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生礼仪
第一节 生 养
生子
〔怀孕〕妇女怀孕,俗称“有喜”或“有身月”,家人对其生活一般均予照顾,如吃营养食品,不做重活等。怀孕期间,忌食兔、驴、鳖肉和跳墙头、牵驴等活动,不坐门槛上、房檐下,以防事故。旧时,妇女婚后不育,有赴庙求神拜佛“拴娃娃”之俗。
〔分娩〕旧时孕妇皆在家分娩,分娩时请接生婆接生。婴儿生下后,以温水洗浴,而后包入襁褓称体重。20世纪50年代起,城乡逐渐改由接生员接生,今多入医院接生。产妇忌在其娘家(入赘者例外)或他人家分娩,遇特殊情况不能返家,娘家或他人于村外为产妇搭庵分娩。
〔报喜〕 历代称生男为“弄璋”之喜,生女为“弄瓦”之喜,俗称“大喜”、“小喜”。产后当日或次日,婴父往岳丈家通报(旧时多以书柬通报,今则口头报信),俗称“报喜”。
〔打喜〕某家得子,尤其初生,邻舍多以锅底熏烟蘸油涂抹婴儿祖父母面颊逗乐庆贺,谓之“打喜”。亦有为婴父“打喜”者。
〔烧喜纸〕婴儿出生第3天,姥姥(外祖母)抱“喜鸡”(亦称“长命鸡”,男婴抱公鸡,女婴抱母鸡)1只,并携新制婴儿内衣、尿布等前往探视,婴儿祖父母在祖先灵牌前焚香化纸,井边放炮,告慰祖宗后继有人,而后与婴儿外祖母共同为新生婴儿议命乳名。命名寓意:或消灾纳福,或少病长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有以政治运动或生产建设命名者。近年婴儿命名时兴单字重叠,如鹏鹏、娟娟等。
〔送月礼〕俗称“送粥米”,设宴招待送礼者称“待粥米客”。婴儿出生后10~12日,其祖父母择吉日通报亲友。届时,亲友备鸡蛋、红糖、油条或馓子之类往探产妇和婴儿,并馈赠婴儿首饰、小褥、衣帽或花布三四尺之类的礼物。旧时,近亲另备米、麦数十斤,俗称“布袋礼”,今废。亲友返回时,主人在每个亲友筐篮内留少量油条(馓子)、红包“压筐”。有的仅给挑(车)夫(多为男童)赠红包。
〔坐月子〕妇女生育休假一般为1个月,故称“坐月子”,俗称“过月子”或“呆(在)月子里”,30天后称“满月”。妇女产后喝红糖沏荷包蛋,1月内主食为汤面叶(薄面片)打鸡蛋、稀米粥,间食母鸡汤、鲢鱼头汤、猪肺等,忌食鹅、鸭、剩饭、煳饭(串烟饭)及生冷硬食;忌劳作、沐浴、洗头足、抖床铺及在疾风处停留;忌入他人庭室、宅院。
〔走满月〕产妇弥月(生男婴可提前1~2日),娘家接女儿、外孙往住旬日,谓“走满月”。临行,婴儿祖母取桃树枝条置婴儿背上,鼻间涂锅烟,意为途中可驱邪避灾;返回时,姥姥以脂粉涂婴儿鼻脸,并馈赠婴儿红包、碗筷和线穗1个或红线1桄。往返途中,遇桥需丢硬币1只,谓支“买路钱”。
领养 县民素重子嗣。人到中年无子者,多以近族侄儿作为承继子;无侄者以外甥或内侄作为继子并改继父姓,俗称“过继”。旧时过继需当众立契,双方家长及公证人画押并报官备案,转办户籍,载入家谱。今俗从简,经双方同意,略行仪式即可。继父母视继子为亲生,养育并为之成家;继子有继承财产权利和赡养继父母义务。继子成家所生后代,永远属继父母直系卑亲,继承禋祀。年轻夫妇婚后不孕或生养不成,有领养他人子女“压子”习俗,意可引生男孩。若领养后“压不出子”来,则以所领养子女成人后继嗣或赘婿入门。
第二节 婚 嫁
提亲 亦称提媒或说媒。由男女双方父母托媒人寻找门当户对之家,从中说合,若双方父母基本同意,通过媒人交换写在红色庚贴上的男女双方的出生年月日时,若年庚“八字”不相“冲克”,经相亲后双方均无异议,男方即可下聘定亲,否则婚事作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合年命”之俗渐废,男女婚姻一般经人介绍牵线搭桥,家长和子女意见一致后,再经男女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相互了解情况,如情投意合,即可定婚。亦有男女自由恋爱,再征求家长意见,约媒说亲者。
