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七月成立商务会,设总办(后改为会长、主席)。民国时期沿旧制,民国20年(1931)设度量衡检定所。县境解放后,随着经济发展规模的扩大和门类的增多,设立了经济计划、工商业、物价、计量等监督管理机构,使企业在宏观控制和专门机构具体协调下,有计划按比例地平衡发展。1985年,担负经济监督管理的主要机构有计划经济委员会、统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标准计量所,工作人员计413名。
第一章 计划经济管理
1953年对经济实行计划管理。1956年计划管理业务从计划统计科分出,由新设计划委员会承担。1967年4月机构撤销,1969年恢复。1985年11月,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物资局合并,成立计划经济委员会(简称计经委),工作人员31名。编制的计划分为长期、中期、年度三类。
第一节 长期计划
1963年编制出1963-1972年的10年规划纲要,为本县一项综合性建设发展规划,具体提出工业、农业、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10年要达到的目标。这项计划所跨的时限,有七个年份正值于“文化大革命”动乱中,实施相当艰难。但由于广大干部、群众抵制了动乱的干扰,计划提出的各项指标,基本上都得以实现。1972年,按不变价计算,工业总产值计划指标1639万元,实际完成1798万元,高于计划指标9.7%,是1962年的4倍;粮食总产量计划指标206545吨,实际完成187535吨,低于原计划9.2%,是1962年的1.4倍;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指标73万元,实际完成221万元,是计划指标的3倍多,是1962年的3.7倍;社会商品零售额完成4105万元,是1962年的1.93倍;财政收入计划指标649万元;实际完成708.8万元,高于计划指标9.2%,是1962年的1.67倍;在校中小学生达到135125名,是1962年的2.1倍;卫生医疗人员达到1219人,是1962年的1.46倍。
第二节 中期计划
结合本县实际情况,与国家第一、三、六期五年计划相吻合,编制了1953-1957年的工农业发展计划(即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1966-1970、1981-1985年两个时期的五年建设计划。1957年,县内国营、集体工厂不多,工业计划指标未下达,主要下达农业生产计划指标。1957年农业总产值2916万元,比1952年增长9.7%;粮食总产量111765吨,低于计划指标23.5%,比1952年增长10.4%。1966-1970年阶段计划,配合前已编制的10年规划纲要实施。1970年,农业总产值计划指标17793万元,秋遭旱灾,实际完成8228万元,低于计划指标53.76%,比1965年增长34.6%;工业总产值计划指标1247万元,实际完成1137万元,低于计划指标9.67%,是1965年的2.9倍。1981-1985年阶段计划,是根据国家六五计划指标和当地实际情况,并通过对西平的自然、经济概况等诸因素的分析、测算、论证后编制的。这一计划所跨的时期恰逢推行“改革、开放、搞活”的发展经济政策,顺应形势实施计划,工业、农业等各项事业均得到较快发展。1985年,粮食总产量计划指标404625吨,实际总产量311245吨,低于计划指标30%,比1980年增长59%,五年中平均每年递增8%;国民收入按不变价计算完成22140万元,比1980年增长49.9%。
第三节 年度计划
编制并监督实施年度计划,是计划经济管理部门的经常性工作。年度计划,通常是根据上级计划管理部门下达的指标,参照中、长期计划制订,并与中、长期计划配合实施。1962年以前年度计划以农业计划为主,在编制农业(含林、牧)生产年度计划的同时,还常常分季制订粮食、棉花、油料和其他经济作物的种植管理计划。1963-1966年,年度计划门类较多,编制有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商业利润指标、劳动工资、财政金融、基本建设投资等计划项目。其间1964年,除上述计划外,还对支持农业生产资金、生产资料供应、土特产品生产、农田灌溉、公社收益分配、主要工业生产能力利用、交通运输、高校毕业生需求量等32项,均编制出计划。1966年以后,年度计划工作中断,1971年接续,但计划项目减少,每年只编制工业、农业生产计划和粮油征购计划。上级下达的财政金融、商品流转等计划指标,直接分解到有关单位完成。基本建设资金、计划内控购物资,根据上级所拨指标,经申报审批,统一分配或重点拨发,保证重点和急需。自1981年起,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比较正规也比较联系实际,每年均编制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财政金融、固定资产投资等10余项计划。1983年将国民经济计划改名为国民经济、科技、社会发展计划,同时将年度计划分为指令性、指导性和国家计划指导下市场调节等多种。指令性的即财政、粮油征购、人口、教育、科技发展、工业技术改造、化肥生产、对外贸易、交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等计划,指导性的即农业生产、部分工业产品、卫生等计划。除少量计划内收购、供应物资外,其他大部分农业产品、工业产品、流转中的商品均属市场调节。计划内供应物资如木材、煤炭、钢材、水泥等数量有限,跟不上工业、农业、基本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不足部分均从市场议价采购中补充。
1984年,农业总产值27619万元,粮食总产量370790吨,系历史最高水平,高于计划指标10.9%。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计划指标35209万元,实际完成32205万元,低于计划指标9.3%,较1984年下降8.7%;社会总产值计划指标37236万元,按不变价计算实际完成41707万元,高于计划指标12%,较1984年上升0.8%;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78元,比1984年增长8%;完成基本建设投资514万元,低于计划指标52.15%,是上一年的3.8倍;社会商品零售额15182万元,低于计划指标5.2%,较上一年增长12%;各类学校在校学生144274名,平均每万人在校高中生65名、初中生440名、小学生1466名;医务人员2070名(含集体及个体1159名),每万人平均2.2名医师、11张病床;科技人员4892名,其中中级职称者58名,助理级职称者267名。教育、卫生、科技均按计划指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