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妇女、青少年团体
第一节 妇女团体
妇女救国会 新蔡县妇女救国会(简称妇救会),系民国27年(1938年)7月,由县民众教育馆馆长刘巽章、今是中学教师中共党员阎熹薇发起成立,会员百余名。主要活动于县城、关津、许埠一带,配合县抗敌后援会开展抗日宣传。次年,部分成员被中共新蔡县委送往延安、竹沟等地学习。不久,妇救会被县当局勒令解散,其成员后多加入中国共产党。
妇女会 新蔡县妇女会成立于民国29年(1940年)8月12日,理事长朱光宇,会员人数不详。次年改组,团体单位1个,会员代表5名。民国36年解体。
妇女联合会 民国36年(1947年),中共新蔡县委设立妇女运动委员会(简称妇运会)。次年底,各区妇运会相继成立。1949年11月,成立新蔡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组。1950年4月15日,召开首次全县妇女代表大会,成立新蔡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县妇联),设组织、宣传、福利3部,有主席、副主席各1名,各部设部长1名。会后,各区、乡普遍召开妇女代表会,分别成立区、乡民主妇女联合会。区妇联设主席、干事各1名、委员(不脱产)3~5名;乡妇联设主席1名,委员若干名,均不脱产。1957年10月,各级民主妇女联合会一律改称妇女联合会。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后,乡妇联改称公社妇联,设主任1名,干事1~2名,不脱产委员5~7名;生产大队建立妇女代表委员会(未几亦称妇女联合会),设主任1名,委员3~5名,均不脱产;生产队建立妇女代表小组,设妇女队长(兼妇代小组组长)1名。1984年,公社、大队妇联分别改称乡(镇)、行政村妇联,村民小组设妇代小组,县妇联始设常务委员。县妇联会内设办公室和宣传、少儿、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3部,各乡、镇妇联设专职主任1名(个别乡镇设副主任1名),不脱产委员7~9名;行政村妇联设主任、副主任、委员5~7名,村民小组设妇代小组组长1名,均不脱产。县直较大单位亦相继建立妇女联合会,设主任1名,兼职委员3~5名。1988年,县妇联内设办公室和组织、宣传、少儿、维权福利4部,编制8人,置主任1名,副主任2名,办公室秘书、各部部长各1名;全县共有县乡级妇女工作专职干部35名,村级妇女干部348名,企事业兼职妇女干部57名。
县妇联建立以来,始终围绕中国共产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各级妇运会在中共新蔡县委的领导下,组织全县妇女配合并参与剿匪反霸、减租减息斗争和拥军支前活动。1950~1951年,县妇联号召妇女支援抗美援朝,给前方战士寄赠慰问信和慰问品、捐献、送亲人参军和参与其它政治活动。全县妇女共捐献飞机大炮款21.8万元,做慰问袋千余条,写慰问信千余封,涌现许多母送儿、妻送夫报名参军的典型;数万名妇女加入农民协会,参与土地改革、土改复查、宣传贯彻《婚姻法》。通过宣传贯彻《婚姻法》,全县有3227对包办婚姻感情不好的男女青年离婚重组新家庭,127名童养媳解除婚约,120名寡妇改嫁。
1979年4月,县妇联首次号召全县妇女开展争当“三八红旗(集体)手”和创“五好①家庭”活动。至1988年,全县先后评出并被中共新蔡县委、县人民政府命名的“三八红旗手”2614名、“三八红旗集体”287个,“五好家庭”5352户、“好媳妇”1230名、“好婆婆”818名,其中由驻马店地区命名的“三八红旗手”362名、“三八红旗集体”60个、“五好家庭”28户;由省政府命名的“三八红旗手”36名、“三八红旗集体”6个、“五好家庭”16户;由全国妇联命名的“三八红旗手”10名、“五好家庭”4户。
1981~1982年,县妇联协同团县委,在全县少年儿童中开展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内容的争戴“新风尚小红花”活动,先后评出先进集体344个,其中“红花”大队53个、“红花”中队110个、“红花”小队86个、先进幼儿园2所、“红花”幼儿班93个;先进个人2237名,其中“红花”少年1493名、“红花”幼儿277名、优秀辅导员56名、优秀幼儿师53名、校外辅导员26名、优秀保育员46名、教育子女的好妈妈286名。
