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标准计量
第一节 标准化
1974年,地区成立标准管理机构,代管市内标准,但形同虚设。1978年以后,才逐步开始标准化宣传。1980年,举办标准化学习班,培训标准化人员,至1985年,共举办5期。1980年5月,在市服务楼举办标准服装、鞋帽展销会,重点推广服装标准。会间3.7万人试穿标准服装,2千余人进行体型测量。3月至7月,对机械、纺织、食品等9个行业进行全面的标准普查。1981年开始,地区对部分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1985年2月至10月,在地区产品执行标准普查中,市直55家企业,75种产品,标准复盖率为73.3%,内控标准占31%;地直16家企业,101个产品,标准复盖率为87%,内控标准占38.6%。
1979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优质产品奖励条例》。至1985年,地直有8种产品被评为国家和省优质产品。1984年,市直12种产品、地直5种产品被评为地区优良产品。1985年,市直18种产品,地直9种产品被评为地区优良产品。
第二节 计 量
建国前,驻马店只有几家私人杆秤修店。建国后,镇成立计量检定管理所,与镇科委合署办公,人员也没有明确分工,只有万分之一和千分之一天平各1台,25公斤砝码3吨。主要对镇内几个加工厂的木杆秤和台磅进行一年一次的周期检定。1960年,镇科委代管计量工作。1964年,信阳专署计量所组织县、市进行计量仲裁,抽查镇有关厂矿使用的计量器具。2月,镇计量所成立后,对市内工矿企业因工卡量具、仪表、仪器严重失准、失修造成的产品报废和面、食用油严重缺斤少两进行宣传,并取缔旧杂制秤1,134支,检修部分计量器具。之后,又对商业、财贸、卫生等企业及农贸市场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普检,并调查摸底编制规划。1966年检修器具597件。1971年检修1,635件(台),检修收入7,071元。1970年9月,镇所撤销,业务由地区所代管。1975年,计量标准仪器增加较快,长度、热工、力学、电学诸方面及大型计量标准器具基本齐全,开展检修项目56项,检修收入1.65万元。“文革”期间,对计量工作重视不够,1977年地区柴油机厂计量器具严重失准、损坏,经检102台(件)产品,只有39台(件)合格,造成大量产品报废。
1978年,对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进行改革,全市共改革钱秤200余支,收回旧钱秤100余支,检修收入6.06万元。1979年,地区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地市有关单位的计量器具工卡量具、竹木尺、油酒酱提具、大小台磅秤、木杆秤进行检查。1.5万余台(件)中,不合格率占40%,其中禁用的占10%,长年失修的占12-13%。1979年3月至10月,地、市开展衡器普查,共普查68个单位,检修案秤16台,台秤376台,地磅24台,共416台,不合格的占333台,合格仅81台,合格率19.5%。木杆秤普检1,000支,合格率40%。
1980年,对地、市一工、二工部门的40余个工厂,130多台仪器、仪表和100余名计量人员进行检查和整顿。1981年,地区计量所对37个厂矿企业使用的标准计量器具进行抽查,合格率占78%。是年,地区计量所检测计量器具4,945台(件),其中长度3,011件,温度277件,力学902件(衡器314件),电学755件,检定收入1.59万元。检修收入2.79万元。1982年,检测3,660件,其中长度1,408件,温度367件,力学1,298件(衡器276件),电学587件,检定收入2.4万元,检修收入1.77万元。1983年,对市内医用的放射性仪器、分析仪器、血压计、酸度计、氧气表、天平等计量器具进行全面普查检定,规定不合格者严禁使用。同年,地、市对木杆秤推行定量砣,共改变3万支。1984年,对全市个体、集体秤工进行维修、制造和理论方面的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指定生产经营地点,按照国家检定规格进行生产。1985年,根据上级精神,开始实行统一法定计量单位。6月,成立市衡器管理站,并管理地、市各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木杆秤、台秤、案秤等器具的检修。年底,按照省工业企业定级、升级评分标准,对市粮油机械厂和地区制药厂、柴油机厂、电表厂、纺织厂等进行三级计量定级,对执行计量政策较好的市烟酒公司第九门市部和市十一粮店授予计量信得过门市部。第四中心粮店的售粮台称4台,售油器2台长期失准、失修,台秤每次少一两二钱,售油器每斤少四钱。对这种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批评罚款,并责成检修。是年,地区计量测试所修理器具5,796台(件),占年送检审数的90%。收检定费、修理费4.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