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新蔡县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系统
新蔡县有中国国民党组织始于民国16年(1927年)。是年3月,中国国民党河南省党部驻豫南党务指导委员会令梅子美(中共党员)由商城回新蔡筹建县党部。梅回县后,经与县政府商定,在山陕会馆(今县政府东院)设立筹备处,遂在县城和关津一带发展党员,建立3个区分部。4月17日,召开全县党员大会,正式建立中国国民党新蔡县党部。翌年,县党部召开第一届委员会,省党部派汪惠群任书记长。下设委员、监察助理委员各2名,秘书1名。民国18年,全县党员发展到146名,下设12个区分部。民国20~22年,县党部增设指导委员会。民国23年选举第二届委员会,书记长下设常务委员1名,执行委员5名,候补执行委员3名,常务监察委员1名,监察委员2名,训练委员3名,宣传委员4名,干事4名,秘书、录事各1名。民国31年,选举第三届委员会,县党部增设计划委员会、整理委员会。次年8月;设县《实验简报》社。至民国34年6月,全县有区分部39个,党小组93个,党员1016名(其中县城356名、农村660名,男990名、女26名)。尤其抗日战争后期和解放战争初期,县党部为加强在学校的活动,将大批中小学教师拉入国民党,致全县约70%的教师成为国民党员。区分部设书记、宣传委员、组训委员各1名。民国35年,召开全县党员大会,取消书记长制,实行常务委员制。大会选出执行委员7名,候补执行委员3名,监察委员3名,候补监察委员1名,分别成立中国国民党新蔡县执行委员会和中国国民党新蔡县监察委员会。推选执行常务委员和监察常务委员各1名。下设训练、整理、宣传3个委员会,各有委员3~5名和秘书、干事、录事若干。全县共设12个区党部、45个区分部(其中直属区分部13个,城市区分部8个,农村区分部24个)。平时,每月由常务执行委员召开执行委员会议2次,常务监察委员召开监察委员会议1次,必要时由常务委员召开执、监委员联席会议,解决重大党务问题。民国36年10月,县党部解体,中国国民党新蔡县地方组织至此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