相亲 即看家、看人。为核实媒妁之言,男女双方家长往往委托可信赖的亲友赴对方家里了解情况,并侧面了解人品,之后请媒人约定时间、地点,家长携子女与对方会见,互看长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自由恋爱增多,“相亲”之俗仍存。女到男家相亲时,男方一般均给女方若干“见面礼”(钱数十元、数百元或衣料若干不等),如女方不同意婚事,则拒收见面礼。
定亲 即定婚。男女双方同意婚事后,男方即择吉日委托媒人向女方下聘礼,并附送定亲束贴,称“传柬”。聘礼极简单,一般为男方向女方馈赠耳环1对、红丝线1束和缝衣针2根,称“过线”;女方一般只向男方回柬,表示同意,定下亲事,如男方系书香门第,则另回赠部分书籍。订婚年龄大小不一,有一二岁、三四岁者,亦有十六七、十七八岁者。八九岁前订婚为“娃娃媒”,十七八岁订婚称“大媒”。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传柬”、“过线”及回赠书籍之俗俱废,定亲聘礼唯男方向女方馈赠几件衣服或衣料。20世纪80年代起,聘礼日丰,除衣服、衣料外,男方还要给女方一些现金。现金多少视家庭情况而定,少者百元、数百元,多达千元数千元不等。有的为使女方得到趁心如意的衣服、衣料,在介绍人带领下,男方陪女方到街市购买,女方要什么,买什么,男方在后付钱。农村女方一般还要向男方提出结婚前建3间新瓦房和购置缝纫机、手表、自行车、收音机所谓“三转一响”等条件,否则婚事作罢。定亲后,逢年过节,男方一般都接女方来家小住款待,返回时另给少量“压腰”钱,少者数十元,多者百元数百元不等。
送日子 男家择定婚期(多为秋后及冬、春季某月吉日),写在红纸上,提前数月由媒人送至女家(今多由介绍人口传或男方家长亲赴女家面议)求娶,如女家不同意,可推迟婚期。一旦婚期议定,双方即着手婚嫁准备。一般在送日子的同时,男方仍需例行大礼,再向女方馈送现金若干(旧时多为银洋),以作置备嫁妆之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嫁妆多为木箱、桌、椅、脸盆、盆架之类。近年,嫁妆愈办愈丰,多数有沙发、组合柜,城镇尚有陪送电风扇、洗衣机、电冰箱和彩色电视机者。
嫁娶 结婚前一日,女方备宴招待亲友,亲友赠送钱物,俗称“添箱”。男方多于完婚当日宴请宾朋,亲友赠送钱物,称“送礼”。新婚前夜,姑表弟或族弟与新郎在洞房同眠“压床”。迎娶时,一般人家雇红轿1顶,于婚前一日下午(或当日晨)抬至女家;官宦豪富之家多雇轿2~3顶,新郎骑马,2条红绫交叉披挂于身(谓十字披红),同时前往,称“大迎亲”。贫穷人家,多于当日用太平车(牛车)前往迎娶。不论以何种方式迎娶。去时均先燃放鞭炮,并派一男童抱只大红公鸡,称“抱鸡的”(抱“吉利”,返回时仍将原鸡抱回),另派人携带送于新娘的四时衣着、首饰,一同前往。轿(车)到女家,亦需燃放鞭炮。返回时,新娘身着大红袄、头顶红纱“盖头”,由其兄(或叔、伯)背驮上轿(车),启程前,前一轿夫(或车把手)先饮酒1碗,再以3杯酒泼洒轿(车)前,谓之“防邪”。启程,嫁妆在前,轿(车)随后,女方“送客”(俗称送亲的)1~2人作陪。“送客”多为新娘之伯或叔或舅或姑父,亦有1男1女者,根据男女双方家庭情况,骑马、乘轿或步行(近年多骑自行车)。