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献辑录
驻马店七日工作的检讨
一一驻马店军事管制委员会
一、工作经过及方针方式
二、分清对象有重点地谈
三、各团体的反映
四、收获
五、我们的检讨
(一)
一月卅日晨我们进入驻马店,工离各界的群众在街头观看我军容,各队按指定位置进入警戒线后,我们临时在邮局作一度漫谈,宣传时事及政策,虽于细雨霏霏中,除邮局职工卅余人外,工商各界不约而来者即百余人,对市面情况作概括了解,得知除武装匪特逃窜,少数罪魁远逃外,其余各机关多安职守。次晨根据了解情况,同志们集中研究一下,根据各人所长,具体分配工作。我们总的方针:首先是安定城市秩序,利用各色各样的人物甚至匪特及匪特中的两面派作桥梁,和工商学及以前各机关团体接关系。也就是说,只要能利用的力量就用上,明知有些人是投机,或别有企图,但初步只要能起桥梁作用即可。对一般的匪特不杀不捕,采取争取瓦解、教育改造帮助其进步的原谅挽救的态度。分工是:商会镇公所一组,铁路职工一组,文教各机关一组,张贴布告宣传品及街头宣传两组,对匪特交际一组,并化装5人为秘密侦探一组。早饭后大家冒雨分工工作,当天铁路即召开了职工干部会;负文教责任者,各校走了一趟,作了对外宣传;商会镇公所因镇长与商会正副会长○○,找谁都不敢负责,未能接上关系。对匪特负责者见到了匪特的两面派及以前五师掉队的潜伏人员。第三天主要地召开了铁路职工大会,到400来人;藉报馆的采访找到了商会负责人,召开了商会各公会的理事会:镇保见到了一个保长:文教各机关则开始主动来找接谈;匪特敌伪人员则在互相引见中陆续来接关系。第四天利用其积极分子他们自己召集召开了知识分子座谈会,到中学、国民完小校长及教务主任卅余人:召开了保长联系会,到新街十四保保长十四人。在连续三天张贴布告宣传品中,群众多冒雨撑伞观看,我们有问即答,形成了自然的街头宣传队。匪特在这天接关系达到高潮,除零星来的外,成股者计八股,小者十数人以上,大者二百余人。第五天召开了商民大会,到七百余人;召开电话局职工会卅余人,即开始架线工作。因张贴布告两组已完成任务,改为分工到保甲去进一步深入接近了群众。因税务人员的前来,开始建立税收机关及敌伪匪特悔过自新处、登记处的组织建立。这天因匪军一部的返信,谣言我军要走,匪军还来,普遍地流传着,匪特们由懊丧而又转喜笑颜开。已令各机关造册登记物资与人员,表现了拖延。土匪已接洽好来降者又变成观望。有的机关人员开始回避。另一方面,群众开始接近我们反封建的诉苦告状。第六天、特务开始复活,晨市郊四周均有扰乱枪声,并有一股土匪以诈降来欺骗我侦察人员前去六里庄接头,当被重伤一,抢去长短枪三。南路土顽、土匪又返回新安店,市面表现冷淡。我初到驻市,当天伪金元券与白洋○○○○○○○○○○○○300元,至第四天跌至1,500元;第六天因南边情况与匪特谣言,又回涨至900元;当临退出那天,又续涨至600元。我中州由第三天开始的200元,到第五天是400元,项白洋一元。第六天,群众挤换白洋,终至大小商贩均不要。第七天,已有关系的更显疏远,有找两三次不见面者。各职工除电话局给四袋麦子照旧接受外,铁路职工原积极要求救济,这天拟给四十袋麦子,找其干部研究,说明不是平均发放,穷者多给,能维持者少给。有几个干部回避后,找到工务段,亦不敢负责,主要原因是南边情况的顾虑,另一面这样有○○○○将来扣除薪金有困难,说职工中有一批是流氓匪特人员,只工务段报180名中即有50多是混充者,最后推托等两天再说。
在工作中因城市工作以前均未作过,具体情况以前更不了解,同时复杂变化,因为每日自天分头工作,晚上各组来汇报检讨,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具体布置分配次日的工作。在一些主要会议上,如铁路职工大会、商民大会、知识分子座谈会,由比较负责的人亲自参加报告讲话,对重要接洽投降匪特,如匪保四旅副旅长李祥蔚、匪五绥区高级参谋王扶山、匪八纵政工队队长马建行,均山比较负责的人接见谈话,即是说哪种工作重要就干哪种工作。其他一般工作,即按具体情况分工负责。部队警戒上白天有纠察队,夜间各营有巡逻组,基本未发生意外事件。
(二)
在各会议场合当面展开政攻:说明全世界尤其是苏联与中国人民从历史上的发展壮大,从历史上揭露国民党反动派。以蒋介石为首的背信弃义屠杀人民的暴行,不只反共反人民,即站在国民党方面来说,也是基本违背孙中山的遗嘱中的三大政策,执行甘多年,平均地权在哪里?节制资本在哪里?只显得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从压榨剥削贪污中吃得肥头大耳地快要将肚皮涨破了,当了孙中山的不孝子孙。法西斯独裁的特务统治,使其他党内所谓民主自由份子言论都受到威胁,使孙中山妻子宋庆岭、廖仲凯妻子何香凝以及李济琛等国民党基本信徒,都永远被排挤于四大家族党国门庭之外。这次和平阴谋是具体例证的说明。
在职工大会上,首先着重提出共产党是工人自己的政党,工人是革命的先锋和骨干,是新社会、新中国的主要主人翁。以前做工是雇佣关系,今后自己是主人,要为自己的子孙后代兴家立业,在劳动观点态度上要有这样新的认识。在商民大会上着重提出古语:富国强兵首先就需要理财,现当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全国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迈进时,发展城市工商业是必经的道路,没有工商业就没有城市,着重提出商民在城市中的重要性。在知识分子座谈会上○○○○○○○○○○○○○○○○○○○○动机,没有知识分子就不会有社会的进步。在以上会议中,即在那一场合,○○○○○○○○○○○○以争取在精神上的首先接近(这是以往真实经历,并不是欺骗)。对匪特人员,着重解释首恶、胁从、立功等,在宽大上,不打、不骂、不侮辱、不讽刺,说明匪特人员多系环境的黑暗势力的压迫诱惑所造成,强调共产党人有政治资本、有能力从思想上教育改造帮助其进步,象国民党的屠杀镇压迫害政策,正表现他无政治资本与落后腐恶无能。说明几十年来战争对人力物力摧毁很大,新中国将事浮于人,匪特人员很少愚嶽者,只要改过后,都将成为建国之一员。再者这些人多青壮年,在未来社会中都是主要生产者,如将其杀掉,其家中父母妻子,多是消耗者,在未来新社会中,要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人人有房住的目标下,杀掉其青壮生产者,剩下其老弱消耗者,将给人民大众增加负担,这是不合算的。再者一般不杀教育改造,对这些群众性的匪特,正是共产主义的高尚道德观点,对这些人们表示诚恳的原谅、挽救的态度。
在其质疑要求中,以负责的态度解决其具体的问题:各界普遍怕撤掉没事作,即告以除罪大恶极的匪特外,一般均原人原职不动,使局面稳定后照常开薪。工人要求救济,即答设法使其早日工作,尽可能接济其生活。商人怕我清算斗争,告诉他保证工商业;对金融稳定很关心,我表示:排除金元券,建立中州市场,在无相当数量中州前,白洋、铜元暂准流通。商人对我军一向表示○○○○○公布出入税标准,要求贷款。保甲人员怕我追问以前给顽匪办事,告诉他一般不问既往,并令照常工作。学校职员关心的是:开学经费教材等,我说明照旧开学,经费开支照旧,如收入受影响,本河南人为河南子弟尽义务的精神,使在暂时过渡时期,勉力维持过去。教材尽可能派人去郑州购买新书,缺乏者如科学、数学、生理卫生等书籍,仍可照旧采用,去掉公民,将旧社会课本中反动的东西删去。电信局已照常工作,镇保警察人员在陆续归来中,对匪特人员反复说明我宽大不杀的道理,务必使之信任我之宽大的直诚,对其将来的生命生活给以安慰和希望。
(三)
一般反映:对部队的守纪律及地方工作对政策的执行与工作步骤均表示满意。当讲新形势与政策时,好多知识分子说:“有许多以前都未听说过,对蒋介石反动罪恶说得很对”,(即匪特们也承认这点)。有的认识了自己的罪恶,又顾虑今后的生活问题,尤其小资产阶级左右为难的苦衷,当面就有满脸落泪者。有的满意地说:“这不是王老汉的部队,一般王老汉的部队都是鬼鬼祟票的,这部队很正规很正派。”镇保绅商匪特人员有的认为我:“干部太少,工作支不起架子来,宣传品也太少,干部文化政治水平低,问什么答复不了,也解决不了。”抱着瞧不起我干部的态度。来些参加工作者,不是打算当商会会长,就是拟当车站站长,不甘心在我们这样干部下边被领导工作。有的接关系见我连烟茶招待都没有,因之就逐渐冷淡。蒋路不通,依靠我们,一派要求上大学,一派短期受训工作。
