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要文件选录
(一)遂平县以农业合作化为中心的全面规划草案
(节选)
(1955年12月25日)
我县农业合作化运动,自贯彻执行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后,在全县广大农村抵起了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农业合作社已由原来的192个发展到808个,加上正建的429个人社农户将达到4590户,占总农户的58.1%,形成了农村中一个极为广泛的群众运动。为适应这一新的形势,必须作出全面规划,才能争取主动,克服被动,避免盲目性,增强预见性,使全党、全体人民在社会主义道路上有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以便有领导、有计划地胜利前进。
一、关于合作化问题
第一、在农业合作化上提出“两化”“四加强”的口号。两化即:一是1956年基本上实现全县的半社会主义合作化。计划56年元月10号组织到总农户的75%到1957年年底,全县的农业合作社发展到11916个,人社农户达到总农户的90%(麦前完85%);二是57年基本上实现全社会主义的合作化。计划在56年上半年试办赵玉合等27个高级社,秋冬达到177个,57年年底以前全县人高级社的农户达到总农户的90%以上。四加强即:1、加强党对农业合作化的领导。各乡支部要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发动群众作出自己的全面规划,以加强对合作化的具体领导。在试办高级社中,计划派县级干部4人,区级干部15人,一般干部20人加强领导,创造经验,以便为大量发展培养干部准备经验。2、加强整顿巩固社的工作,对已建成的社,要在今冬明春根据不同情况和问题,结合冬春生产普遍整顿一次。明年秋冬结合生产和预分,年决算再普遍整顿一次,以保证社的质量,为发展高级社作好思想和物资准备。3、加强骨干的培养和训练。计划到57年训练正副社长、社委、生产队长17244人,初级社会计2874人,高级社会计855人,会计组长57人,农业技术员、饲养员、农机手11495人,以适应合作化运动的需要。4、加强社内的政治工作。经常对社员进行社会主义、妥国主义、集体主义的教育,不断克服社员的资本主义思想。
第二、供销合作社,计划到1956年全县每一中心乡,设基层社1个,集镇设门市部70个。到1957年全县设基层社32个,门市部114个,派驻农业社的业务员20人,达到集集有社,乡乡有门市部,大的点,高级社有代销员。在社股的发展上,计划55年底达到20万人占总人口的53%,56年全县社员达到279726人,占总人口的74%,完成供销合作化。
①岂弟:即恺悌,和乐近人。
②乾隆二十四年:公元1759年。
第三、信用合作社,在现有114个的基础上,到56年并为17个,社员由105000人发展到153028人,占应人社人口的75%,股金达到 306856元,吸取存款140万元,放款70万元,增加资金两万元。1957年社员发展到189637人,占应人社人口的90%,股金达到379274元,吸收存款180万元,放款90万元,增加积金35000元。
第四、手工业社、组,56年发展到56个,共计社员1667人,占从业人数的95%,基本上实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总产值达1263.13万元。1957年基本上改变所有制,总产值达6418.8万元,较56年增长13.3%。
1956年计划在玉山等11个集镇,建立农具修配站11个,在文城等10个集镇建立农具生产合作社10个,1957年在城关等集镇建立4个食品生产合作社,在城关等集镇建立砖瓦、锯木、缝纫、印刷等6至8个半机械化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二)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
(初次草稿)
(1958年8月4日)
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附近的27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包括69户,在农业合作社制度日趋巩固和生产建设大跃进的基础上开展更大规模的建设事业,争取幸福美满的新生活,经过申连酝酿于1958年4月20日组成一个包括工、农、商、学、兵的人民公社。本公社定名为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于某年某月某日,由社员大会代表大会第几次会议通过试行简章如下:
