1串,统经公款局代收,1917年改由劝学所直接收取。1938年后则完全归教育款产经理处所经理。是时,教育款总数年收支也仅有两万余串。1929年随粮征收教育附加,每亩6角;契税附加,每纸3分。县财务局每年津贴教育款两千元。1934年又拟随粮征收地亩捐充作教育款。
区教育经费 1928年(民国17年)以前,教育经费由七十二学区办学人员临时劝募,另有各地学息学田收入等。以后各地校产由各区收归学校,学校经费始有基础。
建国以后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其次是发动社会力量集资、学校勤工俭学收入和学生学费。
1952年以前学校实行供给制,教育经费无定,从1953年起国家财政按计划拨支教育经费,各年增减不一。1980年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教育经费实行包干制。
发动社会力量集资办学是解决办学经费不足的好办法。1978年到1985年全县集资1800万元。群众自办、民办公助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
1958年学校开始实行勤工俭学,在“大跃进”中有以劳代学现象,经过整顿有所扭转。1981年到1985年全县累计勤工俭学收入130余万元。
第二节 设 施
一、校舍
清末和民国时期,学堂校舍多为寺庙、祠堂,室内光线很差,房舍大小不一。
建国以后,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国家一方面发动群众献工献料建设新校舍,一方面对寺庙、柌堂翻修改造,校舍面貌大大改观。到1984年底全县已有112处农村中、小学校舍全部为砖瓦结构,学生桌、発为铁、木制品。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
改革、开放以后群众生活水平大大提高,求知积极性大大增强。1985年全县已有和兴、常庄、车站等乡发动群众集资,建起宽敞明亮的教学楼,绝大多数学校有围墙,有校门。遂平一高、二高、一初中、二初中、城关二小、三小先后盖起了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学校环境幽雅。
二、仪器桌凳 图书
教学仪器多由国家教育部门配发。由于学校发展快,配发跟不上,不少农村学校缺乏教学仪器。为了实验,许多老师远到外校借用。教育行政部门曾多次发动教师自制教具,解决不少问题。教具比较全的学校有:遂平一高、遂平一初中、遂平二高、文城高中,玉山高中、和兴高中、关王庙农业高中、诸市乡申、嵖岈山乡一初中和城关三小。
建国初期,许多学生上学自带桌発,不足者教师亲自动手垒土台,尤其是低年级学生土台当桌子的很多。1984年底才实现人人有桌発。
除遂平一高、一初中有图书馆(室)外,其它学校多数没有图书馆(室),也没有专职图书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