(四)
(1)正确的政策、好的纪律,给群众留下了好的印象,造下以后再次进驻工作的有利条件。
(2)大量张贴了布告宣传品,召开了各界大小类型的会议,扩大了我们的政治影响面,揭露了国民党反动派蒋匪帮独裁黑暗摧残人民的暴行,发动群众人心向我的思想。
(3)部队了解了地形、地物之后,为再次昼夜进攻创造了有利条件。
(4)取得了在城市工作七日的经验,对城市工作有了点滴的认识。
(5)争取瓦解了伪保旅长李祥蔚交出证件,并拟召集其残余部属来交枪投降。伪五绥区高级参谋王扶山、匪八纵政工队队长马建行来投降,并愿暂为联络匪特来交枪投降。特务交证件者有保三旅中美特训三期生胡亮才、突击队特务新万先、国防部工作组马俊起,河南省调统室刘化南、沈玉西两人交出证件,涂部前指挥所副官xxx连长王全生以下15人登记悔过,投降者71名,缴轻机枪2支,马步枪70支,短枪12支,杂手枪10支,子弹5,000发。
(五)
(1)政策及工作步骤的正确,是安定市面秩序的首要条件,中间主要包括各机关职员一般人均原职不动,对匪特初步采取大胆利用可利用的力量,争取瓦解教育改造、原谅挽救的方针,初步未杀未捕未拘未押,造成顺利开展工作的有利条件。
(2)城市纪律的良好,是安定人心的因素。
(3)○○○○○○○○○○斗争上尖锐复杂,工作干部宜有较高的文化政治理论的水平及相当数量的人员。
(4)重要事件,比较负责的人亲手掌握,一般工作大家具体分工,是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
(5)城市工作大家均无经验,每晚各组集体汇报、研究讨论,并根据不同现实情况,具体布置次日工作,也是工作方式之一。
(6)在各种场合,根据对象不同,说明其单位在新中国之重要性,是兴奋群众之要点,初次会见即可给以好印象,自己介绍也干过这行,精神上无意中即可比较接近。
(7)占领城市,办公室须有计划地划分,便利工作,免去不必要的烦扰及暴露,门口挂牌匾的形式非常重要。
(8)群众性的均查出材料,供领导上参考未处理问题,在人少事繁的情况下,更非常重要。
(9)匪特向我投降,主要是找个人的出路,企图混入我阵营,首先取得合法地位,交枪者多是应缴留后手,先交破枪留好枪,交步枪留机枪、手枪,或者先交一部分留一部分,其留下部分,企图:有机再起;另一方面是卖了维持生活。特务多是首先相信生命有保证,甚或连生活都没办法后才来投降。
(10)城市多绅商和知识分子,我干部的正派大气,接见时的烟茶可能条件下的人情招待,各机关工作时严肃正规,桌案文件的整齐,形式主义在城市是有其一定程度的作用。
驻马店军事管制委员会
1949年2月7日
注:○为原文不清。
建国初期驻马店市的概况回忆
原市委书记 李兴唐
河南省驻马店市是在1949年3月30日解放的。我于3月31日和数十位同志一起,从集中待命的蚂蚁山背后某村出发,很快进入驻马店。直到1953年元月3日离开。我作为中共驻马店市委的工作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在驻市工作了三年多。三年多的时间里,在上级党和政府的领导关怀下,在驻市的干部、党员、工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努力下,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概况地说,主要是把一座旧城市较顺利地接管过来,基本上完成了城市的改革任务;初步恢复发展了工商业,为实现从1953年开始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建设五年计划和进一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打下了一定基础。值此驻马店市解放三十七周年之际,我把在驻市工作时的概况记述如下,如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初步发展了工业生产,逐渐恢复商业繁荣。
从解放之日起,城市的中心任务,就确定为恢复发展经济。驻市当时的工业,除了十几家私营的不景气的小卷烟厂外,其他很少,主要是商业。因为驻马店市周围是农村、小集镇和大中城市之间起联系作用的货物集散地,销售工业品、收购农副产品,活跃城乡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所处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为了促进恢复发展经济,在商业中,积极发展了国营各专业公司。如专署的盐业公司、油脂公司、贸易公司、仓库都设在本市内。在具体工作中,有关部门很注意贯彻执行工商税收政策,调整劳资关等,举办物资交流大会,渐渐使驻市的城乡贸易恢复活跃起来,并日趋繁荣。在全专区的各县市中,据说上交国家税款,驻市居首。
工业方面,由于资金短缺,私营小烟厂,大都停产关闭,发展的新的工业也不很多。但在当时的形势下,也发展了一些食品工业。如信阳军分区后勤部门在此开办了打蛋厂和卷炯厂;武汉军分区后勤部也在此开办了勤生面粉厂、榨油厂、饼干厂等,当时市委、市政府都给予积极支持。值得着重一提的是在1949年冬的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上决定筹建发电厂。会后即由工商界集资,国家贷款,建成了仅有两台五十旺发电机的新光电厂。1950年3月23日晚开始供电。厂虽小,但在驻市刚解放不久,群众反映很好,共产党来了,不满一年就办了发电厂,驻马店市大放光明了。
二、通过打击反动势力,社会面貌和社会风气变了样。
驻马店市是豫南重镇之一,又是当时平汉铁路线上南北分界的一个重要车站。当时,在解放区的包围下,有不少农村的逃亡地主和“还乡团”、伪保长、乡长之类逃亡,隐匿在驻市。解放后,为了迅速恢复发展生产,对反动的残余势力,需要清除;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恶习需要取缔;对违背人民意志利益的错误思想需要斗争改造。在建国后三年多的时间里,这些工作做得不少,对社会震动极大。如在禁烟禁毒运动中,曾集训毒火犯300多人;收缴毒品40多斤,毒具近500件;对部分贩毒犯判了徒刑,个别严重者处以极刑。在一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决议,取缔了遗留下来的妓院,使一部分沦落火坑的妇女弃邪从良。再如对反动会道门进行登记清理,对各种反动党团组织进行了登记。尤其是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对那些罪恶严重、民愤极大的反动分子,分别给予杀、关、管的处理。特别是对国民党特务策划的反革命“地下军”一案的破获,影响很大,镇压了首犯,清除了隐患,人心大快。1952年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更是震撼人心,它对克服和防止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和制裁教育某些不法分子的行为,起到了较好作用。同时对党内进行了整风,社会风气有了好转。
三、搞好城市建设必须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广大人民群众。
为了繁荣社会主义经济,改革城市,关键是党和政府要发动和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广大人民群众。当时驻市除了车站、邮局等少数产业工人外,大多数是店员和搬运工人、手工业工人等。1949年“五一”节,成立了市总工会筹备组织,以后很快组织建立了各级工会,解决了工人的一些迫切急需解决的问题,培养了一批工人干部。
