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审 计
建国初期,本市设有审计员,曾在1953年对10多个行政单位,1个企业单位进行专项调查审计,对不经审批乱搞基本建设的单位进行处理。
1955年,先后对税务局、人民医院、文化馆、回民小学等单位进行专项审计,查出贪污金额410余元。之后,由于市属体制多次变更,审计工作屡有中断。
1984年6月,设立独立的审计机关,培训审计干部,建立审计工作基础档案,开展就地审计、报送审计、调查审计和专项审计。12月3日,对工商行政管理局1983年至1984年10月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出违纪金额26.9万元。1985年,共审计81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工商企业单位,审计出有问题金额199.1万元;在调查审计27户工商企业请客送礼和4个行政单位发放奖金情况中,审计出有问题金额15.5万元,其中违纪金额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