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群众体育
第一节 职工体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县内职工体育活动,仅限于县城部分机关、学校中的少数职(教)员或工人。20世纪50年代初,许多单位相继组建篮球队,相互邀请比赛,职工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到县文化馆从事乒乓球、象棋活动。1954年起,县直各机关、团体开始推广工间操,并举行多次自行车比赛。60年代末,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在职工中组织多次游泳活动。1978年后,经常利用节假日开展小型多样的体育比赛。1980年起,组织职工先后开展多次“冬季大家跑”、“迎春长跑”和象征性长跑活动。1982年,全县有30个单位80多人参加冬季长跑比赛,18个单位获奖。1985年1月县老年人体育运动协会成立后,开始在老年职工中开展门球、拳、剑、气功、健身操和老年迪斯科等活动。1987年后,参加钓鱼活动的人数逐渐增多。
第二节 农民体育
民国年间,农民体育活动主要是下棋、摔跤、拔河、游泳、踢毽子、钓鱼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除上述活动外,篮球、羽毛球、单杠等活动开始在农村逐步发展。1984年,顿岗乡首次举行全乡农民冬季长跑运动会,上至中共乡党委书记、乡长,下至70多岁的古稀老人,均踊跃报名参赛,对附近乡村影响极大。
第三节 民间传统体育
武术 明清时代,县内习武者颇多。习武内容多为跑马、射箭、举样刀,搬志石等。尤其清咸丰六年(1856年)前后,城乡拳场林立,所习武术多为四蹚拳、少林拳、五路关公拳、梅花拳、西义四把拳及刀、枪、剑、棍等。民国22年(1933年)后,部分学校开设国术课,延聘武师教授武术。民国28年,县城北关回民沙满银参加淮阳、周口、新蔡3县(镇)武术比赛获“金锦旗”奖。嗣因社会动乱,习武者逐渐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被视为健身的良好活动项目重新兴起,学习武术者逐渐增多。为继承文化遗产,发展武术事业,沙满银先后利用业余时间收徒传艺数十人。1977年,县业余体校增设武术班,聘沙满银之子沙桂元为教练,招收学员50名。1978年在驻马店地区武术比赛中,新蔡县武术代表队获团体总分第2名,女运动员郑红(县武术班学员)获刀、棍、剑术第1名。同年10月,郑红在河南省少年武术比赛中获少林拳小组第3名。
棋类 县内较为普遍的棋类活动是下“大方”、下“五斜”,其次是下“四揄”和“毛子围城”、“砍秫棵”、象棋、陆战棋、跳棋等。县城内以下“大方”最为普遍,尤其晚饭前后,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并吸引许多观众;农村则以下“五斜”者居多。“大方”棋盘为横线、竖线各6条组成的交叉“田”字形,“五斜”以横线、竖线各5条组成“田”字形,均由2人对弈。弈棋开始,“大方”布子时,无论“成方”(分“单方”、“双方”2种)、“成龙”均不多布棋子,只在布子结束“打”棋(取对方棋子)时,多“打”对方1~3个棋子;走子规定为布子时先有“成”者先走,均无“成”者,结束布子(称末底)一方先走;在走子遇“成”时分别吃掉对方1~3个棋子。“五斜”布子时,遇“成方”、“成龙”、“成斜”(分“三斜”、“四斜”、“五斜”3种)即分别多布1~3个棋子。结束布子一方先走;走子遇“成”与“大方”相同,均以吃掉对方全部棋子或使对方棋子不能行走(称之为“憋死”)为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象棋、围棋被列入体育比赛项目,城乡下象棋的人逐渐增多,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部分青年中开始流行围棋。新兴的棋类有军棋(陆战棋)、跳棋等。
其它体育活动 县内其它民间传统体育活动还有游泳、钓鱼、踢毽子、舞龙、踩高跷、放风筝、摔跤、叨鸡(2人单腿直立,以各扳曲的1条腿相互撞击对方膝盖)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兴起的扑克牌活动,至今仍极为普遍。儿童传统体育游戏有抓子、匀窑、捉迷藏、蹦油锅、撞钟、滚铁环等。20世纪60年代后兴起的跳皮筋、踢沙包、崩硫璃子等活动在儿童中颇为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