另外,较大的单位都建立了党团基层组织,召开过几次党员代表会议,并先后召开过三届市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与政治协商会议,在1951年5月选举了市长和市人民政府委员21人,报中南军政委员会委任。每届会议,都让人民群众广泛发表意见,讨论决定建设城市的一些大事,发扬了他们的主人翁精神。
四、通过支援抗美援朝的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的爱国主义觉悟。
当驻市人民听到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的消息后,引起了全市人民的关注,通过学习和支援抗美援朝的活动,提高了人民的思想觉悟,克服了崇美恐美的思想,树立了胜利信心。全市人民踊跃捐款,购买了一架战斗机。从前线归来的伤员,搬运工人扎彩车拉运,并对他们进行了慰问。朝鲜人民军和志愿军代表团来驻市报告演讲,使广大群众受到教育和鼓舞,大家都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斗争。
五、量力而行,因陋就简的搞了一些市政建设。
驻市解放后,百业待兴,但市政府的经费紧缺,只能零星地办一些急需的建设项目。为使儿童们上学,盖了小学校舍;建了发电厂,修建了礼堂,开办了电影院,修建桥梁、涵洞,疏通上下水道;建立了联合医院和幼儿园,扩大了车站外广场等。虽然这些建设项目的规模不够宏大,但解决了当时人民生活的主要问题。
以上是我对驻市建国后三年多的情况回忆片断,不够全面,比起现在的发展,差得很远,但它却是良好的开端,也是一个不可缺少的历史阶段。
最后预祝驻马店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共同努力,把驻马店市早日建设成一个现代化城市。
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
驻马店单行成市的通知
一、兹经省委决定,驻马店单行成市。市委书记由张海寰同志担任,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由李兴唐同志担任,市长由王忠同志担任,公安局长由王敬朴同志担任,以上四同志均为市委委员。
二、地委同意你们划为四个镇,并同意安祖轩、李惠川、李德堂三同志为镇长,其他干部由市委自行配备。
三、市政府应立即布告市民,宣布成立,迅速开展工作。
四、张海寰同志未到职前,市委书记由李兴唐同志代理职务。
中国共产党豫皖苏中央分局
八地委
确山地委(代章)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六日
国务院关于河南省恢复周口市驻马店市的批复
国发(1980)247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〇年五月三日请示报告及省民政厅一九八○年八月五日的补充报告悉。同意:恢复周口市,以高水县周口镇的行政区域为周口市的行政区域,周口市归周口地区领导:恢复驻马店市,以确山县驻马店镇及附近的烧山、塘坊庄、周庄、邓瓦房四个大队的行政区域为驻马店市的行政区域,驻马店市归驻马店地区领导。
一九八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驻马店市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规定
遵照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关于“必须用极大的努力去学会管理城市和建设城市”的教导,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英明领袖华主席抓纲治国战略决策,把我镇建设成社会主义的新城市,经报请地区革命委员会同意,现将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布如下,望全镇人民和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城市各项建设必须按照规划进行,由城建部门统一管理。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均应事先向城建部门申报,经城建部门审查,镇革命委员会批准,发给建筑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凡过去没有领取建筑许可证而擅自修建的房屋和其他设施,均为违章建筑,限期重新申报办理审批手续。对影响城市规划、市容、交通、消防、安全、环境卫生者,要立即无偿拆除。
二、坚决克服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无政府主义和本位主义,严格执行中央、省、地、镇有关基本建设管理和征用土地的规定。基本建设用地要精确计算,不得多占土地,必须持有批准建设项目的文件,才能办理征用手续。征用土地、青苗补偿,必须按照规定执行。生产队不准滥要高价,或借征地之名,要东西,安排人,刁难用地单位,用地单位也不许用物质刺激,私自乱占和少征多占。借故要吃要喝,请吃请喝都是错误的。生产队不准与基建单位私订协议、私卖和租用土地。如发现擅自多占土地或出租土地者,除没收生产队该项土地、青苗补偿费外,对基建单位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
三、市内土地(老寨墙以内和征用过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由镇革命委员会房管部门统一管理,城建部门统一安排使用。用地单位只有权使用,无权出租、交换、转让、变卖。征用土地后,如计划变更、缩减、缓建、停建,征而未用半年以上和征多用少使用不合理者,镇革命委员会有权无偿收回,调剂使用。
四、各项建筑要讲究市容,严格控制建筑物层次。从一九七八年一月起,凡沿主、次干道的建筑物,必须三层以上和外粉刷,院区也得双层建筑,否则,不准兴建。老城区要逐步改造。
五、城市道路和两侧的人行道、广场、河道、园林、绿地,不经城建部门批准,不准占用、取土、伐树折枝,更不准堆放物资和粪肥、搭棚作业、摆摊设点等。违者处以罚款和强行拆除、搬迁。
六、建筑施工力量统一由城建部门安排,坚决取缔建筑自由市场。不管新建、改建、零星建筑等,一律报城建部门安排施工。各单位不准乱拉、乱雇建筑工人。镇各街道办事处和郊区公社建筑队,必须登记造册,报城建部门审查批准,安排施工,交纳管理费。外地施工队,必须持有证明,由地区计划委员会和城建部门批准,交纳管理费,方可在我镇施工。否则,按“地下施工队”依法查办。
七、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桥梁、测量标志、邮电、电力、上水管、下水管、公共汽车站牌、消防、卫生等公共设施,要严加保护。因建设需要开挖路面和移拆公共设施时,必须经城建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交纳复修费后,方可施工。擅自挖掘、拆移公共设施者,按复修费的两倍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查办。
八、各种车辆和行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机动车辆必须在停车场或指定地点停放。公共汽车站二十公尺范围内和公共汽车停车场内及机关、招待所、旅社门口不准停放车辆。机动车辆不准在沥青和混凝土路面上试刹车。履带车辆不准在沥青、混凝土路面上行驶。违反以上规定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和扣留执照。
