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50年2月至8月,遂平县先后召开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临时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
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0年2月1日召开,2月5日结束。出席代表233人。大会的主要内容:通过“土改决议案”,民主选举出席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选出本届驻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会上县长王杰向代表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共遂平县委书记李良田作“土地改革的建议”的报告。选举结果:
驻会委员:王杰、李良田、于洪林、成建华、李予川、张孚(女)、苏建阁、贡文敬、时志仁。主任委员:王杰。
省人代会代表:李予川、李西塘(开明绅士代表)。
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0年6月24日召开,28日结束。出席代表242人。会议的主要内容:听取和通过第二次代表会议的工作报告,选举代表会的常务委员会。大会的基本任务是:根据代表的建议,把恢复与发展生产作为中心,作好防汛、防旱工作,解决土改遗留问题,巩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维护社会秩序,开展新婚姻法宣传,普及文化教育等。最后大会选举出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常务委员会主席:张西峰。
常务委员会副主席:李予川、时志仁。
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于1950年8月6日召开,8月10日结束,出席代表286人。这次会议是在全县先旱后涝七月份暴雨成灾,社会秩序受到很大影响的情况下召开的。会议主要是通过“人民代表的决议案”。决议针对当时形势,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号召全县人民团结起来,为维护革命成果,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战胜灾害而努力奋斗。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8月6日召开,历时5天,出席代表330人。会议听取县长王文田《关于三年恢复时期工作经验总结报告》,明确提出继续抓好政治上的重大改革和经济上的恢复工作,抓好粮、棉、油统购统销政策的施行,抓好市场管理工作。大会就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认真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选举产生人民委员会县长、副县长、委员和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县长王文田(兼人民法院院长),副县长刘丙文、时法周,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4人,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文田。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7年2月7日至12日召开。出席代表350人,会议收到提案329件。大会的主要议程:传达贯彻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遂平县1956年度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57年发展经济计划的初步意见》的报告;听取、审议《关于遂平县1956年度财政决算和1957年度财政预算的初步意见》的报告;听取《关于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关于生产救灾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新的人民委员会。选举结果:县长王文田,副县长王桂林、王永芳、周玉莲,委员15人,法院院长祖守乾,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洪吉。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5月14日至17日召开。出席代表332人,会议收到提案183条。这次大会是在遂平县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后,在反右派斗争基本结束的基础上召开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再一次动员全县人民团结起来,坚定地执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为实现第二个五年计划而努力奋斗。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副县长王桂林的《关于遂平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政府办公室主任陈良聚的《关于遂平县1958年至1962年全面发展规划修正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马子敬的《关于遂平县1957年财政决算与1958年财政预算的初步意见》的报告和法院院长祖守乾的《关于遂平县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选举产生人民委员会县长、副县长、委员、法院院长和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结果:县长张庆林,副县长王桂林、周玉莲,委员18人,法院院长祖守乾,出席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蔡中田、陈玉梅。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4年2月2日至7日召开。出席代表.335人。会议的主要议题: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依靠群众,依靠集体,以自力更生为主,以国家扶持为辅,开展生产自救运动。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县长蔡中田的《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法院院长万世元的《遂平县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收到来自工业交通、文教卫生、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等战线和农村社队的议案398条。选举县长、副县长、委员、法院院长和出席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结果:县长蔡中田,副县长李广成、霍成斗、王桂林,委员21人,法院院长施宝庆,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蔡中田、赵红珠、谢庆麟、张法顺。
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于1968年4月30日成立遂平县革命委员会。经各方面代表酝酿、协商,选举产生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常委和委员,选举结果:主任刘培诚,副主任李杰、孔祥峰、南德山、袁永伦、张春明,常委李世卿、王启云、钟培良、朱保德、王中林、李灿宇、王伟、张志学、郭书志、李坚、刘国珍、侯振铎、王文华、乔云义、赵全志。这次会议作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序列载入史册。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1年3月23日至28日召开。出席代表333人。有关方面负责人42人列席会议。大会的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刘成铭的《坚定不移地贯彻政治安定,经济调整的方针,为加速我县社会主义建设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柳玉彩的《关于遂平县1980年财政决算和1981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廖锡录的《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施宝庆的《遂平县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大会共收到代表提案127件。其中属于农业系统的19件,工交系统的18件,财贸系统的53件,公安司法系统的5件,其它方面的32件。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常启武,副主任李洪吉、赵正谊、郑长江、韩冰,委员刘庆丰、霍成斗、潘富恩、张明儒、王玉翠、王义、程维中、魏太初、方汉乐、梁玉娥,县长陈良聚,副县长吕奇山、马太阳、易泽普、段腊梅、郭国玉,法院院长施宝庆,检察院检察长廖锡录。
1982年4月25日至28日,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出席正式代表335人,列席代表43人,特邀代表1人。大会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县长陈良聚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计划委员会主任魏世铎的《遂平县1981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和1982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财政局长柳玉彩的《遂平县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委员会主任常启武的《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法院院长施宝庆的《遂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锡录的《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做出相应的决议。大会收到各种提案89件。其中城建、环保、农村宅基地、人事劳动方面的13件,属工业、交通、邮电方面的24件,属农业方面的9件,属财贸方面的17件,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方面的18件,属政法及其它方面的8件。大会补选了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副县长。补选结果:委员邓步云、阮克庭、陈丙寅、郭俊明、谢若,副县长姚玉英。
