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献 选 辑
中共驻马店地委 驻马店地区行署
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
意 见
(一九九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这一决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力度,确保到1998年底基本解决我区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倌心,坚定不移地如期完成扶贫攻坚任务。自实施扶贫开发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直、省直对口扶贫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贫困县、乡的经济得到长足发展,贫困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以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开创了扶贫工作的新局面。农村贫困人口从1985年的198万人下降到1996年底的40万人;贫困地方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有了新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我区扶贫开发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要如期实现扶贫攻坚目标,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贫困县、乡自然灾害频繁,基础条件差,抗灾能力弱,而且这些地方都是以农业经济为主,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中90%以上来自农业。因此,大多数已越过温饱线的贫困人口,遇到自然灾害极易返贫。二是目前还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大部分分布在低洼易涝多灾区、深山区、库区、石山区和偏远地区,其生产、生活条件很差,社会发育程度低下,个别地方甚至缺乏基本的生存条件,脱贫难度大。三是自我开发能力严重不足。贫困县、乡整体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基础薄弱,地方财政困难,扩大再生产能力较差。因此,要完成攻坚任务,时间非常紧迫,任务十分艰苦。
尽管目前扶贫工作的难度比较大,但是,也有许多有利条件和优势。第一,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扶贫攻坚十分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第二,贫困乡、村都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当前中央重视发展农业,增加投入,改善生产条件,这对加快扶贫开发是一个很好的机遇。第三,经过十多年的扶贫开发,已经打下了比较好的工作基础,特别是随着各级财力的不断增强,将逐年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并且随着贫困人口的减少,可以更加集中有效地使用扶贫资金。第四,在多年的扶贫开发实践中,各贫困县乡已创造出许多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第五,有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广泛关心和支持。
加快扶贫攻坚,困难与希望同在,挑战与机遇并存。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发挥优势,抓住机遇,开拓进取,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到1998年底基本解决我区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是完全可能的。
二、扶贫攻坚的奋斗目标、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
(―)奋斗目标
——到1998年底基本解决全区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到2000年稳定解决全区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使90%以上的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1500元。
——到2000年底贫困县中80%的县实现财政自给,其余的县财政自给率达到80%以上,搞好“四个一工程”建设。即:到1998年底,有条件的地方,人均建成一亩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山区、丘岭区户均一亩以上林果园,平原区户均一亩以上经济作物;户均向乡镇企业或向外输出一个劳动力;户均有一项收入稳定的脱贫致富项目。到2000年,所有贫困乡、村都要达到上述要求。
——到1998年底行政村通电率达到100%,入户率达70%以上,到2000年入户率达到90以上;贫困县、乡公路全部达到晴雨无阻标准,90%以上乡、村公路能通机动车;到2000年,95%以上的乡、村公路能通机动车;基本解决缺水地区人畜吃水困难问题,到本世纪末全部解决人畜吃水困难问题。
(二)基本思路
加强基础建设,依靠科技迸步,立足优势资源,开发支柱产业,走科工农贸一体化、产供加销一条龙、公司加农户的产业化扶贫开发路子。
(三)主要措施
1.把贫困村作为扶贫攻坚重点,切实解决贫困户的温饱问题。各贫困县要正确处理发展地方经济和解决群众温饱的关系,始终把解决温饱问题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扶贫攻坚的主战场是268个贫困村,扶贫攻坚的基础工作是激活8.8万个贫困户。因此,扶贫攻坚要深入到村,领导联系到村,帮扶对口到村,计划分解到村,责任落实到村,资金安排到村,项目覆盖到户,真正使贫困户受益。各地应在普查建档立卡的基础上,结合实施“富民工程”,逐村逐户落实脱贫项目。切实抓好“四个一工程”建设,使贫困农民端起传统农业和多种经营两个“饭碗”,为稳定脱贫创造条件。
2.把有助于直接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和以当地资源为原料的加工业是最有效的扶贫产业,不仅能够充分发展区域优势,有广阔的市场,投资少、见效快、成功率高,而且覆盖面广,家家能干、户户受益。扶贫攻坚必须把发展这些产业作为重点。
3.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走产业化扶贫的路子。立足优势资源,发展支柱产业,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扶贫开发的主要形式,它不仅有利于解决贫困户的温饱问题,而且有利于促进贫困县、乡、村的整体发展。搞好“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开发扶贫,关键是抓好龙头企业建设,通过龙头企业承贷承还扶贫资金,把贫困户组织起来,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系列化服务,使贫困户有一个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加强以建设旱涝保收田为重点的基本农田建设。抓好除涝工程建设,尽快根治大洪河,提高防洪排涝能力。继续治理洪汝河低洼易涝地,变对抗性生产为适应性生产,抓好兴利工程建设,以库、井、田配套为主,完成库灌配套,扩大井灌,努力增加新的有效灌溉面积,同时,加强交通、能源、邮电设施建设,为贫困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创造较好的环境条件。
5.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重点抓好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高效农业建设。贫困县、乡、村在“九五”期间,农林、畜牧、养殖全部实行良种化和种植、饲养科学化。建成一批“日光温室”、食用菌种植等高效生产区。在工作上,一是继续抓好县为龙头、乡为核心、村为基础的多层次、多形式、多成份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县、乡、村、户四级科技服务网络。二是从现有科技成果中筛选一批成熟可靠、群众易掌握的实用技术,大力开展科技培训。三是组织一批科技人员到扶贫开发第一线,制定优惠政策,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对扶贫开发中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表彰、奖励、晋级。四是大力普及初等教育,开展扫盲活动。五是积极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减少因贫致病、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六是坚持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
6.加大对口扶贫力度,继续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投入扶贫攻坚主战场。扶贫开发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党政机关带头参与扶贫攻坚,不仅有助于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而且有利于密切党和政府同群众联系,改进机关作风。要广泛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扶贫,各尽所能,为贫困群众献爱心,送温暖,办实事,做贡献。要把对口包村扶贫形成制度,坚持下去,做到不稳定脱贫不脱钩。各扶贫单位要选派年轻干部包村扶贫,确保扶贫攻坚如期完成。为了加大对现有贫困户的扶持力度,贫困县、乡要组织党员、干部对贫困户开展“一帮一”对口帮扶活动,重点帮助贫困户上一至二个稳定致富项目,帮助解决所需资金,给贫困户教技术、传信息。要加强帮扶工作的检查。地、县扶贫开发办、组织部和直属机关党委,要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各单位帮扶工作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进行考核。对扶贫工作进展缓慢的,停发当年单位奖金。不能按时完成脱贫任务的,对口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驻村扶贫,不脱贫,不离岗、不脱钩。对扶贫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地委、行署和地区人大工委、政协工委的领导同志,每人联系一个贫困乡;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干部每人分包一个贫困村,以加强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和督查。
7.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贫困县、乡、村干部,要克服消极畏难情绪,增强摆脱贫困的信心和决心,牢固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把外部支持和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强不息、苦干实干结合起来,始终保持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摆脱贫困。
三、扶贫攻坚的优惠政策
(一)认真落实对贫困地区的有关优惠政策。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忙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实施意见》,切实落实好扶贫开发的优惠政策:一是对所有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户,免除粮食定购任务。由此形成的粮食供应缺口,用议价粮补齐,增加的财政支出经核实后,
由地、县两级各负担一半。二是对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户,减免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具体政策由各县自行确定。因农业税减免而减少的财政收入,贫困县由省、地、县各承担三分之一,面上插花的贫困乡由地、县两级各负担一半。三是对贫困县新办企业和发达地区到贫困县兴办的企业,在三年内酌情减免所得税。四是要把大型区域开发项目与扶贫结合起来,优先向集中联片的贫困地区安排水利、交通、采矿及其它一些基础设施和基本建设项目。
(二)增加扶贫资金投入。从1997年开始,国家对投入的扶贫发展资金和以工代賑资金,要求地方按40%的比例配套;省要求配套资金部分由省、地、县按4:2:4的比例承担,并对省定贫困县每年新增的扶贫资金,要求地、县分别按省扶贫资金的同等额度配套。因此,地、县财政要把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对面上插花贫困乡的投入,有关县要按地区投放资金的1:1配套。凡达不到地区规定投入标准的,要按比例调减地区投入到这些县的扶贫资金,调减下来的资金分配到能够配套的县。地区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在保证原有投入的基础上,每年都要新增资金用于扶贫开发。
(三)强化资金项,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第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改变扶贫资金的性质、用途和使用范围,更有许挪用、拖欠和挤占扶贫资金第二,以解决贫困户温饱为目标,严格把握扶贫资金的投放重点和使用方向,保证85%的扶贫资金投放到贫困村、覆盖到贫困户的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和农农副产品加工业上来;严禁把扶贫资金投放到一些与解决群众温饱问题无直接关系的项目,确保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落实到贫困户身上。第三,在扶贫信贷资金的使用上,坚持扶贫贷款利率不上浮,严禁提前收取利息,用新贷抵旧贷,用扶贫资金打时间差等。第四,根据扶贫开发的特点和需要,适当放宽扶贫贷款的期限和担保条件,对直接扶持到户的小额贷款按信用贷款办理,不用担保。贷款期限一般2—3年,最长不超过5年。第五,落实扶贫贷款责任制,按期收回。收回再贷资金,放到县以下周转使用,继续用于扶贫开发。第六,省分配给我区的各项扶贫资金要保证在接到通知一个月内全部落实到项目。地区自筹扶贫资金,由地区扶贫办协调,保证在每年4月底前拿出使用方案。第七,加强扶贫资金审计工作。各级审计部门和人民银行要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专门审计。发现问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严惩。
根据上级资金到县、权力到县、任务到县、责任到县的精神,为使贫困村、贫困户从扶贫资金中真正受益、直接受益,今后,地区扶贫开发管理委员会对全区扶贫项目进行检查、监督、把关。对重点失当、方向偏离等不按有关要求上项目的,要坚决纠正。
(四)继续做好初步解决温饱问题贫困县、乡的扶持工作。从今年起,凡是农民人均纯收超过规定温饱标准并达到“四个一”要求的贫困县、乡都要摘掉贫困的帽子。农民人均纯收入以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要建立脱贫激励机制。“九五”期间,对摘帽的贫困县扶持的政策不变,帮扶单位不变,扶持资金数量不变。用于这些县的扶贫投入,仍要坚持用到贫困乡、村、户。
四、切实加强对扶贫攻坚工作的领导
(一)实行党政一把手扶贫工作责任制。解决群众温饱问题,是贫困县、乡一切工作的中心,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因此,各贫困县、乡都要以扶贫开发统揽工作全局,各方面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扶贫开发。贫困县、乡的党政一把手要对本地的扶贫开发工作总挂帅、负全责,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亲自抓扶贫开发,深入贫困乡、村认真调查研究,直接部署扶贫攻坚任务,落实解决温饱的具体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1997年要对贫困县、乡扶贫攻坚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贫困县、乡的党委、政府,每年要就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的进度情况专题报告,地委、行署、各级有关部门要为贫困县、乡实施扶贫攻坚创造良好的环境,停止一切与脱贫无关的达标升级和检查评比活动。
