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工作】1997年3月19日,司法处组织召开了全区依法治区工作广播电视动员大会,使依法治区工作全面启动。11月9日,又筹备、组织召开了 全区依法治区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使依法治区工作从全面启动走向纵深发展阶段。1997年,是“三五”普法的第二年,全年共举办各级普法培训班800多期,培训普 法骨干7000O多人,普法对象受教育面达85%。地区政法干部学校招收各类法律大中专学生300多人,培训各类人员200多人,法律函授招生667人,列全省第一。(李国宁 王太旭)
【监狱工作】1997年,地区监狱积极贯彻执行《监狱法》,强化各项监管安全措施,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犯人认罪服法率达100%;危顽犯转化率达88.5%;政治课、文 化课、技术课考试及格率分别达到97%、92%、85%;犯人脱盲率达75%。从1993年开始地区监狱实现了无罪犯脱逃、无狱内发案、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事故发生,连续五年被省司法厅和省监狱管理局评为“管教工作先进单位”。 (李国宁 王太旭)
【律师工作】1997年,全区律师工作者认真贯彻执行《律师法》,积极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区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9208件,其中诉讼 案件6250件,非诉讼案件12958件,比上年增长18.8%。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938家,比上年增长15.6%,为国家、集体和公民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李国宁 王太旭)
【公证工作】1997年,全区公证机关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08875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12055件,计划生育、土地承包等大宗办证49561O件,涉外、涉台等其它公证 1210件,拒办和制止不法合同100多件,为办证单位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900多万元。(李国宁 王太旭)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1997年,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在机构设置上突破一乡一所的格局,在一些经济发达的行政村、经济开发区和集贸市场建立了一批法律服务所,并根 据业务发展的需要,推行了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的适当分离。同时,还加大了乡镇司法所的收编工作力度。1997年,全区50%的乡镇司法所的人员、财务编制收归县市司 法局直接管理,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全年全区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320家,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10089件,挽回和避免经挤损失1000多 万元。各级民调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00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96%,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600多起,避免非正常死亡89人,起到了维护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李国宁 王太旭)