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民风淳朴,不尚浮华。人们刻苦节俭,勤于耕作。解放前由于社会制度的影响,加之经济文化落后,风俗习惯中存在不少陋习,诸如迷信神仙、男女不平等、婚姻不自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经济文化的发展,人们的日常生活发生巨大变化,部分陋习逐渐革除,许多良好的风俗习惯流传不衰,新的习俗正在形成。但旧时陋俗年深日久,影响深远,一遇时机即沉渣泛起。本世纪70年代后,婚丧嫁娶中大事铺张之风又起,封建迷信仍有一定的市场。
第一章 经济习俗
第一节 农业习俗
应好 农历正月初五上午,农民或下地耕田,或荷锄耢麦(中耕),作象征性劳动,称为“应好”,以示在新的一年中农活开始,民间有“吃着年下馍,干着麦天活”之说。本世纪50年代初期,农村仍有初五下田应好的习惯,后期不到初五即干农活,应好之俗遂除。进入80年代农业生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事活动由农民自行掌握,一般初五后开始劳动,应好之习已为多数人所遗忘。
上场 麦子收割后运到麦场脱粒,称打场或打麦。解放前不少农民打麦时敬“场神”,大户还有“上场”活动,即以熟猪肉数斤为祭品,陈于场边,主人对场神牌位焚香烧纸,以祈打麦顺利。此外,扬场时还忌妇女在粮堆前走动。解放后这些旧俗已逐渐消失。
垛垛 麦子收打后,麦秸上垛俗称“垛麦秸垛”或叫“垛垛”。农户对垛垛甚为重视。垛形讲究美观,有圆形和长方形之分。每至垛垛时,邻人自动携带木杈、竹筢协助,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有的撂垛,有的踩垛,有的刷垛,场面非常活跃。主人事前沽酒买肉,垛成后在家中置酒招待,斟酒划拳,其乐融融。1956年土地集体经营,农民集体劳动,垛垛方式依旧,置酒招待之俗遂消。
护坡 解放前县城以东乡村,每年夏秋两季有护坡之俗。各村无地或少地贫民二三人,从夏秋作物秀穗时开始,巡逻田间,分片看管,直至庄稼收割为止,以此为业,报酬为有地户共摊。
掐谷子 农业合作化前,农民家家户户种谷子。金秋九月谷子登场,打谷先去穗,去穗活动称为“掐谷子”。有地之户均雇人掐谷,主人在场中高喊:“掐谷子!”掐谷人即纷纷到打谷场中,主人按所掐谷个子计数付钱。农业合作化后,众人掐谷之风仍存,集体以工分付酬。本世纪70年代后种谷者极少,掐谷之俗遂消。
第二节 交易习俗
粮食交易 民国年间,县城有粮行买卖粮食。粮行掌管店务的人称“掌柜”,记帐的称“柜先儿”,过斗的叫“斗把”。县城及农村集镇还有斗行从事粮食交易活动。斗行在集市设交易点,以方形斛斗和升子为量具,为买卖双方撮合,俗称“簸箩市儿”。在簸箩市儿买卖粮食多系小宗交易,农民赶集时背三五升粮在簸箩市儿卖掉,以便集上花用。交易中斗行除索取买方一定佣钱外,还可得到“趟子”刮在簸箩中的少量粮食,因刮下的各种粮掺杂一起,故称“杂子”。大宗交易,由斗行带买主到卖粮者家中用斛斗过粮,佣钱由买方支付。1953年粮食由国家粮食部门统购统销,不准在市场自由交易,往日习俗遂止。后粮食市场开放,县城有粮食议价公司,乡间有粮管所负责粮食交易,经纪人称交易员,收取买方手续费。
牲畜交易 解放前县境较大集镇逢集之日和传统庙会期间,划定地点,扯绳一片,为大牲畜交易场地,称“牛绳”或“牲口市”,经纪人俗称“牛羊行”,也叫“行户”。交易时,行户在买卖双方的衣襟下用手指比暗码讨价还价,待双方意见接近时,行户即高声喊出价钱。此时,卖主手拉牲口绳不放,要求加钱,行户则夺过牲口绳交给买主,再次高喊价钱,随之成交。成交后约定付款时间,一般为10天或15天,届时行户伙同卖主去买主家中索钱,名叫“使牲口钱”。行户所得报酬称“行佣”,由买卖双方支付。卖主所出行佣从牲口价中扣除,故称剩余之钱为“净落”。由于牛羊行在交易时反反复复,群众中流传有“牛羊行的话-不算数”的歇后语。农业合作化后,牲口归集体所有,买卖牲口均到漯河市牛行街,当地扯绳买卖牲口之习中断。到80年代耕地分户经营,牲口为农民私有,牛绳又在城乡出现。牛羊行易名为交易员,行佣称手续费,并改暗码延期交款为明码现款交易。
生猪交易 生猪交易有仔猪、成猪之分。集市买卖仔猪的场所,解放前称“猪娃市儿”,经纪人称“猪娃行户”。解放后买卖仔猪仍有经纪人,名为交易员,成交后取手续费,此俗至今犹存。解放前集镇有“屠行”,以宰猪卖肉为业,屠行掌柜经常下乡收买成猪,按个儿大小付钱。解放后成猪多为外贸部门收购,按重量付钱。