轿(车)前为唢呐乐队,抱鸡男童及抬盒子(圆形分层木匣,类似蒸笼,内装酒菜)者尾随轿(车)后,取另道返回,一路吹打,热闹非常。行间,不时有青年男女向抱鸡者打斗取闹。至家,鸣礼炮(旧为铁炮)3响,新娘由2未婚女青年(称扶亲的)搀扶下轿(车)。院中“天地桌”前以红毡、红布、红纸或布袋、芦席之类铺路,新娘从上缓步走至“天地桌”前。其间,一新郎之嫂端“撒米”盘(盘中放有大米、鲜花、纸屑、制钱等),向新娘头上抛撒(连撤3把),谓之“撒米”,亦称“撒喜钱”。“天地桌”上铺红毡或红纸,周以红纸为裙,上置一斗,内装高粱、小麦,以红纸蒙糊,中插一木杆秤,另置柏枝及油灯、香炉、镜各一,意为“生活美满,称心如意,合老百年”。桌前置一盆,盆上置一鏊。新娘至桌前站定,主婚人(一般为新郎叔、伯)焚香、化纸,呼唤新郎乳名,新郎即从洞房走出与新娘并立,行令拜堂(亦称拜天地)。拜毕,新郎端斗,2扶亲者搀扶新娘与新郎同入洞房。而后大摆宴席款待“送客”、亲友和女方帮工,并向女方帮工分发红包。宴席一般七八桌,多者十几桌或数十桌,往往造成婚后经济拮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迎亲”、“抬盒子”、“天地桌”、“拜堂”俗废,余沿旧习。其间,20世纪50年代末至70年代,唢呐队无存,80年代复兴。1985年以来,迎娶新娘,农村多用小型拖拉机,城镇多用卡车、吉普车、小轿车2辆或多辆,接至家中小憩后,由介绍人陪新郎新娘到区、乡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民间亦有先登记后举行成亲仪式,或先举行成亲仪式尔后再办理登记手续者。
闹洞房 新婚3天内,不论白天晚上,亦不分男女老幼及长晚辈(一般为新郎之嫂、弟及侄孙辈),均可参与喝喜酒(仅在晚间)、闹洞房活动。洞房内人来人往,争相戏闹,洞房拥挤不堪,闹得新娘难以应付。深夜新郎新娘入睡后,仍有人在窗前、门外窃听,听新人说话,称“听话”,新郎新娘的一言一动,稍有不慎,即成终生笑柄。
回门 新娘回门(即首次回娘家)时间,由“送客”席后与新郎的父母议定,一般为婚后4~6天内择吉日回门,由其兄(或弟)备车往接。是日,新郎家备丰宴款待,并请媒人入席,以示酬谢。
送筐子即婚后第一个春节前新郎向岳父母馈赠年礼。礼品通常为鲢鱼2条,猪肋肉(连骨,俗称礼吊子)2块、公鸡2只,全羊腿2条或整羊1只,果品十数或数十包(须为双数),由新郎亲自送往,亦有另派一挑筐人同往者。岳父母将各礼品分别留半,另半作“压筐”让新郎带回。
除上述一般婚俗外,境内尚有入赘、再蘸、换亲等婚姻形式。
入赘 即女家招婿,俗称“倒扎门”。女家有女无子或有子尚幼,招婿入门,协助治家;被招者往往兄弟较多或家境贫困。双方同意婚事后,婚前立约:男从女姓,生不返家,死不回茔,所生子女俱随母姓;男入女家后,即为女家家庭成员,有遗产继承权。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后,男到女家受到法律保护和社会支持,不需更名换姓,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童养媳 贫苦人家因儿女过多,或天灾人祸,为生活所迫,愿将未成年女孩给人做童养媳,而男方亦因负担不了娶亲费用,或家庭缺少人手,愿意接纳,即由男家领养,待长大成人,举行结婚仪式,俗称“上头”。童养媳在婆家常受虐待。1950年《婚姻法》实施后,此俗即废。