(二)稳定县、乡干部队伍,建立脱贫激励机制。保持贫困县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以保持扶贫工作的连续性,加快扶贫攻坚步伐。各县要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贫困乡领导班子建设。对少数不适应的要加以调整,选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改革开放意识,有苦干实干精神的同志担任贫困乡党政一把手。贫困地方的条件较差,工作难度较大,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贫困地方干部的工作和生活。特别是在工作中要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对无私奉献,埋头苦干,带领群众如期完成扶贫攻坚任务,有突出成绩的要提拔重用或给予奖励,对不负责任,无所作为,无特殊原因完不成任务的,要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
(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贫攻坚要靠基层组织去落实,靠乡、村干部去带领群众艰苦奋斗。要把扶贫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有关县、乡要对268个贫困村进行分类排队,对发展思路不清楚,领导班子软弱涣散的村,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顿,选好带头人,建好支部、村委班子,使其真正在扶贫攻坚中发挥领导作用。要运用扶贫的优惠政策和资金,帮助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减轻农 民负担。要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贫困县、乡两个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四)加强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贫困地方的广大党员干部是扶贫攻坚的骨干力量,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始终保持良好的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最贫困的农户中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虚报浮夸等不良倾向,坚决反对挥霍浪费、贪图安逸等不良风气。贫困县、乡在解决群众温饱问题之前,不准盖新办公楼,不准建高级招待所,不准领导干部再配手提无线电话,工作用车要严格执行地委、行署的规定。各级纪委对此要认真检查,对违背上述规定者,予以严肃查处。
(五)继续加强扶贫工作机构建设。各贫困县、乡要进一步加强扶贫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得力人员,切实解决好办公条件,增强其综合协调功能,使其能更有效地开展工作。
中共驻马店地委关于“九五”期间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
(一九九七年元月二十一日)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和《河南省“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促进我区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鉴于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均已有部署,本规划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的内容。
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九五”奋斗目标
1.我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不断提高全区人民的思想道徳和科学文化素质,团结奋进,创新争先,努力开创我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2.“九五”期间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坚持不懈地提高全区公民素质、人民生活质量和城乡文明程度;努力改善社会环境,不断提高城市创“三优”、农村树新风水平,有效遏制封建迷信、买卖婚姻、婚丧事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以及黄、赌、毒、拐卖妇女儿童等社会丑恶现象,逐步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党风、政风和行业风气有实质性好转,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使地、县、乡文化事业的发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大力弘扬“团结奋进、创新争先”的驻马店精神,营造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社会氛围,整个地区安定和谐、充满朝气和活力。
二、大力加强思想道徳建设
3.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全区党员、干部和群众。以《邓小平文选》为教材,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为重要辅导材料,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好这一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制度,每年检查通报一次学习情况,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制度,建立学习档案,把学习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依据之一。充分发挥地、县、乡三级党校在学习中的重要作用和各级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推动学习、研究和宣传的深入发展。学习中,注重全面准确地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这个精髓,正确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基本问题,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划清重大政治理论上的是非界限,增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这一理论指导改革和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把握全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同时,要认真抓好工人、农民和青年学生等基层群众的学习。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科学的理论指导下,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
4.坚持不懈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全面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所提出的各项任务,把全国、全省和我区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和宏伟目标,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和基本国情,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国防和国家安全,作为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逐步建立起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中专院校相衔接,学校、家庭、社会相沟通的适应新形势的爱国主义教育新格局,用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把全区人民凝聚和团结起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基层组织,要根据各自的特点,持之以恒地开展以“爱我中华、振兴驻马店”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全区广泛开廉“看优秀影视片、读优秀书报刊、唱优秀歌曲”活动;按照教育为主、隆重热烈、突出特点、节俭务实的原则,认真组织好重要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的纪念活动;推行爱国主义礼仪制度,坚持升国旗、唱国歌、成人宣誓仪式,强化爱国主义教育氛围。充分发挥竹沟中原局纪念馆、烈士陵园、杨靖宇将军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严禁使用带有殖民、封建色彩和格调低下的厂名、店名、商标等各种削弱爱国主义的思想和现象,发扬自立、自信、自强的民族精神。
我们现在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因此,要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切实加强集体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徳,积极倡导尊重人、关心人、热爱集体、热心公益事业、扶贫帮困助残、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的社会风尚,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自主和监督、效率和公平、先富和共富、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反对和抵制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和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反对和抵制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在全区形成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营造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5.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在全区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各县、市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从规范人们的行为入手,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各有特色的《市民守则》和《乡规民约》。同时切实加强文明意识的普及教育和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把社会公德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城乡大力提倡公益广告;在城镇公共地段设置警示性标牌,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扬善惩恶、扶正祛邪,大力宣传模范遵守社会公徳的先进入物和事迹,倡导和激励群众见义勇为、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歪风邪气作斗争。在全区人民中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使之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
大力开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要在各行各业广泛开展“尽职业责任,讲职业道徳,守职业纪律,学职业技能”活动,并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由主管部门主持,制定出符合行业特点、体现为人民服务原则、切实可行易操作的职业道徳规范。要重点抓好窗口行业和执法管理部门的职业道德建设。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电力、交通、铁路、邮电、医务、商业、城建、餐旅服务等直接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要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满意服务”、“规范服务”和请群众代表评议活动,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要强化生产、流通企业的信誉意识和质量意识,发挥工商、技术监督等执法管理部门的作用,加强社会监督,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和手段,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和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切实加强家庭美德教育,大力提倡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把家庭美徳教育与评选文明家庭等经常性活动结合起来,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生育观、消费观,正确处理夫妻关系、婆媳关系、膽养关系、邻里关系,使全区公民普遍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家庭关系的美满和谐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
6.加强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精神的教育。大力弘扬江泽民同志倡导的新时期创业精神,弘扬红旗渠精神和“团结奋进、创新争先”的驻马店精神。各县市、各部门、各行各业都要培养树立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塑造、推广各具特色的创业奉献精神。要广泛开展形势教育,以此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国情、省情、区情,认识实现我区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长期性和艰苦性,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情的优良传统,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各级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坚决反对因循守旧、小富即满、不思进取的思想和做表面文章、虚报浮夸、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
三、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