鸡鱼交易 集市买卖鸡鱼场所,解放前称“鸡鱼市儿”,经纪人称“鸡鱼行”。鸡鱼行过秤成交,索取佣钱。解放后集市鸡鱼交易为买卖双方直接洽谈,无经纪人。
经商 经商俗称“做生意”,有“门朝里生意”与“门朝外生意”之分。门朝里生意即坐商,又称“门头生意”。一座生意四五人或十几人,有掌柜、柜先儿、伙计、学徒等。坐商分个人开设与合股经营。个人开设不邀他人入股,自己掌管店务;合股经营由股东凑股份,店中主管人员称领事掌柜,掌管店务。柜先儿管帐目,伙计营业,学徒除伺候掌柜、柜先儿和伙计外,学做生意。柜先儿、伙计为掌柜所雇,工资按年支付。每年农历正月十六日上工,十五日夜晚,掌柜在店中宴请柜先儿及伙计,定人员。学徒无工资,饭食等费用由店中支付。商店忌早晨有人坐、站门槛和说不吉利话,头宗生意忌赊帐。店员禁外出饮酒、赌博。顾客进门,热情招呼,让座让茶。合股经营,股东平时不过问店务。店方在端午节,中秋节给股东送礼品,年终请股东分红。
“门朝外生意”为挑担叫卖的商贩,又称“八股绳”,有担高筐,京货挑、货郎担、钉锅、张罗、竹匠、银匠、剃头挑等。凡操此等职业者,先拜师学艺。学徒分门里学徒和门外学徒。门里学徒跟着老师学,3年出师,出师老师送经商用具一套;门外学徒拜师后独立营业,赔赚与否,老师不问。收徒弟很慎重,严防不务正业者混入。商贩每年到城内交钱1元,领黄帖1张,方能经商。各乡镇还有“巡风”,管理一方商贩事务,商贩每到一地必先与“巡风”接头。同行相见,虽素不相识,要先问好。一起做生意,互相照顾,不争买卖;被盗者,同行解囊相助;受人欺侮者,同行共同反击。行业内部,规矩甚严,对手脚不稳偷偷拿拿者,老师令其停业;调戏妇女者,由“巡风”处理,轻者申斥,重者在庙会神棚下,当众烧掉挑子。出外经商,以店(饭店)为家。店有“相窑”、“空窑”之分。“相窑”懂经商规矩,“空窑”为外行。一般经商者多住“相窑”。商贩住店时先徒手到店中,看看是否有同行,如有同行,互相说些客套话,然后挑挑子进店,将挑子置于先到之人挑子下方。外出忌说“龙(说吸水子)、虎(说八扇子)、牙(说齿子)、梦(说浑子)、桥(说空子)、塔(说圈子)、鬼(说矮窝子)、雾(说帐子)”8个字。货郎担进村,打过不郎鼓后不能解手,挑子放人家大门口左边或右边,不能与门口相对。卖货接钱时用钱板,不准用手。银匠不吹口哨。担高筐赶会,筐不靠近戏台,距离八步半,故台前称“八步场”。妇女背布包做生意,可直入人家宅院,有蓝包袱和白包袱之分,背蓝包袱的卖自织绸缎,背白包袱的卖布匹、绸缎、首饰等。担挑剃头的到饭店舀水,盆中要放毛巾;附近如有剃头铺,担挑者不能为剃头铺近邻左右各7户人家剃头。
解放后担挑串乡商贩渐少,上述旧俗逐渐消失。
第三节 运输习俗
赶大车 解放前,长途运货多用马车,叫大车,因常年拉运,也叫“码头车”。赶大车有车把和小伙计,车把赶车,小伙计喂牲口。大车拉运必搭帮,西平的即称“西平帮”。帮有帮头,也叫“票头”、“掌包的”。两县车辆也有联帮,但各有帮头。车把听从帮头指挥,装货由帮头接洽。大车远途拉运,称“出门车”,一般东至界首,西北至洛阳,西南到老河口。每次出车先定停车地点,必须按时到达。中午停车喂牲口不卸套,称“打毛尖”。傍晚至停车点,按先后次序卸下牲口。中途如货物被抢劫,车户不负责,而翻车砸坏货物,须照价赔偿。途中如有人搭车或捎货,所付运费为车把额外收入。两车相遇,双方车把下车让路,轻车让重车,重车各让一半。让路时各车靠左行走。
推红车 推红车的,有的贩粮经商,有的受雇于人,后者叫“推脚”。出外均结帮,一帮五六辆、二三十辆或五六十辆不等。帮有“恋帮”和“遇帮”之分。“恋帮”为出门前结合,“遇帮”为途中相遇结帮。帮有帮头,称“票头”或“老票”,为众人推选,遇事由帮头出面交涉。推车人相互也以“老票”相称。途中或停或走,行动一致。行进时推车人肩负襻绳,每行五六里休息一次,称一“襻”。如车子出故障,大伙停下帮助修理;到附近集市修车时,同伙须待修车人返回,再共同上路。夜间住店叫“下店”,住店只交饭钱和灯油钱。推车的早晨忌说梦,吃饭时筷子不能放碗上。另外还忌说“龙、虎、梦、牙、桥、塔、鬼、雾”八字。
翘扁担 翘扁担两端翘起,中间低下,端有铁肘,用以绾绳。人们用来担运食盐和粮食,每担40或50公斤,日行70公里左右。如专为商人运货,名叫“挑脚”。挑翘扁担者出外亦搭帮,初时人少,10余人或20人不等,途中时时有人加入,多时可达300余人。帮有帮头,也称“票头”或“老票”。虽素不相识,一旦入帮,即互相帮助。本世纪50年代后,随着运输工具的改进,翘扁担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