一、公社是劳动人民联合起来的社会基层组织,它的任务是管理范围内的一切工农业生产,交通、文化教育和政治事务。
二、公社的宗旨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并且在条件具备的时候,过渡到共产主义制度。
为此必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发展农业、工业生产、文化教育事业,实现技术革命,逐步缩小乡村和城市的差别,及体力劳动和智力劳动的差别。
在社会产品很丰富和人民有高度觉悟的条件下,逐步地从“各尽所能,按劳取酬”过渡到“各尽所能,各取所需”。
三、年满十六岁的公民都可以人社为正式社员。对于过去的地主和反革命分子允许人社做非正式社员。非正式社员在社内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但在经济上可以和正式社员享受一样的待遇,非正式社员依照法律取得政治权利,可以转为正式社员。
四、各个农业合作社合并转为公社,应该将一切所有财产全部交给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实现共产主义大合作。原来债务,除了用于当年生产周转的应当各自清理以外,其余都转归公社负责偿还。各个农业合作社,社员所交纳的股份基金,仍分记在各人名下,不计利息,除非退社不能抽回,他们的投资由公社负责偿还。
五、在已经基本上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化的基础上,社员在人公社的时候,应该将仍属于本人私有的全部自留地,房屋基地,牲备林木、农具等生产资料转为全社公有,但小量的家畜、家禽仍可以留为个人所有。
社员私有的牲畜和林木转为全社公有,应该折价作为本人的投资。在社员自愿的原则下,这些投资可以有一部分或者全部转为股份基金。
在取消自留地以后,社员经过公社批准,仍可以在雯星的空隙地,种植自己所需要的作物。
六、公社必须不断地改良生产工具,改进生产技术,很快地实现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电力化。
公社必须很快地发展工业,首先是建立农产品加工、制造农具、制造肥料、制造建筑材料、修理机器、水力发电、利用沼气以及开采和选炼当地矿产的工厂和矿场。
公社必须有计划地兴修道路、疏浚河道,改善交通工具,逐步建立现代化的交通网。每一个大队要设立一至二个邮递员,在公社负责供给为社员服务,不另取费。
七、公社要建立供销部,供销部在国营商业的业务指导下,办理全社的产品销售和必需供应品,供销部经营业务的基本方式是给国营商业代购代销,收购和销售的价格,必须严格遵照国营商业机关的规定,国家不能收购和供应的某些零星商品,经过国营商业机关批准,供销部可以向社外推销和采购。代销代购的手续费,按照扣除开支略有盈利的原则,由国营商业机关规定,公社自己的商品,在本社范围内向社员出售,供销部可以自己经营,但出售的数量和价格由国营商业机关核定。
供销部单独核算,盈亏由公社统一负责。供销部的资金,先有社员过去交纳的供销社股金抵充,如果不够,再由公社设法补足,这些股金不再分红。
供销部应当在各大队建立分部,并且在比较偏远的地方设立骨干门市部,做到普遍的便利群众,国营商业要在适当地点设立批发点,零售逐步撤销。
八、公社要建立信用部,信用部在国家银行的业务指导下,办理社员存款贷款和全社的资金调剂等工作。信用部同时是人民银行的代办所,代理银行办理储蓄、放款等业务,按照规定吸取手续费。在国家银行的领导下,信用部办理公社与其它经济单位之间,以及公社内部各核算单位之间的现金结算。对社员不实行非现金结算。
信用部单独核算,盈亏由公社统一负责。信用部的资金,先由社员过去所交纳的信用股金抵充,如果不够,再由公社设法补足。
信用部应当在各大队建立分部,并且在比较偏远的地点设立服务站,作到普遍的便利群众。
信用部和各个分部是公社和各个大队的金库,成宗的现金出纳,都应当经过信用部和各个分部办理。
九、公社要逐步把社员培养成为有文化、有技术、有全面才能的劳动者。
公社实行与劳动密切结合的普遍义务教育,要普遍地设立小学和业余补习小学,逐步做到所有学龄儿童能够人学,所有的青壮年都能够补习到高小程度。在小学的较高年级,实行半工半读,教学与生产结合。要逐步做到在每一大队建立一个业余农业中学,所有的青壮年都能够补习到高中程度,在条件具备的时候,建立适合公社需要的专科大学,在将来生产高度发展的时候,可以适当地减少社员劳动时间增加他们读书时间。
公社要鼓励和帮助社员进行广泛的科学研究工作。目前应当特别注重进行培养良种,改良土壤,消灭病虫害,改进耕作技术和改良工具的研究和试验。
十、公社实行全民武装。适龄的青壮年和复员退伍军人,应该编为民兵,经常进行军事训练,并且担负国家所分配的军事任务。民兵在受训和执行任务期间,时间较长的公社可以酌记一部分劳动日,如果已经实行工资制,工资照发。