7.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的喉舌,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致。要围绕中央、省委、地委的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对于关系两个文明建设全局的重要决策、重要活动、重大项目、重大典型,要周密策划、精心组织,下功夫搞好专题报道、规模报道和对外宣传,对全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新闻媒体要发挥各自优势,励精图治,改革创新,贴近实际,讲究方法,办出特色,提高宣传质量,争创名报强台。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引导和舆论监督,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帮助党和政府改进工作。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宇,坚决制止导向错误、格调低下、内容不健康作品的刊登和播出。《驻马店日报》要进一步提高办报质量和采编水平,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办报条件,逐步实现采编手段和经营管理现代化,扩大发行量,充分发挥地委机关报的导向作用。广播电视要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共同繁荣,无线系统重在巩固提高,实现共塔发射;有线系统要积极开拓,在有线网的建设上实行广播电视共站接收、共缆传输、共同入户。努力建立以地区台为中心,以县(市)台为骨干,以乡(镇)广播电视站为纽带的相互补充的全区广播电视宣传网,力争本世纪末使我区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95%以上。继续加强全区图书发行网点建设,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在“九五”末达到平均每7万人拥有一处发行网点。
8.加强对报刊广播电视行业的管理。按照控制数金,提高质量的原则,把管理工作的重点放在宏观管理、新闻宣传管理、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法规的制定和监督检查上。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治散、治滥的工作力度。坚持报刊评阅制度,严格电台、电视台办台的审批和年检年审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重复建台问题。各级电台、电视台要严明新闻宣传纪律,严禁有偿新闻和变相收费现象,必须保证中央和省、地广播电视一套节目的完整转播,保证每天黄金时间以播放国产精品为主。严格遵守国家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禁播放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影视剧,严禁播放虚假广告和不健康的广告,进一步净化声屏。对违犯规定,屡出问题的,要进行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直接领导责任。
9.繁荣文化艺术和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继承发扬民族优秀文化和革命文化传统,挖掘和整理优秀的传统文化和民间文化。树立精品意识,认真组织实施“五个一工程”,搞好文学艺术创作规划,组织好精品生产。加强文化艺术队伍建设,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树立正确的创作思想,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抓好艺术教育,办好地区文化艺术学校,培养和造就出大批合格的艺术人才。
加强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文化基础设施的作用,积极开展富有民族和时代特色的大型群众性节庆文化活动,用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占领群众的业余生活空间。倡导健康、文明的休闲方式,丰富职工双休日文化生活。在全区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到“九五”末,全区各村,各企业、各单位都要建起图书阅览室,藏书2000册以上。“九五”期间,结合小康村建设,使县、乡、村各类文化设施逐步达到小康文化建设标准。各种文化艺术团体要经常组织文化下乡和文化扶贫活动,解决部分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的问题„开展创建文化建设先进县(市)、乡(镇)活动,力争到“九五”末,全区50%的县(市)达到省文化建设先进县标准,30%的乡(镇)文化站达到地区以上先进文化站标准。
进一步重视理论研究工作,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对重大课题要组织攻关力量,力争“九五”期间取得一批新的研究成果。认真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
10.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大力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市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培育开发农村文化市场,不断丰富农村文化生活,重点抓好书报刊、音像、演出、娱乐等文化市场的管理。严格《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和年审换证制度,严格执行图书发行、书报刊印刷、音像复制许可证和委托书制度。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严厉打击制黄贩黄、非法出版等违法犯罪活动,抵制文化垃圾的传播,取缔求神问卜,不断净化文化市场。加强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管理机构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地、县(市)、乡(镇)三级市场管理机构和稽查体系。
11.大力发展文博事业。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思想,搞好文物的保护和抢救工作,着重抓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革命历史文物的保护和维修。严厉打击盗窃、盗掘、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动,确保文物安全,切实加强档案工作,进一步改善管理条件。
12.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重点抓好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解放和发展艺术生产力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地区着重抓好一、两个重点团建设,每县、市要办好一个艺术团体,乡、镇要有农民业余剧团和电彩放映队(站),并建立“以奖代补”的投入机制,鼓励多出优秀作品多出人才,进一步活跃和丰富城乡文化。要解放思想,增强文化经济意识,树立文化产业观念,积极创造条件,发展文化产业,增强文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我调节能力和“造血”功能。
四、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13.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是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是把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任务落实到城乡基层的有效途径,要在总结我区群众性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健全活动机制,科学设计创建标准,完善考核激励措施,不断提高创建水平。重点抓好城市创“三优”、农村树新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军民、警民共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形成参与面广,吸引力强,内容丰富、持之以恒、富有成效的多层次、系列化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新格局。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都要围绕推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社会进步进行,与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与塑造驻马店形象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群众参与和政府行为、自我教育和严格执法并重,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克服不讲实际效果、做表面文章、一阵风的做法,反对形式主义。
14.以“三优杯”竞赛活动为载体,推动全区文明城镇建设。坚持治城与育人相结合,大力开展“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城市”活动,引导广大城镇居民认真履行《市民文明公约》,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和公徳水准。从治理“脏、乱、差”入手,按照“三优”标准,全面;加强管理,落实目标责任,逐步提高全区城镇的文明程度。突出抓好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广场、交通场站、大型商场、集贸市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宾馆饭店、城市园林、公共交通的规划建设和综合治理。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城镇的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组织群众净化、绿化、硬化、美化城市,逐年提高城市绿地和绿化覆盖率。有条件的县市要有计划地建设一些显示城市文化形象的标识性工程,建设一批各具风格、有较高艺术欣赏价值的雕塑、园林艺术小景。加强环境保护,防止水资源和空气污染,消除噪声扰民现象。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强化社会服务,每年突出解决几个影响城镇文明形象、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组织开展创文明社区、文明楼院、文明街道、文明家庭活动,各县、市每年都要建成1—2个高标准的文明小区和“三优”示范街。地区每年评比表彰若干个优胜县市,推荐最优者参加全省的评比表彰,力争到“九五”末有3—4个县、市进入全省先进行列。要把文明城镇创建活动与创建卫生城、“双拥”模范城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15.以创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活动为载体,树立文明的行业新风。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进一步抓好文明单位的创建、推荐、评选、命名和管理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完善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和文明单位质量。深入开展文明科(股)室、文明车间(班组)、文明门店和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逐步形成良好的行业新风。突出抓好党政机关和窗口行业的创建活动,在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组织开展以廉洁高效、勤政为民、严格执法、优质服务为主题的竞赛,坚决制止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等不良行为,树立起良好的职业形象;窗口服务行业组织开展以诚实、守信、热情、规范为主题的优质服务竞赛,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放心、方便、周到、满意的服务。各行各业都要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实际扎实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地、县(市)每年评选命名一批文明系统和文明单位,表彰一批共建先进集体,推荐一批文明单位参加上一级文明单位评选。力争到“九五”末全区地级文明单位达到800个以上,省级文明单位稳定在100个左右,力争创建成2至3个全国文明单位,形成一批两个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的文明单位群体。
16.以“新风杯”竞赛活动为载体,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若干意见》,以《农民思想政治教育读本》和《农村实用技术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徳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重点抓集镇,发挥中心集镇的辐射作用,以镇带村,稳步发展,逐步形成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秩序良好的农村经济、文化中心。广泛开展“三评一帮”(评好党员、评好农民、评好农户即十星级文明户,帮助后进)活动,组织农民自己教育自己,自己帮助自己,不断提高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乡规民约,移风易俗,反对婚丧事大操大办,严禁赌博,制止封建迷信活动,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和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积极推进殡葬改革、扩大火葬覆盖率。
健全红白事理事会、道徳评议会、妇女禁赌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做到组织、章程、活动“三落实”,积极发挥作用,在“九五”期间,每个县(市)每年要抓出两个以上水平较高的文明乡镇,每个乡(镇)每年要抓出二至三个水平较高的文明村,每个村委每年有15%左右的农户达到文明农户标准,地区每年命名一批地级文明村,表彰3个“新凤杯”竞赛优胜县(市)、若干个优胜乡(镇)。
17.大力开展树典型学先进活动,发挥先进典型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要善于发现、总结、树立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和经验,建立健全各种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先进典型产生和成长的舆论导向,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五、逐步增加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
18.精神文明建设要有必要的物质保障。各级政府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保证必须的资金。要逐步建立起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助和自我发展相结合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筹资机制,逐步形成对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的多渠道投入体制。
19.千方百计加大财政投入。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投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活动所需资金属于哪一级办的,有哪一级负责予以保证。对重点文艺表演团体、重点艺术教育、重点理论文艺刊物和重大文化艺术活动,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对贫困县、乡的文化事业,各级财政应给予适当倾斜。要大力支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的实施,扶持文化艺术、社会科学理论的精品生产。
20.建立规范有序的筹资机制。认真赏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和我省文件规定,对文化企业交纳所得税实行差别税率,所得税予以返还,用以发展文化事业。开征广告附加费、高消费娱乐项目特种附加费,连同文化市场“扫黄打非”的罚没款,全部用于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对贫困地区文化事业发展的倾斜政策,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区的资金投入。综合运用税收、贷款、价格等经济手段支持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
