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货币 债券
第一节 货 币
明朝以前在遂平流通的货币主要有宣德通宝、万历通宝、天启通宝和崇祯通宝的铜质方孔圆形制钱。清朝在遂平流通的货币,铜钱一千个用绳子穿成一串叫一串钱,或一贯钱,银元宝每个48两,银元宝和黄金锭、条、块以及戒镯等金银首饰均打印有成色、重量,以随时计价。清嘉庆元年(1796年),政府铸造银元(小银元每枚重七分二厘,大银元每枚重七钱二分),还铸造铜元。清咸丰年间造百文大铜钱重46克,直径5.4厘米。清光绪三十二年(1909)流通银两票、分库平银1两、5两、10两、50两、100两五种券别;银元票分1元、5元、10元、50元、100元五种券别。
民国时期北洋政府铸造袁世凯头像银元,南京国民政府铸造孙中山头像银元,又相继铸造50文、100文、200文大额铜元。废除清朝铜钱,但仍使用清之银元、铜元以及外国银元。1933年(民国22年)废除以银两作为货币单位,确立“元”的货币单位。1935年(民国24年)流通法币,面额有1元、2元、5元、10元,辅币有5分、10分、20分镍质硬币。银元与法币的比值开始为1:1,到1941年(民国30年),银元1元兑换法币4元5角。
日军侵占期间,遂平县城内强行流通联合票和储备票。1942年,除法币外还流通关金券。法币面额已由10万元增至50万元、100万元;关金券也加大了面额,有1万元、2.5万元、5万元,25万元,引起物价一天数涨。1银元与法币的比价:1947年为1:8.8万元;1948年初为1:60万元;1948年8月为1:600万元。1948年8月发行金圆券,以1:300万的比例收兑法币。金圆券发行之初其与银元的比价为2:1,1949年春贬值成万亿元金圆券也兑换不了1银元。
1948年5月遂平县爱国民主政府委派金融专干赵再生向中州农民银行桐柏区分行领中州钞20万元(1元券)的发行任务,遂平开始流通中州钞,中州钞与银元的比价为200:1.1949年3月金圆券和国民党的各种货币废止。中国人民银行钞(即人民币)开始与中州钞以1:3的固定比价在市场上混合流通。同期中州农民银行遂平县行宣布禁止金银进人市场自由交易;统一由中州农民银行收兑金银。1950年1月1日停止中州钞流通,由人民银行收兑,统一使用人民币。1955年3月发行新人民币,回收旧人民币,新币面额:主币为1元、2元、3元、5元、10元五种,辅币为1分、2分、5分、1角、2角、5角6种。新旧币的比率为1:1万元。到1958年人民币的币值一直稳定。1959~1961年三年灾害,粮食紧张,日用品奇缺,物价曾一度上涨。1962年国家制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国民经济得到恢复,人民币币值随之趋于稳定。“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家采取冻结物价的办法,币值一直没有大的波动。1984年下半年起,人民币投放量增大,物价随之上涨。1985年遂平县货币投放量为17553万元,比1980年增长2.7倍,人均持币量43.4元,比1980年增长158.3%。
第二节 债 券
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1950年10月,县人民政府以行政办法,发动各阶层群众踊跃认购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全县分配任务5万份,完成41930份。债券每份含实物为:面粉0.75公斤、大米3公斤、自细布1.33米、煤炭8公斤。以上海、天津、汉口、西安、广州、重庆6大城市的批发价为准统一折算。债券面额为:一分、十分、一百分、五百分4种。从1951年起,每年3月31日抽签还本一次。5年还清,分别为10%,15%,20%,25%,30%。利率为年息5厘。
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从1954年到1958年,国家先后5次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遂平县完成情况为:
1954年,分配任务129143元,完成136801元。债券期限8年,年息4厘。
1955年,分配任务94500元,完成102259元。债券期限10年,年息4厘。
1956年,分配任务47435元,完成38882元。债券期限10年,年息4厘。
1957年,分配任务114450元,完成142247元。债券期限10年,年息4厘。
1958年,分配任务110700元,完成106441元。债券期限10年,年息4厘。
三、国库券 自1981年起,国家发行国库券。国库券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农村社队和农民个人,可适当的自愿认购。遂平县完成国库券认购情况为:
1981年,分配任务165000元,完成215600元。债券期限5年,年息4厘。
1982年,分配任务624000元,完成523040元。债券期限10年,年息8厘。
1983年,分配任务529000元,完成560800元。债券期限10年,年息8厘。
1984年,分配任务713000元,完成733000元。债券期限10年,年息8厘。
1985年,分配任务659000元,完成739830元。债券期限5年,年息9厘。
四、金融债券 1985年,遂平县工商银行以优于定期存款同等档次的利率发行金融债券10万元。债券限期1年,年息9厘。
附:民国善后公债
1931年(民国20年),国民政府发行民国善后公债。遂平派募7500元,完成55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