公社要负责动员兵员和复员安置的工作,在役军人家庭缺乏劳动力的由公社给子适当的优待。
十一、公社按照乡的范围建立,一乡一社。为了便利工作,实行乡社结合,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兼任公社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乡人民委员会委员兼任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乡长兼任社长,副乡长兼任副社长,公社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乡人民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合一。
十二、公社的最高管理机关是社员代表大会,公社的重大事务,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包括各个生产队和各个方面(例如:妇女、青年、教育人员、工业人员、商业人员等)的代表人物。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管理委员会管理日常社务。管理委员会有社长一人,副社长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下设若干部或者委员会(例如农业、水利、林业、牧畜、工业、交通、财政、服务、文化教育、内务、武装、保卫、计划、科学研究等)分别掌握有关的工作。各部和委员会的人选,由管理委员会提名社员代表大会通过。
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监察委员会监察社务,监察委员会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在工作上接受国家监察机关的领导。
社员代表大会、管理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的任期均为二年。
十三、公社实行集中领导,分级管理。根据有利生产和便于领导的原则,将全社划分为若干生产大队,每个生产大队又分为若干生产队。生产大队是独立管理生产,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盈亏由社统一负责。生产队是组织劳动的基本单位。在保证完成全社总计划的条件下,生产大队具体组织生产和基本建设,具体支配生产开支和奖励工资的一定限度的机动。大队超额完成了生产任务或者节约了生产开支公社应适当拨发奖励工资。在实行农业机械化的时候,以大队为单位建立拖拉机工作队、工广、矿厂、林场、牧场等。规模较大的由公社直接管理,规模较小的可以交给大队管理。加工粮食,发展沼气等小型的机器和设备,可以交给生产队管理。
大队由社员大会选举大队长一人,副大队长若干人及委员若干人组成大队管理委员会、选举监察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大队监察委员会,任期均为二年。
十四、公社逐步实行工资制,在收人稳定,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先规定每个劳动日的价值,每月按照社员实做劳动日发给一部分或全部劳动报酬,做为向工资过渡的步骤,在社员能够自觉地巩固劳动纪律的情况下,实行工资制。按照每一个劳动力所参加工作的繁重和复杂程度,以及个人的体力强弱、技术高低和劳动态度好坏,由群众评定他们的工资等级,按月发给不同的工资,有特有技术的,可以另加技术津贴。逐月所发的工资,可以有多有少。在公社收人较多和社员收人较大的月份,工资可以多发,其余的月份可以少发,遇到特大的灾害,可以酌情少发工资。
在实行工资制以后,应当定期评比各个单位和个人的劳动情况,对于工作积极完成任务很好的,应该发给奖励工资;对于工作消极,没有完成任务的可以扣发工资,作为处罚。全社全年的奖励工资,可以占到基本工资总额的八分之一。奖励工资分为三部分,分别由公社、大队和生产队掌握。
实行工资制以后,旷工照扣工资,但每人每月可以请假二天,妇女可以请假三天,工资照发。妇女生小孩可以休假一个月,工资减半,因为久病旷工,影响生活的,用公益金给予补助。
公社的管理机构要履行精简,全部管理人员的工资不得超过全社工资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在粮食生产高度发展,全体社员一致同意的条件下,实行粮食供给制。全体社员,不论家中劳动力多少,都可以按照国家供应的粮食标准,按家庭人口得到免费的粮食供应,实行粮食供给制,必须使家中劳动力较多的社员,仍然比过去增加收入。
对于个别不肯劳动,并且屡教不改的懒汉,经过社员会议可以暂时减少他们粮食供应,作为处罚。