21.千方百计广开筹资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建立“驻马店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基金”、“驻马店地区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先进,扶持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资助精神文明建设事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根据有关规定合理利用外资建设文化基础设施。文化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活动,要依据法规政策,积极搞好经营,不断增强发展活力。新闻、文化部门的创收应主要用于事业发展上。
22.加强宣传文化事业的基础设施建设。驻马店市是全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区在市内兴建的宣传文化设施要坚持地、市联动的原则。各县都要加大宣传文化设施建设步伐。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的要求,将宣传文化设施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宣传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变我区宣传文化设施陈旧、功能不全的落后状况,逐步形成完整的宣传文化设施体系。“九五”期间,驻马店日报印刷厂要建成投产,实现采编工作微机化的彩版印刷,建成新闻大厦;搬迁驻马店人民广播电台和地区中波转播台发射塔、发射机房,上一套调频、立体声广播节目,建成驻马店人民广播电台制作播控中心,驻马店电视台建成彩电中心和标准化演播厅,建成两条编辑线,解决大乐山发射基地交通、电力、生活保障;驻马店有线电视台利用光缆技术,开办30套电视节目,6套高频立体声广播节目,并开展双回传通道,完成确山、遂平、西平光纤线路的传输网络,逐步实现对全区各县市有线电视的联网工作;建成总面积7000平方米的驻马店地区图书销售中心;搞好地区文化艺术学校的迁建及地区群艺馆的改扩建工程;以创建文化先进县为龙头,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市)乡(镇)村三级文化网络和农村社会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县(市)有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有文化站(中心)、行政村有文化大院的目标>对所有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县(市)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进行改扩建;要采取地市联动的办法,抓好驻马店“三馆一场一院”(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体育场、影剧院)建设。
六、切实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23.建设物质文明关键在党,建设精神文明关键也在党。各级党委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把两个文明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切实担负起领导本地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必须坚持一把手抓两手,实行党政一把手对精神文明建设负总责,并充分发挥分管领导的作用,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领导亲自抓、各方面分工负责的高效统一、上下通畅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重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执法监督和民主监督职能。各级都要建立定期研究和督办制度,克服在实际工作中忽视精神文明建设的现象。
2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共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今明两年,要对全区乡科级以上干部集中进行一次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丰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在各级党政机关中开展建设文明机关活动,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着重解决理想、信念、宗旨和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开展好“公仆杯”竞赛活动,以此激励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以焦裕禄、孔繁森、吴金印为榜样,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自觉做到大公无私,清正廉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甘当公仆,勤政为民。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并真正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好反腐败斗争,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范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要强化内部约束机制,实行严格的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一把手对本地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要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发挥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
25.加强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作为地委、行署齐抓共管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机构,负责对全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地区文明委下设办公室,作为地委、行署的综合职能部门,承担文明委的日常工作。各县、市要建立相应机构。各级文明委要建立和完善议事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各级文明办具体承担着指导、组织和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责任,机构和队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地直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26.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与奖惩机制。精神文明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各级要逐步建立起科学、完备的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按照“管理一方、守土有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目标责任。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的实绩,作为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作为奖惩、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之一,对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提出批评,对精神文明建设政绩不突出的干部,不能提拔使用。
27.加强精神文明队伍建设。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迫切需要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必须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来抓。认真抓好宣传思想文化教育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制定和实施五年培训规划,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培训任务。重点抓好中层以上干部,业务骨干以及企业、农村基层政工干部的培训。组织实施跨世纪人才培育工程,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在专业职称评定、学术(艺术)交流、成果应用、奖励和人才使用、交流等方面,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和社会环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范约束,在社会上树立宣传文化教育队伍的良好形象。
28.调动各个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精神文明建设涉及各行各业,贯穿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各级各单位各部门的一项长期共同任务。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各部门、工青妇等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十分重视民主党派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各基层组织要切实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九五”期间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已经明确,各县、市和地直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制定切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精神文明建设具体规划或实施意见,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和扎实有效的工作,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开创我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使我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新的面貌跨入21世纪。
中共驻马店地委 驻马店地区行署
关于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的实施方案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四日)
我区被农业部定为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示范区,给我们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抓住这个机遇,努力办好示范区,对于推动全区开放带动战略的实施,加强我区与东西部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加速产业、产品、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促进全区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动示范工程的实施,特制定驻马店地区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基本指导原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工程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两个转变的要求,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以乡镇企业东西合作为契机,带动全区全面对外开放,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把乡镇企业东西合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坚持以县、市为单位,充分发挥乡镇及企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卓有成效地开展合作事宜,推动地区间的优势互补和经济联合。
坚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组织东西合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以企业合作为主体,以项目合作为基础;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处理好合作双方的利益关系;坚持效益第一,做到速度与效益、发展与提高、产量与质量、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发展生产与环境保护相统一。
二、内容和形式
(一)合作对象。主要是我区乡镇企业与东西部乡镇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合作。
(二)合作内容。主要是资金、设备、资源、技术、人才、管理、信息和劳务等方面的合作。
(三)合作项目。主要是规模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矿产资源开发及加工,高新技术产品和出口创汇产品的开发,以及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的劳动密集型项目等。
(四)合作方面。东部平原县,应优先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实行种养加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济格局。西部山区县,以矿产资源优势为依托,大力引进资金,科学合理开发,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驻马店市、西平县、遂平县、确山县以京广铁路、107国道为依托,大力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人才,引进名牌产品或适销对路产品,积极发展科工贸一体化经营,培育一批上规模,上水平企业,组建一批东西合作经济联合体或企业集团。在实践过程中,要拓宽思路,扩大合作领域,能搞成什么就搞什么。
(五)合作方式。可采取股份合作制、股份制、联合、联营和独资等多种形式。哪种形式双方能够接受,哪种形式能合作成功就采取哪种形式。
(六)合作开发的重点部门。以“++”型经济开发带为主,以小城镇为依托,以现有工业小区为基础。所有合作项目,尽可能安排在水、电、路、通讯等条件较好的乡镇工业小区。
三、目标和任务
示范区建设的基本目标是:通过我区乡镇企业与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合作与交流,促使乡镇企业经济总量和整体水平有较快的增长和较大的提高。“九五”期间,乡镇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保持在20%左右。到2000年,全区乡镇企业综合实力要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在增加社会有效供给、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出口创汇、促进农村工业化、增强综合经济实力等方面作出新的贡献。