1984年1月,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简称“维权”)法制宣传活动中,县、乡(镇)普遍建立“维权”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法律咨询站15个。各级“维权”组织与司法部门配合共查处积案44起,解救妇女儿童27名,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231件,24名残害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县妇联因而被省妇联授予“维权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85年,县妇联增设法律顾问组,各乡(镇)妇联亦相继建立相应组织,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受理的有关干涉婚姻、婚姻家庭纠纷、虐待老人、虐待妇女、强奸、男到女家结婚落户受歧视等各种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结案率100%;1986~1988年,县、乡(镇)妇镇先后配合公安部门营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19名。
1986~1988年,县妇联先后在全县妇女中开展“戍边赤子魂系蔡州城,故乡人民支持子弟兵”和“扶贫帮困”等活动。全县妇女响应县妇联号召,帮助军烈属收麦、种秋,给老山前线新蔡籍战士制赠毛巾、汗衫、鞋垫、军鞋等490件(双).地产食品牛肉干、麦乳精、多味瓜子等56公斤,捐款300元;县妇联收到从老山前线寄来的新蔡籍战士亲手制作的“战士之母,军队支柱”锦旗一面。在“扶贫帮困”活动中,以脱贫致富为突破口,县、乡(镇)妇联先后举办刺绣、编织、种植、养殖、加工、食用菌等20多种实用技术培训班506期,受训妇女93368名,其中掌握1~2种技术的65357名。韩集乡学会刺绣的妇女达1800名,占该乡成年妇女的80.1%,年创产值15万多元。
①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遵纪守法好;努力学习、生产、工作,完成任务好;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勤劳致富好;移风易俗,文明礼貌,清洁卫生好;尊老爱幼,家庭民主和睦,邻里团结互助好。家庭成员中,40岁以下的青壮年有文盲者不能评为“五好家庭”。
第二节 青少年团体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民国17年(1928年),中共新蔡县执行委员会始于县平民学校发展团员,建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以下简称共青团)新蔡秘密支部。民国20年,共青团组织发展到陈店、关津、许埠、河坞等地,团员人数不详。民国22年,全县的中共基层组织遭县当局破坏,共青团组织无存。
民国38年5月,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以下简称青年团)新蔡县工作委员会。同年10月9日在全县群众工作会议上首次接收46名优秀青年人团,分别于中共新蔡县委机关和豫皖苏边区第八中学新蔡分校建立2个团支部。之后,团组织迅速发展,至1951年2月底,团员发展到2774名,其中党政机关127名,学校224名,农村2423名,7个区相继建立团区委。1951年3月1日,召开首次团员代表大会,改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新蔡县工作委员会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新蔡县委员会,编制7~9人,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置组织、宣传、学校工作3部,各部设部长1名,干事1~2名。1953年学校工作部撤销,增设少先部、青工部、学生部和军体委员,1956年3月撤销,12月设常务委员。次年8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新蔡县委员会更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新蔡县委员会。1959年增设工业部(1964年撤销),翌年增设办公室。“文化大革命”期间,共青团被“红卫兵”组织取代。1973年初,取消“红卫兵”,恢复共青团组织,团县委仅设办公室。1979年团县委增设青工部、农工部、学生部,1982年撤销。1988年12月,县第十次团员代表大会后,团县委内设组织、宣传、学校3部和办公室,编制7人:书记1名,副书记2名,各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各1名,下属38个基层团委(其中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15个、乡(镇)团委23个)、54个团总支部、694个团支部(其中农村团支部372个)。团员26931名,占青年人数的12.6%。
