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育管理
第一节 行政管理
建国初期,中学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中学的设置、变动、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市文教科受托直接对中学的各项工作和行政事务实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再由学校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省教育厅,日常工作的请示和报告也按省教育厅的规定办理,中学校长由市人民政府报信阳专署任免,教师大型政治学习都集中到信阳专署进行。中学生学籍表必须上报省教育厅。直到1958年,中学方属市直接领导。
市教育科(局)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工作条例》和《学生守则》,直接领导市内各中、小学校。郊区乡、社各学校由教育科(局)及乡、社双重领导。1979年,重新颁布《学生守则》,并对教育方针、培养目标、教学工作、教育原则、思想品德教育、生产劳动、体育卫生、教师工作、学生管理、党的工作及其他组织工作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文革”期间被取缔了的规章制度又得到恢复和完善。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教育体制的改革也在进行。1984年。校长负责制的试点工作在中、小学同时进行,校务与党务工作分开,学校党支部书记主要负责党的组织工作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校长是学校行政的总负责人。
驻马店高中、驻马店实验小学属地区教育局主管。各单位所办中、小学属归口管理,但均能参加市教育局举办的各项业务活动。
驻马店市辖区的各大、中专学校,由其主管部门管理。
第二节 教育经费
建国前,驻马店的教育绩费分3种类型。公立学校由国家拨款,但因物价上涨,入不敷出,只好向学生高价收费,私立学校由校董事会筹借经费;教会习校经费由教会筹措。这3种学校收费都较昂贵。
建国后,学校经费一律由国家财政拨款,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1952年,全市用于教育上的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36.2%。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提倡多种形式办学,驻马店除扩大公办学校招生名额外,还兴办了一些民办学校。这些学校采用民办公助的办法,以补充不足。“文革”期间,教育事业盲目发展,经费严重不足。经过几次调整,一些问题得到解决。从1980年起,教育经费实行财政包干,一包5年。同时,为改善教学条件,实行群众捐资、集资的办法筹措经费,1983年、1984年教育经费分别占财政总支出的21.5%和21.2%。1985年用于教育上的投资达333.8万元,比上一年增长47.4%。
此外,至1985年,共筹集社会资金193.44万元,自筹民师工资24.92万元,其他资助性资金19.2万元,1979年至1983年,市属学校勤工俭学收入28.87万元。
第三节 教学设施
一、校舍
随着教育投资逐年增加,驻马店市校舍面积不断扩大,破旧校舍得到维修和改建。新建校舍面积,1979年为8,315.19平方米,其中一中1,520平方米,三中1,568.64平方米,七中3,700平方米,十一小734.85平方米,十三小793.7平方米;1980年为4,533平方米,其中四中1,944平方米;1981年为14,999平方米,其中二中916平方米,四中1,257.45平方米,三小2,130平方米,四小680平方米;1982年为4,004平方米,其中五小504平方米;1983年为4,698平方米,其中四中909平方米,十中547.24平方米;1984年为8,126平方米,其中六中1,080平方米,八小1,586平方米,回小1,843平方米,十一小1,247平方米;1985年为10,060平方米,其中二中1,680平方米,四中1,627.94平方米,十中756平方米,三小2,206平方米。加之橡林乡的新增校舍面积,共计59,390平方米,占市属校舍总面积127,916平方米的46.4%。此外还维修了旧房危房32,355平方米,新建围墙16,095米。各学校已达到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
二、仪器、桌凳、图书
1958年,幻灯开始在教学中使用。“文革”期间,仪器、桌凳、图书被大量破坏,许多学校的仪器、图书荡然无存。学校秩序转入正常后,陆续添置了一些。
1983年9月,市属学校仅有仪器保管室9个,仪器柜57个,实验台57个。年底,财政拨款35万元,1984年又拨款40余万元,集资15万元,加上教育经费55万元,学校在实验室建设的投资达150万元。新购置学生电源、万能表、显微镜等仪器8,551件。1985年,共有实验室50个,使用面积2,984平方米,仪器室50个,准备室7个,使用面积1,400平方米,仪器柜658个,实验台629个,实验仪器达769种、4万余件,药品170多种。一般中学可同时进行12组实验,重点学校可同时进行24组实验。80%的学校完成了仪器的配备。幻灯、投影、电视、电影、录音机、计算机、电脑等较先进的设备已比较普追用于教学。市属学校还新添置桌発5,286套,图书10,659册。
为了节约经费,号召全市教师动手自制教具,其中部分教具获得地区自制教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