(一)根据现有基础、区位优势和开发前景,在全区现有乡镇工业小区中选择20个布局合理、节省资源、连片开发的典型,建成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小区。到2000年,这20个示范小区中,有3个达到国家级示范区的水平,有5个达到省级示范区的水平,有12个达到地区级示范区的水平。
(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地理优势和经济效益,选择并重点建设30个工程示范项目,为全区乡镇企业的发展起示范和导向作用。到2000年,这30个工程示范项目中,有10个项目年营业收入超亿元,年利税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有10个项目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年利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有10个项目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年利税总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示范项目要注重科技含量,注重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技术装备水平。
(三)在经济互利、优势互补的基础上,每个县市、乡镇都要与东部地区结成东西合作友好县市、乡镇,且要办成3—5个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合作项目,自1997年始,全区每个乡镇每年要建成一个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合作项目。
(四)地区科委组织的“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项目以及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应优先在示范工程项目中安排。由地区科委和乡镇企业管理局共同在全区组织推广30项经省部级以上鉴定,成熟的新技术、新产品,其中一半以上的项目要形成一定规模。
(五)地区教委要会同地区乡镇企业局制定乡镇企业人才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本地大中专院校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代培、办班学习或就地培训等),今后三年内,为全区乡镇企业培养1000名厂长、经理和技术骨干,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开拓精神强、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乡镇企业管理人才。全区乡镇工业,到2000年,要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东部发达地区引进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1000名以上。
(六)进一步扩大我区与东部地区间的干部交流,特别要搞好对口县市、乡镇干部的交流。每个县市每年要派出三分之一的乡镇主要干部到东部友好县市挂职锻炼,并和引进项目结合起来。地委组织部应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搞好宣传发动。县、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区领导小组,下设有权威、有协调组织能力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乡镇企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乡镇企业局局长担任。县、市财政要保证办公室有足够的办公经费。要分层次结合实际制定东西合作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抓好宣传发动。地区各新闻单位都要制定宣传报道计划,开辟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专栏(专题),介绍我区的资源优势、环境条件和优惠政策。宣传东西合作带来的发展机遇、我区与东部合作的典型和外部经济信息,各县市也要结合本县实际,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宣传活动。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对东西部合作形成共识,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启动合作工程。
(二)认真落实政策,创造合作环境。1.认真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制定的20条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2.凡在我区兴办的乡镇企业东西合作项目,都可享受国家和省对乡镇企业示范区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优先保证贷款,享受财政贴息。3.对出口创汇的东西合作项目,符合条件的要优先申报进出口经营权。4.对合作项目实行封闭式管理。不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到示范小区和合作企业内进行各类检查,违者严肃处理。5.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合作双方的要求,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的优惠政策。
(三)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合作实力。第一,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为扶持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国家和省里都有一批用于示范区的专项资金,地区有关部门要组织好项目申报,县、企业也要主动进京、进省汇报,争取上级支持。第二,县、市建立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开发基金,有条件的县、市可积极向上申请争取成立乡镇企业投资公司。第三,地、县两级金融部门划出一块资金,作为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专项贷款。地区农业银行每年5000万元,县、市农业银行2000万元6其他专业银行也要发放一定数量的专项贷款。地区金融部门要积极向省分行、国家总行申报东西合作项目、申请政策性资金,争取国家和省级金融机构对我区实行资金和政策倾斜。县、市政府要重视农村信用社建设,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当地经济发展中的输血功能。对各项贷款的使用,先由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荐项目,会同计委、经贸委审查、论证、立项后,地县金融部门按贷款管理规定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安排资金。第四,“星火计划”、“黄淮海”综合开发小城镇建设、贸工农出口基地建设、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也要向东西合作项目倾斜。第五,东西合作企业也要重视自身积累,税后利润应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要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发动职工集资,动员群众人股,提高企业自筹资金的能力。第六,地、县财政要保证必要的东西合作工作经费,用于合作工作的信息收集、项目交流、外出考察、人才培训、召开新闻发布会和项目库的建设。
(四)成立项目办公室,建立项目库。地、县、乡三级都要成立项目办公室,建立项目库,全区要储备成品项目500个以上,其中有50个项目投资额要达到1000万元以上。地区乡镇企业局要定期发布一批有选择价值的项目信息。要选择素质好、事业心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干部负责合作项目的论证、立项、审批和管理。地、县实行项目调度会制度。每年春季协调落实资金,秋季分析当年项目建设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年的项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排队,有计划地向上申报,争取上级扶持。年终对新上项目的建设和投产情况,组织检查验收。
(五)各部门通力协作,提供优良服务。实施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是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内容,需要全社会共同创造条件,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在实际工作中,金融、财政、税务、科技、计委、经贸委、工商、政法、审计、电业、交通、地矿、土管、环保、技术监督、人事劳动等部门要主动的做好东西合作项目审批、监督、协调、服务工作,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做到特事特办。
(六)加快乡镇工业小区建设。工业小区是合作项目的载体和依托,要下决心抓好各县市政府都要成立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业小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业小区建设的规划、管理、监督、协调、指导和服务。示范小区所在乡镇要成立工业小区管理委员会,建立办公室。要合理规划,科学管理。对小区建设要实行“五统一”、“五坚持”,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布局,统一管理(坚持超前性,坚持高起点,坚持高标准,坚持高科技,坚持高质量。要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对地区确定的重点示范小区,1997年达到水、电、路、通讯等设施基本完善。为加强对小区的管理,地区乡镇企业局制定出台工业小区规范化管理的文件,保证工业小区的工作正常运行。
(七)强化企业管理,引导企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第一,依法规范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要本着严格、科学的原则,抓紧抓好东西合作企业的各种基础建设,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促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第二,狠抓企业技术进步,加快老企业的技术改造步伐;把注重外延扩展逐步转移到注重内涵发展上来,积极实施名牌、名品带动战略,对经济效益好的技术改造项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给予大力支持。第三,切实抓好重点企业和龙头企业。对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东西合作企业,要逐个建档立卡,建立台帐,规范管理,跟踪服务。第四,努力加强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有条件的企业都要积极建立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认真搞好企业班组建设,开展争创文明企业、文明班组、争当文明职工活动,把企业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八)实行合作目标工作制。建立县、市四大班子领导成员包一个乡镇,挂钩一个企业,联系一个项目制度,帮助乡镇联系、考察、论证项目,引进资金和人才,解决实际问题。从1997年起,乡镇实行“三个一”工作目标,即派一名主要领导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引进100万元资金,办成一个合作项目。20个综合改革试点乡镇,要把东西合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广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把试点乡镇办成示范区中的示范点,地、县市要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半年检查,年终考核验收,定期表彰、奖励为实施东西合作工作作出贡献的县市、部门、企业和个人。
(九)建立驻马店地区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工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加强对东西合作工作的组织领导,其主任务是:部署检查地区东西合作示范工程各项工作,提出落实执行《方案》的具体意见,统一组织《方案》的实施、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办法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各县市党委、政府也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切实为乡镇企业东西合作搞好协调和服务,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中共驻马店地委 驻马店地区行署
关于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的优惠政策
(一九九七年八月八日)
为推动乡镇企业东西部合作示范区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我区与东西部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促迸全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原则,特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凡符合国家、省制定的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项目,均可以在我区投资兴建。
二、对在我区投资兴建的东西合作项目,实行联合审批制度。凡属省审批权限以下项目,由我区“东西部合作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分头把关,按程序审批。各部门要按照“从简从快”的原则,从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审批办理完毕。凡属省审批权限以上项目,从收到符合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完上报手续。
三、鼓励东西部合作伙伴(以下简称外来投资者)到我区投资经营,兴办实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并为其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除依法征税外,对示范区的合作项目实行封闭式管理,不经当地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合作企业检查、收费、罚款、摊派。
四、鼓励外来投资者在我区自主选择投资方式、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并享受国家、省、地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五、外来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交通、通讯设施等优先安排,并按本地国营企业收费标准计收费用。
六、外来投资者所办企业享有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依法对本企业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并可自行确定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和自定奖励、津贴制度。
七、外来投资者在我区的独资企业,其产品和税后利润归投资者所有;与我区企业合资、合作经营的,外方在产品和税后利润分配方面,可高于投资比例的5—10%,具体比例和办法由双方在合同中商定。
八、外来投资者嫁接改造、管理我区亏损企业的,税后利润部分在五年内全部归投资方。
九、外来投资者利用我区粮、棉、油、畜、禽等农产品资源,兴办加工企业的,优先保证供应原料。