九、加强“三废”管理,保护城市环境,保护人民健康和农作物。生产过程中排放“三废”的单位,必须做好变废为宝,搞好回收综合利用,不准乱排乱放。今后新建、扩建有“三废”排放的工厂,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否则不准兴建。对于地下水源,应该统一规划,机关、厂矿需打深井者,必须报城建部门批准,否则,按违章处理。
十、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毛主席关于“城市已经属于人民,一切应该以城市由人民自己负责管理的精神为出发点”的教导,教育干部和群众,模范遵守城市建设管理的各项规定,积极支持城建、公安、卫生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城建、公安、卫生部门应积极互相配合,加强城市工作的管理,经常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政策、规定,不得徇私舞弊,违者应严加处理。发现阶级敌人破坏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要坚决打击。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对我镇前所颁布的一切城市管理规定,凡与本规定不符者,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一九七八年一月五日
关于当前经济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精神,为了进一步推进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保证促进我市“七五”计划的实现和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现就我市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搞活企业、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
(一)简政放权。各经济管理部门必须坚决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地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决定和条例,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坚决削减中间层次,把应该放给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等经营管理权真正放给企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或顶着不放。
(二)改革企业领导体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这项改革要在企业整顿验收合格的国营工商业中全面推行,集体企业可仿照国营企业的办法实行,不再搞试点。
(三)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以承包为主的经济责任制。经济责任制必须同经济效益挂钩,层层实行目标管理,定岗定责,责、权、利相结合。
(四)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分配制度。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而稳妥地搞好企业的工资改革,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办法。在企业内部要加强定额定员的基础工作,使职工的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上不封顶,下不保底,适当拉开分配距离。企业可实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浮动工资、结构工资、岗位工资、百元产值利润工资、包量包干等多种工资形式。
(五)积极发展横向经济联系,大力推动企业的改组联合。企业在不改变所有制形式、不改变隶属关系、不改变财政上缴渠道的前提下,有权组织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的联合和协作,有权参与多边、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发展多层次、多方位的横向经济联系。联合体可以名、优、新产品为中心,以适销产品或“拳头”产品为龙头,以骨干企业为依托,采取合资经营、产销经营、专业化生产协作、经济技术协作、技术咨询服务、合作生产等多种形式,组成紧密型或松散型结构群体。当前我市首先要加强与外地先进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兄弟城市的联合和协作、大力开发新产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促进管理、技术和人才现代化。要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重点搞好食品、轻纺、农机修造等优势行业的企业联合和协作。要把适合农村的产品和部件向农村扩散,把城市的产品、技术、人才优势和农村的资源、资金、劳力优势结合起来,发展城乡经济联合;同时,还要组织工工联合、工商联合、工贸联合,组织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联合,促进生产单位和技术单位的联合。为推进企业的改组联合,各经济管理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在计划下达、物资供应和工商、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对联合企业要放宽政策,提供方便。
(六)企业内部要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分权管理。有的企业可以按产品和生产工艺组建分厂和公司。对划小核算单位的企业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物资供应、资金使用、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等方面都要放权一格、配套改革,做到统一领导、分权管理、分灶吃饭、分级负责。
(七)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企业在搞好产品的前提下,可以利用技术、设备等条件,根据市场需要,积极开拓新的生产领域,兴办第三产业和实行跨行业多品种生产,广开生产、经营、服务门路。企业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可以组织职工承包企业内外工程劳动项目,承包费用在承包项目的资金中列支。对外承包项目所得收入,企业应从中按一定比例提取。
(八)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1)企业有权拥有和使用自留资金。企业用自有资金和贷款进行技术改造,不再报批,但要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2)企业有权用自有资金向外单位投资,有权把多余闲置的固定资金出租或有偿转让,但属于高、精、尖设备和行业有特殊规定的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3)企业在完成上交税利后,按规定比例提取的自留基金,企业有权将生产发展基金(含新产品试制基金和后备基金)连同大修理基金、折旧基金捆在一起调剂使用。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要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分别管理。
