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教 师
第一节 教师队伍
建国前,教师由校长聘请。1947年(民国36年),确山县政府教育科曾办理过教师登记,由教师本人持毕业证书和学校聘书,登记后列榜公布。师范毕业为合格教师,中学毕业为代用教师。
建国后,市人民政府对接收来的46名教师采取包下来的办法,一律由政府任用,工资由政府拨款。1949年7月,市文教科吸收20名知识分子,补充教师队伍。1953年,中、小学教师增到116人,1956年增加到170人,1965年增加到318人。
“文革”期间,随着学校的盲目增多和扩大,一大批不合格人员充数于教师队伍,影响了教学质量。
1976年,市文教局从本市城市户口下放的知识青年中招收60名充实教师队伍。1985年,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达1,524人。其中小学教师779人,小学教师中,中师以上文化程度的401人;初中教师521人,其中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204人;高中教师224人,其中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198人。市属中小学教师中,中教四级和小教二级教师57人,占总数的3.7%;中教五级和小教三级教师85人,占总数的5%。
驻马店市的教师队伍中,还有民办教师,一个时期在教师队伍中所占比例很大,一些农村学校高达90%。1982年,对民办教师进行整顿,经过政治、文化、业务考核,择优录用了82人。对被录用的民办教师,发给了“任用证”或“试用证”。1985年,全市尚有民办教师5人。
与此同时,幼儿教师和大、中专教师也从无到有,迅速增长。1985年,全市共有幼儿教师、教养员、保育员161人(其中正规幼儿教师98人),大、中专专任教师43人。
第二节 教师待遇
抗日战争前,驻马店公立小学校教员月薪最高为22元,最低为17元。育英小学最高月薪为25元,最低为10元。抗日战争时期,育英中学教员月薪为30元。1940年(民国29年),教育部规定小学教员待遇,薪给至少以当地个人生活费的两倍为标准,但未能执行。1946年(民国35年),小学教员实行米谷津贴,小麦来源系乡镇向各保摊派。国民党规定的各项有关待遇的措施,均未能实现。
1949年至1951年,市人民政府对教师实行“实物工资制”。小学校长、教导主任每月小麦210斤,高年级教师195斤,初年级教师180斤。中学教师260斤、220斤不等。1952年7月,改为工资记分制,死分活值。每个工资分约合人民币0.21元。小学教师工资分最高为125分(约合26.25元)。校长、教导主任为135分,最低为115分。中学教师每月140分、150分、160分不等。
1952年秋,中、小学教师、职工实行公费医疗制度。1955年,国务院规定:教师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样享受退职、退休和病假期间的各项生活待遇。教师不再为患病、放假、失业而担忧。
这一时期,教师的政治和经济地位都比解放前有大幅度提高,成为受人羡慕的职业,尊师重教,成为一种社会风尚。之后,由于左倾路线的干扰,全市有24名教师被错划为右派,不少教职工的积极性被挫伤。
“文革”10年中,教育事业备受摧残。教师被斥为“臭老九”,他们的劳动和人格都不被尊重。许多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被揪斗、迫害,有的甚至身陷囹圄。
1972年,月收入低于40元的教职工晋升一级。
1976年后,教师待遇得到恢复和提高。1977年,教育系统教职工中,有287人调升一级。1979年,有315人调升一级。1981年,900名教职工参加了工资普调。1977年至1982年,晋级的教师达996人,升一级的297人,升二级的372人,升三级的317人,升四级的6人。1977年公办教师月均工资35.2元,到1982年增至59.1元,提高65%。1985年工资改革。对教师提前半年执行,并增加了工龄津贴、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等。
在提高教师经济地位的同时,政治地位也大大提高。1078年,对40名被错划右派的教师予以平反,为受道害的教师落实政策,补发工资,进行妥善安置。1983年6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30年教龄的教师庆祝会,有140名教师荣获“30年教龄”奖。
1985年9月,全国欢庆第一个教师节。市政府为30年以上教龄的198名教师和25年教龄的170名教师颁发了荣誉证书,并举行隆重的庆祝活动。教育系统党组织关心知识分子进步,吸收优秀教师入党。1981年至1985年发展新党员124人。一些教师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100多名教师当选为省、地、市先进工作者。每年脱产培训的教师稳定在150名左右。
市人民政府会同各个系统,为教师办实事。1979年至1982年,共安排教师子女86人就业,使每个教师平均负担2.5人降为1.9人。家庭人均收入达20元以上。1984年,将中教四级、小教二级教师家属8户16人的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1985年,又将中教五级、小教三级的教师和1970年前大专毕业的教师及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的家属20户90人由农村户口转入城市户口。此外,还为教师提供紧俏商品,免费检查身体等。
第三节 师资培训
1949年7月,市人民政府在富强路二小举办中、小学教师培训班,学员100人,对教师进行形势教育。1950年9月,市文教科受托举办西平、上蔡、遂平、驻马店教师培训班,学员50人。这个时期,对教师主要是政治培训。
1952年,市人民政府组织教师学习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科学和业务进修,举办教师业余进修学校和假期师资培训班。1954年,保送16名小学教师到高等学校进修。
1955年,市文教科开办教师进修班,有学员32人,到1957年学完中专课程。1956年,部分经过考试的小学教师被保送到河南师范专科学校学习;同时,开封师范函授部招收了部分教师。
1958年,确山县教师进修学校开办中师和初师班,培训在职教师。该校教师还轮流到驻马店授课,一直到1963年。
“文革”期问,由于“教师进修,越进越修”的论调,培训师资的机构被撤销。缺乏教师,就层层抽人。不少教师业务水平很低,又得不到培训,影响教学质量,
1978年8月,在四中(今地区高中)办初中语文、数学教师培训班,学员200余人,时间20天。1979年。在三小办教师业务进修班,分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等科目,学员250人。1980年,在十一小开办初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4个班,学员200余人,每周学习一个下午,1983年结业。1982年,教师进修班迁至教育局,改名教师进修学校,配备了领导班子,健全了管理制度,增置了图书仪器。
1985年,有教职工18人;中师函授生3个班,120人,全日制脱产进修2个班,100余人,该校现已迁至市委党校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