再蘸 旧时,女子亡夫不得再嫁,若另改嫁,即被视为不贞,受到社会歧视,且诸多禁忌:(一)结婚不择“好”,不乘轿,无人迎、送;(二)须夜间坐牛车或步行至男家;(三)入男家门前,篝火跳过;(四)不举行婚礼仪式,不宴请宾客;(五)婚后不能参加亲邻喜庆之事(如不能迎新娘、不能为新娘做嫁衣等)。其所带子女亦受歧视,讥为“带尿子”。男子到寡妇家落户,同样受到社会讥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寡妇改嫁受法律保护,得到社会承认。
换亲 双方因家贫或其他原因,子未能娶妻,而双方均有未嫁之女。为继门庭,经双方家长商定,互以女换媳。
县内回民原不与汉民通婚,一向主张自愿结合,父母不予包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始有少数回汉通婚者,婚后均依回族习惯生活。婚嫁仪式须请阿訇主持。
第三节 寿 诞
过生 婴儿周岁日,亲属备衣、帽、玩具等往赠,家人设宴招待,吃捞面条。席间,以算盘、尺子、剪刀、文具、鸡蛋之类置于幼儿面前任其抓取,谓之“抓生”,认为幼儿首抓某物即可判其将来志趣。为幼儿过生,一般仅在直系亲属范围内活动,且仅周岁举行。近年,城镇幼儿10岁前,每逢生日,家人多为之购买衣物、文具、生日蛋糕庆祝。
庆寿 旧时,新蔡民间为老人庆寿者极少,多为父母年届66岁,其婚出女儿为之买肉庆祝,有“六十六吃块肉”之习。唯官绅富有之家,老人年届五十方庆,之后逢十皆庆。庆寿之日,亲友献寿匾、寿桃、寿面、寿酒等,间有献寿文者;晚辈献衣服、鞋帽等。家设寿堂,桌点红蜡烛,亲友向寿星行礼祝贺,子孙晚辈跪拜,宾主共进寿宴及“长寿面”。20世纪40年代末,庆寿俗废。进入80年代,庆寿之习在城镇少数人家复兴,但寿礼从简,范围缩小,仅晚辈献服饰及生日蛋糕之类,全家欢聚,祝老人健康长寿。
第四节 丧 葬
送终 老人弥留之际,亲人日夜守候在旁,请留遗嘱;断气后,随即化纸放鞭炮,亲人号哭,谓烧“断气纸”。继而为其沐浴更衣,一般上穿3~7件,下穿5~9件,穿衣时边穿边对死者道些安慰之语,最后于死者口内置制钱(今多为硬币)1枚,名“噙口钱”,以黄纸蒙面,系绊脚绳(麻纰),停于正屋“当门儿”左侧靠后的灵箔之上(亦有老人行将断气之时即将其转移至灵箔之上者),邀族人、近邻协助办理诸如置备棺木(俗称“板”或“货”)、缝制孝帽、孝巾(俗称大手巾)等有关丧事。贫者棺木为簿木板制造,俗称“匣子”,无力置棺木者,以箔或芦席裹尸;富者棺椁多为柏木,坚固厚大,里外油漆(近年多外涂沥青),前端“站板”刻金色“福”、“寿”或“奠”字等。
①多以农历每月的逢二、六、十为吉日。
报丧 死者亡故当日,主事者即着其家人、族人向死者亲友分别报丧,告知入殓日时。旧时报丧一般采用送讣告方式,亦有带口信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多以口信报丧。
守灵 死者遗体前置香炉、牌位、长明灯(油灯)、供灵鸡(鸡须由孝子搦死,脱毛,忌用刀宰)和小瓦盆(老盆),儿女日夜坐守,严禁猫狗等动物进入灵堂内。所有男女宾客应酬招待,均由“支客”(执事)代理。
入殓 入殓前,棺底筛撒草木灰稍许(旧时富人撒香末),灰(末)上铺黄纸,纸上按中央和4隅分别放制线(或硬币)7枚,称“垫背钱”。死者入棺时,使其一手握木杆秤,另手握面团(打狗面)。入棺后,取出木杆秤、面团和““噙口钱”,解去绊脚绳,死者铺黄褥盖白被,意为“铺金盖银”。而后以长3米左右的白线于棺口上方取中线,将遗体放正,凡死者生前所爱之物,置于枕畔以殉。合棺前,子女近亲齐集棺前,子女以棉絮蘸清水或白酒为之“净面”,之后各喝口“净面”水(酒)绕棺1周,瞻仰遗容,以示“永诀”,最后以木扣扣紧棺盖,择日安葬。扣盖时捶楔木扣,亲人连声呼唤“xx躲钉啊!”