(4)从一九八六年起,对固定资产折旧率区分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折旧的办法。对少数经济效益好、有“拳头”产品的企业,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固定资产折旧率可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提高百分之一。允许技术改造的形成固定资产执行个别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在一百五十万以上的国营工业、企业提取的折旧费,百分之二十由市集中调剂使用,其余部分留给企业。其他企业提取的折旧费全部留给企业,用于设备更新改造。
(5)企业进行经营活动可以开支少量的经营费用。国营企业在税后留利中按百分之二左右列支,职代会有权对经营费的提取和使用进行审议和监督,使其确实用于业务活动方面,从严掌握,合理使用。
(6)放开搞活小企业。预算内的国营小型工商企业可以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部分小型国营企业经市政府批准,也可以改为集体所有(职工全民性质不变)。长期亏损或微利的国营工业和小型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企业可以承包租赁或出售(转让)给集体或个人经营。实行改租、出售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政策和有关法规办事。对原国家资产按现值作价,并连同流动资金分期偿还,或按协定的租赁年限定期交付租金,这笔款项由公司掌握,用于发展生产和技术改造,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其监督使用。
(7)允许企业发行一定数额的股票和债券,筹集改造资金。凡在我市内,具有法人地位的全民、集体企业组成的经济联合体,只要符合经济建设发展方向,经有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批准,都可以委托银行向市内外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发行股票和债券。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必须使用市金融部门的统一信用票据签证,由有关银行统一管理。具体办法由银行和市计委、财政部门制订。
(8)适当扩大节约奖的实施范围。为鼓励企业减少消耗、降低成本、综合利用能源、资源,企业除按国家规定提取十种特种原材料、燃料节约奖外,对其他主要原材料的消耗大户实行单项承包节约奖,从节约额中提取百分之五至十五的奖金;对不具备实行上述节约奖条件的企业,也可以从财政部门核定的可比产品总成本降低额中提取百分之五至十五的奖金。
(9)为鼓励工商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对国家多做贡献,从一九八六年开始,市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嘉奖对提高经济效益作出突出贡献、实现大幅度增盈的企业。
(九)大力发展城乡集体事业
(1)要把发展集体企业作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点之一,坚持全民、集体、个体、联合体一齐上和城乡一齐上的方针,做到谁开办、谁投资,谁领导、谁经营、谁受益。今后,除国家兴办大中型企业外,一般不再发展全民所有制企业。
(2)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兴办乡镇企业要立足于农业,服务于农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农产品的储藏、包装、运输、供销等产前产后服务业。根据自身条件,还要积极发展建筑材料工业和工业配套服务的加工工业。当前,在进一步抓好“上三级”企业巩固、提高的同时,重点抓好“下三级”企业的发展,特别是农民合作联办企业和家庭企业。鼓励入股兴办各种企业。坚持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建、服综合经营。集体、个体、联合体一齐上,立足本地,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逐步使我市农村经济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
(3)全民所有制企业兴办的集体企业要与原企业脱钩,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放宽政策,大力扶植城乡集体企业的发展。对新办的城市集体工业企业,除十二种产品不能减免税外,生产的其他产品从投产之日起免征产品税或增值税一年,免征所得税一至二年。新办的乡镇企业除十种产品不予免减税外,生产的其他产品,从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二至三年。对积极安排待业青年的新办集体工业企业,免征所得税三年。
(十)减轻企业负担,坚决制止各种不合理摊派。开征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后,有关城市建设和维护工程所需费用,不得再向企业摊派。需要进行合理集资和收费的,必须经市政府或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其他任何部门单位、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企业摊派,抽取税后留利。今后,企业除向国家纳税和交付省、市政府明文规定的收费外,不对任何单位承担摊派义务。对违背政府规定的各种不合理摊派费用,包括非经营性赞助,企业有权拒付。
二、搞活流通,逐步完善市场体系,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市场。
(一)搞活批发商业。在继续办好农副产品贸易中心和副食品贸易中心的同时,由一商局、物资总公司、工商局牵头,分别建立驻马店市工业品贸易中心、生产资料贸易中心和牲畜贸易中心,扩大批发市场。
(1)成立市工业品贸易中心,由一商局管理。商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类贸易中心,加强对五金交电、百货、副食品二、三级批发站的管理和领导,使国营商业批发公司成为贸易中心的主体和后盾,贸易中心要坚持对外开放、对内搞活,对外服务、对内扶持,先内后外、由近及远,以商促工、以商促农,大开城门、大进大出的方向,形成有一定辐射能力的流通网络。在经营上要实行自由购销、批零兼营,大力开展“五代业务”,承接各种信托贸易,承办供货会、交流会、展销会,沟通各地商品信息,搞好市内、外城乡经济交流。
(2)逐步放开生产资料市场,建立市物资贸易中心。贸易中心要广泛吸收市内外物资企业和生产企业参加,积极发展横向联系,积蓄计划外资源,大力组织短缺物资,搜集掌握各方面商情信息,切实搞好市场调剂,充分发挥物资部门在生产资料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放开搞活零售商业