十六、实行工资制和粮食供给制的基础是全体社员“各尽所能”。各尽所能、自觉地参加公社的劳动,自觉地妥护公共财产,自觉地进行共产主义的协作,是每一个社员应尽的神圣义务。
公社要加强政治工作,加强共产主义的思想教育,使“各尽所能”成为每个社员的自觉行动。
十七、公社要组织公共食堂、托儿所和缝纫组,使妇女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为了便于管理,公共食堂和托儿所一般地以生产队为单位,不愿参加公共食堂和托儿所的听其自便,参加食堂的可以自己另配小菜。公共食堂、托儿所和缝纫组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公社负责开支,为社员服务所收的费用,也由公社按照不赔、不赚的原则规定。公共食堂要经营菜地,不断地改善伙食。
十八、公社实行公费医疗。要逐步建立和健全医疗机构,逐步做到社有中心医院,能够收容一般重病号,大队有诊所,能够诊治轻病号,生产队有保健员和接生员,能够进行预防疾病,看护病人和为产妇接生的工作。
医务人员的工资由公社发给,社员及社员家庭成员就诊,均不收费。中心医院对无法治疗的特殊病号,应该介绍到适当的医院治疗,并负责开支旅费和医疗费,但对患衰老病和慢性病的人,暂不作介绍。
在有条件的时候,公社要建立养老院。
十九、公社对于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生产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废的社员,要在生产上和生活上负责加以安排和照顾,使他们生活上得到必要的保证。公社要组织幸福院,收寄没有儿女的老年人,组织他们参加轻微的劳动,给予必要的供给,使他们愉快地渡过晚年。
公社要建立公基。在生产和建设需要的时候,原来零散的老坟基,经过坟主同意,可以迁移到现有的公基。公社要提侣火葬和深葬。
二十、公社要逐步改善社员的居住条件,对全社居民点的分布和住宅的建设,做出通盘的长期的规划,并且逐步付诸实施。
根据有利生产和便于领导的原则,小的居民点可以适当地、逐步地合并,按照规划新建住宅,由公社统一备料派工,社员原有住宅的砖瓦木料由公社根据需要逐步拆用。新建的住宅归公社所有,社员居住要出租金,租金要相当于修理维持所需的费用。
二十一、公社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培养身心健全的共产主义公民。要逐步做到社队有电彤放映队和剧场,大队有业余剧团、俱乐部,欣咏团和球队,生产队有小型的书报阅览室和收听广播的设备。
二十二、公社每年的全部收人,应该按照以下的项目进行分配
1、扣除当年消耗的生产费。
2、扣除公共财产的折旧。
3.向国家交纳的税收。
4、支付社员的口粮。
5、支付社员的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
6、留下公益金,用于教育、卫生、文化及其它福利事业,公益金一般不超过全部收入的百分之五。
7、其余部分,全部作为公积金,用于储备和扩大再生产(包括交通建设)。公社应该逐步做到有够用一年至二年的粮食储备和必要的工资基金。
分配工作以保证高速度地扩大再生产为原则。随着生产的发展,工资应当逐年提高,但工资提高速度必须低于生产增加的速度。
二十三、公社实行计划管理。制定生产计划,基本建设计划,产品交售计划、物资供应计划和工资计划,必须经过国家计划机关及有关部门审核平衡,然后付诸实施。
二十四、公社实行民主管理。公社、大队、生产队、工厂、矿场、林场、牧场、拖拉机工作队、学校、医院、商店、银行代办所和民兵组织,都必须建立活泼的、经常的民主生活。各个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帐目和奖励工资的分配清单,必须按时公布。一切管理人员都必须尽可能地参加生产劳动。要发动群众运用大字报进行批评,自我批评,表扬和建议,以便不断地克服工作当中的各种缺点。
(三)海眼大队实行“大包干”责任制情况
嵖岈山公社海眼大队是个山区大队,十一个自然村,十个生产队,居住比较分散。全大队288户1565人,总耕地2011亩,另有荒山林场牧草13000余亩。大家畜321头,链轨、40拖拉机各一部。由于土地瘠薄,地块零散,肥料、水源等生产条件差,本来产量就不高,加之极左路线的干扰破坏,致使这里集体穷、社员空,出现了一部分“三靠队”,生产、生活十分困难。自从贯彻党的两个农业文件以来,群众要求把红薯、玉米等秋作物分到户管理,结果收到了显著的增产效果。他们认为这种办法可以充分调动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尽快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在今年种変时,有八个生产队实行了“大包干”,两个生产队实行了联产责任制,今年変播和変田管理大大好于往年。全大队1500亩大小変播种适时,长势良好。一类苗1200亩,占麦播面积的80%,基本上没有三类苗,已施追肥面积1200亩,贮备化肥25000斤,中耕1300多亩,绝大部分通粑了一遍,为今年夏季丰收定了良好的基础。
