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口构成
第一节 民族构成
建国初期,本市的民族主要为汉族和回族。1965年7月,驻马店成为地委、专员公署所在地,由于工作分配、调动、部队驻防等种种原因,其他少数民族逐渐增多。1964年,有汉、回、满3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为83,313人,为总人口数的99.7%;回族和满族人口为2,871人,为总人口的3.3%。1982年,已有汉、回、满、黎、壮、土家、苗、蒙、达斡尔、朝鲜、布依、侗、白等13个民族。各少数民族人口共计5,493人,为总人口的3.9%。其中回族人口为5,432入,为总人口的3.81%,在少数民族中占第一位;其他为苗族7人、壮族12人、布依族3人、朝鲜族1人、蒙古族1人、满族16人、侗族2人、白族1人、土家族5人、黎族6人、达斡尔族7人,共计61人,为总人口的0.09%。以1982年同1964年相比,民族增加10个,人数增加近1倍.
第二节 性别年龄构成
一、性别
民国时期,本市人口性比率(以女性为100)长偏期高,男性人数多于女性人数。此系当时重男轻女及溺女婴成风等社会原因所政。建国后,人口性比率渐趋正常。据1950年至1985年的资料统计,总人口生比率除个别年份偏高(1985年性比率为118,1966年为117)或偏低(1964年为97)外,一般年份性比率大致浮动于104至108之间,波动幅度很小。1985年,在总人口149,461人中,男性76,740人,女性72,721人,性比率稳定在106,属于正常型性别构成,以市区同市郊对比,市区人口性比率偏高。1982年普查,市区东风路办事处性比率最高:为127.19;郊区老街公社最低,为89.27。性比率有不同程度的失调现象。全市出生人口的性比率,1964年为103.52,1981年为105.38,均属正常型性比率。全市0至5岁婴、幼儿性比率,1964年为103.28,1981年为106.55。全市死亡人口的性比率,1964年为134.48,1981年为112.26。从各年龄组两性保存机率的异差看,男性的死亡率一般皆大于女性,年龄越高,这种差异就越大。1982年,本市10岁之前的男性人口数较女性多5%;10岁至14岁,多8%;15岁至29岁,两性人口基本相等:30岁至34岁,多27%;35岁至39岁,多19%;40岁至44岁,多28%;45岁至49岁,多20%:50岁至54岁,多34%;55岁至59岁,多20%;60岁以后,男性人数愈见减少;80岁以上,仅为女性人数的38%。
二、年龄
民国时期,人口死亡率高,人均寿命约36岁。建国后,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总人口死亡率下降。1954年,全市人口死亡率为6.5‰。1982年,下降至4.2‰。人口平均寿命逐渐延长,1982年上升至63岁。全市人口平均年龄日益增长。第二次人口普查,平均年龄24.5岁(其中男24.2岁,女24.7岁)。第三次人口普查,平均年龄27.1岁(其中男26.7岁,女27.3岁),增长2.6岁。各年龄段构成比例,第二次人口普查,总人口中,老年人口(女55岁,男65岁以上)为2,604人,占7.2%;少年儿童(0至15岁)16,114人,占44.5%;壮年人口(女16岁至54岁,男16岁至64岁)17,466人,占48.3%。第三次人口普查,总人数中,老年人口10,379人,占7.24%;少年儿童45,215人,占31.85%;壮年人口86,479人,占60,91%。第三次人口普查与第二次普查比较,老年人口比重上升0.62%,少年儿童比重下降13.02%。根据国际统一标准,本市人口年龄构成较为年轻,人口类型已由年轻型向成年型过渡。
附:1962年、1982年普查人口年龄金字塔图
第三节 文化程度构成
1982年,本市6岁及6岁以上人口127,175人,其中大学毕业文化程度2,450人,为总人数的1.93%;大学肄业(含在校学生)599人,为0.47%;高中20,772人,为16.35%;初中40,349人,为31.72%,小学41,135人,为32.35%;文盲、半文盲21,870人,为17.20%。从年龄上看,大学毕业文化程度主要集中在25岁至49岁的人口之中,这个年龄组大学毕业文化的人口1,978人,为全部大学毕业人口的80.73%。文盲、半文盲集中在45岁以上人口中,这个年龄组的文盲,半文盲人口13,844人,为全部文盲、半文盲人口的63.30%。45岁至59岁年龄组与90岁以上年龄组的文盲、半文盲人数十分接近,分别为7,036人及6,808人,为全部文盲、半文盲人口的32.17%及31.13%。从性别上看,女性的文化程度低于男性。女性在各种文化程度中的比重,大学为24.96%,高中为48.38%,初中为44.65%,小学为44.49%。从职业上看,大学文化程度人口多集中于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这类职业的大学人口1,711人,为全部大学人口2,365人的72.37%。文盲、半文盲人口集中于农、林、牧、渔及生产和运输行业,达8,797人,为全部文盲、半文盲人口10,758人的83.46%。
第四节 行业职业构成
第三次人口普查时,本市在业人口78,831人,为总人口的55.53%。其中男性43,385人,女性35,446人,分布在14个大的行业中,分别从事7种不同的职业。
一、行业
本市在业人口分布在三大部类产业、14个大的行业之中。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18,920人(男8,708,女10,212人),为在业人口的24%。第二产业31,704人(男17,417人,女14,287人),为在业人口的40.2%。其中矿业及木材采运业233人,为在业人口的0.3%;电力、煤气、自来水业1,261人,为1.6%;制造业24,325人,为30.9%;地质勘探及普查业1,389人,为1.8%;建筑业4,496人,为5.7%。第三产业28,024人(男17,130人,女10,894人),为在业人口的35.6%,其中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6,045人,为7.7%;商业、饮食、物资供销业8,760人,为11.1%;住宅管理、公用事业管理1,165人,为1.5%;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2,009人,为2.6%;教育、文化、艺术事业3,345人,为4.2%;科学研究及综合技术服务业1,684人,为2.1%;金融、保险业478人,为0.6%;国家机关、政党及群众团体4538人,为5.8%;其他行业183人,为0.2%。从以上各行业人口比例看,从事第二产业人口的比例较大,为总在业人口40.2%,其中尤以制造业为最大,为30.6%,说明驻马店市基本上属于生产城市,工业生产发展较快。第三产业人口居第二位,为总在业人数的35.6%,其中尤以商业、饮食、供销业人口比例较大,为11.1%,说明驻马店市商业发展有广阔的前景。
二、职业
本市在业人口分别从事7类不同的职业。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9,252人(男4,359人,女4,875人),为在业人口的11.7%;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8,533人(男6,981人,女1,551人),为10.3%;商业工作人员4,693人(男1,881人,女2,812人),为6.0%;服务业工作人员5,109人(男2,278人,女2,822人),为6.5%;农、林、收、渔劳动者18,289人(男8,367人,女9,922人),为23.2%;生产,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23,526人(男19,273人,女13,253人),为41.3%;其他劳动者429人(男237,女192人),为0.5%。从职业分布比例上看,工人和农民居大多数,为在业人口的64.5%;专业技术人员居第三位,为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