十、在我区兴办的各类企业,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让其充分享受,并从快办理有关减免税手续。应交纳的地方企业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返还的办法,从投产盈利之日起,第1—2年按实际入库数由财政全部返还,第3—5年按实际入库数由财政返还50%。从事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产业开发经营的企业,从投产盈利的年度起,第1—5年由财政全部返还地方企业所得税,第6—10年返还50%地方企业所得税。
十一、凡由政府组织的合作项目,其地方企业所得税,由合作双方政府协商分成。
十二、外来企业在我区兴办企业获得的利润用于区内再投资,期限不少于5年的,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的50%;再投资用于兴办、创建出口创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所得税。
十三、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期限以国家、省现行政策为准,使用期满后可根据双方意愿再续合同,在同等条件下,投资者可以优先继续使用。
十四、从事能源、通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可以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使用土地,10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对从事生产型工业的东西合作项目,存量土地优先安排,新征土地通过财政返还形式免征土地使用费五年。
十五、根据需要引进调入示范区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子女随迁,由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数额由用人单位定,对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要学科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管优秀专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发明奖的主要人员,在住房和用车上给予更加优厚的待遇。
十六、引进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其家属子女是城市户口的,不受城市进入指标限制;其家属子女是农村户口的,优先办理“农转非”手续,随迁子女人托入学就业优先就近解决。
十七、引进入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不受指标限制,随到随聘。对实际水平较高,在本区做出较大贡献者,实行低职高聘或越级推荐晋升。
十八、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和发明奖,或拥有省、部级三等以上,地、市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者,属工人或非在职人员的,从区外引进工作满一年后,经地区人事局批准,录(聘)为干部,本人是农村户口的,转为非农户口,其家属子女享受以调入形式引进人才的同等待遇。
十九、凡我区急需的本科、大中专毕业生到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工作,工资上浮2级;到乡镇企业工作的,工资可上浮3级,其人事档案在县市人才交流中心保存,户口落在县市。
二十、属国家不包分配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到乡镇企业工作的,经地区人事局批准,录用为干部,其人事档案在地区人才交流中心保存,户口落在县市,如需调动,必须在乡镇企业工作6年以上。
二十一、对区外辞职、退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来我区工作的,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可恢复其原身份、原工资、原专业技术职务,工龄连续计算,凭录用批准件办理有关手续。
二十二、凡为我区引进项目、资金、技术者,按其引进资金额度大小和使用期限等给予中介人奖励。奖励资金由受益企业提供。
中共驻马店地委 驻马店地区行署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见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意见》(豫发〔1997〕8号,以下简称《意见》),依法管好用好土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实现,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分析耕地形势,进一步提高土地国策的认识
近年来,我区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土地管理和保护耕地的力度,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得到遏制。但是,必须清醒的看到,全区耕地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人多地少,又是农业大区,土地后备资源贫乏,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土地供求矛盾和人地矛盾日趋尖锐。加之一些地方盲目开发,重复建设,乱占滥用和土地闲置、浪费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土地资源减少,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严重。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将动摇农业的国民经济基础地位,影响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改革、开放、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必须采取最严格的措施管理土地和保护耕地,必须长期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必须从体制、机制和法制上采取治本之策,扭转人口大量增加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各级领导对土地一定要有忧患意识,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土地国策观念、惜地节地观念,进一步强化用地的全局意识、法制意识、集约利用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提高依法用地、管地的自觉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通知》和省委、省政府《意见》精神上来,自觉维护政令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治本之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管理,努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目标
各地必须根据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做到本地耕地总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并努力提高耕地质量。要以此为目标,切实抓紧抓好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力争今年内地、县(市)两级完成编修工作。在实施中要突出其整体控制作用,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同时,要加强土地利用的计划管理,各级政府要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制订包括耕地保护、各类建设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耕地开发复垦等项指标在内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加强土地利用的总量控制。各项建设用地必须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要抓紧完成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切实巩固现有成果,认真落实保护措施,依法保护和管理基本农田。要建立基本农田占用许可审批制度、占补平衡制度、巡查、年检和动态监测制度等。防止出现边划边占,重划轻管的现象。建立改良土壤、防止农田污染为主的耕地质量保护体系。
努力搞好土地开发。要一手抓好耕地的开发复垦,努力增加耕地面积;一手抓好非农业建设用地开发,减少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政策,非农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占一补一”,开发复垦不少于所占面积且符合质量标准的耕地,无条件开发复垦的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造地费。开发复垦资金和造地费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
积极推进土地整理,搞好土地建设。农村土地整理要以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环境为目的,着重抓好中低产田的改造和山、水、田、林、路、村的综合治理。其主要任务:一是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星地块;二是平整土地,改良土壤;三是道路、沟渠等综合建设;四是归并农村居民点、村办企业和乡镇办企业等;五是复垦废弃地;六是划定地界,确定权属;七是改善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城镇土地管理:一是要按照城镇规划的要求,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旧城改造,优化城镇用地和空间布局结构,充分发挥土地的级差效益,做到地尽其用;二是整治各类工交企业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挖损、塌陷、压占、废弃的土地。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土地整理和土地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来抓,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解决好资金和技术等问题,切实抓出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
各项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计划、项目、程序、权限报批,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土地管理部门应参与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批地;对超出用地标准、不合理的用地要坚决核减;对征而不用撂荒、闲置的土地应调整使用。否则,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有权报请政府批准,依法公告撤销下级违反上述规定的土地批文。
根据《通知》精神,自1997年4月15日起,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在冻结期间,除解困房、安居工程和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仍按现行法律、法规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外,其他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一律不得审批。对列入1997年国家和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且急需建设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耕地的报国务院批准。各级政府要引导、组织用地单位对存量土地迸行内部挖潜,充分利用存量、闲置、废弃土地。在冻结期间,非法批准和违法占用耕地的,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充分挖掘城镇土地潜力
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利用土地,特别是利用农地扩大城镇规模进行非农业建设,应该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赋予的职能,参与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审核,核定城镇用地规模。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标准控制规模,超出标准的,要坚决压缩到控制标准之内,并禁止占用耕地,今后城镇建设不准超出规划红线无限制的外延。对乡改镇的上报,要按标准从严把关。严禁党政机关占用耕地整体搬迁。
进一步改革城镇建设用地方式,加快城镇存量土地再开发步伐,立足内涵挖潜,逐步开展土地置换,“退二进三”,走集约利用的道路,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商品住房、商业、服务业等项建设,以旧城拆迁为主,解除困房、安居工程和国家批准的重点项目外,一般不再批准占用耕地。禁止征用耕地、林地和宜农荒地用于建设高档别墅、豪华娱乐场所以及祠堂、寺庙、教堂等。旧城、旧街改造应根据城镇建设发展需要和城镇规划的要求,在县、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拆迁、统一出让、统一建设,不能各自为政,一哄而起。政府依法收回的原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按法律、政策规定的范围划拨外,其余一律依法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解困房、安居工舍用地均按划拨处理,免征出让金。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强旧城、旧街改造中的土地使用权收回、出让、划拨的管理和权属登记,按规定应出让的土地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出让手续实施统一出让,否则不得动工兴建。
五、加强集体土地管理,制止乱占滥用耕地,乡村建设要制定集镇、村庄建设规划,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尽可能利用荒地、废弃地,不占耕地,切实做到节约用地。各级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强集体土地管理,对集体用地,实行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农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集体土地未征为国有的,不得进入地产市场进行买卖、转让、出租、抵押(符合规定的除外)等。对非法进入地产市场已发生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应依法严格审批。
乡镇企业用地要相对集中,凡有空闲地可以利用的,不得新批地;确需新占地的,要依法按程序报批。严禁占用耕地新建砖瓦窑场。各地要对砖瓦窑场进行清理整顿,逐一登记造册,根据情况分别处理:对已占用耕地建窑场的,应按规定逐步调整复耕,并按“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限期进行土地复垦,超过期限不复垦的,按规定征收荒芜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对窑体过分密集又没有土源的应拆除;对占用非耕地的窑场,根据规划和需要,符合用地条件的补办用地手续。通过清理整顿,使砖瓦窑场必须具备布局合理、土源充足、有合法的用地审批手续三个条件。要充分利用河泥和丘陵黄土烧砖,推行新型墙体材料,逐步取代粘土砖。县级以上政府对路边店的设置要进行统一规划。规划范围以外的应妥善处理,尽量复耕,暂不能复耕的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办法由各县、市政府制定;规划范围以内的应严格依法审批,尽量不占耕地。今后,严禁随意设置路边店。