吊唁 女儿往吊,旧时送“三性”果品(点心4包,猪肉、草黄纸各3.3市斤),今多免点心,肉、纸亦不拘数量,并附一定数量的助丧金。其他亲友邻里往吊,送纸及助丧金。近年,对祭奠礼物,城镇居民、公职人员有改送纸为敬献花圈、挽联者。每有吊者,孝子均须叩头迎吊,将祭礼一一收下,入帐留存,以备后酬。来吊者如系死者晚辈,男给孝帽,女给孝巾,称“散孝”,长辈、平辈无孝。戴孝者忌入他人家室,若去他人家,须先去“孝”。
报庙 人亡翌日,请道士1名或多名(贫寒之家多有不请者),鸣锣鼓钹,引导孝男孝女手执哀杖,一路哭号至当地庙堂。至庙堂后,亲属停止哭号,道士请新亡人渡“奈何桥”,上“望乡台”、喝“迷魂汤”,并为之诵忏悔经,超度亡魂。此俗今废。
踩择墓地 俗称“看坟地”。报庙后,请阴阳先儿(风水先生)推算出殡时间(贫寒之家多不择日,3天即葬),踩择墓地。古时,择地标准:不靠岗峦,不近河流,不负城郭,不接通衢,择幽静瘗尸埋骨,后演变为择“风水宝地”(地形前低,远望无障,后方稍高,两侧平坦)而葬,以为可福荫子孙后代。
送行 出殡前日夜深人静时,死者亲属携秫秸至路口点燃,将褡裢(上写背褡人姓名)及死者贴身内衣置于火上焚烧,同时化纸放炮,亲属放声跪哭,为死者“送行”。
出殡 出殡时间为早晨日出三竿之后。出殡之际,男女亲族,齐集灵堂,孝子致祭文,全体举哀悼念(此俗今废)。而后,将灵柩移至门外,置于井字形大架子上(农村多置耙方上),16人杠抬(远途亦有用车拉运至墓地者)。长子披麻戴孝杠带性(刚从活的柳树上砍下的)柳木棍,棍系五色纸幡(无子者由过继子或长孙扛幡),面跪灵柩,由扶丧者搀扶,其余重孝男女随跪其后。待扶丧者将“老盆”举起在扛幡孝子头顶略试摔碎于地(称“顶老盆”和“摔老盆”)后,立即起架出殡,鞭炮乍响,哀乐齐鸣,哭声骤起。以引路幡为前导,列队行于棺前,嚎啕大哭送至墓地(女孝一般在灵柩出门或至岔路口即回,县西、县北一些地方亦有直送墓地者)。行进中,每遇十字路口、桥涵或转湾处,均化纸放炮,谓给“买路钱”。20世纪50年代起至70年代末,扎幡俗废,孝子多以抱死者牌位或画像代替扛幡。进入80年代,扎幡俗复兴,次子或未出嫁之女抱死者牌位、画像紧随幡后。
埋葬 掘墓人随阴阳仙儿于出殡前先行墓地,挖掘墓穴待葬。墓穴方向由阴阳先儿选定,或东南、西北向,或西南、东北向,若系新拔茔地,墓周须插五色纸三角小旗围之,称之“新宅”。如系男女合葬,墓穴方位为男左女右。葬于祖坟茔地,墓穴位于已故父母墓右前方(俗称前怀)。灵柩下圹前,阴阳先儿燃纸烤燎墓穴,谓之“暖圹”。灵柩下圹,阴阳先儿拉长线在棺盖首尾凭罗盘指针左右摆动,校正方向,俗称“吊向”,而后将长明灯、裕禄罐、五谷仓(布缝,内多装精选小麦)、死者牌位放于棺头底板上,阴阳先儿由棺前向棺后抛撒“五色石”(五谷杂粮)、小方形馍块(俗称砸墓馍),并铲土1锨同向抛撒,孝子跪棺后以衣襟接包带回,掘墓人即行铲土封墓(以棺不外露即可),葬毕,幡插坟前,众人散散而归,后幡棍如能成活则视为吉祥。
点汤、圆坟 葬后当日(县西、县北等地葬后第3天)上午,死者子女媳孙等辈至坟,以壶盛稀面汤,轮流绕坟点滴3周,谓之“点汤”。而后每人以衣襟包土3包撒于墓上,称“封山”。继之众人动手取土堆于坟上,拢成圆锥形,称“圆坟”,并以尖端相对的2圆锥形土块置于坟顶,称“坟帽”。圆坟告成,佩孝巾者于坟前将孝巾折叠成帽顶戴,众人恋恋而归。