共青团组织建立以来,组织全县青年围绕中国共产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民国时期,主要是开展反帝反封建斗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各级团组织动员大批青年参军赴朝鲜作战,许多青年在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三反”、“五反”、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发挥积极作用.1956年,团县委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开展生产竞赛和扫除文盲活动。1975年特大洪水期间,全县青年顽强抗灾,涌现出砖店公社三空桥大队团支部等46个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和吴树兰等308名抗洪抢险青年标兵。1979年,在全县团员青年中开展“新长征突击手(队)”活动。1980~1982年团县委先后召开2次“新长征突击手(队)”命名表彰大会,共命名“新长征突击队红旗”团支部”4个、“新长征突击队”25个、“先进团支部”29个、“新长征突击手标兵”15名、“新长征突击手”385名、“优秀团干部”32名。吴树兰、汪国强、刘炳洲、谢金良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新长征突击手”,棠村公社任小寨大队团支部书记任凤才被团省委命名为“绿化中州突击手”。在1983年春开展的“助耕包户”活动中,全县共组织助耕队2595个,包户小组3875个,参加“助包”活动的团员、青年达79100名,承包农村军烈属1912户、“五保户”1873户、困难户6272户,团县委因而被团省委命名为助耕包户竞赛活动先进单位。1983~1984年,团县委响应团中央号召、组织全县团员、青少年开展“采集草种、树种支援甘肃”竞赛活动,先后投入21万人次,采集各种草、树种1.35万公斤,被团地委授予“采种支甘红旗单位”。在1984年开展的“青年智力开发年”活动中,全县各级团组织共举办科技培训班81期,培训团员、青年6.59万名,其中1.2万多人成为农村科技户、专业户。与此同时,团县委还组织劳动致富报告团,在全县巡回宣讲,介绍劳动致富经验,被团省委授予“一团两户”活动先进单位”。在1985年开展的“青年之家”活动中,砖店乡三空桥团支部和宋岗乡宋岗团支部被团省委命名为“红旗青年之家”。1986~1988年,分别在农业、工交战线和服务行业青年中开展“定向学习达标致富”、“百日生产立功赛”、“为优秀青年服务者挂奖章”等活动,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1400多期,7万多人参加培训,有2500多名青年掌握了1~2种实用技术,创直接经济效益40多万元,评出县级以上的优秀青年服务者57名,其中5名受省表彰。
青年救国会 新蔡县青年救国会(简称“青救会”),系民国27年(1938年)春,由进步青年梁新华、阎帆山发起成立,会员多为关津、许埠一带的青年农民,人数不详。主要活动是宣传抗日,动员民众支援抗战。活动方式包括动员、组织青年参军参战;慰问抗日将士,举办时事座谈会,组织民众学习政治,了解国家形势,商讨国家大事及救济难民等,其宣传口号是“抗日高于一切”。民国34年日军投降后自行解散,成员大多加人中国共产党。