(1)要把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开。商业行政部门除宏观经济管理和负责指令性商品分配外,要把人、财、物、经营决策权等全部放给独立核算的自然门店,对这些企业,除计划供应的商品外,允许自行采购商品,允许直接到工厂进货,允许与市内外企业联营联销,为生产单位代销、展销、经销,允许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允许跨行业经营和批零兼营。
(2)对国营小型商业、饮食服务业按照改、租、售三种形式放开,主要采取租赁给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办法。零售亭和偏僻的小门店可转为集体所有(职工保留全民性质)。国营小型劳务性行业(饮食、服务、修理)可全部实行店铺承租或作价转让,由集体或个人经营。提倡入股经营、集资办店。
(三)进一步开拓市场
(1)加快农贸市场的建设。对原有的农贸市场要重新规划整修,有计划地进行改造、扩建;对新建的农贸市场,要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不断配套完善;要逐步改造好马路市场,争取在二三年内把我市市场建设好。
(2)集中办好几条商业街,兴办各种类型的专业化街道商场。要把解放路、风光路办成中心商业街……拟将乐山路南段逐步改造成商业街……城建部门要有计划地在拓宽后的街道两旁兴建营业宿舍楼。
(3)有计划地开办夜市。
(四)搞好粮、油、蔬菜和肉食供应,为城市人民生活服务。全民粮店要实行企业化管理,以搞好服务、方便群众为原则,千方百计增加花色品种,特别是熟食品种和方便食品。进一步搞好深度加工,扩大议购议销经营,开展代购代销、代储、代运业务。确保蔬菜种植面积,做好新菜田的开发工作,力争做到均衡上市。生肉价格放开后,食品公司要加速内部改革,运用必要的物质和经济手段,积极参与市场调解,吞吐调剂,平抑物价,发挥国营商业主渠道作用。
(五)为适应商品市场发展的要求,在继续扩大消费品市场和开放生产资料市场的同时,有关部门还要逐步开辟和发展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交通市场,促进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和全社会的经济效益。
三、搞好配套改革,充分发挥各种经济杠杆的控制、调节作用。
(一)在计划管理方面:
(1)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工业生产,目前我市安排的八十五种产品全部实行指导性计划,其余产品均实行市场调节:农业生产,除蔬菜播种面积实行指令性计划外,其余全部实行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商业在市管商品中,二十五种实行指令性计划,其他实行指导性计划,一般商品和小商品实行市场调节。计划部门要把计划工作的重点转到运用经济政策和经济手段进行宏观间接控制的轨道上来。
(2)关于物资供应办法。在国家下达我市二十六种统配物资中,二十二种由计委管理,其余四种由物资部门代管。市下达的物资计划,计委要同有关部门协调,使生产、物资、财政计划相一致,根据轻重缓急,综合平衡,配套供应。为了弥补计划分配物资的不足,物资总公司要以物资公司为基础,办好生产资料贸易中心和物资综合商场,组织物资、技术协作,调剂、供应企业缺口的生产资料。
(3)简化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审批程序。从一九八六年元月起,实行一个部门牵头,定期举行联合办公或联席会审,一次性集中审批,全部盖章。基建项目由市计委牵头,技术改造项目由经委牵头。要严格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4)企事业单位必须征用的土地,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和规定的标准由城建部门一支笔审批,报省备案。党政机关征地必须按规定报省批准。
(二)在财政管理方面
(1)对盈利超过一九八三年基期利润的中型企业,减征百分之七十调节税。对微利企业或因实行第二步利改税,企业由盈变亏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减征一定数额的所得税。微利企业实现的利润超过核定留利的,其超过部分实行国家与企业分成,分成比例一定三年不变。对政策性亏损企业,实行定额补贴,超亏不补,减亏分成或留用。
(2)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企业用自有资金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两年内新增利润全部留给企业;企业用贷款进行的技术改造,在还款期内提前还清贷款后剩余利润全部留给企业。对微利行业的技术改造,应在资金上给予必要支持。
(3)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开发。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除《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可以从成本开支的费用以外,为开发研制新产品、新技术所需的单台价值在五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试验装置、试制用关健设备购置费,经财政部门批准,可当年或分年摊入成本。
(4)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点五提取,如有节余,允许跨年度使用,如不够使用时,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必须专款专用。
(5)财政部门要正确发挥财政部门的作用,严格财政纪律,保证国家和地方有稳定和充足的财政收入,同时做到公平税负,鼓励先进,保护竞争,以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经济稳定的发展。
(三)在税收管理方面:
(1)鼓励企业试制新产品。企业开发试制的新产品,凡列入国家科委试制计划,或经国家科委鉴定确认的首创产品,从试制品销售之日起,免征产品税或增值税三年;凡列入中央各部委或省计经委、省科委试制计划,以及经省计经委鉴定确认,并征得同级税务部门同意的新产品,在试制期间销售的,应区别不同情况,免征产品税或增值税一至二年;凡列入省直厅、局或地、市经委、科委试制计划,并征得同级税务部门同意的新产品,在试制期间销售的,如果按规定税率纳税有困难的,可在一年内免征或减征产品税、增值税。凡上述免税、减税期满后,个别单位生产的新产品按照规定纳税仍有困难的,经批准后,可以再给予适当的减税或免税照顾。新产品在试销期间(一年),企业可以从税后留利中提取百分之一到二,奖励新产品开发有功人员。此款项不列入奖励基金。
(2)工业企业协作生产的产品,凡协作双方有固定协作关系,订有协作合同,以低于出厂价格的协作价格,提供给协作对方作为原材料、配套产品或零部件的,在规定的产品范围内,减按百分之五的税率征收产品税。
(3)为了实行专业化协作,工业企业将一部分自己生产的产品或零部件以低于出厂价格的协作价格,提供给原扩散企业用于连续生产产品或产品配套,对于这部分扩散产品或零部件,按税收管理权限,经批准后,从签定扩散合同或协定之日起,在一至二年内免征产品税。在实行专业化协作中,工业企业将一部分工艺性加工扩散给其他企业,对承接企业收取的加工费,从取得收入之日起,经市税务部门批准,在一至二年内免征营业税。
(4)农村乡办集体和农民合资新办的集体工业企业,除上级规定的10种产品外,其他产品经税务部门批准,从投产之日起,可免征产品税或增值税一年,免征所得税二至三年。对原有工业企业生产的上述产品,纳税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在一年内给予减、免税照顾。
