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济指标
第一节 工农业总产值
1988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30737万元,比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最后一年的1952年增长2.5倍,36年间,平均每年递增3.54%;人均工农业总产值347.08元,比1952年的人均181.36元,增长0.9倍,平均每年递增1.81%。其中工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654.5倍,年平均递增19.56%;农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1.3倍,年平均递增2.34%。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新蔡县无系统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故本章仅能反映1949~1988年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各主要经济指标数据源于县统计部门编印的《统计资料》。
第二节 社会总产值
1978年后,全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高速发展。1988年,全县社会总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下同)55063万元,比1978年增长280.8%,平均每年递增14.3%。其中工业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6.03%,农业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2.92%,建筑业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5%,商业饮食服务业产值平均每年递增23.68%,交通运输邮电业产值平均每年递增37.6%,全县每人平均社会总产值621.8元,比1978年的人均185.5元,增长235.2%,平均每年递增12.85%。其他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与1957年和1980年(即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未期和第五个五年计划末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第三节 国民生产总值与国民收入
国民生产总值 1988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35327万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94万元,与1980年相比,分别增长228.4%和204.5%,平均每年递增16.63%和15.08%。其中第一产业(农业)与1980年相比增长210.6%,平均每年递增15.22%;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增长330.8%,平均每年递增20.02%;第三产业(交通、邮电、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等)增长662.9%,平均每年递增28.9%。1980年后,农村村及村以下工业飞速发展,产值猛增。1988年,全县村及村以下工业总产值达4965万元,是1980年的261.3倍,平均每年递增99.11%。
国民收入 1988年,全县国民收入30719万元,与1978年和1985年相比,分别增长326.7%和45.9%。1978~1988年平均每年递增15.61%,1985-1988年平均每年递增13.42%。1988年,全县每人平均国民收入350元,比1978年每人平均92元增长280.4%,平均每年递增14.29%;比1985年每人平均250元增长40%,平均每年递增11.86%;全县职工平均工资(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1062元,比1980年增长89%,平均每年递增8.28%,比1985年增长37.4%,平均每年递增11.16%。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194元,比1980年和1985年分别增长82.3%和45.3%;城镇集体所有制职工平均工资692元,与1980年和1985年相比,分别增长107.8%和3.6%。
1988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29元,比1978年人均收入38元,增长5倍多,平均每年递增19.67%;比1985年人均纯收入222元,增长3.2%,平均每年递增1.04%。
1988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111万元,人均储蓄35.5元,比1980年分别增长1078.4%和975.8%;平均每年分别递增36.11%和34.57%。
第四节 固定资产投资
国家向新蔡县基本建设投资始于1950年。至1988年,全县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8034万元,平均每年完成206万元。新增固定资产不断增加,其中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最多的是1984和1985年,份别为254和200万元。在全部基建投资额中,1950~1957年完成1329.4万元,每年平均166.2万元;1958~1965年完成735.3万元,年均91.9万元;1966~1977年完成4131.1万元,年均344.3万元;1978~1988年完成1838万元,年均167.1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最多的为1199万元(1975年),最少的仅33.8万元(1962年),分别为年平均完成基建投资额的5.8倍和16.4%。1952~1988年,全县累计房屋竣工面积21.1万平方米,年平均5702.7平方米。其中1952~1957年竣工10357平方米,年均1729平方米;1958~1965年竣工42893平方米,年均5361.6平方米;1966~1977年竣工92578平方米,年均7714.8平方米;1978~1988年64154平方米,年均5832平方米。当年房屋竣工面积最多的达17616平方米(1972年),最少的仅720平方米(1955年),分别是1952~1988年年平均竣工面积的3.1倍和12.6%。
投资比重:1950~1957年和1978~1988年,国家预算内投资占85%以上,1958~1977年预算内投资减少,60%左右为预算外投资;在全部基建投资中,用于生产性建设约占80%,非生产建设约占20%。各项事业的基本建设投资比重:农林水利约占投资总额的56%,工业约占23%,交通邮电约占7.5%,商业、粮食、外贸约占5%,文教卫生约占4.5%,城市公用设施及其他约占4%。至1988年底,全县累计完成基本建设项目319个。
1988年,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788万元,分别是1980年和1985年的2.1倍和0.88倍。其中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222万元,比1980年增长80%,比1987年增长2.64倍,其中国家预算内投资9万元,占4.1%,自筹投资201万元,占90.5%,国内贷款投资12万元,占5.4%。在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中,生产性建设投资占14.9%,非生产性建设占85.1%;商业、饮食、服务业占21.2%,金融保险业占7.2%,交通、运输、邮电业占18.5%,教育、体育、卫生占30.6%,其他投资占22.5%。1988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0个,其中2个项目当年建成投产;房屋施工面积17704平方米,当年竣工2900平方米,竣工率仅为16.4%,比上年下降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