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乡(镇)村建设
第一节 集镇建设
自古,新蔡集镇较多,素有“十里一集”“八里一店”之说。民国时期,全县有30多个集镇。较大的集镇有龙口、李桥、韩集、化庄、涧头、练村等,大多街道狭窄且坑洼不平,遇雨泥泞难行;房屋结构多为“八”形(“起脊”形)土墙草顶小平房,楼房极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集镇均有不同程度的发展,特别是区、乡人民政府(人民公社)所在地的集镇发展更快,练村、杨集、化庄、涧头、棠村、野里、韩集、龙口、李桥、孙召、砖店、黄楼、陈店、余店、佛阁寺等集镇,至1988年底,市区面积比1949年扩大1~2倍,均设有粮管所、供销社、食品经营处、工商管理所、税务所、银行营业所、邮电所、学校、卫生院等乡(镇)直单位,并陆续兴办一些乡村企业,成为各乡、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交通和电力事业的发展,20世纪60年代以来,先后有20多个集镇通车供电,多数集镇原来狭窄的土路街道,相继建成宽阔的柏油路面大街,昔日的土房草舍逐步为砖瓦房所取代,近年,不少集镇开始兴建2~3层楼房。
第二节 农房建设
民国及其以前,境内农村房舍,除极少数富豪、官宦之家为砖木结构外,多为土木结构,茅草盖顶。据1949年统计,全县农房302181间,人均占有房屋0.68间(约7.6平方米)。地主、富农人数虽少,但占有房屋达108719间,占全县农房的40%。土地改革以后,贫苦农民分得房屋7万余间,使住房比例趋于合理。
1950~1975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全县农房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连年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农村住房条件一直无明显改变。1975年特大水灾后,在中共中央“自力更生,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方针指引下,全县修建大中型轮窑17座,利用国家先后拨放的1777.1万元专项建房补助款和大批救灾建房物资,共建新房268805间,多数为瓦顶、砖基、土墙和砖木结构混清房。原关津公社王楼大队,洪水前辖王楼、罗庄、马庄、张庄、段庄、宋老庄、胡芦套7个自然村,原有房屋1265间,被洪水淹倒1241间,仅留下24间。水灾后,大队统一规划,统一使用救灾款,统一调配劳力,兴建轮窑厂,供应砖瓦到户,并将原7个自然村合并建成1个王楼新村,筑起长1500米、宽100米、高1.5米的大庄台。现在这个新村的489户居民已建主房1484间,旁房1467间,主房全系砖木结构大出檐式建筑,总造价2265760元,户均4619元,人均806元。新村环境优美,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户户均安装有电灯。
进入80年代,由于推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民连年增收,又一次出现建造新房高潮。仅1984~1985年,农村建房投资即达1859.63万元,新建农房1047423平方米,使用钢材367吨,木材16737立方米,水泥34719吨;1986~1988年,新建农房232.02万平方米。棠村乡小杨勇村,28户居民在村民组长、省劳动模范、共产党员杜世臣的带领下,发展商品生产,1985年全村人均收人超千元,户户建成“明三暗五”的砖瓦房。据统计,1988年底,全县3147个自然村178384户居民,共有住房近80万间,1300万平方米,户均4间多,人均住房15.7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房屋约占27.6%;公共建筑面积117万多平方米,生产用房建筑面积25万多平方米;修筑乡村道路2200公里,其中沥青路面151公里,95%以上的行政村通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