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冻结城乡宅基地占用耕地一年,其间不得办理新增城乡宅基地登记发证手续。农村要对“空心村”进行整治,对不合理的宅基地进行调整,对顶风批、占耕地作为宅基地的要严肃查处。超标准占用的宅基地,其超占面积应依法收归集体。对违法占用宅基地的,应依法予以处理,责成地区土地管理局、行署法制办在调查研究和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办法。
积极推行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提倡火葬,土葬严禁占用耕地,山区、丘陵农村可集中划定公共墓地;平原地区的农村,提倡建骨灰堂,集中存放骨灰。要在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取得当事人支持与配合的前提下,对已占用耕地、林地形成的坟地,采取迁移、深葬等办法妥善处理,以不影响耕种或复垦还耕、还林。严禁占用耕地建豪华墓地。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党委、政府要抓好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工作。土地部门要依法做好土地确权和登记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凡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都及时立案调查,限期解决。加强土地信访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土地信访工作直接负责,严格控制越级和集体上访,防止矛盾激化。
六、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培育和规范地产市场。县、市以上人民政府要继续推行和完善土地管理“五统一”,规范土地征用和出让行为。征用集体土地必须由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并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不得侵犯农民的利益。按照国家规定应该出让的土地,必须出让,土地出让方式以拍卖、招标为主,根据项目用途和实际情况,在国家规定的最高年限内合理确定出让年限。要建立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定期公布制度,加强地价管理。土地出让要经过科学评估,合理确定出让底价,禁止低价出让土地,协议出让地价不得低于政府确定的最低限价,并向社会公布。对非法低价出让土地,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要加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转让、出租、抵押等转移土地使用权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办理出让手续。积极探索多种土地有偿使用方式,根据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的承受能力,对国有土地全面实行有偿使用,推行国有土地年租制,凡在辖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除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行政事业、人民团体、军事、宗教(不包括以上单位对外经营性用地)、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外,均应逐年缴纳土地租金,土地租金的标准由物价、土地管理部门商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按出让合同的期限、使用性质、投资比例和其它有关规定建设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非法转让的,要依法查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应由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属非法转移,要依法处理。
加强国有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的管理,逐步建立以产权管理为核心的土地资产管理机制。重点抓好界定产权、显化资产、妥善处置、理清关系、管理到位、服务企业改革工作。要盘活企业土地资产,企业改制中的土地资产要区别情况,采取出让、租赁或作价人股等形式处置。对改组企业,涉及原土地使用权处置的,须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评估结果,办理处置手续。要积极引导存量国有土地依法进入地产市场,推进土地的优化配置。
加强地产市场及其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培育和规范地产市场。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有形的地产市场,为土地使用权交易提供合法、公开的服务场所。土地部门要充分发挥国家赋予统一管理地产市场的职能作用,凡土地出让、房地产经营开发、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联营、联建、入股、土地交换、赠与、企业改制、改组(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企业兼并、破产、改变土地用途等,必须由取得省以上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单位进行土地评估,土地评估结果必须由土地管理部门确认。
为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和避免重复收费,必须规范城镇特别是地、县直单位房地产的管理和收费秩序。全区土地城乡地政包括城镇和地、县单位的国有土地,必须坚持由土地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不能搞多头分散管理。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未办出让手续的土地),属一级地产市场的管理,应继续按《驻马店地区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由土地管理部门逐年代收土地租金,其他部门不得重复收取费用。未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不准转让、抵押,任何单位不得违反程序、不按规定办理房地产抵押手续,否则将按非法抵押处理;已办土地出让手续进行房地产转让、抵押的,应由土地、房管部门分别对土地和房屋评估结果进行确认和办理产权等有关手续。土地出让后,在转让房地产时土地继续增值的,应由税务机关征收土地增值税,其他部门原收取的土地增值费(土地收益金)应停止。今后,除财政和税务部门直接征收涉及土地的税种外,其他农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和原有存量国有土地收益包括列入出让金的土地收益金等,统一由土地管理部门代收代缴同级财政。土地管理部门应强化对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土地收益的监督管理,列入预算固定收入,专项用于城镇建设和土地开发等,不得挪作他用。以前我区有关单位对房地产管理出台的文件,凡与以上规定相抵触的应立即停止执行,以上述规定为准。
七、强化土地执法的监督检查,全面深入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
根据《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1991年以来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全面大清查。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凡未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各类开发区一律撤销,取消管理机构并立即停止一切非农业建设活动,限期复垦还耕;已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各类开发区,未按计划进行开发的土地,要依法处理。(2)全面清理整顿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对未按审批权限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用地,要逐个依法进行检查;对未按照合同规定期限进行开发的土地,也要依法清理检查,属于农田的,必须限期恢复农业用途。(3)依法全面清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行为,对非法炒买炒卖“地皮”牟取暴利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4)全面清理整顿乡镇企业、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等占用的土地,特别是耕地。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清查工作机构。在清查中,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土地执法监察制度。各级纪检、监察和公检法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土地建法行为和案件4各县、市务于今年9月30日清查结束,地区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验收。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结合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建立完善的日常地籍管理制度。根据上级要求,从1997年起,我区逐步换发新版土地证,并对土地证实行年检制度,通过换证和年检规范土地登记发证行为,对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切实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土地管理机构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来抓,要认真贯彻中央《通知》和省《意见》,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有针对性的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研究从机制、体制、法制上解决加强土地管理和制止乱占滥用耕地的办法。
要建立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县、市、乡、镇的行政一把手要对本辖区的耕地保护工作负责,要将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作为考核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负责人的重要内容,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依纪查处。各级党政领导,要大力支持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及时解决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不足、部门协调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土地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职能到位。
要切实加强土地管理队伍的政治思想、精神文明、职业道德和职能业务建设,进一步增强其依法、科学、统一、规范管理土地和服务社会的观念,提高土地管理整体水平。土地管理工作者一定要开拓进取、廉洁奉公、卓有成效地工作,把土地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促进我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地委、行署责成地区土地管理局会同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对本《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党委、政府及时将贯彻中央《通知》、省《意见》和本《意见》的措施向地委、行署作出报告。
中共驻马店地委 驻马店地区行署
关于切实加强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加强农业产业化建设,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既是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两个转变”的内在要求,也是由农业大区向经济强区迈进的重要举措。为了积极推进我区农业产业化进程,全面提高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更新思想观念,切实把农村经济的重点转移到农业产业化建设上来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农村经济总量和农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温饱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目前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效益农业、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的新阶段。实施农业产业化正是加速推进这一转变进程的有效组织形式。农业产业化就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七心,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使农业和农村经济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它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民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而且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当前在我区已经出现了诸如“公司加农户”、“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等一大批农业产业化组织,成为推动农业和经济发展的新的动力,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效益。因此,适时地把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引导到产业化建设上来,有利于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步伐,有利于提高农业的运行质量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适应“两个转变”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总结经验,大胆探索,真正把农业产业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作为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切人点和突破口来抓,精心组织,勇于实践,努力推动我区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二、理清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的基本思路,明确总体建设目标
根据目前我区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现实基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是: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实现小康三大任务为总目标,面向市场,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抓住确立主导产业、培植“龙头”企业、建立商品基地等关键环节,在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增长的同时,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高效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并联动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条;逐步形成以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科工农贸一体化、产供加销一条龙的新的农业经营体系。