(5)对企业新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集体企业,从事饮食服务和劳务业务的,从经营之日起,免征营业税一年。对物资部门办理代办业务交纳营业税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批准,可给予一定减税或免税照顾。
(6)对生产市场急需的短线产品的企业,如生产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给予定期减税或免税照顾。外地来我市从事工商紧缺产品生产和经营,在开办期间确有困难,可给予定期减税或免税照顾。
(7)企业使用各项贷款进行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投产后,经财政、税务部门批准,可用新增利润税提前还贷。
(四)在物价管理方面:
(1)凡属指令性计划的工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的价格,要严格执行国家订价。主要的公用事业及主要劳务的收费标准或价格由国家管理,实行计划价格。对执行国家价格有困难的企业,可报市物价局审批后执行临时价格。
(2)凡属指导性计划的生产和交换,实行浮动价格,允许高进高出,但要严格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幅度。目前,市管六百三十二种工农业商品(含省、地管)的价格,物价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根据等价交换的要求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对不合理的比价,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适当扩大浮动价格和各种差价的范围,企业可根据市场变化提出意见,经物价部门审批后执行。
(3)部分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部分服务、修理行业的定价和收费要放开,实行自由价格,属于第三产业的价格要逐步放开。企业生产紧俏商品,完成国家计划后的超产部分的出厂价格,可略低于当地市场价格出售,参与市场调节。企业处理积压滞销产品的价格,允许按一定比例向下浮动。
(4)因重要生产资料涨价而导致企业成本上升,应尽可能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消耗,挖掘内部潜力加以消化,严格控制连销提价的范围和幅度。物价部门要建立健全物价管理制度。企业要适应价格体系改革的新情况,眼睛向内,通过大力改善经营管理来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消化和承受能力,而决不应该把增加企业收入的希望寄托在涨价和减税、免税上,决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趁改革之机任意涨价。努力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避免引起大的社会震动。
(五)在金融管理方面:
(1)人民银行要搞好金融的宏观控制和调节。同时,对各专业银行和其他机构的业务要加强领导、管理、监督和稽核。在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资金的筹集融通能力,积极开展储蓄信托业务,通过委托投资、代收代付、开办租赁,补偿贸易贷款、发行股票、债券、信用签证等多种形式,促进资金周转。要简化开户手续,放宽开户条件,简便结算方式,扩大现金使用范围,适应搞活经济的需要。
(2)工商银行要改革信托管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扩大贷款领域,增加贷款种类,适当放宽商业信贷政策,大力支持合资、联营企业、城镇集体和个体企业。只要提供担保并有还款能力的,都可以审请贷款。同时,要积极帮助企业引进外资,解决企业资金困难。
(3)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的控制和管理。凡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含贷款)应一律存入市在建行的代管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转入单位在建行的存款户。建设银行计划内投资包干工程项目的款项,可以择优发放,调剂使用。农业银行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1985年(56)号文件规定,在业务上应重点放在支持农村商品经济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上。
(4)建立健全资金调度体系。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逐步实行由人民银行牵头、各专业和有关部门参加、不定期召开的联席会议制度,以统一指导,协调信贷资金投向,运筹、融通资金,以活补缺,紧中求和,帮助企业提高资金的周转、增值能力和运用效率。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各专业银行的业务允许适当交叉,要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发展横向资金融通,促进资金市场的逐步形成。
(5)办好城乡信用社,使其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广泛地集聚资金,为发展我市经济服务。
四、进一步放宽政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一)为适应新的经济格局和发展商品经济的需要,必须加快第三产业的发展。要大力发展商业、饮食业、服务修理、交通运输、通讯、保险、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保健、家庭服务等直接为人民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作为重点,并在政策上进一步放开。
(二)发展第三产业,要贯彻国家、集体、个体一齐上,工农商学兵都来办的方针。鼓励厂矿、农村、学校、医院、部队、本市和外地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市兴办第三产业。在职职工经本单位批准,可以留职停薪,兴办第三产业;离退休职工可以应聘到第三产业企业中工作;厂矿企业和机关的超编人员可以转经营第三产业。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招待所、汽车队、医务室、理发室、食堂、幼儿园、浴池、有条件的内部礼堂,在搞好内部服务的前提下,可以面向社会开放,对承包者要制定适当的工资分配和奖励办法。
(三)发展第三产业允许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联合经营,可以吸收农村和外埠的资金、设备和技术,采取集资联办等多种形式。对新办的第三产业,有关部门要及时办理开业和生产手续,并按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场地上提供方便。
(四)发展第三产业所需资金,主要依靠自己筹集和积累,如确需贷款,银行应按现行有关规定积极给予支持。一九八六年将适当增加对第三产业基础建设的投资。
(五)对安排待业青年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从事饮食、服务、修理行业的,从经营之日起,免征营业税二年,免征所得税三年。从事商业经营的,免征所得税三年。对兼营某些微利第三产业,在开办初期确有困难的企业,按税收管理权限,可酌情减免税收。