暖坟 亦称“送火”。埋葬当晚起,连续3晚,孝子携秫秸至坟前点燃,点燃后径直返回,途中不得回首目视。
出殃 葬后,丧家请阴阳先儿根据死者生卒时间,推算“出殃”日、时。出殃前,家人于死者停尸房前靠檐立一长竹杆,上端置罗圈并红布条各一,杆上以折叠的黄纸筒若干绑成阶梯样,让死者亡魂扶梯而上,离家出走。出殃时刻,家人俱须远离家门,过时方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宣传破除迷信,此俗遂废。
祭奠 分“七祭”、百天祭、周年祭3种。自亡故之日起,每7天为1个“七”。家人及出嫁女儿逢“七”的前1~2日(不可顶“七”,不得后延)至墓地化纸祭悼。“二七”、“四七”不祭。“五七”较为隆重,亲属以鸡为供品致祭,儿女另备诸如车、马、轿、摇钱树、聚宝盆、童男童女(近年又有楼房、宅院、电视机等)之类的纸扎品至墓地焚烧,葬前未及吊丧亲友亦备礼往吊,主人俱设宴款待,至此“断七”,直至百天、周年(连续3周年),家人及出嫁女儿再至墓祭悼。
服丧 死者安葬后,孝子居丧,俗称守孝。孝子穿白布护鞋,百日内不理发、不修面,以尽孝道,3年孝满除服。古有服丧期间,3年不婚不仕之俗,然真正能实践者为数寥寥。今多“五七”、百天或周年后即脱孝除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倡导移风移俗、殡葬改革,丧礼较过去从简,阴阳先儿匿迹,纸扎祭品基本消失。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推行平坟、深埋,后因阻力较大,未能坚持。1980年后,民间丧事渐趋繁缛,旧俗复兴;公职人员去世,多采取开追悼会形式,子女亲属佩戴黑纱,有关单位及生前好友敬献花圈、挽联,但开完追悼会另行旧礼者却不乏其人,亦有遗体火化后,另行葬礼者。
县内回民身故,3日内出殡,大多当日下葬。葬前阿訇将尸体洗净穿衣,装入公用棺椁舁入墓地(城乡皆有公墓地)埋葬。丧葬仪式有阿訇主持,女不送葬。葬后5天、7天、对月、百天和周年祭祀,请阿訇诵经祈福。其中7天和周年祭较为隆重。7天祭,亲友送油、面及牛羊肉,主人设宴款待,炸“油香”馈赠亲友。
第五节 祭 祀
旧时,县民祭神、祭祖、祭圣、祈雨等祭祀活动繁杂,其中以祭祖较为普遍,各家均供奉有祖宗数代牌位(俗称“家堂”),望族多立宗祠(俗称“祠堂”)。每年春节、清明和农历十月初一3大祭:大年三十上午,男性掌家人携刀头(1块长约15~20厘米的熟猪肉)、白面馒头数个为祭品,至墓地化纸放鞭炮,请祖辈回家过年,无男性掌家人者由其长子代行;清明俗谓“收鬼节”,人们携祭品于当日上午或提前数日至祖宗墓地焚纸祭祖,铲土培坟,名曰“上坟”;“十来一”俗谓“放鬼节”,人们于当日上午或延后数日至祖先墓地祭祖,祭品同前,故县民向有“早清明、晚十来一”和“清明烧前、十来一烧后”之说。有宗祠者,每逢祭日,族长率本族子弟,携带祭品,分别在宗祠和祖茔致祭。祭时,焚香化纸,鸣放鞭炮、叩头行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宗祠相继拆除或易作他用,大型祭俗消失,各家小型祭祀之俗犹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