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 新蔡县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亦称抗日民族解放先锋队,简称“民先”或“民先队”),系民国27年(1938年)7月以县抗敌后援会下设的第二宣传团为主组建,后发展到关津、许埠等地,队员千余名,多为学校师生。其主要活动是宣传中共的抗日救国主张,唤起民众,共同抗日,口号是“打倒东洋鬼,死亦为鬼雄!”号召民众“有人出人,有钱出钱,有枪出枪”,全力支援抗战。同年8月,民先队被国民党县党部勒令解散后,其成员在中共新蔡地方组织的领导下,继续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活动,后多加入中国共产党。
三民主义青年团 简称“三青团”。民国27年(1938年),三青团汝南分团派王绍青来县建立三青团新蔡区队部,发展团员约60名。民国29年,建立三青团新蔡分团筹备处,主任郭维新,干事刘沛直、熊雪樵、时蕤生、马镜波,设总务、组织、宣传、秘书4股。民国35年,全县三青团员发展到800名。翌年,大量发展团员,不少学校的青年集体加入,全县三青团员迅即发展到1800名。同年5月,驻豫东南区团部报省支团部批准,成立新蔡分团部,主任仍为郭维新,书记卢卫黄,下设县直机关、县中小学、城厢镇、平原乡、秦桥乡、常湖乡、铁台乡、关津镇、练村镇、望城乡、化庄镇、栎亭镇、崇德镇、李桥镇14个区分部和今是中学区队直属支队。各区分部设队长、队副,辖1~5个分队部,各分队部设队长、队副。10月,三青团新蔡分团部并人国民党新蔡县党部。
中国童子军 民国28年(1939年)9月,县立中学教师王瑞征、李东藩等申请在新蔡县建立中国童子军(以下简称童子军)组织被批准,番号为中国童子军第3229团,团总部设在县立中学,王任团长兼总教官。至民国31年,全县各中、小学,除未经批准备案的私塾外,均建有童子军组织,所有在校适龄儿童全部加入,共有童子军4392名。每校为一分队,下设若干中队和小队,各分、中、小队均有不同编号,每个童子军亦均有各自的编号。民国36年底解体。
童子军的宗旨是“强身求学”,施行国民教育。其铭言为“准备,日行一善,人生以服务为目的”,具有严明的纪律。其队员无论一人或多人,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一向正规正言,绝不危害群众,有些队员还经常到社会上为群众做好事。主要活动是上课、集训、拉练、接受检阅等。童训课内容有队列、口令、步伐、架桥、结绳、德育教育以及旗语等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其组织机构中的各级领导成员均由县政府委任。民国27年后,由于领导机构中相继渗入一些进步人士和共产党员,一些童子军队员因受到进步思想影响,进入高中后,相继加入中国共产党。
儿童团 新蔡县抗日儿童团始建于民国27年(1938年)7月,主要集中于关津、陈店、河坞一带,后发展到野里、韩集、棠村、龙口等地。成员多为10~16岁男女儿童,在“青救会”的领导下,配合中共地方组织开展抗日宣传和抗战服务。民国34年日军投降后自行解体。
民国38年初,各乡农民协会普遍成立儿童团组织,成员均为8~14岁的贫、雇农子女。主要活动是协助农会清匪反霸、斗争地主。土地改革后,儿童团改为少年儿童队,受当地青年团领导。
中国少年先锋队 原名中国少年儿童队。新蔡县少年儿童队于1949年11月首先在豫皖苏边区第八中学新蔡分校附小(今县实验小学)、城关小学(今古吕镇一完小)、李桥完小等学校建立,队员1232名。1953年6月21日,中国少年儿童队改称中国少年先锋队。1957年,全县少先队员发展到31210名,占适龄儿童(7~14周岁)的47.6%。“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小学普遍建立“红小兵”组织,取代少先队。1978年取消“红小兵”,恢复少先队组织,当年发展队员77476名,占适龄儿童的49.2%,有专兼职辅导员732名,聘请校外辅导员950多名。1986年12月5日,召开新蔡县首届少先队员代表大会,成立新蔡县少年先锋队工作委员会。时,全县共有少先队员79205名,占适龄儿童的56.9%;校内外专兼职辅导员1800多名。1988年,全县共有少先队员89586名,占小学在校生的85%,设381个大队,大队以下以教学班为单位设中队,中队以下设若干小队;有专职辅导员200名,校内辅导员3672名,聘请校外辅导员200名。
1987年,古吕镇第一完全小学少先大队荣获“全国各族儿童'勤巧小队友谊赛'”1等奖;该校二·三中队四小队、三·一中队二小队同获该赛2等奖。翌年,在全省少先队“奋飞达标”活动中,县实验小学、黄楼乡中心小学、河坞乡河坞小学、县今是中学和古吕镇第一完全小学少先队同时荣获优胜大队称号,受到共青团河南省委和河南省教育委员会的表彰,县实验小学宋民恭获河南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