发展目标是:到2000年全区树立一批产业化发展典型,大部分县、乡确立比较明晰的主导产业,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规模经济,构建起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框架。到2010年,全面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格局,使主.要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纳入一体化经营的轨道。进一步提高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农民收入达到一个新的水平,逐步实现由农业大区向经济强区的跨越。
三、统筹规划,突出产业化建设重点
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项跨区域、跨行业、上下联动、左右结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切实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建设重点,推进产业化快速健康发展。
1、因地制宜,选准主导产业。要坚持面向市场,抓住优势,突出特色,梯次开发的发展思路;按照基础在乡,重点在县,县乡并重的建设原则,积极培育主导产业。根据我区的资源优势和基础条件,重点培育和发展10大主导产业群体:(1)粮食—面粉—食品—包装系列;(2)棉花—纺纱—织布—印染—服装系列;(3)油料—榨油—精炼系列;(4)烟叶—烤烟—卷烟系列;(5)饲料—饲养—屠宰—加工—皮革系列;(6)蔬菜—加工—运销系列;(7)瓜果—贮藏—保鲜—加工系列;(8)食用菌—加工—包装—运销系列;(9)水产品—冷藏—加工系列;(10)林产品—板材加工—家具系列。各县市要围绕这十大主导产业,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具有本地特色的经济强项,集中力量突破,逐步形成产品优势和经济优势。对于以粮食和经济作物为主的种植和养猪、养牛、养鸡、养羊为主的畜牧养殖等我区最具优势的传统产业,要在抓好增加总量,提高品质的同时,立足于产品的转化增殖,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层次,实现由平面单向开发向立体系统开发的转变。同时,要挖掘资源潜力,发育农村特色产业,努力开发名、特、优、稀产品,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各县市要选择市场前景好、容量大、经济价值高的2—3个品类,合理布局,迅速扩大规棋,创出独具特色的农业品牌,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新兴产业。
2、搞好区域布局,切实抓好农业商品基地建设。
(1)优质商品粮基地:包括500万亩小麦、300万亩玉米、50万亩大豆、20万亩红薯“一优双高”开发基地。(2)新蔡、平舆县优质商品棉生产基地。(3)正阳县花生基地。(4)确山、遂平县优质烟叶基地。(5)泌阳、新蔡、平舆、确山县肉牛基地;西平、遂平禽蛋基地;正阳、确山、汝南、上蔡、西平生猪基地。(6)泌阳县食用菌生产基地。(7)沿107国道和驻新公路蔬菜生产基地。(8)以四大水库为主的水产品生产基地。(9)确山、泌阳县山区板栗、大枣、用材林生产基地。在建立商品生产基地时,要按照规化、区域化、专业化方向,走集约化经营的道路。通过引导和扶持,使基地生产逐步由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由兼业为主向专业化生产转变。要在发动家家户户搞种养,走小规模大群体路子的同时,注重发展专业大户、专业村、专业乡、实行多乡一业,多村一品,集中连片,村村联结,创造群体规模。同时,每个县要抓出一至二个种值、养殖业开发小区,提高基地生产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努力使生产基地向高产、优质、高效、低耗的方向发展。
3、培植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各级都要把加强“龙头”企业建设作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和突破点。要坚持大(规模大、带动面大)、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高)、新(新材料、新产品)、多(多种所有制、多种组织形式)的原则,采取对原有企业进行改造的扩建、对小型企业进行联合、加快新兴企业建设的办法,建设起一批基础雄厚、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龙头”项目。一是对现有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改造使之不断壮大,增强“龙头”带动能力。对粮油加工、食品、医药等加工企业要重点搞好技术改造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二是要上一批新的加工、贸易或综合型“龙头”项目。各县市要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兴建一批高起点的“龙头”企业,带动和扩大相关产业的发展。特别要引导区内外大中型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充分利用大中型企业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和市场网络等方面的优势,与农业产业嫁接,实行产业联合,带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三是积极组建和创办企业集团。要按照产业关联度,打破所有制和管理体制的界限,以骨干企业或“龙头”企业为核心,采取兼并、租赁、联合、股份制等方式发展企业集团,形成规模经济优势。
发展壮大“龙头”企业要本着谁有能力谁牵头,谁牵头就扶持的原则,坚持多种经济成份一起上,不管是国有、集体还是个人,只要条件具备,政府就要大力支持,努力增加和扩大“龙头”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地区拟筛选22个初具一定规模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并帮助其完善各种制度,建立起企业和农民之间的新型利益关系。各县市也要选择一些重点企业进行引导和扶持,使其尽快成为真正能够起到上联市场,下联农户的“龙头争取在2—3年内,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能够涵盖我区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龙型经济群体。
4、大力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农业产业化的运作质量。一是加大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对当前具有一定生产水平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已经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企业,要加大科技投入,集中财力和技术,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改造一批有发展前途的“龙头”企业。要积极与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进行挂钩和联合,引进高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创立名牌,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由粗加工向精加工、由生产单一产品向生产系列化名牌产品转变。新建企业要本着高起点、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原则,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要扎扎实实地抓好农业科技的普及和推广工作。要继续加大农作物和畜牧养殖优良新品种的推广力度,产业化基地建设区内,种植业的优良品种普及率达到100%,养殖业实现良种化。大力推广配方施肥、模式化栽培、间作套种、地膜覆盖、化学除草、温棚生产以及先进的畜禽、水产养殖技术,使农业科技含量达到50%以上。三是推进农科教一体化,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要加强和完善绿色证书培训制度,每年保证完成2.5万人的培训任务。同时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普遍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四是抓好农业科技队伍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要进一步健全农业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网络,调整充实农业科技队伍,吸收一批农业院校的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乡镇农技推广部门,凡进乡农技推广单位的农业大专院校毕业生不受编制限制,以尽快建立起一支与农业产业化建设相适应的农业科技队伍。各级农业推广部门要逬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强化服务功能,面向产业化基地搞好系列化技术服务,要广泛开展农业技术承包或集团承包,使科技直接面向生产,推进农业科技的迅速普及。
5、加快培育农产品市场,完善服务体系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国家、集体、农户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建设各类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逐步形成大中小相结合、专业与综合配套、城市与农村衔接的市场新格局。重点抓好蔬菜、畜禽、皮革、食用菌、农贸、建材等市场建设,并不断规范市场行为,扩大市场容量,加快商品流通。
要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广设贸易窗口,开拓市场空间,地区和各县市设立的驻外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其信息服务的窗口作用,及时反馈不同地区的市场信息,真正成为联接国内外市场的桥梁和纽带;要建立和完善物质服务体系。各级各类物资供应部门,要按照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原则,加强与基层的联合与合作,进一步采取灵活便捷的手段与方法,实行采购、运输、供应一体化,为农民和农村开展系列化服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增强统的功能,提高物质服务的组织化程度;要建立和完善运销服务体系。各县市要以各类经销公司为主体,不断拓宽运销渠道,为农民提供运输和销售服务。要培养和发展一批各种形式的农民运销组织,引导一些农村中的运输专业户,采取股份或股份合作等形式,组建专业运销公司,扩大运销能力和水平,形式覆盖面广,信息灵通,四通八达的运销网络。
四、落实政策措施,为推进产业化建设提供政策和组织保证
农业产业化建设是新形势下提高农收经营水平的重要战略举措,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必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为产业化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继续深化改革,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机制。要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通过采取合同契约、资产参与、建立风险基金等多种约束制度,正确处理基地、企业、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提高各方面和各个环节的经济利益。二是广开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各类农业专项建设资金,要尽量纳入农业产业化的总体布局,按照产业化发展方向进行立项和投资。财政金融部门要认真落实豫政[1997]40号文件精神,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发挥农村集体和农民的投资主体作用,集聚资金开展农业产业化建设。要广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吸纳区外资金。要鼓励城市资金向农村流动,引导城市内的资金大户、企事业单位、个人私营者及科技人员等带资下乡,开展农业开发性经营,建立起城乡结合的投入机制。三是税务、工商部门要本着欲取先予、涵养税源、简化程序、注册优先的原则,对开办初期的产业化实体,在税法范围内给予必要的支持,对申请创办“龙头”企业的单位或个人,工商部门要放宽登记条件,优先办理,并适当降低注册资本金的限额标准。四是对创办“龙头”企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所需的土地,农业产业化组织所联结的专业生产大户所需的生产经营用地,土地部门要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并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优先审批。对龙头企业所建立的生产基地,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给予大力支持,落实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确保基地建设的稳定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建设的领导。一是要把产业化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列入目标管理。二是实施典型带动,搞好规划指导。各县市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产业化发展的典型经验,切实抓一批农业产业化建设试点,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系统的产业化发展规划,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发展重点和具体实施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实施。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发挥整体优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合作,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认真协调解决产业化运行中的政策、资金、项目、利益分配等重大问题。要正确处理条块之间、部门之间的关系,对农业产业化的基地建设、龙头项目、市场流通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实施,形成上下贯穿、左右联动、全社会共同开展农业产业化建设的新局面。
附:驻马店地区22个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
1、二郎乡畜牧发展总公司
2、和兴贸易总公司
3、地区万达实业有限公司
4、汝南牧工商联合公司
5、新蔡县华星禽业加工总厂
6、李桥畜产品开发总公司
7、确山县种鸡场
8、地区牧工商集团公司
9、上蔡县牧工商总公司
10、确山县留庄镇刘兴旺养猪协会
11、正阳县外贸种猪场
12、地区农科所种猪场
13、泌阳县食用菌开发总公司
14、亚世达农业高科技示范园
15、地区种子集团公司
16、地区农业局绿色食品集团公司
17、平舆县蔬菜发展总公司
18、汝南县蔬菜发展办公室
19、上蔡县祥梦丝绸集团公司
20、中原芝麻批发市场
21、薄山水库水产站
22、新蔡县棠村镇三粉加工总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