(六)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劳动者(除交通运输业外)均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管理费,负责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乱收费用,无权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以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加快城市建设速度。
(一)积极推行建设项目包干责任制。今后大中型基建项目都要实行投资包干制,由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签订投资包干协议,实行包建,一次包建,超支不补,节约分成。投资包干协议必须由公证部门公证。
(二)全面实行工程招标承包制。要改革单纯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的老办法。凡重要工程和城市建设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由法人单位择优选定承包企业,双方还要签订合同,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包造价,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奖罚条款。今后对不招标、投标的基建工程的双方要处以罚款。
(三)加快推行城市住宅商品化。要逐步扩大商品化住宅的建设,除市里积极筹集资金、增加商品房建设外,允许农民集资,按照城市规划兴建。在工厂企业,允许工人集资建房,允许全市各企事业单位集资兴建,谁投资,谁受益。商品住宅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全价出售、补贴出售或议价出售的办法。城市住宅商品房建设和公共建筑必须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今后无论是旧城改造或新区建设,都要由城建管理部门统一开发,统一规划,做到规划一片,开发一片,受益一片。
(四)建筑企业要普遍推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工资含量应根据平均先进的原则,在不超过预算价格、定额和收费标准规定的人工费用范围内,由企业的主管部门会同建设银行核定。企业内部必须建立以最终产品为对象,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承包责任制,防止片面追求产值。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验收,加强质量检查监督。
(五)城市公用事业单位要实行企业化管理,减少财政补贴。
六、广开渠道,坚持对外开放。
(一)采取多种形式,打开开放渠道。欢迎国外、省内外各种经济、技术单位或个人,采取自营、联营、入股或补偿贸易等形式来我市独资或合资兴办企业,允许本市国营、集体企业或个人出外承包工程技术项目和进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对外开放既要重视引进技术、设备、资金、人才,又要努力扩大商品和劳动输出与交流,建立健全推销系统和服务网络,把本地资源变为财富。
(二)放宽政策。中外合资,合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企业,按中外合资企业税法征税,有特殊困难的可减征或免征部分税款;外省来我市独资或合资兴办的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至二年。对外引进项目实行六优先,即:优先供应能源,优先供应材料,优先提供交通运输,优先安装和使用通讯设备,优先安排占地和施工。对引进成功作出贡献的个人,待项目产生效益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物资奖励和政治荣誉。
七、改革人事劳动制度,大力开发人才。
(一)实行机关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市级和各机关部、委、办、局、室一律实行市长、部长、主任、局长负责制,一级管一级,逐级负责。各级干部都要层层建立工作岗位责任制,以编定人,以岗定责。根据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明确规定每个岗位、每个人应负的责任、应有的权限和应当进行的工作程序,使每个人知道该“做什么”和“如何做”。同时,要把岗位责任制和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结合起来。考核要以考绩为重点。通过考核,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表现和成绩做出评价,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对工作成绩优异,作出突出贡献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除及时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外,还可以提职、晋级。
(二)大力引进人才。凡是外地有真才实学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愿意来我市工作的,有关部门应按上级引进干部的规定积极办理,并对其生活待遇从优,家属户口随迁,子女就业和住房优先安排。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有权择优招聘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有权聘请经济、技术和法律顾问。
(三)改革企业干部管理制度。企业的厂长(经理)由主管部门考核任命,报市委、市政府备案;副职由正职提名,报主管部门批准;中层干部由厂长(经理)任免,报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按党章规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批准。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向企业内外招聘有真才实学、能打开局面的厂长、经理,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不任职时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搞好智力开发。各行各业都要重视职工技术教育,办好各类专科职业班,有条件的要开办职业大学和职业中专。同时,还要通过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短训班和采取工程师带徒等多种形式,加速人才培养,鼓励自学成才,允许退休的技术人员应聘到各行各业担任工作,有偿服务。
(五)改革劳动制度。关于企业的职工调动,转正定级、退职、退休、离职、离休以及劳动用工、劳动保险等劳动管理制度,按市政府1985(112)号批转的劳动局《关于改革劳动工资计划管理体制和简政放权的试行意见》文件执行。
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