从有利于发展生产和解决群众生活温他问题出发,大队党支部认真贯彻中央75号文件精神,公社三级干部会议以后,召开了党、团员,干部、群众等不同形式的会议,联系本队实际,广泛深人地进行了宣传、讨论。一致认为,只有结合山区特点,把现有的生产责任制稳定下来,坚持下去,逐步完善提高,才能安定人心,稳定大局,调动社员群众的积极性。达到增加生产,增加收人,增加商品的目的。为此我们帮助大队初步解决了以下三个问题。
一、搞好“五定”签定合同
1、定地块 根据山区地块小的特点,土地定块,要考虑便于统一种植和实行机械操作的需要,尽量不打乱地块。依照土质好坏,地势高低距村远近,把土地分为一、二、三类分别搭配,按人分配到户,并明确规定,土地归属集体所有,不准买卖,不准乱盖房子。
2、定产量 根据前三年的平均产量加10%的增产幅度,先由大队统一算帐,然后再根据生产条件,土地面积分别把产量下达到生产队,再由生产队按面积定到户。做到定产合理,有产可超,全大队1981年全年粮食定产110万斤,其中夏季56万斤,棉花定产9600斤,油产品定产8700斤。
3、定上交 按照定产,为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合理解决大小队干部报酬,适当提留公积金、公益金,搞好对“四属”“五保”户的照顾,由大队统一核算帐到队,再由生产队分别把粮、棉、油上交任务分配到户。注意做到合理负担,社员增收。上交任务由生产队统一核算,所得现金除归还债务和合理积累开支外,剩余部分如数分给社员。大队1981年初定提取上交粮食16.55万斤,其中征购任务14.25万斤,超任务3.3万斤,棉花6000斤,油品2700斤。社员完成上交任务后,口粮360斤左右,加上自留地粮食,全年每人可得粮食460斤左右.另外,男女整半劳力每年定集体工为70~100个,不出工者,每天罚款1.5元。
4、定牲畜 为了稳定数量,保证质量,合理使役促进发展,在牲畜属于集体所有的前提下。经群众讨论,根据人口、土地实行“保本保质,按组推平,联户喂养,养用合一”.具体作法是,按生产队规模大小,牲口数量和强弱,车辆多少,户家关系,编为若干联户组,将牲口分类作价推平到组,尽量使组与组畜力平衡,避免倒换牲口,确定需要调换时,需经生产队讨论决定,报大队批准。同时每一个组都明确专人喂养和使役。各户按土地面积供给草料和饲养员补贴粮。沫子由各户分拉、肥料按面积分施,采用这种方法,今年牲口倒换很少,瞟情很好。
5、定奖赔 粮食经济作物和工副业生产,都要实行全奖全赔的办法,多产多得,少产少得,经济作物完成上交任务时,增交粮食无故不完成任务者,生产队有权收回承包田,牲畜繁殖继续执行半年评价奖励一条腿的政策。
在搞好“五定”以后,张榜分户公布于众,组织社员反复讨论,分别提出对定产瓜、定上交的意见,明显不合理的可作适当调整。然后在干群满意,有利增产增收的基础上,召开社员群众大会,分户签定合同,一式三份,由承包户主、生产队、大队分别盖章,付诸实施保证兑现。
二、实行专业承包,发展多种经营
凡实行大包干的队都是产量水平较低,经济条件更差,突出表现是一个“穷”字,因此在这些队更应实行专业承包,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经营,办好大小队工、副业,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地尽其力,不断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原则。大小队工、副业和其它经营项目,要在统一经营的原则下,分别包给专业队(厂)、专业组,专业户,专业人,对承包者实行定人员、定财产(设备)、定产值、定投资、定上交的办法。双方协商,签订合同,保证执行。目前,大小队所属工副业项目,均已落实到组到人,如大队诊所由两个医生和一个司药承包,除保证现有药械和资金不动外,今后所得盈利的30%上交大队,70%由医务人员所得,司药、医生三七分成。大队石灰厂由16个人承包,每年向大队上交款5000元。新庄生产队的二亩竹园,以往乱砍乱偷现象严重,年年收人很少,现在承包给一户社员管理,保本保质每年向生产队交款400元。大海眼生产队将面粉加工机器承包给两个机务人员,加工面粉按斤收款,每月上交生产队款70元,多得款归机务人员分使。
三、加强领导,逐步完善大包干