1983年3月11日至13日,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36人。大会听取副县长吕奇山代表县政府作的工作报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魏世铎的《1982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1983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财政局长柳玉彩的,《遂平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常启武的《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施宝庆的《遂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锡录的《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收到各方面提案134件。这次大会前增补人大代表6人:邵新典、扶植、李新平(女)、刘康仁、刘修坤、张俊山。会中选出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6人:丁石、常启武、李新平(女)、方汉乐、魏太初、刘康仁、。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4年12月15日至20日召开,出席代表356人,列席代表86人。大会的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代县长杨万中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主任魏世铎的《遂平县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局长柳玉彩的《遂平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冰的《人大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宋根的《遂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双庆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共收到代表提案247件,其中列入议案的36件,代表对各方面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211件。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选举结果: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张万一,副主任韩冰、刘芝兰、郑武吉,委员王玉翠(女)、王桂新、方汉乐、毛继录、李新平(女)、赵国喜、赵孟侯、郭永坤、黄超允(女)、程维中、赵自强,县长杨万中,副县长田富礼、姚玉英、易泽普、魏兰洲(女),法院院长宋根,检察院检察长邓双庆。
1985年8月27日至30日,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出席代表312人,列席代表86人。大会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县长杨万中的《政府工作报告》;县计委主任魏世铎的《遂平县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县财政局长柳玉彩的《遂平县1984年财政决算和198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冰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法院院长宋根的《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双庆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大会共收到代表提案124件。大会以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增选邵新典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三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报告工作。他既是权力机关,又是工作机关。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实施后,人民代表大会1至5届不设常务委员会。从1981年3月召开的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始设人民代表犬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10人组成。具体行使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常委会下设办公室。1984年7月又增设了法制科、财经科、科教文卫科,科室平行,在常委会领导下分别办理有关事宜。至1985年底共召开39次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及其它有关部门72个报告和汇报;对25个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议或决定;组织4次视察,督促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提案和政协委员会提案1428件。
第四节 选 举
1964年以前的几届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是遵照1953年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规定进行的。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产生。1968年县革命委员会的成立,是各派组织的大联合,未进行选举工作,作为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序列载入史册。第六届、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有了新的发展,是按照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的规定进行的。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以遂平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为例,主要有以下程序:
一、建立遂平县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由主任1人、委员20人组成。下设35人组成的办公室,办公室分五个组,各司其责,分别进行具体工作。秘书组,负责起草文件、编写简报、文书处理、会议纪录、大会日程安排、收集代表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宣传组,负责宣传报道、布置会场、安排文艺活动和贺信的接收等;组织组,负责选区划分、选民登记、选民和代表资格审查、组织安排选举、发放选票、推选监票员、记票员、公布选举结果等;后勤组,主要负责选举经费的预决算、代表大会的食宿安排、医疗卫生和物资供应等;保卫组,负责会场和会议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划分选区
全县共划选区230个,农村218个大队,划为211个选区,其中联合选区26个,以大队划为一个单独选区的185个。县直、厂矿划为19个,其中联合选区10个,单独选区9个。
三、选民登记
凡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作为登记对象。全县509398人,有选民275052人,符合《选举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占人口总数的54%,未登记的2753人。其中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23人,停止登记的85人,因精神病不能列入选民的506人,长期外流无法登记的2139人。
四、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河南省选举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名额,人口超过50万不足80万的,选代表245人至350人。遂平县代表名额确定为335人。其中农村人民公社代表278人,县直单位代表24人,中央、省、地所属企业单位代表3人,县人武部代表2人,县分配到基层参加选举的28人。
五、参选情况和选举结果
大会为达到一次性选举成功,事先做了周密的准备工作。县选举办公室于1980年11月5日召开选举前的准备会议后,各社镇和县直各选区共培训骨干1601人。除在全县230个选区设投票站外,又设135个流动票箱,于县法定选举日1981年1月3日,以选区为单位,组织选民进行选举。参加选举的选民共258414人,占选民275052人的94%。选民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出县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35人。在代表中劳动群众代表107人,占31.9%,不脱产干部代表104人,占31.1%,科技代表63人,占18.2%,党政干部代表61人,占18.2%。这些代表中,有青年71人,解放军3人,妇女79人,非党群众118人,少数民族7人,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