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郊区人民生活
建国前,少数富户吃的是大米、白面,一般农家多吃粗粮,贫困户是糠菜半年粮,而且,吃盐很难。遇到灾荒年,生活更加凄苦。1942年(民国31年)闹灾荒,西郊小刘庄曾发生人吃人事件。
建国后,经过土地改革,农民获得了生产资料,生活水平普遍提高。1953年,人均耕地3.2亩,人均年占有粮食28公斤,人均年收入124元。1957年,人均耕地3.1亩,人均年占有粮食436公斤,人均年收入116元。1958年,进入人民公社,生产资料高度集中,特别是“共产风”盛时,大办食堂,农民生活苦不堪言,出现饿死人现象。“三年经济恢复”之后,农民生活有了好转,但生活水平依然很低。1980年后,农村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商业兴起,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改善。1980年,人均耕地1.2亩,人均年占有粮食204公斤,人均收入104元,人均消费水平为148元。到1985年,人均占有耕地1.05亩,人均占有粮食263公斤,人均收入327元,人均年消费水平为403.49元,比1984年的202。27元增长49%。农民生活以白面等细粮为主,很少食用粗粮。
第一节 住 房
50年代以前,农民住房绝大多数是土坯茅草屋。60年代始,住房状况开始改善,少数农民住上了“砖包后墙”或“瓦接檐”的房子。“75·8”洪水后,农民翻建旧房、重建新房者大增。进入80年代,农村的土坯茅草房已很少见,大多为红砖红瓦的平房,还有四合院、走廊式房。部分富裕户住上了两层小楼房。农民住房优越于市民。1985年农民人均住房9.4平方米。
第二节 生活用品
70年代,农民家庭很少有自行车、收音机、缝纫机、大立柜等用品。进入80年代,一般家庭都有缝纫机、自行车、手表、黑白电视机,部分家庭有沙发、洗衣机、彩色电视机、毛料服装、组合柜等。一些近郊农民生活水平达到甚至超过了市民生活水平。1982年,在抽样调查的150户农民家庭中,有自行车270辆、手表87块、收音机90台、缝纫机76架、电视机14台。1985年较前增加,有自行车400辆、手表150块、收音机140台、缝纫机120架,黑白电视机40台,彩色电视机3台。百户农民拥有自行车110.3辆,缝纫机78架,收音机100台,手表108块,电视机45.5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