通过前段落实生产责任制,大小队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实行大包干是政策允许的一种责任制形式,也是生产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其目的是为了增产增收,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决不是“土地到户,不要干部;合同一签,领导靠边”,而是对我们干部的管理水平、领导能力要求更高了。保证合同实现,完成国家计划,搞好农田建设等工作,都需要干部去组织、去领导。因此实行大包干后,党组织和大小队干部应注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教育工作做到各项生产活动当中去,及时解决责任制中出现的新问题。并要根据农时季节,组织检查评比,推广农业技术,表扬好人好事,坚持奖罚兑现。同时,还要根据生产的发展,逐步增加公共积累,使现行生产责任制日趋完善和提高,向专业化生产的方向发展,以适应四化生产方向发展,以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
县社工作组
1981年元月1日
(四)遂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遂人常字(1982)012号
遂平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编纂《遂平县志》的决议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通过)
县志,详细记载一个县的地理历史、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以及风土人情等演变过程。使人们“前有所稽,后有所鉴”,是必不可少的历史文献。
遂平古称吴房,唐朝改为今名。唐元和十二年(公元八一七年)唐、邓、随三州节度使李愬,雪夜取蔡州,活捉吴元济,得胜回师于进驻文城途中,取道吴房,吴房不战而下,遂改吴房为遂平县,迄今一千零六十五年。
据文献记载,遂平在明万历十四年有志,“明末毁于兵”。其后,清顺治十六年有志,版本均散存外地藏书馆,清乾隆二十四年有志,县仅存有残本,余皆散存外地,传说,民国时期曾修志,是否成书,查无着落。如是,则我县县志从清乾隆二十四年修志至今,已中断二百二十三年,凡此二百余年间,无志可查,无献可征。会议认为,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我县情况,完全有必要抓紧编纂一部观点正确内容详备,体例完善的遂平新县志,使之“补史之缺”,“续史之无”,“正镜旁鉴”,造福后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领导部门和全县人民,对编纂县志工作,要予以重视,热情支持,积极收集与提供资料,在县志编繁委员会的具体组织下,共同努力,把我县新县志编纂好。
(五)遂平县人民政府文件遂政发(1985)058号
关于修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保证我县修志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解决修志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稳定修志队伍,积极创造条件,提高修志质量,加快修志进程,根据省委(1983)14号文件和行署(198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修志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要提高对修志工作的认识,把这项工作列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提出要求,解决实际问题,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修志任务。
二、要建立健全修志机构,充实编辑人员,有修志任务的单位,编辑室不得少于三至五人,人员的选配要保证质量以胜任此项工作。
三、为使修志人员安心工作,对五十岁以上在县志办公室工作的老同志,其工资供给、生活福利,由原单位负责,在原单位享受同级干部的同等待遇,待修志工作完成后,仍回原单位。其它中青年干部可办理“三转”手续,归属政府管理,在政府享受同级干部的同等待遇。
四、各系统各单位的修志人员,在本系统本单位享受同级干部的同等待週。如评薪、晋级、职称、奖金、住房、子女安排等要一视同仁,不得有别。
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按此精神对照检查贯彻落实,以促进修志工作的顺利开展。
遂平县人民政府
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