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民国县政府 县参议会
第一节 民国县政府
民国初年,遂平县首脑机关称县署,设在今老城区东西大街路北(现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原为明、清县署旧址,明洪武三年知县蔡士实建,崇祯末年毁于兵乱。清朝顺治年间,知县吕国坤、张鼎新相继重修。1928年(民国17年)县长邱中度改修大堂为中山俱乐部。
县署主事者为县知事。1927年(民国16年),县署改称县政府,主事者改称县长。县长由省政府委任,在军阀混战时期,也有军队师、旅长直接委任者。
县政府机构设置:1928年(民国17年)依据《河南省政府组织章程》,政府设一科、二科。第一科掌管内务、教育、建设、司法、收发监印及党务事项;第二科掌管各项税捐、公债、货币、出纳款项及其它不属第一科事项。
1931年(民国20年),县政府(县政议会)设县长1人,设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建设局。
1933年(民国22年),按照省政府颁发之裁局设科方案,县政府设一、二、三科。县公安局改为警察所,并于一科内设一警佐,专司其事。财政局归并第二科。建设局归并第三科。
1945年(民国34年)秋,依照国民政府颁发之新县制,取消一、二、三科名称,改成民政科、建设科。裁教育局设教育科,并在此以后增设粮政、军事、社会等科。
1948年(民国37年)县政府复设一、二、三、四科,分管民、财、建、教。
兹录:1948年(民国37年)遂平县国民党县政府编制情况于后:
县长1人。
秘书室:秘书主任一人,助理秘书一人,下设科员、事务员等职。
第一科:原为民政科,设科长一人,下设民政、社政、地政、户政科员及事务员等职。
第二科:原为财政科,设科长一人,下设科员、事务员等职。
第三科:原为建设科,设科长一人,下设技士、事务员等职。直属机构有农业推广所,民生工厂等。
第四科:原为教育科,设科长一人,下设督学、科员、事务员等职。
粮田科:原为粮政科、田赋管理处,设科长、科员、事务员等职,并设城关、玉山两个仓库。
合作指导室:前身为河南省合作管理处遂平办事处,负责农村合作事业,设主任一人,下设指导员、科员等职。
会计室:会计主任一人,下设科员、办事员等职。
会报室:全称为遂平县党政军团联系会报,设会报秘书一人,助理秘书一人(民国27年称特务秘书)。其职责是搜集情报,秘密进行审讯,逮捕共产党人,镇压人民群众的革命活动。其署名、通讯均使用代名或代号。
军法承审室:原为司法承审室。1937年(民国26年)4月,县成立司法处,县政府改设军法承审室,县长兼中校军法官,负责审理政治、军人、盗匪、烟毒等特种刑案,设军法承审员一人,书记一人。
此外,县政府还设有书记室(负责缮写文件)、政警队等。并在县自卫总队中设县政府直属中队和县政府特务中队,为县政府直接掌管的武装力量。
第二节 县参议会
1945年(民国34年)12月初,遂平县成立临时参议会,并举行第一次会议。议长李敬斋、副议长黄德勋、秘书粟礼堂、事务员王志坚、一等书记楚慎猷、二等书记魏绍曾、通信员黄瑞亭。委员13人:李靖宇、魏勉斋、赵恭范、边文范、王叙五、朱贺亭、蒋象丽、郭筵初、魏治安、田汉勋、李尧臣、魏朗斋、魏湘峰。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期不超过半个月。
1946年(民国35年)元旦,遂平县参议会在县政府东院正式成立,并举行第二次会议。议长魏朗斋、副议长李敬斋、秘书粟礼堂、事务员王志坚、楚慎猷、一等书记赵西峰、二等书记魏绍曾、帮写李明斋、柴德文。
第三次会议于1946年(民国35年)春召开。由于议长魏朗斋被选为省参议员,县参议长一职由王叙五接任。县议长王叙五、副议长李敬斋、秘书楚慎猷、事务员赵国元、张华杰、一等书记魏绍曾、帮写李明卿、柴德文。
第四次会议于1946年(民国35年)5月间召开。柴德文任一等书记。通信员梁凤举、孙玉举。议员12人组成:李靖宇、魏勉斋、赵恭范、边文范、郭筵初、蒋象丽、朱贺亭、魏治安、李尧臣、田汉勋、魏诲斋、魏湘峰。
附:日伪县政府
1941年(民国30年)初,日寇进犯遂平县,烧杀掳掠。1944年(民国33年)5月日军再次攻陷遂平后,着手拼凑维持会,于7月成立伪县政府。
县长董南屏(系遂平县和兴乡董庄人)、秘书张景瑞、助理秘书焦齐民、总务科长姚黎安、民政科长王敬之、建设科长梁震西(系中共地下党员)、文教督学李舒堂、警察局长冯耀东、自卫团长张西亭、便衣队长郭庚、购粮会委员李松山、自治税捐处主任李公岑,灈阳镇长魏中原、永固乡长焦乔松、张店乡长梁云卿、和兴乡长魏含璞、玉山镇长柴树甲、苗恒连、诸市镇长郭庚、界牌镇长李焕民。
由于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力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激烈反抗,日伪县政府实际统治范围仅限于铁路沿线的城关、和兴、界牌一带。1945年8月日本投降,伪县政府也随之垮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