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筑施工
第一节 建筑队伍
民国及其以前,县内泥、木工多为师徒、父子关系,大都参加“鲁班会”。经营方式为分散的个体经营,遇有较大建筑工程,多由有名望的师傅召集附近工匠临时组成施工队伍联合施工,竣工后自行解散,无长期固定的施工队伍,更无大型机械设备。民国初年,县城建筑工人在“鲁班会”的基础上于鲁班庙成立新蔡县建筑工会,有竹、木、泥、石工4业领班550人。民国时期,全县农村共有分散个体工匠约23400人,多系亦工亦农;县城泥木工匠320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建筑队伍不断壮大。1988年,全县持有建筑企业施工许可证、营业许可证的建筑单位13个,共有建筑工人1128名,技术人员57名,其中县级建筑公司(队)职工461名,技术人员38名;乡(镇)建筑公司职工196名,技术人员6名;其他级别的建筑公司(队)职工471名,技术人员13名。各建筑公司(队)拥有较先进的建筑设备,有设计人员和砖砌工、钢筋工、装饰工、电焊工、安装工、木工、油漆工等工种。能承建钢筋混凝土结构五六层楼房的建筑单位有县第一建筑公司、第二建筑公司、乡镇企业局建筑公司、华侨建筑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处和龙口镇、练村镇建筑公司等。
第二节 设计与设备
勘察设计 20世纪60年代以前,县内建筑设计人员奇缺,一般建筑多属无图施工,少数建筑虽有图纸,亦是简单摹画的平面图;较大建筑由各建设单位自请省、市设计部门制图。1963年,县建筑工程队(今县第一建筑公司)成立设计室,始有专职设计人员2名,主要承担县内土建工程设计,县内基建工程逐渐按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纸设计3个程序进行。1984年12月,经省城乡建设厅批准,新蔡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设计室准予承担勘察设计业务,并发给丁级资格证书。1988年,该设计室共有设计人员8名。主要设备有晒图机、PC1500计算机、制图板、绘图仪等,已能设计宽跨度、深基础、高层次的混合结构、框架结构房屋。房屋造型亦日益多样化,造型新颖、构思精巧的房屋不断在城乡出现。房屋的采光、照明、通风以及供、排水和电气管道线的安装等设计水平相应提高。县内建筑设计的代表作主要有县商业局服务楼、影剧院、人民医院病房楼、防疫站检验楼、电影公司营业楼、土产公司营业楼、政协办公楼、总工会办公楼、中共新蔡县委办公楼、县人民政府宿舍楼等。
施工设备 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县内建筑施工设备仅有抹子、瓦刀、布泥兜和斧、刨、凿、锯等古老的简易手工工具,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1967年,县建筑社(今县第一建筑公司)购进1.5吨卷扬机1部,送料较人工甩砖提高工效15倍。此后,较大的建筑单位逐步引进并使用沙浆搅拌机、混凝土搅拌机、喷浆机、“X”式震动器、平板震动器、震动棒、大小水磨石机、打夯机、钢筋切断机、升降机、自动带锯、圆盘电锯、洗刨机等多种泥、木工机械化、半机械化施工设备,以及钢管脚手架、尼龙保险网等辅助工具和电子检查尺、阴阳检查尺、喷漆枪、水平仪、经纬仪等先进技术设备。乡镇建筑公司(队)的施工设备亦开始向自动化、半自动化发展。1988年,全县共拥有各类自动化、半自动化施工设备283台件,其中县级建筑单位161台件、乡镇建筑公司(队)43台件、其他建筑公司(队)79台件。
第三节 建筑技术
历代,新蔡县建筑行业虽不乏能工巧匠,一些建筑物,尤其古庙寺院,规模宏大,气势雄伟,造型别致,工艺精巧,但多属土木、砖木或4柱、6柱落地木框架结构的低层建筑,民房多为土木结构,砖木结构很少,楼房更少且仅2层,施工技术较为简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建筑队伍的扩大,施工技术的提高,能承建3~4层的楼房和跨度20米左右的桥梁、仓库和厂房。1959年,县建筑公司首次承建由武汉市工业民用设计院设计的砖混结构大型建筑新蔡人民文化宫。当年5月初动工,12月底竣工,建筑面积2550平方米,系新蔡县建筑史上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率的大型工程。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具有承建35米以上高程烟囱的高空作业能力。70年代能承建4~5层楼房,在建筑基础、墙体、装饰、油漆、安装、工程搭接、工艺流程等方面的技术发展较快。进入80年代,外墙装饰由水泥勾缝的“清水墙”,发展到用粘石、水刷石、人造大理石、瓷砖、玛赛克镶面;内墙装修,由石灰浆刷白、麻刀灰抹面,发展到用不同颜色涂料粉刷或彩色油漆;地坪由砖铺、水泥发展为水磨石、人造彩色磨砌块;建筑结构,由普通砖木结构发展为灌浇、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框架(空心、实心)结构;木屋架、小青瓦或大红瓦、水泥瓦“八”形屋面,渐被预应力钢混构件、刚性钢筋混凝板结平顶屋面所取代。住宅楼由一样通走廊、多户式、公用自来水和厕所,发展到1梯2~3户、有前后阳台和垃圾孔、居、客室分设及独厨、厕浴、水电分设到户的单元式,对建筑物的隔热、通风、采光均有相应改进。各乡镇建筑公司(队)和个体建筑队(组)的施工技术亦在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